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名录(刘—上卷)

  刘乙(字子真,五代·闽国时人[或说泉州人]。仕闽为凤阁舍人。隐居安溪凤山。评价。)
  刘克逊[字无竞,号西墅,南宋·莆阳县人(今福建莆田);刘克庄弟。以父荫入官,历海口镇监、沙县丞。嘉定间知古田县。江西帅干。知邵武军。嘉熙间改知潮州。移泉州(淳祐三年任福建提举市舶。淳祐五年知泉州。)。淳祐六年改知袁州,未赴,以疾奉祠归,卒。评价。]
  刘克刚[南宋·莆阳县(今莆田)人;刘克庄弟。曾任泉州录参。]
  刘宏道(字里甫、号笔山)、刘颖、刘载、刘涛(字普公,号灵泉山人,北宋·南安人、刘鏊、刘孟福、刘启运
  刘昌言
(字禹谟,北宋初·南安人,居晋江。少笃学。北宋初陈洪进辟为功曹参军。太平兴国二年随陈洪进仕宋。太平兴国八年举进士。累官广南安抚。淳化初为西京通判。累迁同知枢密院事。至道元年出知襄州。至道二年徙知荆南府。咸平元年拜工部侍郎。咸平二年卒。属裔。)
  刘达(字公达)
  刘鳞长(字孟龙,号乾所。
明·晋江人,祖居洛江区桥南,宅在今泉州鲤城新桥头。受学于何乔远。工部都水司主事、街道厅主事。司节慎库,常州府通判、署昆山令。历官至四川参议。官南明。)
  刘耀椿(字庄年)
  刘镜
[字叔光,别称鉴湖,南宋·惠安县人;或直指峰尾人(今泉港区峰尾镇)。朱熹高弟。与张巽讲辨于龙津之原。疑刘叔文即刘叔光之误。]
  刘珙
[字共父、恭父,谥“忠肃”,宋•福建崇安县五夫里人(今武夷山市五夫镇)。刘子羽长子。南宋•绍兴十二年登进士。初宦(初监绍兴府都税务,请祠归。绍兴廿一年主管西外敦宗院,旋召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入朝(绍兴廿四年迁礼部郎官、权秘书省校勘、中书舍人,翌年初因忤秦桧遭罢。绍兴廿五年十月秦桧死后,召刘珙为大宗正丞,迁吏部员外郎。绍兴廿九年兼权秘书少监,兼权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真除中书舍人、直学士院。)。隆兴元年以集英殿修撰出知泉州。隆兴二年改知衢州。乾道元年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召还(乾道三年首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乾道三年旋拜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乾道四年兼参知政事。)。出知隆兴府、江西安抚使。乾道五年以资政殿学士知荆南府、湖北安抚使。乾道八年再知潭州、湖南安抚使,进秩资政殿大学士。淳熙二年知建康府、江东安抚使、行宫留守,进秩观文殿学士。淳熙五年卒(属疾。七月卒于官。归葬建宁府瓯宁县丰乐里新历之源。)。评价(《宋史》评。明末清初黄宗羲等《宋元学案》评。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评。)。附录。]
  刘存德[字至仁,号沂东,明·泉州府同安县城内东桥人。嘉靖十七年联捷进士。初授行人。浙江道监察御史(嘉靖廿二年选授浙江道监察御史。嘉靖廿五年巡视两淮鹾籍。巡视应天府。)。嘉靖廿八年出守松江府。嘉靖卅八年迁浙江按察副使。广东海道兼诸番市舶提举司。居家(结“结甃堂”以居。万历六年卒。)。《结甃堂遗稿》。]
  刘承业[字垂恢,号鹤田,清·泉州府同安县白石人,后迁居嘉禾屿(今厦门岛)岐西保。乾隆十三年进士,选铅山令。卒于官。]

刘乙 

  刘乙,字子真,五代·闽国时人(或说泉州人)。闽康宗·王昶通文(936—939年)时为闽国·凤阁舍人,后隐居安溪凤山(凤髻山)。

  宋·欧阳修《新五代史·卷68·闽世家第8》、明·何乔远《闽书》、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流寓·五代刘乙》、清·康熙《安溪县志·卷8·风俗人物5·阐潜·五代·刘乙》、《十国诗话》、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8·列传·刘乙》等有载。

  仕闽为凤阁舍人

  五代·闽国·康宗·王昶通文(936—939年)时,刘乙为闽国凤阁舍人。

  宋·欧阳修《新五代史·卷68·闽世家第8》:

  “晋·天福二年(937年)遣使朝贡京师,高祖遣散骑常侍卢损闽王,拜其子继恭临海郡王。至闽,称疾不见,令继恭主之。又遣中书舍人刘乙于馆,衣冠伟然,驺僮甚盛。他日于途,布衣芒屩而已,损使人诮之曰:‘凤阁舍人,何逼下之甚也!’羞愧,以手掩面而走。闻之,怒侵辱之,还,无所答。

  而其子继恭遣其佐郑元弼随损至京师贡方物,致书晋大臣,述意求以敌国礼相往来。高祖怒其不逊,下诏暴其罪,归其贡物不纳。兵部员外郎上书请籍没其物而禁锢使者,于是以元弼下狱。狱具引见,元弼俯伏曰:‘,夷貊之君,不知礼义,陛下方示大信,以来远人,臣将命无状,愿伏斧钅质,以赎罪。’高祖乃赦元弼,遣归。”

  ·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流寓·五代刘乙

  刘乙,字子真,不知何许人,仕闽为凤阁舍人。

   晋高祖遣散骑常侍卢损册封王昶为闽王。王昶于馆。时仕闽者,章服舆从皆不称。以接宾故,衣冠伟然,驺童甚盛。他日于途,布衣芒履而已,使人诮之曰:‘凤阁舍人,何逼下之甚也?’怩,遂弃官遁去.”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8·风俗人物5·阐潜·五代·刘乙》:

  刘乙,字子真,寓贤也,仕闽为凤阁舍人。”

  “明·郡人何乔远(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何乔远》)曰:

  ‘余读欧阳修《五代史》:‘晋·天福二年(937年)闽王·遣使朝贡,高祖遣散骑常侍卢损入闽封为闽王,赐之赭袍,并其子继恭为临海郡王。曰:‘吾已袭为帝矣。’至,称疾不见,使继恭主之。遣中书舍人刘乙于馆。衣冠伟然,驺僮甚盛。他日遇诸途,布衣芒屩而已。使诮之曰:‘凤阁舍人,何逼下甚也?’羞愧掩面走。闻怒,稍侵辱之。还,无所答,继恭遣其佐郑元弼贡方物。高祖怒,暴罪,归其贡。’

  予谓故高士,闽王遣劳晋使,盖欲借以为重。成礼伟盛,遂事芒布,此高士之为也,若羞愧掩走,岂得言高?盖托疾侵辱,归言其主文致之词,而欧阳公仍之,要亦未知平生耳。抑以上国使入闽,何得无驺从前呼,必待其至前方见而反走?史失之诬,殆其然欤!’”

  《十国诗话》子真,不知何许人。仕闽为凤阁舍人。”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8·列传·刘乙》:

  刘乙,字子真,泉州人。通文(936—939年)时,官凤阁舍人。晋使卢损来聘,康宗劳之。”

  “原按:何乔远《闽书》云:

  ‘予读《五代史》,晋·天福二年闽王·遣使朝贡,高祖遣散骑常侍卢损入闽,封为王。王令继恭主之,遣中书舍人刘乙劳于馆。衣冠伟然,驺僮甚盛,他日遇诸涂,布衣芒履而已。使人诮之曰:‘凤阁舍人何偪下之甚也。’羞愧,以手掩面而走。

   心窃疑之。夫故高士,闽王遣之劳晋使,盖明欲藉以为重,成礼而退,遂返初服,正隐者之高致。羞愧掩走,必托疾,归言其主,文致之词,而欧阳仍之耳。抑以上国之使,入闽何得无驺从前呼,必待其至前方见而反走邪!’”

  隐居安溪凤山

  后刘乙弃官隐居安溪凤山(凤髻山),与吴中处士周朴、安溪开先县令詹敦仁(字君泽)友善。(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周朴詹敦仁》、《泉州山川·凤山·安溪凤山》)

  ·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流寓·五代刘乙

  “隐于安溪凤髻山,终身不出。与周朴詹君泽为友。

   君泽尝遣子访之。有诗云:‘扫石耕山旧子真,(谓前所咏诗有“扫石云随帚,耕山鸟傍人。”之句)布衣草履自随身。石崖壁立题诗处,知是当年凤阁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詹琲》)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8·风俗人物5·阐潜·五代·刘乙》:

  “与吴中处士周朴、本县令詹敦仁友善。敦仁诗,有‘音问相忘二十秋,天教我辈到南州。’诗有‘扫石云随帚,耕山鸟傍人。’世传佳句。

   詹琲敦仁子也。敦仁访,赠以诗,有‘石崖壁立题诗处,知是当年凤阁人。’之风概可想已。”

  《十国诗话》“后隐是山(安溪凤山)。与周朴詹君泽友。君泽尝遣子访之,赠以诗。”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8·列传·刘乙》:

  “已而,弃官隐凤山,与詹敦仁为友,所为诗有‘扫石云随帚,耕山鸟傍人’之句。

  敦仁常命子访,赠以诗(《遣子访刘乙》),至今传之。(原按:诗云:“扫石耕山旧子真,布衣草履自随身。石崖壁立题诗处,知是当年凤阁人。”(《全唐诗·卷761》收录))”

  评价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8·列传·刘乙》:

  常乘醉与人争妓,既醒惭悔,集书籍因酒致失者,编以自警,题曰‘百悔经’。自后不饮,至于终身。”

  “论曰:闽季官匪其人,任职者率寡廉鲜耻,不足道。刘乙拂衣凤山,詹敦仁高蹈佛耳,洵遗世而独立者也。《易》云:‘鸿渐于逵,其羽可用为仪。’二君其当之矣。”

刘克逊

  刘克逊(1189—1246年),字无竞,号西墅,南宋·莆阳县人(今福建莆田);刘克庄弟。(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克庄》)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1•人物•兴化府•良吏•宋•刘克逊》:刘克逊,字无竞克庄弟。”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7·艾轩学案·知州先生克逊全祖望补本)刘克逊,字无竞弥正字。”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九·文定刘后村先生克庄·附弟克逊刘克庄克逊。”

  刘克庄为撰《工部弟墓志铭》(《后村大全集·卷153》收录)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1•人物•兴化府•良吏•宋•刘克逊》、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7·艾轩学案·知州先生克逊》(全祖望补本)有传。

  以父荫入官,历海口镇监、沙县丞

  刘克逊以父荫补承务郎入官,历监海口镇,调沙县丞。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1•人物•兴化府•良吏•宋•刘克逊》:“以父任补官。”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7·艾轩学案·知州先生克逊全祖望补本)“以父任入官。”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九·文定刘后村先生克庄·附弟克逊“以父任补官。”

  嘉定间知古田县

  嘉定(1208—1224年)间,刘克逊知古田县(清·乾隆《古田县志•卷5》有载)。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1•人物•兴化府•良吏•宋•刘克逊》、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九·文定刘后村先生克庄·附弟克逊均载(文同):“调古田令。”

  江西帅干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1•人物•兴化府•良吏•宋•刘克逊》:

  “以救荒捕盗著劳绩,辟江西帅干。

  枰提令行,奴有告主窖镪者,克逊曰不可以训。”

  知邵武军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1•人物•兴化府•良吏•宋•刘克逊》:“累迁知邵武军,威爱并行,除剧盗,兴教化。”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九·文定刘后村先生克庄·附弟克逊“累迁知邵武军,除剧盗,兴教化。”

  嘉熙间改知潮州

  嘉熙(1237—1240年)间,刘克逊改知潮州。(清·乾隆《潮州府志·卷31》有载)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1•人物•兴化府•良吏•宋•刘克逊》:

  “改潮州。

  初,银价平,每丁赋钱五百,后银贵加至四倍,下教蠲之,曰:‘纵得罪,无恨。’”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7·艾轩学案·知州先生克逊全祖望补本)

  “知潮州。

  初。银贾未昂,每丁赋钱五百,后以贾昂,加至四倍。下令蠲之,曰:‘「以此得罪,无恨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九·文定刘后村先生克庄·附弟克逊“改潮州。”

  移泉州

  淳祐三年任福建提举市舶

  淳祐三年(1243年),刘克逊任福建提举市舶(驻地泉州)。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1•人物•兴化府•良吏•宋•刘克逊》、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7·艾轩学案·知州先生克逊全祖望补本)均载(文同)“移泉州。”

  民国《福建通志·卷14·列传·宋11》载,刘克逊任泉州市舶提举时,“严禁官吏向番商强买,明谕番商,番商闻风并集,舶计骤增。”

  九日山有淳祐三年(1243年)四月颜颐仲祈风石刻:“太守贰卿颜颐仲,祷回舶南风,遵典彝也,提舶寺丞刘克逊俱祷焉,重司存也……时淳祐癸卯(淳祐三年,1243年)孟夏(四月)乙丑也。”(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山川·九日山·崖刻·海交祈风及市舶司事石刻·南宋·淳祐三年颜颐仲等祈风石刻》)

  淳祐五年知泉州

  淳祐五年(1245年),刘克逊知泉州。(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6》)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7·艾轩学案·知州先生克逊全祖望补本)“终于知泉州。”

  淳祐六年改知袁州,未赴,以疾奉祠归,卒

  淳祐六年(1246年)改知袁州,未赴,以疾奉祠归,当年卒,年58岁。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1•人物•兴化府•良吏•宋•刘克逊》、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7·艾轩学案·知州先生克逊全祖望补本)均载(文同)“以疾奉祠。”

  评价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1•人物•兴化府•良吏•宋•刘克逊》:克逊一生清贫,尤工于诗,叶适赵汝谈称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叶适》)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7·艾轩学案·知州刘先生克逊》(全祖望补本):“清贫有守,工诗,为水心叶适,学者称“水心先生”)南塘赵汝谈号“南塘”)所称许。”

刘克刚

   刘克刚,南宋·莆阳县(今莆田)人;刘克庄弟。曾任泉州录参,真德秀荐知沙县。宝佑二年(1253年)擢知惠州。卒于官。(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克庄真德秀》)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1•人物•兴化府•良吏•宋•刘克逊》:“弟克刚,为泉州录参,真德秀荐知沙县,后知惠州。清俭治办,修弊起废。卒于官。”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九·文定刘后村先生克庄·附弟克刚曰:

  刘克庄弟)克刚,为泉州录参,真文忠真德秀荐知沙县。
宝佑二年
(1253年)知惠州。清约多才,修弊起废,建丰湖书院祀罗豫章,辟四斋以居生徒,择州学博士兼山长领之,并增学舍,惠人始知伊、洛之学。”

刘宏道

  字里甫,号笔山,明·江苏吴兴人。隆庆五年(1571年)至万历七年(1579年)任惠安县令。曾建甘雨亭、灵雨亭于惠安科山之上。

刘颖

  刘颖,南宋·庆元五年(1199年)以中奉大夫集英殿修撰知泉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颖》据《闽书》为作传:

  “刘颖,庆元五年(1199年)以中奉大夫集英殿修撰知泉州。

  (庆元六年,1200年)以钱米畀十五禅寺,使募工开浚东湖,助以壮城之卒,因以为放生池,凡二万九千余丈。(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水利· 东湖·南宋·庆元·刘颖开浚东湖 》)

  求石于延平,访太湖石于故家,取唐以来刺史题名,加删润,去繁芜,属善士书刻之。”

  庆元五年(1199年)至嘉泰元年(1201年),泉州知州刘颖戴溪编成《清源志》7卷(已佚),为泉州修志之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郡邑志乘·泉州府志·南宋·嘉定清源志》)

刘载

  北宋泉州商人。高丽(朝鲜)睿宗(1106~1122年)时,“尝随商船而来”,任高丽官至尚书右仆射。

刘涛

  刘涛,字普公,号灵泉山人,北宋·南安人 ,刘昌言之曾孙。工诗及草书,宋徽宗曾召入禁中,天值大雪,令草书雪诗。郑谷“乱飘僧舍茶烟湿”四句。皇帝见其首书“乱”字而不悦,因问:“卿字孰师?”对:“臣无师。”不称旨而退。晚年隐居晋江灵源山灵泉院(亦称灵泉寺)。(参见泉州历史网 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昌言》、《泉州山川·灵源山》)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文苑·宋·刘涛》:刘涛,字普公昌言之曾孙。工诗及草书,苏轼尝跋其书,谓其‘奇逸多才,中有所得,不能自已,因以适情为乐’。晚年读书灵泉院,自号灵泉山人。”

刘鏊

  明·永春人。著有《书说约》、《寒灯怀古》、《无题诗》等。

刘孟福

  明·永春县桃城镇留安村人,刘(留)氏的第七世(参见《泉州祠堂·留安留(刘)氏宗祠》)。   

  在南京从军,明·宣德五年(1430年)随郑和下西洋,任副将,宣德六年(1431年)在苏门答腊殉职(永春《留安刘氏族谱》)。

刘启运

  清·永春人。嘉庆七至十二年(1802—1807年),永春城郊周、郑、李、邱、蔡、刘等姓宗派械斗连年不休,受害家属纷纷上告,刚好永春举人刘启运晋京赴试,清廷将其捕杀,借以平息械斗。

刘昌言

  刘昌言(942-999年),字禹谟,北宋初·南安人,居晋江。

  《宋史·刘昌言》:刘昌言,字禹谟,泉州南安人。”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刘昌言,字禹谟,晋江人(?)。”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昌言》、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均载(文同):刘昌言,字禹谟。”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刘昌言,字禹谟,南安人。”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刘昌言,字禹谟,泉州南安人也。”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刘昌言,字禹谟,南安县人。”

  清·乾隆《泉州府志·文苑》“南安人”

  《宋史·卷267·列传26·刘昌言》、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昌言》、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3·闽4·列传·刘昌言》、清·乾隆《泉州府志·文苑》等有传。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旧志。参《宋史》、《闽书》”为作传。

  少笃学

  《宋史·刘昌言》:“少笃学,文词靡丽。”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少工文。”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昌言》、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均载(文同):“七岁能属文。”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少笃学,文词靡丽。”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七岁能属文,词藻靡丽。”

  北宋初陈洪进辟为功曹参军

  北宋初,陈洪进奉表宋太祖·赵匡胤,自称清源军节度副使、权知泉南等州军府事。建隆四年(963年)遣使朝贡。乾德二年(964年)改清源军为平海军,宋庭授陈洪进平海军节度使、泉漳等州观察使、检校太傅,后每岁修贡朝廷。开宝九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改元太平兴国,加陈洪进检校太师。太平兴国二年(977年)陈洪进纳土归宋。初,刘昌言陈洪进,劝陈洪进归宋有力焉。(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洪进》)

  《宋史·刘昌言》:“本道节度陈洪进辟功曹参军,掌笺奏。洪进遣子文显入贡,令昌言偕行,太祖亲劳之。”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昌言》:

  陈洪进据泉、漳,擢为功曹,掌笺奏。

  时宋室久定,力劝纳款。洪进从之,遣其子入贡,同昌言入朝。太宗召对,谓曰:‘览洪进表,委命尽心,非卿润色耶?’昌言逊谢焉。”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陈洪进辟功曹,掌笺奏。洪进遣子文显入贡,令昌言偕行,太祖亲劳之。”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陈洪进辟功曹参军,掌牍奏。”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陈洪进擢为功曹参军,掌笺奏。力劝洪进归宋。”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

  陈洪进辟功曹参军。洪进遣子文显入贡汴京,令昌言偕行,宋太祖亲劳之。

   太宗时,洪进归朝,召谓曰:‘览洪进表,委命尽心,非卿润色邪?’”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陈洪进擢为功曹参军,掌笺奏。力劝洪进归宋,洪进遣子入贡,昌言偕行,太祖亲劳之。”

  太平兴国二年随陈洪进仕宋

  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陈洪进归宋,改镇徐州,辟刘昌言为徐州推官。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刘昌言举进士入格,授归德军掌书记。

   《宋史·刘昌言》:

  “太平兴国二年,洪进归朝,改镇徐州,又辟推官。

  五年,举进士入格,太宗初惜科第,止授归德军掌书记。”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太平兴国二年,洪进归朝,改镇徐州,辟推官。”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昌言》:洪进改镇徐州,又辟为徐州推官。”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洪进改镇徐州,又辟昌言推官。”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太平兴国二年,洪进归朝。太宗召谓曰:‘览洪进表,委命尽心,非卿润色耶?’洪进改镇徐州,又辟徐州推官。

  五年,授归德军掌书记。”

  太平兴国八年举进士

  北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刘昌言举进士第2人。

   《宋史·刘昌言》:(太平兴国)八年复举得第。”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已而第进士。”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昌言》:

  “太平兴国八年举进士第二人。

  太宗引见便殿,曰:“卿复来应举耳?”昌言曰:“陛下以文明治天下,臣遭逢盛会,不甘委弃也。”因上《纪圣德诗五十韵》。赐对三日,昌言敏给,能揣人主意,无不称旨。”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太平兴国八年得第。”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

  “太平兴国八年举进士第二人。

  太宗遣中使引登便殿,谓曰:‘卿复来应举耶?’

  昌言对曰:‘陛下以文明治天下,臣遭千载之遇,再献薄技耳。’上《纪圣德诗》五十韵。

  太宗尝谓昌言曰:‘卿忠孝两全,东南一奇士也。’”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

  “后举宋进士。”

  “(原按……昌言尝作《下第》诗云:‘惟有夜来蝴蝶梦,翩翩飞入刺桐花。’人皆称之。)”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太平兴国)八年,举进士第二人。

  太宗遣中使引登便殿,曰:‘卿复来应举也?’

  昌言曰:‘陛下以文明治天下,臣遭千载之遇,再献薄技耳。’上《纪圣德诗五十韵》。”

  累官广南安抚使

  刘昌言迁保信、武信二镇判官,移泰宁军节度判官,入为左司谏、广南安抚使。

  《宋史·刘昌言》:

  “迁保信、武信二镇判官。

  宰相赵普镇南阳,重昌言有吏干。

  钱俶帅邓,表荐之,移泰宁军节度判官。

  入为左司谏、广南安抚使。”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历泰宁军节度判官,入为左司谏、广南安抚使。”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迁保信、武信二镇判官。

  钱俶帅邓,表荐之。移泰宁军节度判官。入为左司谏、广南安抚使。”

  淳化初为西京通判

  北宋·淳化(990—994年)初,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委以府政,拜起居郎。

  《宋史·刘昌言》:

  “淳化初,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委以府政。疾,属昌言后事。卒,昌言知己,经理其家事。太宗以为忠于所举,拜起居郎,赐金紫、钱五十万。

  连对三日,皆至日旰。昌言捷给诙诡,能揣人主意,无不称旨。太宗谓宰相曰:‘昌言质状非伟,若以貌取,失之子羽矣。’”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

  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

  召拜起居郎,连对三日,皆至日旰。昌言捷给诙谐,能揣上意,无不称旨。”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淳化初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委以府政。疾,属昌言后事。卒,昌言知己,经理其家事,太宗以为忠。”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淳化初,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委以府政。疾,嘱后事,昌言纪纲甚悉。太宗以为忠于所举,拜起居郎,赐金紫,钱五十万。连对三日,皆至日旰(“日旰”:日暮),无不称旨。

  太宗谓宰相曰:‘昌言质状(“质状”:体态)非伟,若以貌取,失之子羽(“子羽”:春秋鲁人,孔子弟子,状貌丑陋)矣。’顾昌言曰:‘卿忠孝两全,东南一奇士也。’”

  累迁同知枢密院事

  刘昌言迁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枢密直学士、判审官院。未百日又迁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宋史·刘昌言》:

  “迁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枢密直学士,与钱若水同知审官院。二十八日,迁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昌言骤用,不为时望所伏。或(“短”:以……为缺点)其闽语难晓,太宗曰:‘惟朕能晓之。’又短其(“委”:抛弃,舍弃)母妻乡里,十余年不迎侍(“迎侍”:迎候侍奉),别娶旁妻。太宗既宠之,诏令迎归京师,本州给钱办装,县次续(“续食”:相继供给食物)

  时又有光禄丞何亮家果州,秘书丞陈靖家泉州,不迎其亲。下诏戒谕文武官:‘父母在剑南、峡路、漳泉、福建、岭南,皆令迎侍,敢有违者,御史台纠举以闻。’”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

  “迁工都郎中、枢密直学士,与钱若水同知审官院,俄擢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太宗尝谓:‘昌言忠孝两全,真东南一奇士。’然而骤用,不为时望所伏。或短其闽语难晓,太宗曰:‘惟朕能晓之。’”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昌言》、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均载(文同):“累迁同知枢密院事。”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

  “判审官院,未百日为枢密副使。”

  “(原按:太宗时,有言昌言闽语,恐奏对难会。太宗怒曰:‘我自会得!’其眷注如此。)”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累迁同知枢密院事。
昌言骤用,不为时望所服。
或短其闽音,太宗曰:‘朕能晓之。’
又有言委母妻乡里,十余年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并监察六部,纠弹官吏,不迎侍,别娶旁妻。诏令‘迎归京师,本州给钱办装,县次续食’。”

  至道元年出知襄

  刘昌言赵赞素善,至道元年(995年)会赵赞诛,以给事中罢,出知襄州。

  【按:赵赞,并州人,性险诐辩给。初为军小吏,累官至三司官属西京作坊副使、度支都监。有郑昌嗣者,宣州人,亦起三司役吏,与亲比相表里,累迁至西上阁门副使、盐铁都监。二人既得联事,所为皆不法。至道元年(995年)上元节,京城张灯,太宗以上清宫成,临幸。昌嗣邀其党数人,携妓乐登宫中玉皇閤,饮宴至夜分;掌舍宦者不能止,以其事闻。太宗大怒,并摭诸事,下诏夺官,许携家配隶房州禁锢,即日驿遣之。昌嗣黜唐州团练副使,不署事。既数日,并赐死于路。】

  《宋史·刘昌言》:

  昌言自以登擢非次,惧人倾夺。会诛凶人赵赞昌言素善,前在河南尝保任之,心不自安。因太宗言及近侍有与交者,昌言蹶然(“蹶然”:急起、惊起状)出位,顿首称死罪。太宗慰勉之,然自此恶其为人。

  以给事中罢,出知襄州。

  上言:‘水旱民输税愆期。旧制六月开仓,臣令先一月许所在县驿输纳以便民。获盗当部送阙下,臣恐吏柔懦不能制,再亡命,配隶军籍。此二事,臣从便宜,不如诏书,虑谗慝因而浸润,愿陛下察之。’

  太宗下诏责其不循旧章,敛怨于民,自今敢背弃诏条,谴责不复恕。”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先是,昌言在河南,尝保任赵赞。至是,坐罪被诛,因太宗言近臣有与交者。昌言蹶然出位,顿首称死罪。未几,出知襄州。”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昌言》:

  “自以登擢不次,惧人倾夺。会凶人赵赞之诛也,言素与善,前在河南尝保任之,心不自安。太宗因问近侍有与交者乎?昌言蹶然出位,顿首称死罪,慰免者久之,然自是出知襄州。

  以先期开仓,又获盗不送阙下,太宗为其不循旧制,切责之。”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出知襄州。”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会诛凶人赵赞昌言素与善,前在河南尝保任之,心不自安。太宗问及近侍有与交者,昌言蹶然出位,顿首称死罪。太宗慰免之,然自是渐厌薄(“厌薄”:讨厌,鄙视)之。

  以给事中罢,出知襄州。

  上言‘输税’、‘获盗’二事,太宗以其不循旧例,切责之。”

  至道二年徙知荆南府

  北宋·至道二年(996年),刘昌言徙知荆南府。

  《宋史·刘昌言民国《南安县志·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均载(文同):“至道二年,徙知荆南府。”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徙荆南府。”

  咸平元年拜工部侍郎

  北宋·咸平元年(998年),真宗即位,刘昌言就拜工部侍郎。

  《宋史·刘昌言》、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均载(文同)真宗即位,就拜工部侍郎。”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昌言》:“后累官至工部侍郎。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咸平中拜工部侍郎。”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后官至工部侍郎。”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累官工部侍郎。”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真宗即位,迁工部侍郎。”

  咸平二年卒

  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刘昌言卒,年58,赠工部尚书。葬南安枫林山(位今南安市码头镇枫树村)。

   《宋史·刘昌言》:“咸平二年卒,年五十八,赠工部尚书。”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昌言》、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均载(文同):“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诗文典丽,有《北山漫游》十卷、杂稿二十卷。”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咸平二年卒,赠尚书。有《文集》三十卷。”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卒年五十八,赠工部尚书。

  有《文集》三十卷。

  祀邑乡贤。”

  属裔

  《宋史·刘昌言》:“子有方,比部员外郎;有政,虞部员外郎。”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子有方,比部员外郎;有政,虞部员外郎。”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七世孙用行,嘉定(1208—1224年)进士,历零陵、巴陵令,俱有声。”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弟昌龄,端拱二(989年)进士。

  有方,刑部员外;有政,工部员外。

  

  七世孙用行,进士。”

刘达(1060-1120年)

  字公达,宋·泉州金门人。  

  宋·元丰八年(1085年)及第榜眼进士。调越州观察推官,累官同知枢密院事、中书侍郎。  

  崇宁五年(1106年)正月,徽宗以星变,避殿减膳。刘达请人击碎元佑党人石碑上书的邪籍,防帝,从之夜半,遣黄门至庙堂毁石刻。翌日,蔡京见之,厉声说:石可毁,名不可灭也”。

  崇宁五年(1106年)二月,蔡京被免去相位。刘达赵挺之同心辅政,尽心尽职。蔡京所行事,进用元佑党人子弟后,令其党复申述之说。郑居中言:“陛下所建立,乃厚下裕民,何致天谴更张耶?”徽宗遂怀疑刘达是蔡京的同党,贬刘达为安州副使居住,蔡京复被罢职。  

  不久,刘达起知杭州,后召至皇都卒,赠光禄大夫。  

  吕大奎赞曰:“宋·崇宁之初,耿耿孤忠尚政。元佑弊除,复兴国事一新,公其弥缝千载,乘休斯文有功。”然宋史称刘达因依附蔡京而得到提拔。

刘鳞长

  刘鳞长(1598-1661年),字孟龙,号乾所,明·晋江人,刘弘宝之孙。祖居洛江区桥南,宅在今泉州鲤城新桥头。(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刘弘宝》)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据新《郡志》为作《传》。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有传。

  受学于何乔远

  刘鳞长垂髫时受学于何乔远(号镜山)。(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何乔远》)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刘鳞长,字孟龙,晋江人,弘宝之孙。垂髫时受学于镜山。”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刘鳞长,晋江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刘鳞长,字孟龙。”

  工部都水司主事、街道厅主事

  刘鳞长万历四十六年戊午(1618年)举人,万历四十七年己未(1619年)联捷进士。天启(1621—1627年)初授工部主事,丁外艰后补工部街道厅主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

  “万历四十七年进士。

  天启初授工部主事。时有皋门及浚湟之役,中官(总理工程内监)马诚揭开工费三十万,鳞长仅以六千金竣事。怒,欲中以祸,会丁外艰。

  服除,补街道厅。大珰马诚估保桥运石费四十万,鳞长核用万金,大忤魏忠贤,削职。”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万历己未进士。授工部主事。值皋门及浚湟之役,时中贵浮揭白玉石工至三十万,鳞长以六千金竣事;复以保桥运石,揭至四十万;鳞长议从桥下拽运,费可万金。忤珰意,削职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万历己未联捷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接管皇极门等工差务,以节省浮费二十余万金,触总理工程,内监马诚怒,与珰倚毗为奸陷之,命修芦沟桥,矫旨降三级,调外;嗣复矫旨削职为民。”

  刘鳞长任工部都水司主事,朝中清流对其评价颇佳。巡视掌科魏大中谓其同列曰:“贵部干实事,惟君一人。”冢卿张问达说:“精详缜密,天部之选也。”宦官马诚欲中伤刘鳞长,司空王佐极力护之,说:“谤语即汝荐章也。”后差榷荆州,以颤地力辞,同官咎其破格。司空王佐刘鳞长曰:“颤处能恬,冷处能耐,是一名大器。”

  越年,工科霍守典参宣武门东西积土与墙平凝道路,系李养德挑河时所堆,催令搬运。李养德俱不能办,疏云:“乞委主政刘某协理,不至冒费。”刘鳞长遂不辞,共竣。

  厥事司设监题造细车一百二十辆,参旨覆议,俱委刘鳞长,勘估裁减将半,事遂寝。

  值河北差缺,慨然请行,会丁外艰归。

  时值魏忠贤煽焰,刘鳞长到街道厅就任二日,即折卸提督乾清宫宦官王体乾之侵街房屋;又清追五城官戚畹魏忠贤所占据者,变价近万金。

  所属南部采铜,事有谋及者,刘鳞长说:太祖定鼎,岂不念此些少铜料,宁听其敝坏而为盗?有职有衔,而诉于者?”

  维时有保桥之役,总理大工又是内监马诚马诚魏忠贤狼狈为奸,司属至称晚生,私谒厚赠冀结其好。马诚估计保桥费用四十万,刘鳞长不顾个人得失,科学估算保桥费用,谓:“乘冬间,水涸冰坚,从桥下填柳木,夹以灰土,夯筑结实,以便拽运,其费不及保桥之一。”工部尚书黄克缵遂据以入奏,奉旨如议。(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黄克缵》)

  及刘鳞长至芦沟桥兴工,忽有旨谪刘鳞长三级调外。魏忠贤矫旨,削刘鳞长为民。

  司节慎库,谪常州府通判、署昆山令

  崇祯帝即位,起原官,升员外郎、司节慎库。以台省擅行支放事,刘鳞长力折具疏,为尚书张凤翔劝止,事发,与张凤翔同逮诏狱。诏狱之事澄清后,谪常州府通判、署昆山令。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怀宗立,起原官,(升员外郎)司节慎库。以台省擅行支放事,累逮诏狱,谪倅毘陵。适大宗伯慎行倡学东南,鳞长师事焉。”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崇祯登极,复原官,司节慎库,一时台省侵权擅行支放,鳞长力折之。坐累,谪倅巴陵;适大宗伯孙慎行倡道东南,鳞长师事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崇祯初起复原官,升员外郎。为张凤翔累,同逮诏狱,谪堂州府通判,署昆山令。四阅月,多惠政,父老塑像于候潮旧祉祀之。”

  历官至四川参议、弃官归

  转南户部主事,擢南京户部郎中,历浙江提学副使(其《浙学宗传》一书即在浙江提学副使任内所著。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南著述·浙学宗传》)、四川建昌参议、川东参政。会李自成攻陷北京,弃官归。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转南户部,视学两浙。历官至四川参议。时张献忠破云南,贼党率众寇蜀,鳞长毅然以恢复为己任,屡与贼战有功,复夔、庆等郡。会闯贼陷京,弃官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转南户曹,旋视两浙学政,所访皆知名士,至今人颂公明。终西蜀参藩。”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转南户部主事,擢郎中,旋视两浙学政。迁四川建昌参议,川东参政。张献忠荼毒西蜀,首议冒险恢复重夔等州县。”

  官南明

  南明·隆武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唐王·朱聿鍵入闽,推为太仆寺少卿,改兵部右侍郎,加太子太保,擢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清·顺治三年(1646年),应诏辅桂王·朱由榔阁事,后以病辞归。顺治十八年(1661年)十月卒于家。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唐王入闽,推太仆寺少卿,兵部右侍郎,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卒于官(?应为“家”)。”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卒于家。”

刘耀椿

  庄年,清·嘉庆、道光间山东安邱人,嘉庆二十五年庚辰科(1820年)会魁。  

  道光十九年(1839年),刘耀椿出任福建兴泉永道兼金厦兵备道。甫到泉州,正值东西佛”又在酝酿一场大械斗,刘耀椿视察泉州府庠、会见各界人士时,提出如何消弥东西佛陋习的命题,要大家献策,一时应命者众。(参见《泉州东西佛》)

  1840年鸦片战争期间,刘耀椿协助闽浙总督邓廷祯查禁鸦片。英军进犯厦门,与福建水师提督陈阶平招募乡勇、水勇抵抗,打败英军两次进犯。1841年,又协助新任闽浙总督颜伯焘执行水陆兼备主张,引进外国新式造船和铸炮技术。

刘镜

  刘镜,字叔光,别称鉴湖,南宋·惠安县人;或直指峰尾人(今泉港区峰尾镇)。

  《圭峰氏族谱》:公世居惠邑峰尾城尾山埕。”

  明·正德戴铣朱子实纪·卷8》:刘镜,字叔光,惠安人。”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人物·泉州府·儒林·宋·刘镜》:刘镜,字叔光,惠安人。”

  清·黄宗羲等撰《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先生》:刘镜,字叔光,惠安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8·朱子泉州门人并交友·刘叔光先生》:刘镜,字叔光,惠安人。”

  清·嘉庆《惠安县志·卷25·儒林·刘镜刘镜,字叔光。”

  朱熹高弟

  南宋·绍兴廿三年(1153年)秋七月,朱熹任同安县主簿兼领学事。绍兴廿六年(1156年)七月秩满,绍兴廿七年(1157年)十二月离开泉州归家。史称泉州是朱熹“过化”之地。

  此后,朱熹宦途并不顺利。淳熙元年(1174年)改秩宫观,淳熙六年(1179年)始受命知南康军,淳熈八年(1181年)七月,除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旋改提举浙东常平茶盐事。因唐仲友案,淳熙十年(1183年)乞奉祠5年。淳熙十四年(1187年),方除提点江西刑狱公事。淳熙十五年(1188年)又奉祠。淳熙十六年(1189年)二月光宗即位,十一月改知漳州,绍熈元年(1190年)之任。(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朱熹》)

  刘镜一向厌恶科举之学。自淳熙元年甲午(1174年)朱熹改秩宫观,至淳熙十六年己酉(1189年)改知漳州,刘镜与晋江杨至杨履正、永春陈易等一直追随朱熹左右,游学于朱熹之门,在各地书院听学、劝学、讲学,授教达16年之久,推行书院制度,颇得朱子理学真传。刘镜成为朱熹心目中最得意且最器重的弟子和莫逆之交,称“高弟”。(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朱熹杨至杨履正陈易》)

  据明代刻本《紫阳?氏建安谱·朱子门人》载,朱熹的泉籍门生较出色的有12人。据朱子理学研究专家林振礼考证和统计,朱熹的泉籍门生20人,峰尾刘镜是其中佼佼者。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人物·泉州府·儒林·宋·刘镜》:“从朱文公学,称高弟。”

  ·正德戴铣朱子实纪·8》:刘镜号称高第。”

  明末清初·万斯同《儒林宗派·10·宋·朱子门人(四库本)刘镜,惠安。”

  ·黄宗羲《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先生》:“从朱文公学,称‘高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8·朱子泉州门人并交友·刘叔光先生》:“厌科举之习,淳熙间从朱子学,主于‘涵养体察’,称‘高弟’。”

  清·嘉庆《惠安县志·卷25·儒林·刘镜载:刘镜厌科举之习。淳熙间“从夫子学”,主于涵养、体察、践履。史称紫阳高弟刘镜公”

  致力传播理学

  淳熙十六年归乡,以传播朱子理学为要务

  淳熙十六年(1189年),即朱熹改知漳州当年,刘镜回到峰尾,从此不遗余力地传播朱子理学。

   刘镜利用分布在各村落的宫庙、祠堂倡办学堂、私学,时圭峰一度成为朱熹刘镜授学讲道之乡。刘镜强调学生要有“居敬持志、循序渐进、熟读精记、虚心涵泳、切己体察、著紧用力”朱子读法”“爰日不倦而竟尺寸之阴”治学精神,使朱熹及其弟子的学术思想和观念在圭峰广为传播。

  峰尾民间流传:一次,朱熹因挂怀许久未晤面的得意门生刘镜,又久慕峰尾风土人情,便来峰尾一游。刘镜在自家正厅中摆上竹编圆筛,筛中放着2碗清水、2碟豆豉、生姜,另有1盆麦饭,表示恩师光临如同月亮从天上掉落自己的家中。师徒俩边品尝着清酒和筛中诸食物,边研习为学之道、穷理之要、读书之法、致精之本,及中正仁义、修齐治平,通宵达旦而不知倦。朱熹在峰尾流连数日离去。

  从此,圭峰庙学及祠堂文化得以勃兴和衍生,分布在峰尾各角落的“七社”及东岳庙、义烈庙、永全社、钟德堂、传经堂、明经堂、裕德堂、懋德堂、文德堂、淮德堂、延德堂、顺德堂、敬德堂、善德堂、尚德堂、弘德堂、仰德堂、慈德堂、宝德堂、圣恩堂、肃在堂、临茨堂、忠孝堂、怀祖堂、淮奋堂、校正堂等,都蕴藏着厚重、翔实的历史文化底蕴。

  张巽讲辨于龙津之原

  张巽,字子文,一字深道,学者称锦溪先生,南宋·惠安县人。张巽之父张寓知临江军,尝与张栻南轩)共学。淳熙(1174—1189年)中,张栻讲学长沙城南书院,寓即遣张巽张栻学。(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张巽》)

  张巽及归惠安,杜门玩养,寡交于人。时朱熹之学盛行泉州而成“清源别派”张巽与同邑刘镜素有交往,常向其请教朱熹之学,因所得闻于朱熹,但不得要领,未能释然。

  绍熙二年(1191年),朱熹以子丧请祠,四月离开漳州回武夷山。张巽刘镜引荐,两人遂赴武夷山谒见朱熹,从学焉,颇得“中和”之旨,久益明净。

  从武夷归来,张巽在惠安县张坂镇后边村锦溪筑草堂居住,“静心体验”朱熹理学,力践“养其全于未发之前,察其几于将发之际,善则扩而充之,恶则克而去之”(《朱文公文集·卷79》,四部丛刊初编缩本),终与刘镜“同得紫阳之传”

  清·嘉庆《惠安县志·卷25·儒林》载:刘镜建别业“鉴湖别墅”在惠安县城西山中“龙津之原”刘镜张巽讲辩朱熹之学于其中。由于张巽刘镜“尊闻行知性命之传籍”,吸引了不少士子讲习讨论,使朱熹理学得以在惠安、泉港一带广泛传播。

  清末杜唐《鉴湖别墅》诗

   清末•杜唐《鉴湖别墅》诗。

  序曰:“鉴湖别墅在邑(惠安)龙津陂之原,宋•刘镜?叔光书斋,为朱子高弟,与张子文张巽子文讲辨其处,现尚存嵯嵲石、木棉花。”

  诗曰:

  “故友曾来诸五车,一湖如鉴清无瑕。学承鹿洞高诸子,支别象山守一家。
  遗址独寻嵯嵲石,寒林空想木棉花。而今剩有波流河,洄溯伊人宛水涯。”

  刘叔文刘叔光之误

  朱子集中,泉郡诸门徒多挂及其姓氏,即往复书中亦多及之,独遗刘叔光?;而朱熹书信中屡涉刘叔文李清馥刘叔文刘叔光刘镜)之误。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8·朱子泉州门人并交友·刘叔光先生》:

  “附:刘叔文先生

  刘叔文,名未详。朱子杨至之书云,彼中朋友后之讲论,可师叔文,持守可法,诸友若能频与切磋,必有益也。又与李亢宗书云,后之持守见识皆不易得,刘叔文守得亦好,但未知后来所见如何耳。

  按:二公为师门称许如此,其为高弟无疑。

  再按:朱子称彼中朋友后之讲论,可师叔文,持守可法。后之陈易字则叔文,亦之字也,所云彼中朋友似均属泉人。

  再按:刘镜叔光,惠安人,其学主涵养体察,称高弟。朱子集中,泉郡诸门徒多挂及其姓氏,即往复书中亦多及之,独遗刘叔光?,或疑叔光叔文字画相近,或传写差讹,或别有其人。谨将叔文录附叔光传后,待考焉。

  备考

   朱子刘叔文书曰:

  ‘所谓理与气,决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则二物浑沦不可分开,各在一处,然不害二物之各为一物也。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尝实有是物也。

  大凡看此等处,须认得分明,又兼始终,方是不错。只看太极图所解第一段,便见意思矣。

  若未会得,且虚心平看,未要硬便主张,久之自有见处,不费许多闲说话也。如此虚心理会,不得时却守取旧来所见,未为晚耳。如或未然,且放下此一说,别看他处,道理尚多,或恐别因一事透着此理,亦不可知。不必守此胶漆之盆,枉费心力也。’

  又曰:

  ‘细详来喻,依旧辨别性气两字,不出须知未有此气已有此性。

  气有不存,性却常在,虽其方在气中,然气自气,性自性,亦自不相夹杂。至论其遍体,于物无处不在,则又不论气之精粗,而莫不有是理焉。不当以气之精者为性,性之粗者为气也。

  来说虽多,只以此意思之便见得失。如云精而又精,不可名状,所以不得已而强名之曰太极。’

  又曰:

  ‘气愈精而理存焉,皆是指气为性之误。

  又引通书解云云,亦是不察阴阳二字是形而下者,便指为诚,不知此是诚之流行归宿处,不可便指为诚也。

  又引无极之真,以为真固是理,然必有其气,是以可与二五妙合而凝此,尤无理矣。夫真者,理也;精者,气也。理与气合,故能成形,岂有理自有气又与气合之理乎?

  其间琐细不暇一一辨论,但更看太极图解第一段初两三行,便见理之与气各有去着,不待如此纷纭矣。’”

刘珙

  刘珙(1122—1178年),字共父恭父,谥忠肃,宋•福建崇安县五夫里人(今武夷山市五夫镇)。北宋·宣和四年(1122年)生,南宋·淳熙五年(1178年)卒。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刘珙,字共父。”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先生全祖望补本)刘珙,字共父,崇安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刘珙,字共父。”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刘珙,字共父,崇安人。”

  现代《全宋诗•刘珙》:刘珙(一一二二~一一七八),字共父,一字恭父,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刘珙(1122—1178),宋·建宁崇安人,字共父。”

  刘珙卒后,朱熹为作《枢密墓记》(《晦庵集·卷94》)、《观文殿学士公神道碑》(《晦庵集·卷94》)。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 先生》(全祖望补本)、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有传。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据“《闽书》”为作传。

  现代《全宋诗•刘珙“今录诗二首”,并参“《晦庵集•卷94•枢密墓记、卷88·观文殿学士公神道碑》、《宋史·卷386·有传》”为简介。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有简介。

  刘子羽长子

  刘珙刘子羽长子。少长从叔父刘子翚(号“屏山”)学。后以祖刘韐死节荫补承务郎。(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子羽》)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子羽长子也。生有奇质,从季父子翚学。以荫补承务郎。”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先生全祖望补本)“安抚使子羽之子也。生有奇质,从季父屏山先生学。以荫补承务郎。”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少长从季父屏山刘子翚受书,知刻苦自励。以祖死节恩补承务郎。”

  南宋•绍兴十二年登进士

  绍兴十二年(1142年),刘珙举进士。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先生全祖望补本)均载(文同)“登进士乙科。”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举绍兴十二年进士,中乙科。”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绍兴十二年举进士。”

  现代《全宋诗•刘珙》: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进士。”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高宗·绍兴十二年进士。”

  初宦

  初监绍兴府都税务,请祠归

  刘珙初监绍兴府都税务,请祠归。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先生全祖望补本)均载(文同)“监绍兴府都税务。请祠归,杜门力学,不急仕进。”

  现代《全宋诗•刘珙》:“监潭州南岳庙。”

  绍兴廿一年主管西外敦宗院,旋召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绍兴廿一年(1151年),刘珙主管西外敦宗院(驻地福州)。旋召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主管西外敦宗院。

  召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现代《全宋诗•刘珙》:(绍兴)二十一年,为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入朝

  绍兴廿四年迁礼部郎官、权秘书省校勘、中书舍人,翌年初因忤秦桧遭罢

  绍兴廿四年(1154年)刘珙迁礼部郎官,权秘书省校勘、中书舍人。绍兴廿五年(1155年)初因忤秦桧遭罢。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迁礼部郎官。

  秦桧欲追谥其父,召礼官会问,不至,怒,风言者逐之。”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 先生全祖望补本)

  “后历礼部郎。

  秦桧欲追谥其父,召礼官会议,先生不至,即讽言者逐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

  “累迁礼部郎官……

  秦桧当国,欲为其父作谥。不亟奉行,怒,讽言者论去之。”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累迁礼部郎官,因事忤秦桧被逐。”

  现代《全宋诗•刘珙》:

  (绍兴)二十四年,权秘书省校勘、中书舍人。

  次年,以忤秦桧罢。”

  绍兴廿五年十月秦桧死后,召刘珙为大宗正丞,迁吏部员外郎

  绍兴廿五年(1155年)十月,秦桧病亡。刘珙召为大宗正丞,迁吏部员外郎。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死,召为大宗正丞,迁吏部员外郎。

  置令式庭中,使选集者得自翻阅,与吏辨,吏无得藏其巧。”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

  死,累迁吏部郎,权秘书少监、中书舍人。

  金人渝盟,高宗将兴兵复仇,一时诏檄多出手,词气激烈,闻者感奋泣下。”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先生全祖望补本)死,召为大宗正丞。”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死,召还。”

  绍兴廿九年兼权秘书少监,兼权中书舍人

  绍兴廿九年(1159年),刘珙兼权秘书少监,兼权中书舍人。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兼权秘书少监,兼权中书舍人。

  金犯边,王师北向,诏檄多出其手,词气激烈,闻者泣下。御史杜莘老劾宦者张去为,忤旨左迁,不草制,莘老得不去。”

  现代《全宋诗•刘珙》:(绍兴)二十九年,起秘书丞。”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迁权中书舍人。”

  兼直学士院,真除中书舍人、直学士院

  绍兴卅二年(1162年),刘珙宋高宗幸建康(今南京),兼直学士院。后真除中书舍人、直学士院。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从幸建康,兼直学士院。

  车驾将还,军务未有所付,时张浚留守建康,众望属之。及诏出,以杨存中为江、淮宣抚使,不书录黄,仍论其不可。上怒,谓宰相曰:‘刘珙父为所知,此特为地耳!’命再下,宰相召谕旨,且曰:‘再缴则累公。’曰:‘某为国家计,岂暇为公谋。’执奏如初,存中命乃寝。

  真除中书舍人、直学士院。田师中死,其家请以没入王继先第为赐,李珂关通近习,求为督府掾,诏从中下,皆论罢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从幸建康,兼直学士院。车驾将迁临安,时江淮军务未有所付,众望属于张浚,而诏乃以杨存中为宣抚使,不书录黄,奏论其不可。高宗怒,顾宰相曰:‘刘珙之父为张浚所知,此奏专为地耳。’宰相召喻旨,且曰:‘再缴,累且及张公。’曰:‘计国家故,不暇为公谋;若为公谋,不为是矣。’再论愈力,存中,命乃寝。”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累迁……中书舍人。”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先生全祖望补本)“累迁中书舍人、直学士院。”

  现代《全宋诗•刘珙》:“累迁中书舍人。”

  隆兴元以集英殿修撰出知泉州

  隆兴元年(1163年),除集英殿修撰、知泉州。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出知泉州。”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隆兴(1163—1164年)间知泉州,委事僚属,一无所问。人意其不谙或不屑为,既乃取而自为之,辨察精明,区处的当,士民悦服。”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孝宗·隆兴元年,除集英殿修撰知泉州。”

  现代《全宋诗•刘珙》: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除集英殿修撰。”

  隆兴二年改知衢州

  隆兴二年(1164年),刘珙改知衢州。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均载(文同):“改衢州。”

  现代《全宋诗•刘珙》:(隆兴)二年知衢州。”

  乾道元年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

  乾道元年(1165年)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湖南旱,郴州宜章县李金为乱,朝廷忧之,以知潭州、湖南安抚使。

  入境,声言发郡县兵讨击,而移书制使沈介,请以便宜出师,曰:‘擅兴之罪,吾自当之。’即遣田宝杨钦以兵至,知其暑行疲怠,发夫数程外迎之,代其负任,至则犒赐过望,军士感奋。

  可用,檄诸军皆受节制,下令募贼徒相捕斩诣吏者,除罪受赏。连战破贼,追至莽山,贼党曹彦黄拱李金以降。支党窜匿者尚众,等却兵,听其自降,贼相率纳兵,给据归田里。第上诸将功状有差。

  上赐玺书曰:‘近世书生但务清谈,经纶实才盖未之见,朕以是每有东晋之忧。今卿既诛群盗,而功状详实,诸将优劣,破贼先后,历历可观,宜益勉副朕意。’”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先生全祖望补本)“出知潭州、湖南安抚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

  “又改潭州、兼湖南安抚使。

  讨平宜章寇李金孝宗赐玺书嘉劳。于是湖南地方数千里奸盗屏迹。”

  现代《全宋诗•刘珙》:“乾道元年(一一六五),知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抚使。”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

  “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

  镇压郴州李金起义。”

  刘珙在潭州任上,修复“岳麓书院”,由张栻主持书院教事。

  召还

  乾道三年首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

  乾道三年(1167年),刘珙召还,首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

  言于上曰:‘世儒多病汉高帝不悦学,轻儒生,臣以为高帝所不悦,特腐儒俗学耳。使当时有以二帝三王之学告之,知其必敬信,功烈不止此。’因陈‘圣王之学所以明理正心,为万事之纲。’

  上亟称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

  (乾道)三年召还,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

  因陈‘圣王之学以正心明理为万事之纲’,上亟称善。”

  现代《全宋诗•刘珙》:(乾道)三年,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

  乾道三年旋拜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乾道三年(1167年),刘珙旋拜中大夫、同知枢密院(西府)事,辞,不许,乃就职。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拜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辞不获。

  因进言曰:‘汪应辰陈良翰张栻学行才能,皆臣所不逮,而穷探圣微,晓畅军务,曩幸破贼,谋为多,愿亟召用。’上可其奏。”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

  “擢拜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辞谢不获,乃就职。

  因荐汪应辰陈良翰张栻请召用之,孝宗可其奏。

  既入西府,日召诸军将佐,从容访问,尽得其材器所宜,以待选用。”

  现代《全宋诗•刘珙》:“迁同知枢密院事。”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孝宗•乾道三年,除同知枢密院事。”

  乾道四年兼参知政事

  乾道四年(1168年),诏兼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兼参知政事。

  奏除福建钞盐岁额二万万,罢江西和籴及广西折米盐钱,及蠲诸路累年逋负金钱谷帛巨亿计。

  上尝以久旱齐居祷雨,一夕而应,进言曰:‘陛下诚心感格,其应如响,天人相与之际,真不容发,隐微纤芥之失,其应岂不亦犹是乎?臣愿益谨其独。’上竦然称善。

  龙大渊曾觌既被逐,未几,大渊死,上怜欲还之。言:‘二人之去,天下方仰威断。此曹奴隶耳,厚赐之可也,若引以自近,使与闻机事,进退人才,非所以光德业、振纪纲。’命遂止。”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诏兼参知政事,与陈俊卿同心辅政。”

  现代《全宋诗•刘珙》:(乾道)四年,兼参知政事。”

  出知隆兴府、江西安抚使

  因进言忤孝宗,罢为端明殿学士,奉外祠;经陈俊卿言,改知隆兴府兼江西安抚使。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殿前指挥使王琪被旨,按视两淮城壁,还,密荐和州教授刘甄夫。上谕执政召之。请曰:‘此人名位微,何自知之?’上以告。

  退坐堂上,追至,诘其故,授牍使对。恐请后不敢,乃叱使责戒励状而去。
会扬州奏檄郡增筑新城,遂奏罢,语在《陈俊卿传》。时争之尤力,殿中皆惊,以故独罢为端明殿学士,奉外祠。

  陈俊卿言:‘正直有才,肯任怨,臣所不及,愿留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俊卿》)

  诏改知隆兴府、江西安抚使。

  入辞,犹以六事为献。上曰:‘卿虽去国,不忘忠言,材美非他人所及,行召卿矣。’
至镇,首蠲税务新额,及罢苗仓大斛。属邑奉新有复出租税,穷民不能输,相率逃去,反失正税,并奏除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

  “因奏:‘自今圣旨不经三省密院者,所下之官,皆请俟奏审乃得行。’

  孝宗不悦,罢为端明殿学士在外宫观。改知隆兴府、江南西路安抚使。”

  现代《全宋诗•刘珙》:“出知隆兴府兼江南西路安抚使。”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出知隆兴府、江西安抚使。”

  乾道五年以资政殿学士知荆南府、湖北安抚使

  乾道五年(1169年)除资政殿学士、知荆南兼湖北路安抚使;次年丁忧去。丁忧期间,朝廷欲起复刘珙为同知枢密院事、荆襄安抚使,据礼坚辞。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除资政殿学士、知荆南府、湖北安抚使,以继母忧去。

  起复同知枢密院事、荆襄安抚使。六上奏恳辞,引经据礼,词甚切,最后言曰:‘三年通丧,三代未之有改,汉儒乃有金革无避之说,已为先王罪人。今边陲幸无犬吠之惊,臣乃欲冒金革之名,以私利禄之实,不亦又为汉儒之罪人乎?’”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

  “明年,除资政殿学士、知荆南、湖北路安抚使。始至,条上‘荆襄兵少财匮’之状,诏即委措置。因行视襄、鄂,兵屯并边形势尽得其实,处画各有条理。

  明年遭内艰。”

  现代《全宋诗•刘珙》:(乾道)五年,知荆南府兼荆湖北路安抚使。”

  乾道八年再知潭州、湖南安抚使,进秩资政殿大学士

  乾道八年(1172年)服阕,再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进秩资政殿大学士。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服阕,再除知潭州、湖南安抚使。过阙入见,极论时事,言甚切至,上再三加劳,进资政殿大学士以行。

  安南贡象,所过发夫除道,毁屋庐,数十州骚然。奏曰:‘象之用于郊祀,不见于经,驱而远之,则有若周公之典。且使吾中国之疲民,困于远夷之野兽,岂仁圣之所为哉!’

  湖北茶盗数千人入境,疆吏以告,曰:‘此非必死之寇,缓之则散而求生,急之则聚而致死。’揭榜谕以自新,声言兵且至,令属州县具数千人食,盗果散去,其存者无几。乃遣兵,戒曰:‘来毋亟战,去毋穷追,不去者击之耳。’盗意益缓,于是一战败之,尽擒以归,诛首恶数十,余隶军籍。”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乾道)八年免丧,乃复除知潭州、安抚湖南。”

  现代《全宋诗•刘珙》:(乾道)八年,再知潭州。”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再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镇压茶贩起义。”

  淳熙二年知建康府、江东安抚使、行宫留守,进秩观文殿学士

  淳熙二年(1175年),刘珙移知建康府兼江东安抚使、行宫留守。进秩观文殿学士。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淳熙二年,移知建康府、江东安抚使、行宫留守。

  会水且旱,首奏蠲夏税钱六十万缗、秋苗米十六万六千斛。禁止上流税米遏籴,得商人米三百万斛。贷诸司钱合三万,遣官籴米上江,得十四万九千斛。籍主客户高下,给米有差。

  又运米村落,置场平价振粜,贷者不取偿。起是年九月,尽明年四月,阖境数十万人,无一人捐瘠流徙者。

  进观文殿学士。”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先生全祖望补本)“终建康府、江东安抚使、行宫留守。进观文殿学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

  “淳熙二年,除知建康府、安抚江南东路、留守行宫。

  会岁水旱,首奏蠲赋税,设法赈贷,阖境数十万人无一人捐瘠流徙者。孝宗赐书褒谕,
进观文殿学士。”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历观文殿学士。”

  现代《全宋诗•刘珙》:“淳熙二年(一一七五),知建康府兼江南东路安抚使兼行宫留守。”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

  “移知建康府、江东安抚使。

  奏免夏税钱、秋苗米数十万;又置场平籴。”

  淳熙五年卒

  属疾

  淳熙五年(1178年),刘珙属疾,请致仕。

  疾革时,刘珙尤向孝宗上遣奏,一劝戒用事,二荐陈俊卿张栻(号“南轩”)。又手书与张栻朱熹(号“晦庵”,尊称“晦翁”)诀,以“未能为国雪雠为恨”。(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俊卿朱熹》)

  【按:“”:“”,指汉代宦官弘恭石显,其合称指代弄权乱政的宦官群体。“”,指唐顺宗时领导政治改革的王叔文及其同党王伾。】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属疾,请致仕。孝宗遣中使以医来。

  疾革,草遣奏言:‘,近习用事之戒,今以腹心耳目寄之此曹,朝纲以紊,士气以索,民心以离,咎皆在此。陈俊卿忠良确实,可以任重致远;张栻学问醇正,可以拾遗补阙;愿亟召用之。’

  既又手书诀朱熹,其言皆以未能为国报雪仇耻为恨。”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先生全祖望补本)

  “属疾,请致仕。

  草遗奏言:‘,近习用事之戒。今以腹心耳目寄之此曹,朝纲以紊,士气以索,民心以离,咎皆在此。陈俊卿忠良确实,可以任重致远,张栻学问醇正,可以拾遗补阙,愿亟召用。’

  既又手书与南轩晦翁诀,皆以未能为国雪雠为恨。”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6·忠肃刘共父先生》:

  (淳熙)五年属疾,请致仕。

  临卒草遗奏千余言,极言近习用事之祸,且荐陈俊卿张栻可用。”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病危,手书别张栻朱熹,以未能为国雪耻为恨。”

  七月卒于官

  淳熙五年(1178年)七月,刘珙卒于官,年57。赐谥忠肃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 先生全祖望补本)均载(文基本同)“薨(《宋元学案》作“卒”),年五十七。赠光禄大夫,谥‘忠肃’。”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

  “卒,年五十有五(?)。赠光禄大夫,罢朝一日,赐谥‘忠肃’。

  ……所著有《文集》八卷、《奏议》十卷、《内外制》二十卷。

  学雅学裘为后。”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卒,赠光禄大夫,谥‘恭肃(?应为“忠肃”,见《宋史》本传)。”

  现代《全宋诗•刘珙》:(淳熙)五年卒,年五十七,谥‘忠肃’。”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刘珙》:“谥‘忠肃’。”

  归葬建宁府瓯宁县丰乐里新历之源

  嗣子学雅等亲属扶刘珙灵柩归崇安五夫。八月,49岁的朱熹亲往弋阳哭迎并随行。随后,朱熹写了《祭刘共父枢密文》、《又祭刘共父枢密文》、《又祭刘共父枢密文》3篇祭文,命次子朱埜及门人林允中敬备酒肴前往祭奠。

  淳熙六年(1179年),刘珙安葬于建宁府瓯宁县丰乐里新历之源(今南平市建瓯市徐墩镇山边村杨墩自然村),朱熹为其撰写神道碑铭。

  现刘珙墓仅存遗址,具体难寻,仅建瓯市徐墩镇山边村杨墩自然村留有朱熹为其撰立的神道碑铭。碑高317cm,宽134cm,厚32cm。碑题“宋•观文殿学士、赠银青光禄大夫、彭城郡忠肃?公神道碑铭”,碑文早已模糊不清,但可在《朱文公文集•卷88》查到。

  评价

  《宋史》评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精明果断,居家孝,丧继母卓氏,年已逾五十,尽哀致毁,内外功缌之戚,必素服以终月数。

  喜受尽言,事有小失,下吏言之立改。

  临数镇,民爱之若父母,闻讣,有罢市巷哭相与祠之者。”

  明末清初黄宗羲等《宋元学案》评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先生全祖望补本)

  “先生事继母以孝闻。功缌之戚,必素服以往。

  喜受尽言,事有小失,下吏言之,立改。

  临数镇,民爱如父母,闻讣,有罢市巷哭,相与祠之者。”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

  为人机鉴精明,议论英发,遇事立断,威不可犯。

  而居家极其孝慈,内外功缌之戚,必素服以终月数,在官为罢燕乐,闻同寮有丧者亦如之。

  在朝危言正色,直前无避,其忠义奋发不以死生动心。在荆州时,北敌亦每使谍者,诇家世,盖知其忠义之有传也。”

  附录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43·诸儒学案·忠肃?先生全祖望补本)

  “附录

  南轩张栻号“南轩”)《与朱元晦朱熹元晦”)书》曰:‘共父,今日达官似皆不逮之,忧患中正宜进德。此有赖于兄,爱之尤深,责之尤重。’(祖望谨案:是时共父以忧归。)

  又曰:‘前书劝共父廉虚,使人得以自尽,人才大小皆有用处。而报书谓到江上尤不见有人才,窃惧此语。天下事岂独智力能办﹖通都会邑,岂无可器使者﹖恐吾恃聪明以忽之,彼无以自见耳。若当大任,实有所妨。望兄其以此意开广之。’”

刘存德

  刘存德(1508—1578年),字至仁,号沂东,明·泉州府同安县城内东桥人。

  【按:刘存德之父刘恭原藉同安县积善里后浦(今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凤山村),后奉母王氏择居同安东桥铁岗之下的五甲村(今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碧岳社区五甲自然村)传衍,遂以“桥东”作为氏家族“灯号”。刘存德即出生于斯。】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刘存德,字至仁,号泝东。”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有传。

  嘉靖十七年联捷进士

  嘉靖十六年丁酉(1537年),刘存德乡试举人;嘉靖十七年戊戌(1538年)联捷进士。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嘉靖丁酉、 戊戌联第进士。”

  初授行人

  刘存德初授行人。

  嘉靖十八年(1539年)八月廿四日,益王[宪宗皇帝(成化帝·朱见深)第6子,封地建昌府(今江西南城县)]以疾薨,刘存德持节册祭府。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

  “初授行人,持节册祭益府。

  嗣王雅善修饬,自称‘勿斋氏’。存德因宴,为陈‘四勿’之旨。王前席罢宴,曰:‘昔菑川论三仁,今大行陈?四勿?,足相方矣。’赠满百金,为治装亦值百,一无所受,独拜持篆书四幅归。”

  浙江道监察御史

  嘉靖廿二年选授浙江道监察御史

  嘉靖廿二年(1543年),刘存德由行人选授浙江道监察御史。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

  “既报命,居三载,选浙江道御史。

  会有献‘四亲庙图说’,请祧孝庙者,抗疏力诤。世宗震怒掷疏,竟以理不可夺,得降俸。时亢旱,章报下,震雷,大雨如注,京师水二尺,欢声动地,群称‘御史一言回二天’云。”

  嘉靖廿五年巡视两淮鹾籍

  嘉靖廿五年(1546年)任巡盐御史,巡视两淮。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

  “视两淮鹾籍。

  羡储十万,请赈贫民,得报可,两淮赖之。”

  巡视应天府

  刘存德巡按应天府(今南京)。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

  “按应天。

  少宰(按:“少宰”:明代常用作吏部侍郎的别称,也称“少冢宰”),故存德所举主,其子弟杀人,匿不出十年。存德既至,而其子弟就逮,视其狱不可生,竟论抵,为书以谢。”

  嘉靖廿八年出守松江府

  嘉靖廿八年(1549年),刘存德出任松江知府。嘉靖卅三年(1554年)丁外艰归。嘉靖卅六年(1557年年)服除,即家起补南康知府,因病未赴。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

  “出守松江。

  时苦旱六载,逋赋至二百余万,特设参政督之。存德拊循安恤,请使者宽期以候秋成。是岁大穰,使者欲尽征及额,存德又请分三载。其后浃岁大熟,遂补积逋什之五六。

  值倭寇逼境,近邑男妇奔郡城,监司恐奸细,欲严盘诘。存德力争,谓稍缓则男妇悉遭掳矣。

  奉使便道归省,丁外艰。

  服除,即家起知南康府,病未赴。”

  嘉靖卅八年迁浙江按察副使

  嘉靖卅八年(1559年),刘存德进京入觐,授浙江按察司副使,统管嘉湖诸军。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岁余,稍迁浙江按察副使,檄摄嘉湖诸军。不三日,斩首百三十级,上功,匿不以闻。”

  广东海道兼诸番市舶提举司

  不久,刘存德调任广东海道兼番市舶提举司。以功见嫉,被中伤归。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

  “调广东海道兼诸番市舶,利归藩司。

  提兵援潮阳,谕降剧寇许朝光等八十余人,朝光斩臂誓不复叛。

  以功见嫉,被中归。”

  居家

  结“结甃堂”以居

  刘存德归田后,在东山脚下、东溪之畔结庐,以北宋·青安知县危秉文的草堂“结甃堂”名之,取《易·井》“井甃无咎”“以名堂之意”。在“结甃堂”旁,刘存德建了六角亭、半月池、观月台、石梁庵和石塔;在临溪的石台上,题书“紫阳旧游”、“东皋清流”、“友石之居”等字,“凡台树亭塔,花草竹树,备极一时之观”。刘存德于此种秫酿酒,邀引丁一中刘汝楠等名人吟诗作赋、交相唱和。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

  “与弟中分产而推其腴,事继母汤药亲尝。为宗人治产授室,丧葬婚娶,以次及母、妻二族。所识贫乏,待以举火者数十家。种秫酿酒,座客常满。

  善大书,工古文词,其史评制义,博士家宗焉。隆庆丁卯(隆庆元年,1567年)修志,其议论皆关邑典,后多采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泉州邑志·同安县志·明隆庆《同安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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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六年卒

  万历六年(1578年),刘存德卒于家,年71岁。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

  “病亟,自有‘易箦从教华且睆,布衿上辨正和斜’之句。卒年七十一。”

  “祀乡贤。

  梦松梦潮皆进士。”

  刘存德诗书传家.有5子,梦松居4,梦潮居5,举进士。曾孙刘望龄是顺治十五年(1658年)同安仅有的进士。刘存德后裔,有举人、钦赐副举人、贡士、国学生、生员60多人。

  《结甃堂遗稿》

  《结甃堂遗稿》是刘存德生平仕学显晦所著文赋诗词的结集,在刘存德卒后由其子刘梦龙等所辑。

   民国《同安县志·卷28·乡贤录·明·刘存德》:“著有《结甃堂遗稿》十卷行世。”

  《结甃堂遗稿》初刊于明·崇祯三年(1630年)。初刊本今无存。

  同安区图书馆藏有清·乾隆刊本,乃刘存德七世孙刘兰重刊。

  全书8卷、首1卷,分4册,白口,单鱼尾,四周双边,半叶9行22字。缺内封。

  卷之首有序2:

  一为明·崇祯三年(1630年)东阁大学士林钎所作之序。(按:林钎,字实甫,号鹤昭九皋居士,谥文穆,明·泉州府同安县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崇祯元年累起少詹事,晋礼部侍郎兼侍读学士,旋告归。崇祯九年拜东阁大学士。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林钎》)

  一为清·乾隆卅三年(1768年)刘存德7世孙刘兰刘守刘敬刘瀚及8世孙刘清刘澜所作的重刊序。

  此外还附列《同安县志·名臣传》之刘存德小传。

  正文各卷卷端大题为“结甃堂遗稿卷之× 同安沂东刘存德著,男梦龙梦熊梦驺梦松梦潮同校”

  正文8卷。卷一为奏疏,卷二为史评,卷三为赋、古诗、歌、行、乐府、律诗,卷四为绝句、集句,卷五、六为序,卷七为记、碑、状、志、祭文,卷八为杂著。

刘承业

  刘承业,字垂恢,号鹤田,清·泉州府同安县白石人,后迁居嘉禾屿(今厦门岛)岐西保。乾隆十三年戊辰(1748年)进士,选铅山令。卒于官。

  清·道光《厦门志·卷12·列传(上)·列传1·宦绩·国朝·刘承业“《县志》,参家乘”为作传,曰:

  刘承业,字垂恢,号鹤田,岐西保人。

  乾隆十三年戊辰(1748年)进士。选铅山令。

  邑饥,奉檄发粟三千石行赈,自以拯济不敷,发六千石,捐俸垫补,民沾其惠。
鹅湖书院为讲学之所,重新之,捐膏火,兴文教。

  性耐烦剧,凡有审断,无论寒暑昼夜,不求自逸。有民妇被污不就,愤恚自尽;翁受赇,以溺死鬻狱。承业廉得其状,置之法,为妇请旌。

  卒于官。

  承业工书、能诗。

  启熊,字幼痴。少有才名。尝命撰巡道德泰寿诗,一夕成六十章。年未三十,醉后失足堕井死。著有《晞窗吟稿》、《梦亭赋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