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名录(12划—下卷) 董思安(五代·闽国·莆田人,籍晋江。闽将:军将,军帅。援建州败归泉州,又援福州无果。南唐•漳州刺史,遭弟酖杀。)、董友[董酉。明末清初•晋江县永宁乡沙堤(今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人。父董飏先(董飏先行状。董友是董飏先的长女。董友是董飏先的胞侄女说。)。国姓夫人。郑经私生子案。国太。东宁国留守派与西征派之争。东宁事变。卒于台湾安平城。]、董洪(字颖实,南宋·晋江董埔人)、董仪(字尚质)、董敬(字主一)
董思安 董思安,五代·闽国·晋江人,或作莆田人。父董漳,唐·光启元年(885年)由河南光州固始从王氏(王潮、王审知、王审邽)入闽,居莆田;至董思安,籍晋江。(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王潮、王审知、王审邽》) 南宋·宝祐黄岩孙《仙溪志·卷4·唐及五代人物·董思安》据“《清源志》”为作传。清·道光《晋江县志·卷51·人物志·义行·五代·董思安》、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6·闽7·列传·董思安》有传。 闽将:军将,军帅 董思安为闽将。后晋·天福七年(闽·永隆四年,942年),朱文进弑闽国·景宗·王曦(原名王延曦,王审知第28子)自立,署其党黄绍颇为泉州刺史,董思安与与留从効、王忠顺合谋杀黄绍颇,迎王继勋(天德帝·王延政从子)主泉州军府事;董思安累迁军帅。(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留从効、王忠顺、王继勋》) 南宋·宝祐黄岩孙《仙溪志·卷4·唐及五代人物·董思安》:“董思安,与留从効、王忠顺合谋杀黄绍颇,请王继勋为刺史;累迁军帅。思安身长九尺,勇冠一时,号‘大虫’。”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51·人物志·义行·五代·董思安》: “董思安,其先固始人,从王氏入闽,遂籍晋江。 天福七年,朱文进弑王延曦自立,思安与留从効、王忠顺复王氏。”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6·闽7·列传·董思安》: “董思安,莆田人。身长九尺,勇冠一时。与王忠顺友善。 朱文进既杀景宗,署其党黄绍颇为泉州刺史,思安因与忠顺为泉州军将。留从效合谋复王氏,遂杀绍颇,迎天德帝从子继勋主军府事。” 援建州,败归泉州,又援福州无果 南唐•保大三年(后晋•开运二年,闽•天德三年,945年),南唐兵攻建州(今建瓯市),董思安与王忠顺领兵赴援,城陷,王忠顺力战死,董思安全军奔归泉州,卜居于郡城登贤里(今承天巷)。南唐又师征福州,董思安与留从効统兵救援无果,闽亡。 南宋·宝祐黄岩孙《仙溪志·卷4·唐及五代人物·董思安》: “南唐兵攻建州,思安与王忠顺领兵赴难,战数不利,或说二人以去就计。思安曰:‘吾辈世为王氏臣,今危而叛去,天下其有容我者乎!’众感其言,无有叛者。城陷,忠顺力战死之,思安全其众,奔归泉州。 南唐师征福州李宏义,又与从効统兵以为应援。”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51·人物志·义行·五代·董思安》:“及南唐围建州久,或谓思安盍蚤择去就,思安曰:‘吾世事王氏,危而叛之,天下其谁容我?’众感其言,遂无叛者。”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6·闽7·列传·董思安》:“会南唐兵攻建州急,思安与忠顺将兵赴难,战数不利,或说二人当以去就计,思安曰:‘吾辈世为王氏臣,今危而叛去,天下其谁容我!’麾下感其言,无有叛者。城陷,忠顺力战死,思安全军归泉州。” 南唐•漳州刺史,遭弟酖杀 南唐任命董思安为漳州刺史,董思安因父名章避讳辞,元宗遂改漳州为南州。时留从效弟留从愿为南州副使,竟酖杀董思安,自领州事。 南宋·宝祐黄岩孙《仙溪志·卷4·唐及五代人物·董思安》: “嗣主闻而嘉之,以为漳州刺史,思安辞以父名章,乃改为南州。 时留从愿为副使,其后酖杀思安,自领州事。”?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6·闽7·列传·董思安》: “后南唐以为漳州刺史,思安辞以父名章,元宗因改漳州曰南州。 时从效弟从愿为副使,竟酖杀思安,自领州事。 忠顺,晋江人。”
董友(1623—1681年),或称董酉(国语和闽南语均“友”、“酉”同音,讹用),史称董氏,民间尊称董酉娘,族谱昵称董酉姑,明末清初•晋江县永宁乡沙堤(今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人;天启三年(1623年)生。董友是郑成功的元配夫人、郑经之母,故又称董夫人、国姓夫人、董国太(因郑经在台湾立国“东宁”)。(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郑成功、郑经》)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女传卷3•董氏》据“《海上见闻录》、《小腆纪年》”为作传(《福建通志列传选•卷6•董氏》选录)。 父董飏先 董飏先行状 董飏先(1591—1656年),或作扬先、容先,号沙筑、沙河子,晋江县永宁乡沙堤(今属石狮市)人;明•万历十九年辛卯(1591年)生。后移居今石狮市永宁镇永宁居委会后山。后山故居朝南向,由前廊、天井、祀厅、后厅等组成,面积约400平方米;现后厅虽倒塌,整座旧居却依然保留传统的闽南古大厝建筑风格,外架内构基本保持完整。 董飏先早年家境贫困,其在《沙筑公难言记》(《温陵沙堤董氏祥芝房分谱》收录)自记:“余世之难人也,家君晚举余兄弟三人,期以远大,俱贽名西垫(“塾”之误),授以举子业。余为仲子,年甫鬕,即不愿落人后,虽手破铁门关者八,未能博一弟子员,至家徒四壁,发愤下帷攻苦自若也。” 崇祯六年癸酉(1633年),董飏先乡试42名;崇祯十年丁丑(1637年)46岁举进士二甲20名,走上宦途;当年迁居泉州。初选江南泰州知州,调通州。丁艰服阕,补广东化州,入为刑部员外,转礼部郎中,又外调广东按察司副使、分守雷廉海北道。其居官以无为为宗,以静为用,故所居无赫名,及去,人皆思之焉。明末,董飏先避难隐居浯州(今金门)许坑(或作“古坑”),南明•鲁王曾赠以“风高五柳”匾。清·顺治十三年丙申(1656年)卒。墓在金门狮山头,现存。金门董氏宗祠尚有董飏先牌位。 董飏先《沙筑公难言记》(《温陵沙堤董氏祥芝房分谱》收录)自记:“迨邀阴庇,癸酉年以儒科捷乡闱,丁丑年成进士。”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4》载:“崇祯十年丁丑刘同升榜进士董飏先,泰州知府,佥事。” 《国子监历科进士题名碑》载,董飏先为福建人、民籍、二甲第廿名进士。 《温陵沙堤董氏祥芝房分谱》中一篇残文中亦载: “(飏先)公生于万历辛卯年十月初六日寅时,卒于丙申年九月二十八日辰时,享年六十有六。 岁癸酉年乡试四十二名,丁丑会试二百二十一名,殿试二甲二十名。初选江南泰州知州,忤权贵,再调通州。” 董友是董飏先的长女 董友是董飏先的长女,明·天启三年(1623年)九月出生于石狮永宁后山。故后山的董飏先故居亦称“董酉姑旧居”。由于明末起至清·顺治十三年(1656年)卒,董飏先隐居金门,因此,亦有称董酉娘是金门古坑人。 《石井本宗族谱·井江郑氏历代人物·西亭郑成功》(《郑成功族谱三种》,厦门郑成功研究会、厦门郑成功纪念馆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记:“妣董氏,雷廉道容先女。” 董友是董飏先的胞侄女说 然而,不知为何,一些资料包括族谱却将董友作为董飏先的胞侄女。 这种说法,目前所见最早的资料是郑成功之孙郑克塽的《郑氏附葬祖父墓志》(《郑成功族谱三种》,厦门郑成功研究会、厦门郑成功纪念馆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该《墓志》曰:“祖母董,系明·进士、礼部侍郎董讳扬先公(即飏先)胞侄女,生于癸亥年(明·天启三年,1623年)九月廿四日酉时,卒于辛酉年(清·康熙廿年,1681年)六月十六日巳时,享年五十有九。” 郑克塽卒于康熙四十六年丁亥(1707年)《郑氏附葬祖父墓志》所作年代不会迟于此。后来的《泉州董氏族谱序》(清·咸丰六年(1856年)董登荣作、董春蔼抄)等沿用此说法。 国姓夫人 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春,董友与郑成功(原名郑森)成婚,是郑成功的元配夫人。 清·顺治二年(1645年)八月,郑森陛见南明·隆武帝,赐国姓朱,改名成功,后来民间称为“国姓爷”,董夫人也被尊称为“国姓夫人”。 顺治三年(1646年),郑成功举义旗抗清。郑成功奉南明•隆武帝之命镇守仙霞关,董友随侍军中。为应付军需之急,董友“日率姬妾、婢妇为纺织及制甲胄之物劳军”;战事紧急时,还主动捐出金银首饰,以应军饷,稳定军心。 顺治七年(1650年)十月,郑成功奉南明•永历帝之命南下经略粤东,郑成功叔郑芝魁管理地方事务,董酉姑与世子郑经监守中左所(今厦门)。 顺治八年辛卯(1651年)春,清将马得功乘虚偷袭中左所,守将阮引、何德不敌败退。 《开闽董氏沙堤分派宗谱·附:泉州董氏族谱序》载:“飏先……其胞侄女(?有误,应为长女,见上)酉姑,配国姓,《遂士录》传其禁奸止杀,董氏与有力焉。又辛丑(?应为辛卯,即顺治八年,1651年)之变(清军袭占厦门),踉跄逃难,人竟怀珍宝,董氏独包裹姑之神主以出,成功大加敬服,亦足证家训也。”(注:《泉州董氏族谱序》为清·咸丰六年(1856年)董登荣作、董春蔼抄。)(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郑成功·建立金、厦抗清基地·清军袭占厦门》)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女传卷3•董氏》: “董氏,延平王•朱成功妻也。 初不见礼于成功。辛卯(顺治八年,1651年)二月,清兵攻厦门,守将郑芝莞拥珍宝弃城逃,董氏抱神主及诸岸,舵工林礼负以登芝莞舟。芝莞遽曰:‘此战舰也,非夫人所居。’再三促之,夫人坚坐不动,积藏得无恙。成功以是深嘉之,与谋军国。” 顺治十四年(1657年)元月,董友在府第设宴招待出征及留守各文武将领之父母、夫人、子女,并颁赐金钱布帛;对阵亡将士遗孀、遗孤尤加礼待,亲自敬酒,加赐重金,体恤安抚。 顺治十五年(1658年),郑成功北伐,董友与各将领眷属全部随征。羊山遇风,家属损失不少,董友日夜奔波,安抚体恤。郑成功北伐失利,退守厦门。 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将达素进犯厦门,董友率文武官员眷属迁移金门。 郑经私生子案 顺治十八年(1661年)三月,郑成功出兵台湾,留长子郑经守厦门。顺治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1662年2月1日),占领台湾的荷兰军投降,台湾收复。 此时,留镇厦门的世子郑经同四弟的奶母陈氏通奸生了1个儿子。 开初,郑经向父亲报告侍妾生了个儿子,郑成功因添孙高兴,赏了一点银物。不料,郑经的妻子是原兵部尚书唐显悦的孙女,与郑经素不相得。唐显悦为孙女鸣不平,写信给郑成功大加非难。郑成功“登时气塞胸膛。立差都事黄毓持令箭并画龙桶三、漆红头桶一,过金门与兄泰,同到厦门斩其妻董氏治家不严之罪,并其子经与其所生孙、乳母陈氏”。(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郑泰》) 守金、厦诸将接令后大为震惊,力图大事化小,商议后采取折衷办法,拟杀陈氏与所生婴儿,诸将联名上启代董夫人及郑经请罪。取得董氏和郑经同意后,由黄毓回台复命。而郑成功坚持必须杀掉董夫人和郑经,让黄毓再次到金门交郑泰执行,逼使金、厦诸将联合举兵拒命。(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郑成功·郑成功之死·“家族不睦,其子乱伦”说》) 康熙元年(1662年)五月初八日,郑成功气噎而死。 国太 康熙元年(1662年)十月,郑经入台湾嗣为延平王,董友亦东渡入台。董友以“国太”身份过问政务。她时常告诫郑经“抚恤黎民,厚待百姓”,深得民望。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女传卷3•董氏》:“成功薨,子经嗣;戒子‘厚将士、恤百姓’。” 在台南有一北园别馆遗址,是郑经安养母亲董友的地方,后来,董友终老于此。北园别馆于清代改建为台南开元寺。开元寺内至今存有许多明、清时期的文物,如寺后的七弦竹,相传为董友亲手栽植。 东宁国留守派与西征派之争 康熙十三年(1674年),郑经渡海西征。 康熙十八年(1679年)四月,郑经与妾(即原为郑经四弟的奶母)所生的长子郑克□(上“臧”下“土”)监国。郑克臧刚毅勇断,有乃祖郑成功之风。当时郑经诸弟聪、明、智、柔,也就是克□(上“臧”下“土”)的叔叔们,在台恃势欺压横行,强占民田,克臧守正不阿,必执不可。故上至董夫人(时称国太),下及镇将兵民,抱以热烈支持。(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郑克塽·郑克□(上“臧”下“土”)监国》) 康熙十九年(1680年),郑经反攻大陆7年无成后返回台湾,意志消沉,从此溺于酒色,无复西意。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女传卷3•董氏》:“丁巳(康熙十六年,1677年)之败,经狼狈归。夫人让之曰:‘冯陈之业衰矣,犹有先君。黄洪之刃若辈,庸可赦乎?不肖子徒累维桑,则如勿往!’” 郑经见监国郑克□(上“臧”下“土”)处分国事妥当,愈加放心,自此军国事务皆交克□(上“臧”下“土”)裁決,唯偶取公文批阅而已;并给予精兵三千,由沈诚、毛兴统之为护军。宗族益惮监国,而含恨愈深。 而董夫人始终认为郑成功是给郑经和奶母生子一事气死的,因而迁怒于郑克□(上“臧”下“土”),极力主张立嫡孙郑克塽(郑经次子,正室所生)为世子。 这时,台湾郑氏集团内部权力之争空前激烈。东宁国分为二派:一是留守派,以郑克□(上“臧”下“土”)、陈永华等为首;另一是西征派,即反攻大陆回台人员,以冯锡范、刘国轩等为首,西征败归要分享留守派的地盘。康熙十九年(1680年)三月,冯锡范设计罢陈永华兵权,永华郁郁死。 东宁事变 康熙廿年(1681年)正月二十八日,郑经卒,王位的继承顺理成章应由长子、监国郑克□(上“臧”下“土”)即位,但冯锡范联合郑经的王弟郑聪、郑明、郑智、郑柔等人,乘机发动东宁事变。 冯锡范硬是说郑克□(上“臧”下“土”)非长子而是螟蛉子,应由年仅13岁的郑克塽即位,而克塽是冯锡范之女婿。冯锡范由郑聪、郑明诸叔向董夫人造谣,说尽郑克□(上“臧”下“土”)的不是。董夫人欲见刘国轩、冯锡范,而刘国轩以有病未赴约。 正月三十日,董夫人下令召见郑克□(上“臧”下“土”)。郑克□(上“臧”下“土”)不疑有他,在入门时将隨从护卫毛兴、沈诚挡在门外。就在克□(上“臧”下“土”)进入董夫人府內,尚未见到其祖母时,即被冯锡范随协蔡添一刀剌入腹中,再由郑聪、郑明、郑智、郑柔四位叔叔以木棒打死(《清史稿》称为“共缢杀”),时年十八。董夫人得知郑克□(上“臧”下“土”)被弒为时已晚。 二月一日,郑克塽即延平王位。 冯锡范立郑克塽后,自以拥立有功,表封为忠诚伯,仍管侍卫,兼参赞军机。弒君之郑聪为辅政公,然而资才庸懦,事少决断,惟冯锡范是听;郑明、郑智为左右武骧将军。又将“克□(上“臧”下“土”)螟蛉难嗣大位”的文书通告四方,民心、军心尽丧。 卒于台湾安平城 董夫人以长孙郑克□(上“臧”下“土”)是因召见而死于非命,间接促成杀孙,愤懑交加,一病不起。康熙廿年(1681年)六月十六日,重病缠身的董夫人卒于台湾安平城,享年五十九。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女传卷3•董氏》:“克□(上“臧”下“土”)之死也,非夫人本意;悔恨成疾,卒。” 临终前,董夫人也只好承认现实,任命刘国轩为“武平侯”,授予“独断军国大事”大权;同时授予冯锡范主持政务,封为“忠诚伯”。 董洪 董洪(1190-1250年),字颖实,南宋·泉州晋江董埔人。嘉定十三年(1220年)庚辰“刘谓榜”进士第二人(榜眼),授大学正,迁太学博士。外放南剑州通判、就知州事。淳祐十年(1250年)十一月卒,年六十一。墓在晋江三十二都茂趣山。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0·人物志·宦绩1·宋·董洪》:“董洪,字颖实。嘉定十三年进士。为太学博士,出判南剑,就知郡事,勤抚凋弊,更筑延平书院于邃坞,士民德之。” “董洪,字颖实,晋江人。 董仪 董敬 童汉臣 童汉臣,字重良,号南衡,明·钱塘人(今属杭州)。 《明史·卷210·列传98·童汉臣》、钦定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158•人物•名臣•杭州府•童汉臣》、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85•名宦3•统辖•明•童汉臣》有传。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泉州府知府·童汉臣》(同治补刊本)“节王遵岩、林次崖各文集”为作传。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童汉臣》亦有传,文同乾隆·府志。 嘉靖十四年进士,授魏县知县 童汉臣登嘉靖十四年乙未(1535年)进士,授魏县知县。 《明史·卷210·列传98·童汉臣》:“童汉臣,钱塘人。” 钦定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158•人物•名臣•杭州府•童汉臣》:“童汉臣(旧《浙江通志》),字重良,钱塘人。嘉靖乙未进士。” 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85•名宦3•统辖•明•童汉臣》:“童汉臣,钱塘人。”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泉州府知府·童汉臣》:“童汉臣,字南衡,钱塘人。” 江西道御史 由魏县知县入为江西道御史 嘉靖(1522—1566年)中,由魏县知县入为江西道御史。 《明史·卷210·列传98·童汉臣》:“由魏县知县入为御史。” 钦定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158•人物•名臣•杭州府•童汉臣》:“为江西道御史。” 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85•名宦3•统辖•明•童汉臣》:“嘉靖中为御史。” 巡按直隶 巡按直隶。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二月论宜禁治副使张意、知县汪旦诡言讦奏,流传谤书。嘉靖廿年(1541年),宣府、大同总督樊继祖败绩,反三次以捷报上闻,童汉臣劾之。 《明史·卷210·列传98·童汉臣》:“寇大入宣府、大同,总督樊继祖等掩败,三以捷闻;汉臣等劾之,得罪。” 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85•名宦3•统辖•明•童汉臣》:“二十年,寇大入宣、大,总督樊继祖等掩败,三以捷闻。汉臣劾之,继祖等得罪。” 《明世宗实录•卷240》: “嘉靖十九年十二月…… 巡按直隶御史童汉臣言:‘副使张意、知县汪旦,按臣皆论其赃方下有司验问,而二臣乃乘时考察诡言讦奏,流传谤书,鼓惑人听,宜禁治。’ 诏:‘意等从公考察,今后敢有辩诬、腾谤成书布市者,锦衣卫捕系之。’” 参与郭勋冤案 郭勋曾辅佐正德、嘉靖两代小皇帝40年,是经常代行皇帝职权的太师、太子太师、翊国公。时嘉靖帝已登基20年,自认为羽翼已满,欲压制权臣而自立。从嘉靖廿年(1541年)五月刑部给事中高时提奏《题为跋扈权奸、捻恶怙终、抗违强辩、恳乞圣明早赐剥夺重权,以正欺芒,以杜后患》,“尽发勋奸利事”开始,宦官、文臣对郭勋的不满一触即发,群起而攻之;众文臣制造谣言,众言官启动弹劾。而不愿配合的刑部与锦衣卫许多官员因此获罪下狱。 董汉臣亦疏讦勋恶。童汉臣的提奏,主题为弹劾郭勋怀奸不忠,久逃天宪,乞大彰圣断,急处不法权臣,以正国典,以消奸匿。针对郭勋“臣未私索地钱”、“臣奸何事,臣党何人”、“臣实不知”、“臣实不甘”等抗辩,董汉臣逐条歪曲,上纲上线,并揭发6项未尽之迹,主要是白占更多太监的财产。董汉臣冒死乞求解除郭勋兵权,但其上纲上线过头,并无依据。连嘉靖帝八月十九日也只能简单回复“已有旨了”。? 嘉靖廿年(1541年)九月,郭勋下诏狱。嘉靖廿一年(1542年)10月,郭勋被害死于锦衣卫监狱。此案还涉及数百人,先后入狱、被杀、论死(绞、斩)、充军、革职、降职、家产没官等。 嘉靖廿九年(1550年),嘉靖帝给郭氏家族平反复爵。 出按山西 出按山西。嘉靖廿一年(1542年)六月,俺答犯太原,童汉臣督诸将击却之。 《明史·卷210·列传98·童汉臣》:“其按山西,督诸将击却俺答之薄太原者。” 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85•名宦3•统辖•明•童汉臣》:“出按山西,督诸将击却俺答之薄太原者。” 钦定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158•人物•名臣•杭州府•童汉臣》:“时敌寇雁门,简按山西。为设方略斩级,夺还子女。” 《明世宗实录•卷263》: “嘉靖二十一年六月…… 虏犯太原,山西抚按官刘臬、童汉臣告急,请兵应援。兵部言:贼既临省城,刘臬、张达见驻宁武,城守恐疏;宜令臬拨官兵一枝专守省城,听御史童汉臣调度。前调延宁固原兵,宜令总督杨守礼再拨三枝赴山西应援;仍募本地壮夫有能杀贼者,升赏如例。上俱从之。 给事中:劾严嵩、许赞 童汉臣入为给事中。嘉靖廿一年(1542年)十月,给事中童汉臣、巡按四川御史谢瑜上疏弹劾大学士严嵩、吏部尚书许赞。 《明史·卷210·列传98·童汉臣》:“会方劾嵩,触其怒。” 钦定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158•人物•名臣•杭州府•童汉臣》:“既而条陈边计,归咎宰辅严嵩,疏入,嵩大衔之。” 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85•名宦3•统辖•明•童汉臣》:“时方劾大学士严嵩、吏部尚书许赞。” 《明史纪事本末•卷54•严嵩用事》: “(嘉靖)二十一年……冬十月,给事中童汉臣、伊敏生、喻时等再上疏论严嵩。 谪湖广布政使都事 嘉靖廿二年(1543年),严嵩与许赞勾结,假公事而罪谪童汉臣为湖广布政使都事。 《明史·卷210·列传98·童汉臣》:“明年,汉臣与巡抚李珏核上继祖等失事状。章下吏部。汉臣前劾嵩并劾吏部尚书许赞,赞亦憾汉臣,因言汉臣劾迟延,宜并论。嵩遂拟旨镌珏一阶留任,谪汉臣湖广布政司都事。举朝皆知为嵩所中,莫能救也。” 钦定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158•人物•名臣•杭州府•童汉臣》:“谪楚藩都事。” 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85•名宦3•统辖•明•童汉臣》:“明年,汉臣与巡抚李珏核上继祖等失事状,赞承嵩指,因言汉臣勘迟延。嵩遂拟旨镌珏一阶留任,谪汉臣湖广布政使都事,举朝皆知为嵩所中,莫能救也。” 《明史纪事本末•卷54•严嵩用事》:“已而谢瑜、童汉臣俱以他事谪去。” 《明史•严嵩传》: “嵩无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颇护己短,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 张经、李天宠、王忬之死,嵩皆有力焉。前后劾嵩、世蕃者,谢瑜、叶经、童汉臣、赵绵、王宗茂、何维柏、王晔、陈恺、厉汝进、沈练、徐学诗、杨继盛、周铁、吴时来、张□、董传策皆被谴。经、练用他过置之死,继盛附张经疏尾杀之。他所不悦,假迁除考察以斥者甚众,皆未尝有迹也。” 家居十年 因父丧,奔归守制,家居十年。 钦定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158•人物•名臣•杭州府•童汉臣》:“闻父讣,奔归,家居十年。” 泉州知府 嘉靖卅二年任 嘉靖卅二年(1553年),童汉臣任泉州知府。 《明史·卷210·列传98·童汉臣》:“久之,为泉州知府。”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泉州府知府·童汉臣》:“由进士,嘉靖三十二年以御史为泉州府知府。” 疏导府城八卦沟,凡应兴革者皆勇为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泉州府知府·童汉臣》:“求八卦河之湮塞而疏导之,访民俗之淫恶而痛治之,凡应兴革者,皆奋然勇为。”(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府城·泉州府城内外沟濠·子城内支沟》) 抗倭保城 《明史·卷210·列传98·童汉臣》:“倭贼薄城,有保障功。” 《明实录·世宗实录》: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三月…… 巡抚浙江兼管福、兴、泉、漳都御史王忬以三十二年九月后倭寇二次犯兴化府南日旧寨及十一月后泉州府兵出洋剿杀石圳澳、深泥湾等处贼船事闻,因叙上诸文武将吏功罪,谓:‘兴化知府董士弘、泉州知府童汉臣保障有功,当旌奖;把总指挥张栋先败后功,宜准赎;千户叶巨卿、百户张养正死事,宜恤录。’ 得旨:‘栋,赦勿问。士弘、 汉臣,均赉以银、币;巨卿、养正,下抚臣优恤。’”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泉州府知府·童汉臣》:“海寇窟穴澎湖,时出剽掠,大为民害。汉臣访官吏士民有智勇者,授以方略,令率义兵,伺其出没攻之,前后擒贼若干人。又大征兵将,挟澎湖,贼闻风气夺,稍解去。抚、按嘉其功,移檄交奖。” 续议龟湖塘规和发布《泉州府申明塘规文告》 嘉靖卅二年(1553年),童汉臣增立龟湖塘规,称《续议塘规》,共19条3部分,并附文《泉州府申明塘规文告》。王慎中为立《龟湖颂德碑记》。(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水利·龟湖塘》、《泉州人名录·王慎中》)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泉州府知府·童汉臣》: “郡南龟湖,收宝盖、金鞍、玉屏之水,灌田万余亩。宋·蔡襄定有塘规,历久渐弛,守陂之夫虽具,而官弗予直,常怠而废事。民请于前守方克,奏记部使者,既许而克去,未行。(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蔡襄、方克》) 汉臣下车,问民利病,众以为言。即符下晋邑,令无留牍,翻牍,得所谓《增议塘规二十九条》——堤堰坊墉,岁治月修,启闭以时,禁豪右之侵,严狂狡之诡,灿如列眉。以宽硕接其民,不赏而劝,不怒而威。岁以荐登,粟入倍于他乡。 民伐石勒碑纪之。” 移建织染局 嘉靖卅三年(1554年),童汉臣将织染局移建于府治后东畔,内有清玉泉井(清白源井),染色天下最。旧有两碑记其事,现在东街门楼巷,尚有“清玉泉”水井及石碑1方,当年染坊工具石碇1块。(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水利•清白源井》) 广东都事,累江西副使 童汉臣转广东都事,累升江西副使,以母老乞归。 《明史·卷210·列传98·童汉臣》:“终江西副使。” 钦定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158•人物•名臣•杭州府•童汉臣》:“起广东都事,累升江西副使,以母老乞归。” 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85•名宦3•统辖•明•童汉臣》:“终江西副使。” 西湖八社 童汉臣致仕归。嘉靖四十一年壬戌(1562年)与诗友结社西湖,会吟者八社。《四库全书》称其是后来“讲学者聚徒,朋党分而门户立”的先兆。 清•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92•集部45•总集类存目2》: “《西湖八社诗帖》(无卷数,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嘉靖壬戌,闽人祝时泰游于杭州,与其友结诗社西湖上,凡会吟者八:曰紫阳社,曰湖心社,曰玉岑社,曰飞来社,曰月岩社,曰南屏社,曰紫云社,曰洞霄社。 时泰与光州知州、仁和高应冕,承天府知府、钱塘方九叙,江西副使、钱塘童汉臣,诸生徽州王寅、仁和刘子伯,布衣、仁和沈仕等分主之,以所作唱和诗集为此编。分春社、秋社二目。 明之季年,讲学者聚徒,朋党分而门户立;吟诗者结社,声气盛而文章衰。当其中叶,兆已先见矣。” 童子炜 童子炜,字屺瞻,明末清初·晋江县笋江人。林孕昌的门人,顺治十七年(1660年)乡试举人,曾任山东某县令。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6·童先生子炜》据童氏撰素庵《春秋易义序》曰: “童子炜,林氏素庵(林孕昌号素庵)门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林孕昌》) 其序素庵《 春秋易义》略曰:‘炜方髫龄,即炙先生之教,受知特深,日与汇翁世兄同砚席,亲承提命、立雪春风者数十载。兹复与汇翁同宦一方,适《易义》一书正在剞劂,炜因得效校仇之役。聊述生平,有得于《易义》之旨,以志授受渊源之有自如此。’”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1·选举志》载:“顺治十七年(1660年)庚子科解元吴道来榜……童子炜,知县。” 清·任弘远编撰《(济南)趵突泉志》“人物志”载:“童子炜,字屺瞻,笋江人。有泉上诗。”“艺文志”收录童子炜《趵突泉诗》曰:“为问灵根半有无,三层喷起驾蓬壶。地回玉海流常远,天倒银河泽不枯。乍看激湍奔月窟,还惊溅雪落云湖。娥姜遗迹知谁在?空使冰轮照影孤。” 童含山 童含山,名、字佚,含山其号,明·泉州人;陈琛门徒。 “童含山,名未详,含山其号。 童乾震 童乾震,明·含山人,籍晋江。嘉靖(1522—1566年)中任铜山寨把总,嘉靖卅四年乙卯(1555年)死于抗倭。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51·人物志·义行·明·童乾震》: “童乾震,含山人,先世以军功历升泉州卫指挥佥事,遂籍晋江。嘉靖中任铜山寨把总。 乙卯,倭入寇,由海口登岸,犯福清,势且南下。当道檄乾震与兵三百进剿,而令指挥 刘玠 帅兵援之。震率其子童养锐、千户白仁、义士陈学书等与贼战于东岳,自辰至申,擒斩十一人,杀伤三十余人。援兵不至,乾震身被二创,遂与陈学书、白仁死之。 事闻,刘玠抵罪,乾震褒赠立祠,子孙升袭。” 温益(1037-1102年) 温益,字禹弼,北宋·泉州晋江人。 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徽宗即位),拜尚书右书。邓洵武献《爱莫助之图》,帝初付曾布,布辞。改付益,益得藉手以为宜相蔡京,天下之善士一切指为异论,时人恶之。布与京争事帝前,辞颇厉,益叱曰:‘曾布安得无礼!’帝不乐,布由是得罪,而京遂为相,进益中书侍郎。 益仕宦从微至著,无片善可纪,至其狡谲傅合,盖天禀然。及是,乃时有立异。京一日除监司、郡守十人,益稍不谓然。京知中书舍人郑居中与益厚,使居中自从其所问之,居中以告。益曰:‘君在西掖,每见所论事,舍人得举职,侍郎顾不许耶?今丞相所拟钱和而下十人,皆其姻党耳,欲不逆其意得乎?’京闻而颇惮焉。 子万石,至尚书。” 温景(1390—1475年) 俗名呈景,号清江居士,世居晋江东石清兜(今东石镇清透村)。生于明·洪武二十三年庚午(1390年),卒于成化十一年乙未(1475年),享年85岁。 温景天资聪颖,九岁代其父旭东书写文牍契约。比长入府学,日大进。时城乡常有庆典,温景援笔为文,顷刻千言,观者无不赞叹。有奇才,琴棋书画,无不渔猎。工楷书,好画梅竹。 十八岁中举,知上杭。少年得志,朝气蓬勃,秉公执法,不意得罪权贵,贬为宁化幕僚,不服,回乡归隐。寄情山水,日耕夜读,怡然自得。 正统十一年丙寅(1446年)阳春,于村头清溪之畔筑一书斋,名“清江别圃”。与文会友,终日不倦,自号清江居士。因名日盛,凡四乡学究村叟,均慕名拜谒求教。故清兜村亦被外乡人雅称为“清江村”。 殁后,十里文人雅士披麻戴孝,路祭三朝。 著有《清江别圃集》五十卷、《岩峰诗抄》三十五卷,未刊。 温革 温革(?-1162年),本名温豫,字叔皮,北宋末南宋初·惠安县崧林铺温厝人(今涂寨镇温厝村)。 政和进士 温豫于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第进士,后耻与伪齐·刘豫同名,改名温革。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任馆阁正字(负责雠校典籍、刊正文章)。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温革》: “温革,字叔皮,惠安人。政和中第进士。初名豫,后耻与伪齐同,改今名。”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温革》:“温革,字叔皮,惠安人。政和五年进士。” 以秘书郎使河南修山陵 绍兴九年(1139年),南宋与金达成协议,金把河南、陕西一带归还南宋。温革以秘书郎与莆田人方廷实受命使河南修陵寝,回来后如实上奏陵寝被金兵损坏的状况,秦桧恶之。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温革》:“绍兴初,被命与莆人方延实使河南修山陵;归奏以实,语甚愤激,忤秦桧意。”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温革》:“绍兴初,以秘书郎被命使河南修陵寝;归奏以实,辞甚愤激,高宗为泣下,秦桧闻而恶之。” 终福州转运使,卒于官 绍兴十年(1140年)十月,温革贬为洪州通判。嗣后出知南剑州(延平),著《五岳真形图》,表达了对被金国占领的祖国山河的思恋。绍兴廿五年(1155年)改知漳州。终福州转运使,绍兴卅二年(1162年)卒于官。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温革》:“出知南剑州,改知漳州,甚得民誉。终福州转运使。”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温革》:“出守延平,后守漳州,以治最称。终福建转运使。” 温革墓在丰泽区北峰街道招丰社区石坑村北石角山北麓。祀惠安乡贤名宦祠,朝廷还赐以“名贤世绩”的题匾。(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古墓·温革墓》) 《泉州古城踏勘》记:泉州东街之南侧原有“论秀坊”,在“卿月坊”东,宋时为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温革立,明·弘治尚存,后废。 著述字画 温革著有《分门琐碎录》、《隐窟杂志》、《十友琐说》、《续补侍儿小名录》等。《分门琐碎录》20卷30门,已佚,现仅存明抄本的农艺之部1册。此书以农业技术为重点,专门讲述种艺操作方法,代表南宋初年及其以前的农业科学的水平。(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南著述·分门琐碎录》) 温革是一位诗人,《全宋诗》收录其诗作《凤凰山》:“惯作山林客,聊游戏剧场。栗花收作烛,柏子采为香。且放高情适,都无俗事妨。人间正扰扰,只得叩空王。” 温革的字画也很有特点,明·赵琦美《铁网珊瑚·卷4·山谷诗三帖》云:“温叔皮字画亦苍老,尝为尚书郎,著《琐碎录》。”清·翁方纲《米海岳年谱》(中华书局,1991年版)还引温革《跋米帖》:“米元章元丰中谒东坡于黄冈,承其余论,始专学晋人,其书大进。” 游酢(1053—1123年) 游酢(1053—1123年),字定夫,号豕山,学者称廌山先生、广平先生,谥文肃,北宋·福建建阳阳禾平里(今建阳市麻沙镇长坪富垄村)人,著名理学家、闽学鼻祖。元符二年(1099年)任泉州签判。 伊川先生尝谓龟山(杨时)曰:游君德器粹然,问道日进,政事亦绝,人远甚。其见重如此。” 游九功 游九功(1163—1243年),字勉之,一字禹成,号受斋,谥“文清”,或说谥“庄简”,南宋·福建建阳麻沙长坪人;游九言之弟。南宋末著名理学家。宝庆元年(1226年)知泉州。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文清游受斋先生九功》:“游九功,字勉之,一字禹成。”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名宦·宋·游九功》:“游九功,建阳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游九功》:“游九功,建阳人。” 事见《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37》、《永乐大典·卷8843》引《建安志》、《宋元学案·卷71》、《宋元学案补遗·卷71》。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文清游受斋先生九功》据《道南源委》、《建宁郡志》为作传。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游九功》据“旧《志》”为作传。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名宦·宋·游九功》有记。 岳麓巨子 游九功与其兄游九言一道求学湖南长沙“岳麓书院”,从学张栻。 南宋·绍熙五年(1194年),朱熹任湖南安抚使再至潭州,扩建“岳麓书院”,延请大儒,颁《白鹿洞书院教条》于“岳麓书院”,规制一新,道传三湘。张栻、朱熹主讲时期,“岳麓书院”培养了大批人才,如吴猎、赵方、彭龟年、游九言、游九功、陈琦等,被称为“岳麓巨子”。 游九功继承张栻的理学思想,讲明理学。《宋元学案》称他和游九言同为张栻的“高第”。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文清游受斋先生九功》:“九功清慎廉恪,与兄九言自为师友,讲明理学,平生真体实践,出于诚意,及门之士皆心服之。学者称受斋先生。” 嘉定十七年累官至兵部郎 游九功以父荫补官,初任临海县主簿。开禧二年(1206年)屡迁知咸宁县,后移江宁县。 嘉定十一年(1218年)为大理丞。 嘉定十二年(1219年)以直秘阁知金州(刘克庄《玉牒初草》)。金州城区本无城,游九功组织军民筑之,将兵守御。 嘉定十六年(1223年),除湖北转运判官兼知鄂州。被论,予祠。 嘉定十七年(1224年),起为刑部侍郎,累除兵部郎官。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文清游受斋先生九功》: “用荫补官,累迁咸宁令,辟充荆鄂宣抚司。时德安遣戍兵溃归,有反意,九功即绝江抚谕,众皆帖服。 嘉定中兴元失利,九功知金州。州无城,以便宜遣兵备御,收复邻疆。 除河北运判、知鄂州,被论,予祠。 起为兵部郎。入见,首言:‘守边必先结人心。今征役无艺,以资苞苴囊槖,而民心失;将帅朘削,功赏不以时下,而军心失;倚重谀佞,护疾忌医,而士大夫之心失。’” 宝庆元年出知泉州 南宋·宝庆元年(1225年),游九功为台臣劾罢,出知泉州,5年不召。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文清游受斋先生九功》:“出知泉州,在郡有清严之称。”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名宦·宋·游九功》:“嘉定(1208—1224年?)中为泉州守,以清严称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游九功》: “宝庆元年守泉,在郡以清严称。 留心教化,拨五废寺田于石井书院,以廪学徒。南安令毛淮、簿谢观作新学舍,考成之日,九功率僚属诸生周旋庙廷,以庆其能。”(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学校·泉州书院·石井书院》) 绍定三年(1230年),游九功于南罗城外加筑瓮门,并沿江筑石堤作翼城,东自浯浦,西抵甘棠桥,长438丈,高盈丈,阔8尺;辟镇南门外为“番坊”。(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府城·泉州罗城·泉州新罗城·南宋·绍定建立翼城》) 端平二年累至知庆元府 南宋·端平元年(1234年),召为司农少卿。 端平二年(1235年),除司农卿,旋兼枢密副都承旨,出知庆元府兼沿海制置使。[按:“庆元府”:南宋行政区划,府治鄞县(今宁波市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文清游受斋先生九功》: “端平(1234—1236年)初,召为司农少卿。疏论‘奸贪多佚罚,诸贤或号召未至’;又论‘沿边夫役之弊’。 兼枢密副都承旨,出知庆元府,以循吏称。” 奉祠八年,淳祐三年卒 游九功以权刑部侍郎召,力辞,丐祠,再调不赴,除侍制加宝谟直学士。清慎廉恪,与九言自为师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文清游受斋先生九功》: “入权刑部侍郎,丐祠,再调不赴,除侍制加宝谟直学士。 卒……宝佑中谥‘文清’。” 著《受斋集》,佚。 游九功诗诗六首 撷游九功诗6首,以见其概。 《答黄叔暘》: “冥鸿倦云飞,敛翼退遵者。秋虫感时至,自野来在宇。 《松》: “烟翠松林碧玉湾,卷帘波影动清寒。住山未必知山好,却是行人得细看。” 《弃官归故庐》: “野塘漫漫板板东,家在春风畎亩中。阶草不芟新织翠,庭花初种小开红。 《题魏醇父菊庄》: “东篱采采人归来,长歌三嗔书生老。子方青春志紫霄,种菊幽探计何早。 《浯亭望横山》: “峨峨岸东山,躣来势奔虬。横约一溪水,抱邑止复流。 《送常老住疏山》: “师住疏山祗树园,卧看云雾起江村。百年鼎鼎春风转,一钵垂垂老眼昏。 储惇叙 储用 “储用,字行之,晋江人。 鲁鼎梅 鲁鼎梅,字调元,号燮堂,清·江西新城县人(今黎川)。乾隆七年壬戌(1742年)进士,乾隆八年癸亥(1743年)任德化知县;乾隆十四年己巳(1749年)由德化知县调任台湾府台湾县知县,乾隆十九年(1754年)遭弹劾被革职。 德化知县 乾隆七年(1742年)壬戌科进士,乾隆八年癸亥(1743年)至十四年己巳(1749年)任德化知县。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1·秩官志·国朝·知县》:“鲁鼎梅,江西新城人,壬戍进士。乾隆八年任。” 谕种大、小麦及油菜 鲁鼎梅就任后,发现德化水田只种单季稻,自冬至春则多数闲置,于是连续3年谕告全县利用闲田种植大、小麦及油菜。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5·艺文志(下)·告示(国朝)》收录“《谕种二麦示》(知县鲁鼎梅)”,曰: “谕百姓人等知悉: 今年叨上天福庇,收成甚好。但尔等要知,坐食山空,若不更加力作,将来正恐三餐难继。现在禾稻收成,闲田都可种麦,麦熟便可资食。即有不宜种麦之田,亦可栽种油菜,尽足充用。 本县为尔民父母,时刻以尔等衣食为念,尔等务宜即日栽种,或大麦,或小麦,或油菜,总要地无旷土,将来自然渐渐富足。倘有懒惰之民,并不栽种翻犁,一经本县查出,定行重责三十,断不姑宽。各地保务宜督率众人,限本月内(农历十月) 尽行栽种。如该社抛荒熟田,即将该地保一体治罪,毋得玩忽。 又 谕百姓人等知悉: 德化山僻小县,田少山多。向来平田只种稻谷一遍,自冬至春半年之久,尽皆闲旷,以致本地所出米谷,不足供本处食用。本县深念尔百姓艰难,旧年曾劝令尔等栽种油菜、二麦。如高卿、瑶亩、良太、东西下涌各社收成颇多,甚有利益。至于远乡,仍然栽种稀少,深为可惜。此皆懒惰之人倡言土冷,自甘废业。殊不知北方最寒之地尚广种二麦,赖以足食,况此地温暖,有种自然有收,何妨用力试种一年,可信本县之言不谬。 现在将次秋收,各让地保即督率百娃,务于收割之后三日内,即将种稻之田一概翻犁,栽种大麦、小麦、油菜等项,随其所宜。种后加工培植,明年自然丰收。 尔农民要知此一翻收成,朝廷既不加课,田主又不加租,一升一台都归尔自己,何乐不种?本县定于十月内亲自往各社巡查,如有闲田不种,余将惰民重责外,并将该社地保重责,各宜踊跃,毋违。 又 谕百姓人等知悉: 德邑山多田少,主稔之年,每虑民食未足。本县重念食为民天,日夜讲求,是以上年出示晓谕,令尔民于收获之后,即将田士翻犁,栽种大小二麦。间有不能种麦之处,即布种油菜。田不加赋,尽可资生尔民。遵谕栽培者,年来已有成效,若久而行之,自必比户可封,共乐升平。 现在冬成,尔民当各自争先,布种二麦、油菜,务使地无旷土。各该地保按方巡查,谆切劝谕。倘本县因公下乡,目睹二麦遍野,当必从优奖励。如政故违,定将游惰之民责儆,并将劝谕不力之地保惩处。本县为民食起见,故不惮烦言,谆谆告诫。各宜踊跃,毋负本县一片诚心。 特谕。” 兴文教 乾隆九年(1744年),鲁鼎梅捐俸修建图南书院,建中堂1座,堂房8间,左右舍10间,仪门1座,并刊刻图南课选为教材,每月亲自给生童讲课1次,对学习好的生童,自己捐俸给以奖励。(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学校·泉州书院 ·图南书院》) 乾隆十一年(1746年),又捐俸鼎建瑶台书院,中立讲堂,旁为肄业之室,又旁茶烟之所,为生童提供了学习之方便。(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学校·泉州书院·瑶台书院》) 自此,德化全县书风大振,斯文鼎盛。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5·艺文志上·诗(国朝)》收录“知县鲁鼎梅”《长歌示义学诸生》诗曰: 主修《德化县志》 乾隆十二年丁卯(1747年),鲁鼎梅主修《德化县志》,聘本县进士王必昌,举人林昱、李志昱,岁贡陈如璋、廪生周维新等25人纂修,成18卷、首1卷。(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南著述·郡邑志乘·德化县志》、《泉州人名录·王必昌》) 劝谕十条 鲁鼎梅抵任德化后,从各方面了解到执行律典存在的问题,如斗殴杀人、教唆词讼、争谋风水、赌博偷窃等,于乾隆九年(1744年)制定《劝谕十条》,引述律典,细加劝词,令百姓自觉遵守,不致后悔莫及。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5·艺文志(下)·告示(国朝)》收录“《劝谕十条》(鲁鼎梅)”,曰: “照得本县来治兹土一年有余,每念尔等百姓种种无知犯法,忍辱受刑,本县为尔等父母,不胜伤心惨目。但势不能遍历乡村为尔等人人指引,事事讲明。今酌取数条,明白晓示。无非使尔百姓晓得律法森严,凡事可以情恕理遣。尔等通文理的,可讲解与众人知道;识字的,可说与不识字的听着,务期人人尽知悔悟,毋负本县一片婆心,使本县完全做一个好父母官,尔等亦得安享太平,父母妻子欢欣聚首,不枉为人之乐。凛之! 一、凡人切不可打架。 查律载:‘斗殴杀人者,绞;故杀者,斩;致笃疾者,流;废疾者,徒;若持凶器及聚殴者,充军。’ 尔等百姓不过因一时气忿,忍耐不住,动手打人,便至后悔无及。要免后悔,却有一法:当气忿时,你就让人一分。他人见你肯让,也就不来打你,从此省了多少的事。若说你让了人,人将来就欺负你,你看那如狼似虎的人,有几个好结果?忠厚的人到底有好日子。尔等百姓要打架时便把本县言语思想一遍,自然心平气和,不去生事。 一、不可结人。 律载:‘歃血订盟者,绞;聚众生事者,斩。’ 在尔等百姓,不过思量有事大家相帮,联会结盟,不知已陷大辟。闽省结会成风,一经查拿,往往骈首就戮,带锁披枷,深可怜悯。自后若有不安本分之人来邀尔等结会,便要想此事后来必至丧身破家,万不可去;若从前已经结会者,速自解散,方为良民。 一、不可结讼。 查律载:‘诬告加三等,越诉笤五十。’ 尔等愚民,不晓法律,往往因口角小忿,动辄架词控告,结讼连年。一经审虚,自己受辱受刑,盘费用尽,卖男卖女,妻离子散,饮恨吞声,便是争讼的结果。即告状之初,就有讼棍包揽经承,原差需索,茶酒饭食,使费不一而足。及至一事完结,花费已不知多少。况且被告之人,做成冤家,反覆告害,又无已时,可胜叹悔。要在起初自己肯吃一分亏,或田山不明,听公正人分剖;口角细故,办昕族邻讲解,大家心平气和,事体自然消释。就是让人些子,也比告到官司还更便宜,切不要听人唆哄,害了你自己身家。 一、不可霸占他人田产。 律载:‘盗买盗卖,及侵占他人田宅,一亩一间以下,笞五十,多者杖徒;强占者流;私捏文契者,充军;重复典卖,准窃盗价,俱入官。’ 乃德邑田产交界,动即互相争占,或越界混争,或假契图占,或重张典卖,种种不法。一经按律问拟,不但田产不可霸占,连自己身家都要破了。况且俗语说得好:‘世界若还糠卖得,子孙依旧买糠归。’你就百般诡计,占了人的田地,有一日天灾降临,便从你家起手。别人东西如保自占得?自后不但不要做此等事,并不可生此等心。古人云:‘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身让畔,不失一段。’又云:‘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尔等百姓,静夜思之。 一、不可争谋风水。 发冢掘棺,人人都晓得罪重。若德邑所云风水,动称斩脑斩足,伤屋伤坟,此皆一种不堪地师播弄唆哄,致人家生事打架,甚至拆屋平坟,深可痛恨。查律载:‘术士妄言祸福,杖一百;平墓,杖一百;毁房,准窃盗。’ 尔等愚民,一时误听唆哄,往往陷于刑辟。不知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古人云:‘阴地不如心地好。’你就谋得好风水,若自已坏了良心,也子孙灭绝。况且这几个地理师,他若会看风水,他自已早已谋了好的,他早已发迹了,还要来替你看风水换饭吃?尔等思之,便觉可笑。 一、不可忤逆父母。 朝廷律法最严不孝,言语触撞,就要问绞。若不能奉养,不听教训,得罪父母,便是十恶不赦。尔等百姓要晓得,身子是父母生的。若不是父母艰难养你,你怎得成人?你既成人,就惰其四肢,不顾父母,就与兄弟争财争产,伤父母的心,就不做好人,坏父母的名,连累两个老人死不得,活不得,你的心安不安?你纵然不犯官刑,天地也不容你。况不孝不弟之人,没有不犯官事的,那时亏体辱亲,就万死莫赎了。清夜思之,急宜猛省。 一、不可卖妻溺女。 律载:‘典雇妻女,杖八十;娶者及媒妁知情同罪。溺女比故杀子孙,问徒。’ 德邑恶俗,家稍窘迫,即将发妻典卖,本夫本妇恬然无耻,败坏风俗,莫此为甚。要知夫妇人伦之首,眼前穷急,大家勤俭和好,将来自然有饭吃,断不至饿死。若结发夫妻尚且忽娶忽卖,则良心已丧,用完了几两银子,依然穷饿而死,岂不可哀?至于生下女儿,俱是自己骨肉,也是人身。乃无良之人,动辄淹死。访闻此风,不但穷人,即生监之家,往往有之。要知禽兽尚不忍食其子,是溺女之人禽兽都不如了。况天生一人,自然有一人的衣食,女几何尝累着父母?本县望你等培养一点良心,先从家里养起,夫妇相守,父子相亲,渐渐和气致祥,便是尔等百姓之福。 一、不可教唆害人。 查律载:‘教唆词讼与诬告同罪。’ 德邑讼师,屡经查拿,坐监坐牢,受打受夹,尔等百姓务以此等恶人为戒。凡族邻有事,须要秉公劝解。田土不清,你替他处清,口角不合,你替他和台。大家不避嫌怨,使二比心平气服,地方安静,尔族邻亦不至奔走官司,作中作证,费工失业,岂不受益无穷? 一、不可重利伡剥。 有无相通,乡里常情。德邑浇风,往往加利四五犹为不足。查违禁职利,律有明条。况借债之人,非亲即邻,你有钱在手,乘其穷急多索重利,你自己一旦有急,谁来管你?不但不管,还大家幸灾乐祸,暗处害你,岂不自失便宜?你等稍有余钱的百姓,若遇族邻有急,须要彼此通融,则穷人感你救急之恩,自然守望相助,共乐太平。 一、不可习为赌窃。 查律载:‘聚赌枷枝,再犯者流;窝赌者徒;造卖赌具充军;窃盗、计赃、徒流,三犯者绞。’ 一有干犯,法难稍宽,辱及父母妻子。尔等百姓,务须父戒子,兄戒弟,尊长戒卑幼,严行禁止,不许赌博,不许窃取他人一丝一粟。要知财无苟得,赌博的日见流荡,做贼的终受官刑。不要堕落小人,便是向上君子,或勤耕力作为本分之农民,或学习手艺为有用之工商。不要游手好闲,都可成家立计,岂不是好? 以上十条,都就尔等气习不好处对症下药,尔等若能互相讲习,有事时便想律法森严,自然大事化小事,有事化无事,渐渐心平气和,去恶从善。自此安居乐业,食足衣丰,积善余庆,后来便可发迹,子孙也就昌大。 本县望尔等百姓人人为善,人人受福,惟恐负尔百姓父母之称。尔等读此告示,当如听父母之言,切勿违拗,切勿遗忘。遇事即将本县言语思想一遍;遇他人行事不是,便将本县言语告诫一遍,务期善行日多,恶行日少,万勿忽略看过,有负本县惠爱尔百姓一片诚心。本县于尔百姓有厚望焉。” 兴建 鲁鼎梅对兴建也甚为在意: 乾隆八年(1743年) ,重建鸣凤桥。 乾隆九年(1744年),在县东二里建缨溪桥(又名消坑桥)。在郭坂社重修信茭双桥(今茭杯桥),德化监生叶乘龙《信菱桥序》:“鲁公于乾隆甲子(乾隆九年,1744年) 春劝农经此,见秃毁过半,遂捐俸重修。”在上涌洋建梁桥(从路口右出至此五里)。在上涌乡云路村往北诸社要津建花桥。 乾隆十年(1745年) ,奉文修城垣。 乾隆十一年(1746年),距离梁桥五里建下涌桥,又命乡民苏廷望、王仕卿、周天作等人在汤岭乡募建西城拱桥。 乾隆十二年(1747年),倡建山茶轿。鲁鼎梅在劝捐山茶桥序中述:“余受事四载,次平治中间溪河险阻,独山茶一桥犹有待,非姑缓也,以其岸高而涧阔,中流之柱无所施粱,必以石工斯大矣。且前有为之者,旋兴而复废,任事者出于再举,故未能勇肩。爱因奉例巡行,亲历其地,进左近之绅士陈时夏、苏殿安、凌青云、陈殿元等而切计……” (详见泉州历史网·各条) 评价 德化监生叶乘龙《信菱桥序》:“乾隆癸亥,贤侯鲁公来莅斯士,百废俱兴。” 福建布政高山云:“鲁令尹者,廉以率物,礼以止暴,勤宣政教。” 乾隆十二年丁卯(1747年),福建学政吴嗣爵云:“鲁君燮堂以名进士来莅兹土,下车三年,政平讼理,百废俱修。” 同年,兴泉道高景蕃巡察德化时,赞鲁鼎梅治行云:“鲁君兴废举坠,治行彰美,城邑之建置,田野之垦辟,津梁沟浍之修整,皆井井有条……” 台湾县知县 乾隆十四年(1749年),鲁鼎梅由德化知县调至台湾,接替周缉敬任台湾府台湾县知县,管辖约今台湾南部之嘉义县、嘉义市、台南县、市全境及高雄县部份区域。该区域面积约为4500平方公里,也是清治时期台湾岛之汉人集中地所在。 乾隆十五年(1750年),鲁鼎梅迁海东书院建于旧县署,原院改为崇文书院。 乾隆十七年(1752年),因台湾志承长久未修,鲁鼎梅主修《重修台湾县志》,延聘德化进士王必昌纂,成十五卷。 乾隆十九年(1754年),鲁鼎梅遭弹劾被革职。 鲁鼎梅《龙浔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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