亦思巴奚战乱

  “亦思巴奚”析
    
——蕃号说。
     ——亦思法罕城说。
     ——民兵、骑兵说。
     ——义兵说。

  
亦思巴奚战乱的背景
     ——民族压迫。
     ——反元势力如燎原之火。
     ——“义兵”与“戍军”。
     ——客兵戍泉州。
     ——宫廷斗争波及泉州。

  亦思巴奚战乱的过程
     ——赛甫丁阿迷里丁叛据泉州。
     ——那兀纳兵乱。
     ——余事。

  亦思巴奚战乱的性质
     ——波斯军队势力扩张说。
     ——反元起义说。
     ——建立亦思法杭王国说。
     ——伊斯兰教什叶派和逊尼派之间的教派战争说。
     ——元廷派系斗争说。

  亦思巴奚战乱的后果
     ——贫困饥谨。
     ——文化浩劫。
     ——民族仇杀。
     ——海交没落。

  元末至正十七年(1357年)到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泉州发生一起持续十年之久的战乱,史称“亦思巴奚战乱”。《八闽通志·至正近记》和《福建通志·元外纪》记载尤详。

  这场战乱分两个阶段:

  ⑴至正十七年(1357年)到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波斯人、义兵万户赛甫丁与同为波斯人、可能也是义兵万户的阿迷里丁,在泉州发动兵乱。

  ⑵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到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掌握泉州市舶的那兀纳勾结蒲寿庚的后代,在泉州发动第二次兵乱。(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 《泉州人名录·蒲寿庚》)

  十年战乱,发生在元、明更替之交,对泉州破坏极大,尤其是对泉州海外交通中心地位的打击更为严重,泉州海外交通从此走向衰落。

“亦思巴奚”析

  蕃号说

  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四册·古代中国与伊兰之交通》(辅仁大学丛书第一种,1936年)认为,亦思巴奚“乃蕃号也,非名。”

  亦思法罕城说

  朱维干《元末蹂躏兴、泉的亦思法杭兵乱》(泉州文史,第一期,1979年)、庄为玑《元末外族叛乱与泉州港的衰落》(泉州文史,第四期,1980年)认为,亦思巴奚是波斯名城亦思法罕,即今伊朗首都德黑兰东南的波斯古城“亦思法杭”城。

  民兵、骑兵说

  1953年,日本学者前岛信次《元末泉州的回教徒》(东洋文库英文纪要·第32卷,1974年版)认为:“亦思巴奚”,同由波斯文“亦思丁”(意即“军队”)派生出来的一个词,很可能是“亦思巴奚泉州”(ISpah-i-ehuanchou),与意“士兵”“骑兵”的单词“思巴奚”(Sipahi)有关联。

  努尔《亦思巴奚》(《泉州伊斯兰教研究论文选》)一文据波斯语词典提出,亦思巴奚为波斯语“亦思巴呵”、“巴思呵”,意为民兵、骑兵。

  义兵说

  吴幼雄《论元末泉州亦思巴奚战乱》(中国航海学会、泉州市政府编:《泉州港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9月)认为:

  “所谓‘义兵’,是为保卫元朝政府,根据临时需要而组建的地方武装”,是“乡兵、民兵之类。”

  “‘义兵’之含义与波斯语‘亦思巴奚’的意义相近。则知所谓‘亦思巴奚’为波斯语的音译,而所谓的‘亦思巴奚战乱’,即由波斯人万户赛甫丁阿迷里丁等人为首的‘义兵’加入其中之战乱。”

  陈达生《“亦思巴奚”名称小考》(泉州历史研究学术讨论会论文,1982年油印本)亦同意“义兵”说。他援引前岛信次的考证,指出“亦思巴奚”的外文音译,是指以侨居泉州的穆斯林为主力军队的称号。又考证“亦思巴奚”是阿拉伯语的波斯外来语,其意有三,即:民兵、义兵、骑士、特种部队骑士、特种部队骑兵之意。而“义兵”是元廷根据需要临时组建的民兵、乡兵,有别于正规部队。

亦思巴奚战乱的背景

  民族压迫

  唐、宋、元初,住居泉州的广大阿拉伯商人和伊斯兰教徒对发展泉州的海外交通贸易,促进中阿经济、文化、科技交流作出重大的贡献。但是少数掌握泉州市舶和军政大权的阿拉伯上层统治者,却残酷压榨泉州人民,如蒲寿庚家族,“一时子孙贵显天下,泉州被其薰炎者九十年”《丽史》,明·手抄本泉州《清源金氏族谱》)。(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人名录·蒲寿庚》)

  元朝实行民族岐视政策,以掩盖阶级压迫政策。他们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四等:第一等蒙古人,第二等色目人,第三等汉人,第四等南人(南方汉人)。给蒙古人、色目人以优越的政治特权,从中央到地方乡里,都优先擢用上述两种人。泉州是“南人”住居区,所受的民族岐视和阶级压迫更甚。

  反元势力如燎原之火

  泉州地区对元朝的反抗历来相当激烈。

  早在元·世祖统治之初,便有农民起义了。如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安溪湖头张治囝起义攻打泉州;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南安陈七师起义。

  元·顺帝继位之初,元朝统治已经日薄西山。至正间(1341—1368年)江淮一带反元势力已如燎原之火。

  至正三年(1343年),同安、仙游、安溪各地人民起义。

  至正五年(1345年),元廷为加强控制福建,遣官奉使宣抚,脱脱王士宏乘机“鹰扬虎噬,雷厉风飞,声色以滛”,致使“闾阎失望,田里寒心”。(《闽诗录·戊集·卷七·江西、福建怨谣》

  至正十二年(1352年)正月,闽北“寇逼郡城(福州)……越二十六日”《闽中金石录·卷12·李世安题名石刻》)。同年,仙游人陈君信聚众数百人,攻占县治。夏,“仙游流贼剽掠泉州”乾隆《泉州府志·卷73·纪兵》)。

  至正十三年(1353年),“泉大饥,民扶携就食。”乾隆《泉州府志·卷41·卢琦传》

  至正十四年(1354年)夏,“安溪盗李大,南安盗吕光甫聚众为乱,七月围泉州”乾隆《泉州府志·卷73·纪兵》)。八月遣刘广仁等攻陷仙游,杀死达鲁花赤倒刺沙

  至正十六年(1356年),“山寇李大攻同安”乾隆《泉州府志·卷73·纪兵》)。

  至正十七年(1357年),“泉寇伊守礼啸聚复攻同安”乾隆《泉州府志·卷73·纪兵》)。

  当时,上自朝廷,下至福建、泉州的地方政府,已自固不暇。形势正如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篆刻的《建安忠义之碑》所云:“至正改元之十八年(1358年),皇帝重念闽海道远,用兵日久,民勿堪命。”民国《福建通志·金石志·石12·元·建安忠义之碑》

  “义兵”与“戍军”

  福建的元朝统治者无力镇压农民起义,又不敢任用汉人军队和新附汉军(南宋降兵)或汉族地主武装,只好依靠在泉州掌握舶务与军政大权、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波斯人的上层分子,组织“义兵”武装,实行“戍军”制度,并调外地戍军到泉州加强防范。

  “义兵”的首领,也根据需要享有正式朝官的品位和权力,这与南宋末年授官蒲寿庚略同(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蒲寿庚》)。亦思巴奚战乱的首脑赛甫丁阿迷里丁两人,都因贸易捐官和保卫泉州港有功,在泉州被授予“义兵万户”,掌握保卫泉州港的地方武装。

  “万户”是武职,据《泉州府志·军制》载,至元间,泉州有上、中、下万户府之设。《元史·卷94·志第41上·百官·诸路万户府》载:“诸路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正三品;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从三品;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从三品……其官皆世袭,有功则升之。”

  这些“义兵”的首领在泉州70多年,实力雄厚又熟悉情况。当元朝对他们稍有不利或统治势力下降及内部派别矛盾斗争时,便产生不满情绪,结党营私,招军买马,勾结伊斯兰教上层分子,妄图发动内乱,扩大自己的势力。

  客兵戍泉州

  乾隆《泉州府志·卷24·军制·元军制·客兵》载:在泉州发生亦思巴奚战乱的75年前,“至元十九年(1282年),调扬州合必军三千人镇泉州,戍列城。”同年,又以“湖州翼万户府来戍泉州……湖州翼万户府,亦客兵也。”

  《扬州图经·卷8·至元十九年》也载:“至元十九年(1282年)夏四月,遣扬州射士戍泉州。”

  有人认为,“客兵”是外国人组建的军队,扬州调来的合必军”是波斯军队。

  吴幼雄《论元末泉州亦思巴奚战乱》(中国航海学会、泉州市政府编:《泉州港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9月)认为:

  “‘客兵'是对地方土军而言的。‘客兵'、‘土军'都是正规军,只差别‘土军'的兵员为本地籍,‘客兵'的兵员为外地籍而已。”

  “‘合必'一名,是蒙古人的名字,非波斯人的名字,亦即扬州调来泉州的3000射士,是由蒙古人率领的蒙古射士,非波斯军射士。”

  宫廷斗争波及泉州

  当时,元顺帝年迈倦勤,以高丽后氏和太子爱猷识里答腊为首的太子派,逐帝左右,广树私人,与以扩廊帖木儿为首的诸帅派,展开剧烈的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几经反复倾轧,矛盾达到白热化。这场斗争直接牵动到当时全国最大的海港——泉州。泉州港巨额的课税和舶来商品,成为两派剧烈争夺的对象。

  首先,起用在泉州经商的阿拉伯、波斯巨商,只要他们向政府交纳额定的舶来货品和额定课税,就可授官,掌握实权。

  如明·嘉靖《惠安县志·卷13·人物·元卢琦载,正当“兴、泉方用师”的混乱之际,惠安人卢琦受帅府命“参军事往来二郡(兴化、泉州)。至正十九年(1359年),卢琦又以年劳擢福建行省照磨盐课司提举,秩八品。这时,泉州港“有蕃商以货得参省,势震中外,胁户部令下四盐场引自为市。琦曰:‘是上亏国课,下毒亭民,吾腕可断,牒不可署。’竟坚卧不顾。”(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卢琦》)

  所谓“参省”,即《元史·卷85·志第35·百官1·参议中书省事》“参议中书省事”,是职“秩正四品。典左右司文牍,为六曹之管辖,军国重事咸预决焉。”这位蕃商的权力之大,竟达到能够“胁户部令下四盐场引自为市”的地步。

  其次,起用私人,消灭异己。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燕只不花者,皇太子私人之一也。为表彰燕只不花在福州驱逐赛甫丁和在泉州利用那兀纳阿迷里丁的功绩,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皇太子赐他“忠孝文武”四个大字,而燕只不花“摹勒皇太子所赐忠孝文武”于福州乌石山摩崖之阳,以纪“储皇之恩赐”。(陈棨仁:《闽中金石录·卷12·乌石山东壁亭记》)

亦思巴奚战乱的过程

  “亦思巴奚战乱”分为两大阶段。

  一、赛甫丁阿迷里丁叛据泉州

  至正十七年

  元·至正十七年(1357年)到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泉州“义兵万户”赛甫丁阿迷里丁兵乱。

  《元史·卷46·本纪第46·顺帝载:“至正十七年(1357年)三月,义兵万户赛甫丁阿迷里丁叛据泉州。”

  清·同治《福建通志·卷266·元外纪》也同样记载:至正十七年(1357年) 三月,泉州万户赛甫丁阿迷里丁合兵逐泉州官吏,据城以叛。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8·武功志》:(至正)十七年,万户赛甫丁阿迷里丁反,据泉州,民大被荼毒。”

  至正十八年

  至正十八年(1358年),福建行省的蒙古贵族内部发生矛盾,又与兴化、惠安的汉族地主官僚陈从仁柳伯顺林德隆林珙发生矛盾。福建行省平章政事普化帖木儿要打倒政敌廉访司匳事般若帖木儿,构兵相攻,还贿前江浙行省平章、因平“寇”无功降为行宣政院使、寓居兴化的三旦八,弃官为道士的前兴化路总管安童,泉州的赛甫丁阿迷里丁四人为主,进福州援之,发动内战。(同治《福建通志·卷266·元外纪》)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至正)十八年十二月,福州省宪构兵。时前平章三旦八已除行宣政院使,寓兴化,而前总管安童弃官为道士,买宅州峰之下居焉。平章普化帖木儿遣官通三旦八安童令集兵为己援,又赂泉州亦思巴奚,调其兵进。(出吴源《至正近记》。) ”

  至正十九年

  至正十九年(1359年)正月,三旦八自设“兴化分省”,自命“平章”安童自称参政。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至正)十九年正月,三旦八称平章,安童称参政,开分省于路治,吓郡军民官令各以兵会。”

  二月,三旦八率领数千兴化官兵和“亦思巴奚兵”赴福州,援助普化帖木儿打内战,安童留守兴化。赛甫丁阿迷里丁以援普化帖木儿为名,乘机带兵北上。当赛甫丁部途经兴化时,留一支监视安童阿迷里丁部继至,则要袭取兴化。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二月,三旦八驱兴化及亦思巴奚兵合数千人往援福州,安童独留,专兴泉分省之任。其意轻亦思巴奚兵,以为易制,屡挑之,于是亦思巴奚之酋阿迷里丁自领其兵来,名为援福州,实欲袭兴化也。安童亦知之。”

  三月,阿迷里丁率兵突袭兴化城,三旦八闻讯从福州赶回兴化,不顾安童反对,出城慰劳阿迷里丁,劝阿迷里丁退兵,反被阿迷里丁拘留,安童逃跑。阿迷里丁入城后,“纵兵杀掠”近一个月。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三月,阿迷里丁至城下。安童信漳州总管陈君用等谋,闭城门,陈兵城上,示有战守具。又聚乌合之众西门外,以为可以疑伏却之也。是时,三旦八阿迷里丁兵且至,轻骑至兴化,劝安童纳其兵,不从,三旦八乃自出城迎之,阿迷里丁留之城外,纵火焚城门,矢乱发射城上,城中亟取水沃灭火,矢石亦乱下如雨,相持一日不决。翌旦复急攻,视城之西近山处稍低,射走守者,数百人缘而上,遂陷之。安童狼狈遁走,阿迷里丁遂以三旦八入城据之,虏获安童妻子财物,纵兵杀掠蹂践郡境几一月。闻安童在兴化县龙纪寺起兵,而郡民亦随处屯结欲与之抗,无肯附者,阿迷里丁颇内惧。”

  四月,阿迷里丁俘带三旦八安童的妻子和所掳男丁退回泉州。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四月,遂执三旦八及驱所虏获男女奔回泉州。”

  至正二十年

  兴化汉族官僚的矛盾,也给赛甫丁阿迷里丁兵乱以可乘之机。

  至正二十年(1360年),兴化路推官、莆田人林德隆纠集地霸武装,赶走判官、惠安人柳伯顺,行省迁就林德隆,提升他为兴化路总管。这时,兴化路同知、惠安人陈从仁林德隆都是一方豪霸,旗鼓相当。但陈从仁的实力较雄厚,有分省长官苫思丁作靠山,又是柳伯顺的亲戚,便以替柳伯顺出气为名,密调儿子(一说兄弟)陈同带兵到兴化,乘机杀死林德隆。从此。成为世仇,给阿迷里丁以反攻兴化之机。林德隆之子林珙贿求赛甫丁阿迷里丁帮助,二人多次要挟苫思丁严惩陈从仁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

  “二十年正月,兴化路推官林德隆集民兵陈于黄石,胁府判柳伯祥走之,德隆遂以兵入城。时广东元帅苫思丁以福建省平章便宜檄升右丞,分省兴化,观伯祥德隆相仇恶,既不之问;及伯祥走,德隆驱兵入城,亦不之阻,莫知何意也。

  是年秋,惠安人陈从仁以军功累升兴化路同知;其冬,莆田人林德隆亦以军功累升兴化路总管。二人素以豪不相下,又屡以嫌隙交恶,各拥兵自卫。而从仁之党众且强,其弟同又潜以其兵入,遂密与右丞苫思丁谋诛德隆

  十二月,德隆以事出,从仁遣兵执之,系于狱,诬以谋为不轨之罪,搒掠无完躯。既而囊沙压杀之,明日以病死告,出其尸检验,令数卒舁至西山,烬而蹂之。复遣兵莆禧没其财产。德隆长子奔福州赛甫丁,次子许瑛奔泉州阿迷里丁,祈哀于二酋,欲有所图。二酋既受其赂,亦怜德隆冤死,且受戕虐太甚,朝夕遣人至苫思丁所,潜议复仇。”

  至正二十一年

  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林珙大集兴化“民兵”阿迷里丁派兵到惠安,牵制兴化同知陈从仁(惠安人) 之弟陈同。四月,苫思丁赛甫丁阿迷里丁先有默契,诱杀陈从仁。不久,苫思丁调回福州,行省派忽都沙和元帅忽先主持兴化分省政务。

  陈从仁死后,陈同为兄复仇,跑到漳州,向总管罗良乞援,六月回军攻陷惠安县城,并得姐夫柳伯顺支持,在枫亭打败林珙军,态意报复,杀掠莆人。

  柳伯顺利用兴化分省头目忽都沙忽先的矛盾,便先买好忽先,然后兵围忽都沙之家,迫其委任他为兴化路判官,下令讨伐林珙林珙再次通过许瑛联合阿迷里丁阿迷里丁派部将扶信进攻兴化城。柳伯顺逃跑,扶信人城,自称元帅,林珙自称总管。为了搜索柳伯顺,大肆茶毒莆、仙人民。至此,赛甫丁阿迷里丁势力扩展到兴化。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

  “二十一年四月,赛甫丁所回,大集民兵陈于湖头诸处,阿迷里丁又急遣兵击于惠安,而苫思丁已与二酋有密约,遂以计杀从仁于分省之后堂,亦以谋为不轨罪之,解其尸。时阿迷里丁兵至枫亭,兵奔突黄石,得苫思丁传至从仁首与臂,乃各退去。亦以兵来救从仁,至南门外,闻从仁已死,遂奔漳州罗良。未几。苫思丁回福州行省,复遣参政忽都沙、元帅忽先分省兴化。

  六月,等自漳州航海回惠安,陷县治,杀官吏,尽驱其民为兵,声言为从仁复仇。得报,即以刘希良林子敬县尉等民兵趋枫亭迎攻,为所败。于是之姐夫柳伯顺与其党杨九黄国辅等率兵追至吴山、下林诸处。流血波道,飞焰薰天,所至毒甚。然客兵深入,久之不克攻,则与忽先通。

  七月,伯顺杜武惠胡庆甫林全李德正等兵袭郡城,由西门梯而入,突至忽都沙家,胁取除授及讨文字。于是伯顺称府判据城,威逼官军民兵与柳子仪等驱以攻许瑛又急奔泉州,乞兵于阿迷里丁

  八月,扶信以亦思巴奚等兵进至城下,连日急攻。伯顺兵少力弱,度不能支,先送忽先回福州,而后并其党夜遁去。

  九月,扶信以其兵入城,自称元帅。而亦以兵入城,自称总管,据城守之。亦思巴奚之兵既杀掠无禁,而许瑛又日以兵哨莆之南北洋为暴,马合谋以亦思巴奚等兵陷仙游县,胡兴祖上官惟大又领兵穷追伯顺等至兴化县,郡人遭其惨酷,无一方免者。”

  二、那兀纳兵乱

  第二阶段,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到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市舶使那兀纳勾结氏在泉州的后代叛乱,及其与阿迷里丁的内讧。

  那兀纳是信奉伊斯兰教的波斯人,也是“亦思巴奚”舶商,继蒲寿庚之后,“以总诸番互市而至泉”,任市舶使(《古今图书集成》、《福建通志》、《晋江县志》)

  有史书说那兀纳蒲寿庚的女婿,合谋叛乱,其实不确。因为蒲寿庚在南宋任过市舶使,至元十四年(1277年)降元,那兀纳是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 叛乱,前后相差85年,不可能成为岳婿,蒲寿庚也不能这么长寿,与之合谋。

  蒲寿庚降元后,对发展元代福建和泉州的海外贸易有过贡献,元朝给予高官厚禄,却毫不放松市舶的权益,不答应蒲氏进一步发展与海外各国通商的要求,这就引起他们的不满。当元朝统治巩固时,他们野心不敢暴露。但当赛甫丁阿迷里丁在福、兴、泉作乱后,氏家族看到元政府无力消灭叛军的弱点,又眼红于赛甫丁阿迷里丁二人的权益,就推那兀纳为首,伙同作乱。

  至正二十二年

  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 二月,那兀纳袭杀阿迷里丁,吞并其部,占据泉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8·武功志》:(至正)二十二年,回寇那兀纳叛,据泉州。……西域那兀纳者,以总诸番互市至泉;元末兵乱,遂攻泉州据之。”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二十二年二月,泉州阿巫那阿迷里丁,将穷其党,扶信阿迷里丁的心腹干将)惧,林珙林珙虽与扶信敌对,但系朋友)送之奔福州,赛甫丁还兴化,仍以总管据之。”

  泉州那兀纳兵乱”中,邦民惨受荼毒。

  《八闽通志·卷67·武功列传》“虐邦民以取财物,不得者多置于死。”

  《清源金氏族谱·丽史》:“大肆淫虐,选民间女充其室。为金豆撒楼下,命女子攫取以为戏笑。以平章宅建番佛寺,极其壮丽,掠金帛贮积其间。数年间,民无可逃之地,而僧居半城。”番佛寺是叛乱的大本营,遗址在今泉州南门旧运输总站附近。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

  “三月,柳伯顺(以为“亦思巴奚兵”已去,林珙不足畏)由永福潜兵陷兴化县,杀官吏,驱县民逼郡城(莆田城),与陈同约夹攻,而未至(爽约)伯顺(孤军作战)自以兵突至宁真门外。兵衄,其党几溃。适泉州亦思巴奚两骑至,厚赂之,声言泉州兵大至,乃以兵从泉州两骑鼓噪而出。伯顺以为泉州兵实来,又其兵方饥劳,休以待食,出其不意直攻之,遂大败,僵尸以千计。伯顺等惭愤退。

  四月,福州平章(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燕只不花会诸军攻围(盘踞福州三年多的)赛甫丁,因调兵,辞以故。”

  《元史·卷46·本纪第46·顺帝载:“泉州赛甫丁据福州路,(新任)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燕只不花击败之,余众航海还据泉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8·武功志》:(至正)二十六年(误。应为廿二年)五月,泉州赛甫丁据福州路,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燕只不花击败之,余众航海,还据泉州。”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曰:

  “五月,伯顺率兵千余人,突至必恭所居谢岩,攻败之,毁其室庐,俘获其凄孥、财物,遂陷仙游县,遣所设县尹林规据守。”

  【五月,尚书李士瞻诱执赛甫丁扶信,余部馈奔泉州。参政观音奴蹙杀数百名“亦思巴奚兵”燕只不花克复省会。参政郑畋分省兴化,为二家解冤释仇,罢战息戈。】

  “六月,伯顺复驱兴化县民兵来攻,兵一交即大败,僵尸又以千计,自是遂不复出。据城数月,而余阿里自海道还,得燕只不花便宜檄守御兴化。既而尚书李士赡赛甫丁扶信登海舟,参政魏留家奴蹙杀亦思巴奚兵数百人。燕只不花克复省治,余阿里以江西行省左丞在兴化,遏赛甫丁扶信奔败之兵,开分省,立官府,余民稍有生意。未几,而参政郑旻余阿里分省,为两家解仇,始还莆禧,而伯顺亦各罢兵。莆四百年文物郡,自陈从仁林德隆作难,兵连不解,遂引异类肆其惨毒,前后戕杀二万余人,焚荡三四万家,虽已解仇罢兵,而陈同犹据仙游县,柳伯顺犹据兴化县,林珙许瑛亦据有新安、合浦等十余里,分省所治惟附城数里而已。其年,陈同柳伯顺等势既穷蹙,走仙游求谢必恭助粮与兵,必恭不从。”

  “十一月,必恭自尤溪招诱凶徒百余人至仙游,杀县民陈子仁等,趋龙华寺,袭所称镇抚詹伯颜,为所败。”

  至正二十三年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十一月,那兀纳继承赛甫丁阿迷里丁衣钵,妄想囊括兴化,陈同柳伯顺与他无仇,他竟派死党白牌(一作博拜)、大阔攻打惠安,搜索陈同,追至仙游,攻陷县城。又追到兴化县,搜捕柳伯顺未着,便一路杀掠,占枫亭为驻军之地。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二十三年十一月,泉州阿巫那遣其党白牌大阔等率官军民兵攻陈同惠安寨,搜之不获。追至仙游,遂陷县治,杀官民。又追至兴化县龙纪寺搜柳伯顺,无在者,遂肆杀掠回,聚其兵枫亭。”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

  “二十三年十二月,必恭再与土官郑深甫钱鉴等驱尤溪凶党二百余人,由九座山间道进,方谋攻袭,而伯顺得觇报已知之,乘其未至,亲率劲卒迎击于县之廉洁里,尽歼其众。追至柘山。擒必恭拘于龙华寺,寻毒杀之。

  必恭,仙游人,始因集民兵击败陈君信等,继又聚众助同知官保击刘广仁,累似功举充仙游县尹,乃拥众居谢岩之阻,有桀骜心,凌轹郡县,攘取官赋民租,胁驱二十六里之民,无敢不从者,至是凡七、八年而败。”

  至正二十四年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正月,那兀纳兵逼兴化郡城,自左丞郑畋以下的分省官员都携眷逃跑。四月,福建行省左丞观孙分省兴、泉,但对那兀纳为暴而不能禁制。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阿巫那怒分省左丞郑旻伯顺,明年至正二十四年,1364正月,进兵逼郡城,分省官吏皆挈其妻孥遁去,而禁民不得动,人心惶惶。最后用其掾史任守礼谋,杀伯顺所遣数人,而福建行省亦遣其左右司员外郎德安往泉州,喻阿巫那令退师。二月兵还。”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

  “二十四年四月,福建行省左丞观孙自京师至,奉旨分省兴、泉,提调市舶军马。

  恃有朝命及铸降印信,遂轻视阿巫那等,以为皆当禀属于己,遣所设员外郎任立往泉州,封市舶库及检计仓库钱谷。阿巫那空市舶库待之,又阻止不与封视,就用观孙提调军马之文,遣湖州左副千百户领军三百至兴化听调。阳为尊奉,实示悖慢,且以觇之。观孙处之无法,听其为暴而不能禁制,故适以启其桀骜之心,自是使传无日不来,然皆侵上生事为不逊语,又日纵兵往来惠安之境以恐胁之。观孙惶惑不知所为,遂缮城浚河,日役万夫,苛政滋出,民不堪扰。

  至观孙罢分省还京师,德安以郎中摄分省事,阿巫那乃召其兵退,民始安息。”

  至正二十五年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

  “二十五年三月,福建行省左丞贴木儿不花分省兴化,前摄分省事郎中德安仍参赞之。

  四月,泉州阿巫那复用恐胁观孙故智,遣湖州左副奕军三百至兴化,又遣同知石家奴、推官林宗和来追取军储,出入城内外,公行为虐,无所顾忌。至帖木儿不花罢归行省,德安仍以郎中摄分省事,乃召其军去。

  其年十一月,前左丞观孙又以皇太子命分省兴、泉,行省平章燕只不花密令德安自为计拒之,德安遂大集民兵。而行省复与两同佥兵并力守御。德安又用照磨余宗海谋,遣人达意于泉州阿巫那求兵为助,于是阿巫那遣其通事哈散、惠安县尹黄希善率官军民兵至郡城外。哈散意欲攻走两同佥兵,而同佥急纵兵逐之,杀二人,哈散等奔还。于是城中官民皆以为亦思巴奚兵必至,无贵贱夜挈家走。

  明日,德安亦遁去。既而哈散黄希善果以亦思巴奚等兵突至,时分省官既去,无敢主其事者,哈散黄希善遂以兵入。而马合谋白牌亦以兵继至。

  明日,白牌等遂出兵大掠涵头、江口、新岭诸处,直至蒜岭、宏路,逼近福清,所至焚掠。行省乃急遣兵拒截常思岭,而令左丞郑旻、郎中易里雅思白牌等军,喻令退师,不从。最后乃以阿巫那之命始还。”

  至正二十六年

  经过六年内战,林珙柳伯顺有所觉醒,开始和解,一致对付那兀纳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引吴源《至正近记》曰:

  “二十六年1366年)正月,白牌金阿里等议留哈散黄希善兵守城(兴化郡城),而那兀纳自以兵(派白牌马合谋金阿里主力)攻陷兴化、仙游二县,所至杀掠毒甚。

  二月,林珙柳伯顺合谋,乘城(兴化郡城)中单弱,遣李佛保许应元等潜兵至城,梯而上,与哈散等兵战城中,大败之。杀亦思巴奚数十人,执哈散至莆禧杀之,纵黄希善遁去不追。于是李佛保许应元各称伯顺所伪署官据守兴化,而伯顺又遣其党杜武惠等胁驱民夫千人筑寨涵头,民不胜劳扰。白牌马合谋在仙游,闻城中已变,遂各引兵还泉州。

  三月,白牌马合谋金阿里等复领其兵由枫亭沿海直趋吴山攻许瑛,于是据守所筑蛎前寨与之抗,而许瑛率众航海往来援之。

  白牌马合谋金阿里等先攻许瑛海上,许瑛许瑛率领的林珙水师)战败困蹙,尽其党溺水死。

  白牌马合谋金阿里等遂率兵莆禧,大搜,尽获许瑛妻子财物。既而许瑛败,亦遁去。白牌马合谋金阿里等遂纵兵夷家坟墓,并毁其屋宇、营寨,而新安、武盛、奉国、醴泉、合浦诸里之民,亦皆被其杀掠,扫荡一空。亦思巴奚兵方暴海滨,而分省左丞急回福州,伯顺乘城内虚遂入据之。时陈有定已得行省讨捕番寇之文,拥兵南下,伯顺得报,始有固心,城中官民亦幸有主事者可以定计战守,故皆乐附之。白牌马合谋金阿里等闻伯顺据城中,急回其兵疾驱迫城。

  三月,进至熙宁桥,遂围东南西北四门,而置宁真门不攻,以故城内外得相接应为计。

  【当月,福建行省左丞陈友定奉命讨伐那兀纳。当白牌马合谋金阿里蹂躏海疆时,柳伯顺乘虚人据兴化城。这时,柳伯顺听到陈友定奉省令讨伐那兀纳的消息,便决心坚守兴化城。】

  四月,白牌马合谋金阿里(闻知柳伯顺入据兴化)始移营乌石山(包围莆田),谋攻宁真门,而不知陈有定之子宗海已领兵夜入城中。

  明日,宗海开西门、南门纵其兵出,白牌马合谋金阿里等见城门骤开已疑,又见兵出者旗帜衣装鲜明,进退步趋严肃,益恐。亦思巴奚所恃者弓箭刀牌,而宗海兵并心协力,直前搏执之,于是亦思巴奚之兵皆仓卒无所施,遂大败僵尸数千。追擒白牌马合谋金阿里等杀之,余星散鼠窜,所在农民亦以锄、梃乱杀,无得免者,惟逸四骑去。

  是日,有定陈友定师至(兴化路即完全收复),抚集军民,宪复路治,声势赫然。伯顺已在城中听号令,而亦皆敛兵入奉约束,遂命宗海伯顺等兵合水军(从水陆两路)进讨泉州,有定亦以其师往。

  陈友定出兵以前,已派晋江宿儒浔美场司丞陈马玄(“马玄”合一字)、氵丙州场司丞龚名安(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龚名安》),暗中联络泉州的豪强和实力派,合兵讨伐那兀纳

  五月,省军兵临泉州。这时,被那兀纳兵乱杀害的名士伊楚玉的遗腹子伊樠为父报仇,主动替陈马玄(“马玄”合一字)劝说驻守泉州西门的西域人、左翼副万户府千户官金吉金阿里之父)反正。金吉金阿里已死,“亦思巴奚”大势已去,便听从伊樠劝说,约同陈马玄(“马玄”合一字),夜开西门,引陈友定部人城。

  五月,诸军克泉州,擒阿巫那等。那兀纳被槛送大都)

  至是,兴、泉二郡始获免亦思巴奚之祸。(泉州长达10年的“亦思巴奚兵乱”平息,兴、泉二郡底定。)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8·武功志》:

  “(至正)二十六年五月,泉州赛甫丁据福州路,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燕只不花击败之,余众航海,还据泉州。”

  “官军至,千户金吉开门纳之,遂执兀纳。是年陈友定攻泉州,陷之。”

  “福建行省平章燕只不花陈马玄(“马玄”合一字)计,执那兀纳槛送行省。时陈友定败泉参军胡深,元主即用为福建行省平章政事,遂发兵攻泉州、漳州,陷之。”

  余事

  那兀纳后的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八月,陈友定擢升福建行省平章政事,胜兵数万,不可一世,再次荼毒泉州人民。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7·拾遗·兴化府·元》吴源《至正近记》

  “二十七年(1367年)十二月,国朝征南将军兵下福州。

  明年(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正月,前参政袁仁遣宣使关住至兴化,喻陈有定所设府判徐昇、经历郑元明及元帅王思义叶万等令纳款。王思义叶万遂与徐昇密谋杀关住元明,尽取丰盈库银帛,驱其兵走泉州。于是兴化无主事者,军民惶惧莫能为谋,皆推李子诚吴弥明等计议。二人首倡迎降之说,然必前其未至,往福州纳款,差可救解兵祸,不然,未可测也。于是众皆愿出道途所费,亟集城内外老者数十人从之往福州,全城归附。”

  明·洪武元年(1368年),陈同率众反明,被明驸马都尉王恭擒杀。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8·武功志》:“泉民先经回寇涂炭,继为友定茶毒,至洪武元年大兵南下,始出盗贼渊薮云。”(时间有误。应为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的大将汤和率明兵南下消灭陈友定

亦思巴奚战乱的性质

  波斯军队势力扩张说

  史家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四册·古代中国与伊兰之交通》(辅仁大学丛书第一种,1936年)认为,这场战乱是“波斯军队驻泉州”发起的,反映“外国人在泉州势力之伟大,可知矣。”

  反元起义说

  吴文良《泉州宗教石刻·清净寺》(中国科学出版社,1957年)认为,这场战争具有“反元起义”性质。

  建立亦思法杭王国说

  近今史家张星烺编的《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3册·213页注释》(中华书局,1978年版)朱维干《元末蹂躏兴泉的亦思法杭兵乱》(《泉州文史》第1期,1979年)庄为玑《元末外族叛乱与泉州港的衰落》(《泉州文史》第4期,1980年)等,根据《蒙兀儿史记》、《皇明世法录》、《八闽通志》、《闽书》、《元史》、《福建通志》、《古今图书集成》、《泉州府志》、《兴化府志》等史书的记载,都认为“亦思巴奚”这次兵乱亦称“亦思法杭”兵乱,叛军又名“亦思巴奚”,是要在福建建立“亦思法杭国”

  如朱维干说,这场战乱是驻泉州的波斯人“要在沿海一带,建立一个亦思法杭王国。”

  庄为玑也认为是“外族叛乱”,驻泉州的波斯人“打算割据泉州港,建立一个所谓亦思法杭的独立王国。”

  陈达生《“亦思巴奚”名称小考》(泉州历史研究学术讨论会论文,1982年油印本)反对此说。认为元代泉州的波斯穆斯林最多,不只来自亦思法杭城,还来自巴士拉、阿姆丹、艾比奈、土耳其斯坦、施拉夫、设拉子、贾杰鲁姆、布哈拉、花刺子模、霍拉桑、大不里士、呈兰尼等地。因此,不能解释“亦思巴奚”战乱是来自亦思法杭城人组成的“义兵”的兵乱。

  伊斯兰教什叶派和逊尼派之间的教派战争说

  1959年,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刚筹建时,在东海法石乡圣殿柳公砌发现一方汉式墓碑,上刻汉字与一行阿拉伯文字,系一回族人墓碑。1978年,该墓碑收回由泉州海交馆保存,但已断为两截。

  墓碑上的文字由四部分组成:①右上角竖刻篆体“坡庭”(地名,隶晋江县),左上角竖刻篆体“百奇”(即白崎,地名,隶惠安县)。②在“坡庭”、“百奇”之间,横刻一行阿拉伯文字。③在“坡庭”左下刻“晋”字(指晋江县),在“百奇”右下刻“惠”字(指惠安县)。④在“晋”、“惠”两字之间的墓碑中部,竖刻楷书“元氏世祖坟茔”七字。

  对墓碑上的那行阿拉伯文字,有不同的两种译文:

  第一种译为伊本·土尔·德广贡·纳姆,并据此推断此为波斯人名字,该墓主为波斯人。

  第二种译为“伊本·库斯·德广贡·纳姆”,认为“纳姆”(nam)在波斯文中的含义为“著名的”,因此这行波斯文可译为“著名的库斯·德广贡之子。”陈达生《回族郭姓家族墓碑石刻》(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编《泉州伊斯兰教石刻·六》,福建人民出版社、宁夏人民出版社,1984年)进而推论出:“此墓为二世祖郭子洪安葬之地。”

  陈达生《泉州伊斯兰教派与元末亦思巴奚战乱性质试探》(海交史研究,第四期,1982年)一文据第二种译文认为,郭子洪是波斯人,是惠安县白崎乡姓回族二世祖。从“纳姆”波斯文意为“著名的”推断,“伊本·土尔·德广贡·纳姆被尊奉为领袖,系的创始人,据其教意,姓子孙只须瞻礼其墓而不必去祭圣墓……即要么姓与敬奉圣墓的穆斯林派别不同。”意即白崎郭氏穆斯林是什叶派,敬奉灵山圣墓的穆斯林(蒲派)为逊尼派。(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祠堂·百崎回族郭氏家庙》、《泉州古墓·圣墓》、《泉州人名录·蒲寿庚》)

  既然不同,陈达生进一步认为,郭子洪是波斯什叶派穆斯林,参与元末亦思巴奚战乱。白崎氏世祖是跟元末金吉赛甫丁阿迷里丁同派,源于至元十九年(1282年)由扬州来合必军,即波斯军……反之蒲寿庚那兀纳则属于逊尼派,来自阿拉伯。”

  因此得出结论,亦思巴奚战乱是伊斯兰教什叶派和逊尼派之间的教派战争。“至南宋末,以蒲寿庚为代表的逊尼派形成势力集团……并逐步排斥什叶派。元朝至元十九年(1282年)调扬州合必军三千人镇泉州……属什叶派……但仍无法与掌握实权的派匹敌。”“什叶派以赛甫丁阿迷里丁为首夺逊尼派的权,控制泉州,包括市舶权。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逊尼派以那兀纳为首反攻,杀阿迷里丁……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什叶派以金吉为首,协助陈友定那兀纳,掘逊尼派墓,夷逊尼派的寺及住宅。”

  吴幼雄《论元末泉州亦思巴奚战乱》(中国航海学会、泉州市政府编:《泉州港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9月)不同意陈达生关于“亦思巴奚战乱是伊斯兰教什叶派和逊尼派之间的教派战争”的论断。其理由:

  第一,由扬州调来的合必军是蒙古军,不是波斯军,“从至元十九年(1282年)至至正十七年(1357年),事隔七十五年,查遍元史、省志、地志,未见至元十九年从扬州调来戍泉州的合必军与元末泉州的亦思巴奚战乱有任何牵连。”

  第二,“伊斯兰教出现什叶派与逊尼派两大教派甚早,但从神学角度讲,逊尼派与什叶派的分歧并不大。几个世纪来,宗教的分歧一直潜伏者。自从公元1502年,伊朗国王伊斯玛仪把伊斯兰教什叶派定为国教,什叶派在波斯国成为多数,势力大增,与逊尼派争正统的斗争才明显化,亦即在16世纪之前,什叶派和逊尼派有几个世纪潜伏者分歧,而无明显的争斗。因此更不可能在在远东的沿海泉州,早在13世纪至14世纪(即宋、元时代)出现伊斯兰教两大教派长达十年之久反复厮杀。”

  第三,“惠安白崎郭氏穆斯林与敬奉灵山圣墓的穆斯林没有什么不同,亦即他们之间不存在所谓的什叶派(郭氏穆斯林)和逊尼派(清净寺穆斯林)的教派不同。”

  一是“查阅白崎郭氏四房二支族谱,发现明、清时期泉州回族之间的婚姻关系十分密切……特别是与泉州通淮街清净寺的穆斯林联姻更为密切”,而“泉州清净寺的穆斯林是敬奉灵山圣墓的”

  二是“从泉州穆斯林和回民墓葬的地点看,亦证明宋、元时代不存在伊斯兰教两大教派的斗争。”“据惠安白崎氏四房二支族谱记载,明、清时期郭氏葬灵山圣墓区的也多达数十人。”族谱中还有“圣墓乡灵山公墓”的记述,“则知灵山圣墓自宋至明、清就为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客商的公共墓葬区。这就有力地证明,惠安白崎氏回族穆斯林同样敬奉灵山圣墓,他们与泉州他姓回族穆斯林没有存在教派的不同。”

  三是“元郭氏世祖坟茔”墓碑上的那行阿拉伯文字。“它仅是一行阿拉伯语字母,但组不成阿拉伯语的字、词。然根据这行字母的音读,则应读为‘Yin Go zi ta-gag mou’,即汉语(闽南语)‘元德广墓’的对音。则知墓碑上这一行阿拉伯字母,它是用来拼写汉语的。这是我国明朝时期西北回民为了便于读《古兰经》和《圣训》,而创造出来的一种用阿拉伯语字母拼写汉语的拼音文字,开始时称‘消经’,即消化、理解《古兰经》,后音变为‘小儿锦’……它不像汉语以北京话音位系统作为拼音的标准,而是使用者按各自的方言去拼写的,所以外地人读不通……引发出多种译文就不足怪了。”墓碑上的那行阿拉伯文字非波斯文,是回民的“小儿锦”;墓主人不是惠安白崎郭氏回族二世祖郭子洪,而是一世祖郭德广。因此,郭德广不是波斯人,也不存在什么什叶派了。

  元廷派系斗争说

  吴幼雄《论元末泉州亦思巴奚战乱》(中国航海学会、泉州市政府编:《泉州港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9月)认为:

  “元末泉州的亦思巴奚战乱,完全是元廷争斗帝位斗争在省和路(地方)、县的反映。”

  “在这场从上到下的夺权斗争中,有巨额舶来货品和巨额课税收入的泉州港,是为争夺的焦点。泉州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巨商赛甫丁阿迷里丁那兀纳和‘以货得参省’的蕃商等,均因协助元朝政府保卫泉州港有功或以舶来货品捐官,而获得义兵万户、市舶司、参议中书省事等官职。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卷入元统治者的夺权斗争,从根本上说,等人,只是被元廷利用而已。”

  朱维干《福建简史·元朝·福建》也认为是“省宪构兵”

亦思巴奚战乱的后果

  持续10年的“亦思巴奚战乱”,严重地破坏了福、兴、泉沿海一带的社会秩序、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泉州地区受害尤为严重。

  第一,贫困饥谨。

  泉州是兵乱的爆发点,“郡城之外,莽为战区”《岛夷志略·吴鉴序》),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造成民众贫困饥谨,出现前所未有的“食人”悲剧。

  当时泉州开元寺高僧大圭《梦观集·吾郡》(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大圭》、《泉南著述·梦观集》)生动真实地描述:“吾郡从来称佛国,未闻有此食人风。凶年竞遣心术变,末俗何由古昔同?市近袛今真有虎,物灵犹自避生虫。诸公食肉无充半,急为饥民散腐红!”

  第二,文化浩劫。

  泉州自古号称“文章之薮”,是文明之邦,典章载籍浩瀚,在这次兵乱中遭受空前浩劫。

  宗教文化也惨遭摧残。因教派对立,许多清净寺宇毁于战火,仅存通淮街艾苏哈卜大寺一座。

  何乔远(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何乔远》)慨叹:“蒲氏之变,泉郡慨遭兵火,无复遗者”陈懋仁《泉南杂志·下卷》)。

  第三,民族仇杀。

  泉州广大人民备受蒲寿庚家族的压榨和“亦思巴奚战乱”的蹂躏,在平叛战争中和乱定之后,激起民族复仇情绪,致使许多在泉州的阿拉伯、波斯的商人、传教士和我国西北少数民族人士,遭受残酷的杀戮。

  《清源金氏族谱·丽史》称:“是役也,凡西域人尽歼之,胡发高鼻有误杀者,闭门行诛三日。”“凡尸皆裸体,面西方……悉令具五刑而诛之,弃其哉于猪槽中。”

  汉族统治阶级也乘机掀起排外风潮,实行民族岐视压迫政策。如《清源金氏族谱·丽史》载,洪武七年,明·太祖鉴于“亦思巴奚”祸乱,在大赦天下的诏旨中特别规定 :“独氏余孽悉配戎伍禁锢,世世无得登仕籍。”

  第四,海交没落。

  宋、元时代,泉州港的海外交通贸易非常繁荣,是当时全国最大的海港。

  “亦思巴奚战乱”的直接后果,就是外商死的死,跑的跑,纷纷回国,不敢再来泉州贸易。中国政府也“严加取缔”,从此番舶不敢进港,商贾不敢抵泉,外商绝迹,盛极一时的泉州港元气大损,一跃不振,降为私商活动和华侨出国的地方性港口。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海丝之路·兴盛篇、没落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