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适 (上 卷)
【字正则,号水心,谥文定,南宋·温州永嘉人(今浙江温州鹿城区)】

  早年
    ——绍兴卅二年随父迁居永嘉。
    ——游学。

    ——附:淳熙元年上《上西府院书》。
  淳熙五年进士。
  历平江府观察推官、浙西路提刑司干办公事。
  淳熙十二年召入都,累太学博士。
  太常博士

    ——淳熙十五年除太常博士兼实录院检讨官。
    ——荐士。
    ——淳熙十五年六月上书为朱熹疏争。
    ——淳熙十六年五月任秘书郎仍兼实录院检讨官。

  出外
    ——淳熙十六年添差湖北安抚司参议。
    ——绍熙元年上《条奏六事》。
    ——绍熙二年转知蕲州。

  尚书左选郎官
    ——淳熙四年十一月入为尚书左选郎官。
    ——调和“三宫”矛盾。
    ——绍熙五年六月赞赵汝愚定内禅。

  淳熙五年七月擢国子司业
  庆元党争

    ——庆元元年反道学的斗争渐次展开。
    ——庆元二年“党争”越演越烈。
    ——庆元三年三月降两官、奉祠。
    ——庆元四年。
    ——庆元五年差知衢州,辞。
    ——庆元六年在永嘉。

  嘉泰元年起为湖南转运判官。
  嘉泰二年迁知泉州。
  嘉泰三年九月除权兵部侍郎。
  开禧北伐

    ——开禧二年历权工部侍郎、权吏部侍郎。
    ——《上宁宗皇帝劄子》。
    ——告韩侂胄宜先防江。
    ——开禧二年五月韩侂胄开始发兵北伐(五月除叶适江东安抚使、知健康府兼行宫留守。七月除叶适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十月叶适乞节制江北诸州。)
    ——北伐失败。

  经略江防
    ——开禧三年二月晋宝文阁待制,改兼江淮制置使。
    ——嘉定元年夺职。

  家居
    ——嘉定元年返乡著述讲学十六年。
    ——嘉定十六年卒于家。

  评价
    ——未能极力劝止韩侂胄妄开兵端。
    ——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名重当世。著述。)
    ——学者评价。

  叶适(1150—1223年),字正则,号水心,谥文定,南宋·温州永嘉人(今浙江温州鹿城区);绍兴廿年(1150年)五月初九生。叶适的政治和学术活动则主要在孝宗光宗宁宗3朝,是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学家,永嘉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为永嘉事功之学的集大成者。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叶适,字正则,温州永嘉人。”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叶适,字正则,永嘉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叶适,字正则,永嘉人。”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有传。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上)·氏门人·忠定叶水心先生》有传(称“梨洲原本”),但较简,清·雍、乾间全祖望续修《学案》时别为立传,而特详具其事迹以明之。后合为一传。[按:全祖望(1705一1755年),字绍衣,号谢山,清鄞县(今属浙江)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据《闽书》”为作传。
《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评传·续编3》(齐鲁书社1982年9月版)有楼宇烈叶适》的评传。

早年

  绍兴卅二年随父迁居永嘉

  据《水心文集·卷25·母杜氏墓志》等资料载:

  叶适祖籍处州(今浙江丽水)龙泉县,曾祖叶公济迁居温州瑞安县,“自处州龙泉徙于瑞安,贫蒉三世矣。”叶适即出生于瑞安县城南门望江桥一带。

  叶适之父叶光祖,字显之,教授生徒为业,母杜氏(瑞安人)尚需织些粗布以贴补家用。
叶适自幼好学,以保持“士人之家”的门风。

  叶适10岁能属文。绍兴卅年(1160年),叶适11岁,永嘉名儒陈傅良应瑞安县城林元章家之聘,为家子弟授学,叶适常在家嬉戏,因与家子弟同学,得有机会从陈傅良学习。据叶适后来的回忆,叶适此后受教于陈傅良达40年之久。

  后又在永嘉楠溪从刘愈学习,并与当时名流戴溪王楠陈武刘凤刘朔等结识交游、问学。

  绍兴卅二年(1162年)13岁,叶适随父从瑞安迁居永嘉(今浙江温州)。由于温州、台州一带发生大水灾,数年之中居无定址,住过永强、楠溪,“随僦随迁,凡迁二十一所”“穷居如是二十余年”

  绍兴卅三年(1163年)14岁,从毛崈学于城南茶院寺学塾。隆兴二年(1164年),叶适学诗及时文,这些对他一生学术深有影响。

  游学

  乾道元年(1165年)16岁,叶适即赴温州乐清白石北山小学讲舍讲习,至乾道三年(1167年)19岁,历时3年。其间从学与结交的师友,除陈傅良外,还有王十朋的门人叶士宁林鼐林鼒兄弟等。

  乾道五年(1169年)20岁,叶适专程赴金华拜访永嘉地区的著名学者薛季宣,向其问学,此后书信往来频繁。陈傅良薛季宣2人对叶适思想的形成有相当大的影响。

  乾道九年(1173年),叶适24岁,因家贫无以为养,奉母命赴临安(今杭州)谋生,就学于太学。在太学期间,淳熙元年(1174年)叶适曾上《上西府院书》予签书枢密院事叶衡

  淳熙二年(1175年),叶适26岁,赴武义招明山访吕祖谦,与陈亮吕祖谦相聚。其后又结识了周必大

  淳熙三年(1176年),叶适授徒乐清雁荡山僧舍。

  淳熙四年(1177年)28岁,叶适娶永嘉人高子莫之女为妻。至此年共10年间,叶适主要活动是在婺州地区游学,还曾从学于郑伯熊,客居过乌伤(今义乌)。

  附:淳熙元年上《上西府院书》

  淳熙元年(1174年),叶适以太学生上《上西府院书》予签书枢密院事叶衡

  楼宇烈叶适

  叶适二十四岁时,由于家庭生活实在贫困,无以为养,奉母命赴京师临安(今杭州)谋生,从此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叶适在求学时期就十分关心政治的治乱和国家强弱的问题,因此在他到京师后的第二年,即上书枢密使(即《水心文集·卷27·上西府书》,下引文均见此),详细地分析了当时的政治形势。

  他认为,当时政治上主要的问题是朝廷中有一种‘畏战无勇之俗’,那些‘谋议之臣’只要‘兵寝事竟’,大家就‘动色相贺’,即使是‘侵肤及骨’,也可以‘一切不计,以求苟安’,而且丝毫‘不自知其耻’。

   他指出,这种积弱的形势是长期以来朝廷只求苟安政策造成的。他分析说,自宋太宗兵下太原,‘势可以定燕、代而不果’,宋真宗澶渊之盟‘力可以破契丹而不听,乃反黜币赐金’,已开始造成这种风气。而到宋仁宗采用‘专以偃兵不战,持守天下’的方针后,‘当时元老大臣,以和亲避狄为上策;学士大夫,以因循苟简为正论’,这种风气已到了‘莫能易也’的地步,以至于蒙受靖康之耻,尽失北地,而‘刚心勇气,无复存矣’。

  叶适认为,这种情况必须改变,一定要‘使民无嗜战之意而亦无畏战之心’,这样才能‘外可以立功而内不失为无事’。

   同时,他引征历史实例说:‘穰且之胜,战已败之师;勾践之霸,奋垂亡之国’,因而相信当时那种积弱的形势也是完全可以改变的,问题是要采取革除积弊的正确措施。

  于是,他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和建议。如:‘收召废弃有名之士,斥去大言无验之臣’;‘辟和同之论,息朋党之说’;‘罢太甚之求以纾民力’;‘广武举之路’;‘耕因屯之田以代军输’等等。

  而要使这些措施得以实行,他认为执政者还必须做到:‘诚、赏、罚’三条。所谓‘诚’,即‘发号出令,无有巨小,必思生民之大计而不徇乎一身之喜怒’;所谓‘赏’,即‘爱人之功,求人之善,举之公卿之上而忘其疏贱之丑’;所谓‘罚’,即‘惩人之过,明人之恶,加之窜殛之戳而遗其贵近之厚’。

   这里所以不嫌其烦地引述叶适这封《上西府书》的主要内容,一是由于叶适的这些分析和建议切中时政;二是由于叶适在这封信中所表明的政见,贯穿于他的一生政治、学术活动之中。”

淳熙五年进士

  淳熙四年(1177年),因翰林学士周必大以门客名义保荐,叶适参加两浙东路转运使司漕试合格,中举人。

  淳熙五年(1178年)29岁,四月,叶适以进士第2名及第(榜眼),廷对时提到“急政要务十数条”,包括不可因循守旧,要革去弊政,收复失地等。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为文藻思英发。擢淳熙五年进士第二人。”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擢淳熙五年进士第二。”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淳熙五年进士。”

历平江府观察推官、浙西路提刑司干办公事

  淳熙五年(1178年)四月举进士后,叶适初授文林郎、平江府(今浙江苏州)观察推官。次年闰六月廿三日,母杜氏卒,丁母忧家居。

  淳熙七年(1179年)秋七月,陈亮徐谊邀请,由永康到永嘉,与叶适陈傅良等诸子相聚论学。

  淳熙八年(1181年)服除,叶适32岁,改任武昌军节度推官,到鄂州(今属湖北)赴任;秋,少师史浩荐于朝,孝宗命其赴都堂审察,叶适具状申省并致书宰相赵雄,力辞不就。

  淳熙九年(1182年),改浙西路提刑司干办公事,居平江。

  《宋史·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授平江节度推官。丁母忧。

  改武昌军节度判官。

   少保史浩荐于朝,召之不至,改浙西提刑司干办公事,士多从之游。”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授平江节度推官。”

  叶适在平江首尾4年间,在苏州葑门讲学授徒,培养了滕朗周南厉仲方薛仲庚等一批学者;并游览许多名胜古迹,写下《虎丘》、《齐云楼》、《灵岩》、《葑门》等诗篇。

  【按:
  ①滕庞(1156—1218年),长期从叶适游,曾佐氏坚守建康,击退金兵。
  ②周南(1159—1213年),宋史有传。
  ③厉仲方(1159—1212年),陈亮之婿,曾协助叶适防守建康,在抗金中屡建功勋。】

淳熙十二年召入都,累太学博士

  淳熙十二年(1185)冬,叶适36岁,以宰相王淮荐,参知政事龚茂良复荐,奉召赴临安。淳熙十三年(1186),改宣教郎,任太学正;次年擢太学博士。为应召对,叶适准备了奏稿40余篇。

  淳熙十四年(1187年)38岁,叶适上殿轮对,进《上殿札子》,论复仇大事,提出“变国是、变议论、变人材,所以举人事的变革主张。

  《宋史·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参知政事龚茂良复荐之,召为太学正,迁博士。

  因轮对,奏曰:

   ‘人臣之义,当为陛下建明者一大事而已。二陵(指二帝)之仇未报,故疆之半未复。

  【叶适轮对奏札《上殿札子》原文收录于《水心别集·卷15》。

  文中有曰:“臣窃以为今日人臣之义所当为陛下建明者,一大事而已:二陵之仇未报,故疆之半未复。此一大事者,天下之公愤,臣子之深责也。或知而不言,或言而不尽,皆非人臣之义也。”

  叶适还对“重誓约,畏先事,以金币啖虏,本真宗景德以来立国之素规”,和高宗绍兴既和,则拙损不较,册命行于至尊,陪隶施于宰辅”,“屈意损威以求和好”的国策提出尖锐的批评。】

  而言者以为当乘其机,当待其时。然机自我发,何彼之乘?时自我为,何彼之待?非真难真不可也,正以我自为难,自为不可耳。于是力屈气索,甘为退伏者,于此二十六年。积今之所谓难者阴沮之,所谓不可者默制之也。

  盖其难有四,其不可有五:

  置不共戴天之仇而广兼爱之义,自为虚弱,此国是之难一也。

  国之所是既然,士大夫之论亦然。为奇谋秘画者止于乘机待时,忠义决策者止于亲征迁都,深沉虑远者止于固本自治,此议论之难二也。

  环视诸臣,迭进迭退,其知此事本而可以反覆论议者谁乎?抱此志意而可以策励期望者谁乎?此人才之难三也。

  论者徒鉴五代之致乱,而不思靖康(1126—1127年)之得祸。今循守旧模,而欲驱一世之人以报君仇,则形势乖阻,诚无展足之地。若顺时增损,则其所更张动摇,关系至重,此法度之难四也。

  又有甚不可者,兵以多而至于弱,财以多而至于乏,不信官而信吏,不任人而任法,不用贤能而用资格,此五者,举天下以为不可动,岂非今之实患欤!沿习牵制,非一时矣。讲利害,明虚实,断是非,决废置,在陛下所为耳。’

  【叶适在原文中进而提出“变国是,变议论,变人材”,以举“大事”的改革主张。】

  读未竟,帝蹙额曰:‘朕比苦目疾,此志已泯,谁克任此,惟与卿言之耳。’及再读,帝惨然久之。”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召为太学正。”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初为太学博士。”

太常博士

  淳熙十五年除太常博士兼实录院检讨官

  淳熙十五年(1188年),叶适除太常博士兼实录院检讨官。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除太常博士兼实录院检讨官。”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除太常博士。”

  荐士

  叶适上书丞相周必大,荐举陈傅良刘清之陆九渊郑伯英吕祖俭徐谊杨简戴溪等34人。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尝荐陈傅良等三十四人于丞相,后皆召用,时称得人。”

  淳熙十五年六月上书为朱熹疏争

  淳熙十五年(1188年)六月,兵部侍郎林栗发起对朱熹被参劾。叶适上《辩兵部郎官朱元晦状》,激烈抨击林栗以政治权力压制学术的恶劣行径。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会朱熹除兵部郎官,未就职,为侍郎林栗所劾。

  上疏争曰:

  ,罪无一实者,特发其私意而遂忘其欺矣!

  至于其中‘谓之道学’一语,利害所系不独。盖自昔小人残害忠良,率有指名,或以为好名,或以为立异,或以为植党。近创为‘道学’之目,郑丙倡之,陈贾和之,居要津者密相付授,见士大夫有稍慕洁修者,辄以‘道学’之名归之,以为善为玷阙,以好学为己愆,相与指目,使不得进。于是贤士惴栗,中材解体,销声灭影,秽德垢行,以避此名。

  为侍从,无以达陛下之德意志虑,而更袭用郑丙陈贾密相付授之说,以道学为大罪,文致语言,逐去一,自此善良受祸,何所不有!

  伏望摧折暴横,以扶善类。’

  疏入,不报。”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朱熹林栗所劾,疏争,不报。”

  叶适上书、荐士的举动,在当时的士人中反响强烈。朱熹在致陈亮的信中十分赞赏叶适朱文公集·卷36》中有曰:“承谕正则自以为进,‘后生可畏’,非虚言也。想已相见,必深得其要领,恨不得与闻一、二。”叶适在任满改官的过程中,同陈亮朱熹都有书信往来。(参见《水心文集·卷6》)

  淳熙十六年五月任秘书郎仍兼实录院检讨官

  淳熙十六年(1189)二月,孝宗内禅,太子赵惇即位,是为光宗叶适作为太常博士,对仪礼颇预讨论 。
五月,叶适任秘书郎,仍兼实录院检讨官。

出外

  淳熙十六年添差湖北安抚司参议

  淳熙十六年(1189年),值周必大免去相职,叶适自求外补,添差湖北安抚司参议。六月十一日赴任,陈亮为作《祝英台近·六月十一日送叶正则如江陵》。(按:“江陵府”: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

  到任后,朝命叶适兼提举淮西铁冶司。

  任上,叶适作《江陵府修城记》。

   绍熙元年上《条奏六事》

  绍熙元年(1190年),叶适41岁,应诏条奏《上光宗皇帝札子》,言国家“六事”,亦称“六不善”,即:今日之国势未善,今日之士未善,今日之民未善,今日之兵未善,今日之财未善,今日之法度未善。强调论恢复之事,必须先解决此六大问题。曰:“不先明治国之意,使此六者本伤而末坏,心蠹而枝披,支离而涣散,而臣之议论无所复用矣。”不报。(《水心别集·卷15·应诏条奏六事》)

  楼宇烈叶适》:

  光宗·绍熙元年(1190年),叶适四十一岁,又应诏条奏六事。

  他首先阐明‘治国之意’是要‘当微弱之时,则必思强大;当分裂之时,则必思混并;当仇耻之时,则必思报复;当弊坏之时,则必思振起……’

  然后详细地分析了当时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存在的六大问题,即‘国势未善’、‘士未善’、‘民未善’、‘兵未善’、‘财未善’、‘纪纲法度未善’。”

  绍熙二年转知蕲州

  绍熙二年(1191年)十月,叶适以秘书郎转知蕲州(今湖北蕲春),政事简静。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光宗嗣位,由秘书郎出知蕲州。”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由秘书郎出知蕲州。”

尚书左选郎官

  淳熙四年十一月入为尚书左选郎官

  淳熙四年(1193年),叶适奉召赴临安行在,十一月除尚书左选郎官(即吏部员外郎)。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入为尚书左选郎官。”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入为尚书左选郎官。”

  调和“三宫”矛盾

  光宗有隐疾,在请立嘉王·赵扩为太子等问题上,与退位在重华宫的太上皇孝宗·赵昚有矛盾,加上皇后李氏以及陈源等人又从中离间。自绍熙二年(1191年)十一月后,父子之间隔阂很深,从此光宗不朝孝宗,宫廷矛盾使朝中大小事皆废。群臣请光宗朝重华宫成了朝政的焦点。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是时,帝以疾不朝重华宫者七月,事无钜细,皆废不行。见上,力言:‘父子亲爱出于自然。浮疑私畏,似是而非,岂有事实?若因是而定省废于上,号令愆于下,人情离阻,其能久乎!’既而帝两诣重华宫,都人欢悦。

  复奏:‘自今宜于过宫之日,令宰执、侍从先诣,起居异时,两宫圣意有难言者,自可因此传致,则责任有归。不可复近习小人增损语言,以生疑惑。’不报。而事复浸异,中外汹汹。

  孝宗不豫(“不豫”:不安逸,不高兴),群臣至号泣攀裾以请,帝竟不往(重华宫)责宰相留正曰:‘上有疾,明甚。父子相见,当俟疾瘳。公不播告,使臣下轻议君父,可乎?’”(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留正》)

  绍熙五年六月赞赵汝愚定内禅

  绍熙五年(1194)六月,太上皇·宋孝宗薨,光宗称疾不执丧事,且放任皇后控制朝政,又引发朝政危机。赵汝愚(谥忠定)及叶适等人,通过外戚、知枢密院事韩侂胄请高祖太皇太后吴氏垂帘,尊光宗为太上皇,立嘉王·赵扩即帝位,是为宁宗,史称“绍熙内禅”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未几,孝宗崩,光宗不能执丧,军士籍籍有语,变且不测。又告曰:‘上疾而不执丧,将何辞以谢天下?今嘉王长,若预建参决,则疑谤释矣。’

  宰执用其言,同入奏立嘉王为皇太子,帝许之。俄得御批,有‘历事岁久,念欲退闲’之语,惧而去,人心愈摇。

  知枢密院赵汝愚忧危不知所出,告知阁门事蔡必胜曰:‘国事至此,子为近臣,庸坐视乎?’许诺,与宣赞舍人傅昌朝、知内侍省关礼、知阁门事韩侂胄三人定计。
侂胄,太皇太后甥也。会慈福宫提点张宗尹侂胄侂胄觇其意以告必胜得之,即亟白汝愚汝愚必胜议事,遂遣侂胄张宗尹关礼以内禅议奏太皇太后,且请垂帘,许之,计遂定。

   翌日禫祭,太皇太后临朝,嘉王即皇帝位宋宁宗,亲行祭礼,百官班贺,中外晏然。凡表奏皆汝愚裁定,临期,取以授仪曹郎,人始知其预议焉。”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赞赵忠定定内禅。”

淳熙五年七月擢国子司业

  因拥立宁宗有功,淳熙五年(1178年)七月,叶适擢国子司业,诏敕云:“朕御图之初,思欲作新学者耳目,求当今第一流素为天下士所推服者,以正师席,宜莫若汝!”

  《宋史·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迁国子司业。

  汝愚既相,赏功将及曰:‘国危效忠,职也。何功之有?’而侂胄恃功,以迁秩不满望怨汝愚以告汝愚曰:‘侂胄所望不过节钺,宜与之。’汝愚不从。叹曰:‘祸自此始矣!’遂力求补外。”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迁国子司业,力求补外。”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历国子司业,力求补外。”

庆元党争

  绍兴(1131—1162年)间秦桧当政,即禁私史和程颐之学,但未形成风潮。淳熙(1174—1189年)间,围绕“道学”之争已渐显朋党形迹。随着朱熹登上政治舞台和学术讲坛,反对者视其为“道学”领袖,朝廷中主张禁止“道学”者日众,“道学”被斥为“曲学”、“伪学”

  绍熙五年(1194年)宁宗既嗣位,八月赵汝愚推荐朱熹任焕章阁侍制兼侍讲,朱熹初见宁宗,即上《行宫便殿奏札》曰:“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朱文公文集·卷14》);闰十月,宁宗免去朱熹职位,即回到福建考亭。

  次年,改元庆元。

  庆元元年反道学的斗争渐次展开

  庆元元年(1195年),赵汝愚为宰相。韩侂胄自恃立宁宗有功,对自己仅迁枢密院承旨很不满意,叶适赵汝愚满足韩侂胄求节钺之望,赵汝愚不从。

  韩侂胄旋与赵汝愚相倾轧,学之禁加剧。韩侂胄及其周围一批人排斥打击赵汝愚朱熹叶适等,朝中展开新的斗争,史称“庆元党争”、“庆元党禁”

  韩侂胄使右正言李沐赵汝愚“以同姓居相位,将不利于社稷”。于是赵汝愚被罢相出朝,以观文殿学士知福州。国子祭酒李详、博士杨简、太府丞吕祖俭等,以汝愚勋劳卓著、精忠贯于天地.先后上疏挽留,太学生伏阙上书,皆遭贬斥。朱熹也欲写“封事”为辩护,被门人蔡元定劝止。有人以赵汝愚“倡引伪徒,图为不轨”,又从福州诏谪宁远军(位今广西容县)节度副使,贬放永州(今湖南零陵)。赵汝愚怡然就道,对送行者说:“看侂胄用意,必欲杀我。我死,君等方可无事。”

  赵汝愚被罢后,韩侂胄握权,反道学的斗争渐次展开,叶适也受到牵连。

  楼宇烈叶适

  宁宗·庆元元年,叶适四十六岁。

  当时朝廷上反对道学的势力高涨,支持道学的宰相赵汝愚被罢官,代之而起的宰相是反道学的韩侂胄。”

  庆元二年“党争”越演越烈

  之争越演越烈。

  庆元二年(1196年)正月,汝愚行至衡州,得病,为衡州郡守钱鍪所窘暴卒(或作“服药而卒”);右正言刘德秀以私隙劾观文殿大学士留正引用“伪学之党”留正落职。所谓引用“伪学之党”,系指光宗留正曾荐朱熹为秘阁修撰一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留正》)

  “初,韩侂胄用事,患人不附,一时小人在言路,创为‘伪学’之名,举海内知名士贬窜殆尽。”

  庆元三年三月降两官、奉祠

  二月,朝廷诏布“伪学之党”不得任侍从官。三月,因查禁“伪学”受牵连,御史胡纮叶适“阿附权臣,过从伪党,诬蔑君上”,降两官,除太府卿、总领淮东军马钱粮。

  八月,监察御史胡纮上疏请宁宗宣谕大臣,伪学猖獗,图谋不轨,选官时停止选拔“伪学之党”
九月,叶适应召赴临安,任焕章阁侍制兼侍讲,十月到职。

  时宁宗诏布颁诏宣布“伪学之党”“逆党”,地方监司、帅守荐举、改官,不得任用“伪学之党”。闰十月,叶适即放罢,宁宗御批除叶适主管冲佑观奉祠,于是离开临安;所著《进卷•君德论》书板被毁。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除太府卿、总领淮东军马钱粮。及汝愚贬衡阳(衡阳市,湖南省辖地级市),而亦为御史胡纮所劾,降两官;罢,主管冲佑观。”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赵汝愚贬,先生亦降两官,奉祠。”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除太府卿兼总理江淮军马钱粮。罢,主管冲祐观。”

  楼宇烈叶适“由于叶适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曾上书反对兵部侍郎林栗弹劾朱熹的奏章,为朱熹和道学辩护,因而被目为朱熹道学一党,于是也为御史胡纮所劾而罢官。”

  十二月,叶翥上书,批判“伪学之魁,以匹夫窃入主之柄,鼓动天下,故文风丕变”朱子年谱·4下》),请“除毁”道学家书,科举取士,凡涉及义理的,统统不取;监察御史沈继祖还指控朱熹10罪。

  是月,诏命中书省设立“伪学逆党籍”,入籍者有赵汝愚留正周必大、王蔺朱熹彭龟年陈傅良叶适杨简蔡元定等59人,皆贬官落职。

  庆元四年

  庆元四年(1198)五月正式颁诏禁“伪学”,于是“方之时,士之绳趋尺步,稍以儒名者,无所容其身”(《宋史·朱熹传》)。

  庆元五年差知衢州,辞

  庆元五年(1199年)夏,叶适差知衢州,时得异疾,辞,由镇江回乡定居生姜门外水心村。叶适《即事》诗有“生姜门外山如染,山水娱人岁月长”、“听唱三更罗里论,白榜单桨水心村”等句。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差知衢州,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差知衢州,辞。”

  庆元六年在永嘉

  庆元六年(1200年),朱熹卒,韩侂胄为防止“伪徒”“伪师”送葬,命令当时官员监视葬礼,朱熹众多门生因此不敢会葬。

  在庆元党禁中,朱熹门人“有平生从学而不通书问者,有讳言其学而更名他师者,有变节改行狂歌痛饮佻达市肆以自污者,有昔尝亲厚愤不笃、己而反损之者。”黄榦《槃涧先生墓铭》)

  是年叶适在永嘉。四月,岳父高子莫病逝于永嘉,叶适因病不能执丧。

嘉泰元年起为湖南转运判官

  嘉泰元年(1201年),叶适起为湖南转运判官,带病赴任。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起为湖南转运判官。”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起为湖南转运判官。”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起为湖南转运判官。”

嘉泰二年迁知泉州

  嘉泰二年(1196年),弛伪学、伪党禁,叶适以右文殿修撰迁知泉州;嘉泰三年(1197年)四月到任。(按:泉州、晋江地方志“嘉泰”作“庆元”,误。)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迁知泉州。”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知泉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庆元三年(1197年?)迁知泉州。”

嘉泰三年九月除权兵部侍郎

  嘉泰三年(1197年)九月,叶适应召入对,旋除权兵部侍郎;荐楼钥丘崈黄度3人,皆为郡守。

  十一月十一日,其父叶光祖卒,叶适丁父忧去职,回永嘉守制。

  在永嘉丁忧期间,嘉泰四年(1204年),叶适编定《外稿》凡6卷。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召入对。

  言于宁宗曰:‘陛下初嗣大宝,臣尝申绎《卷阿》之义为献。天启圣明,销磨党偏,人才庶几复合。然治国以和为体,处事以平为极。臣欲人臣忘己体国,息心既往,图报方来可也。’帝嘉纳之。

  初,韩侂胄用事,患人不附,一时小人在言路者,创为‘伪学’之名,举海内知名士贬窜殆尽。其后侂胄亦悔,故奏及之,且荐楼钥丘崈黄度三人,悉与郡。自是,禁网渐解矣。

  除权兵部侍郎,以父忧去。”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召入,权兵部侍郎,丁忧。”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宁宗朝召入对。”

开禧北伐

  开禧二年历权工部侍郎、权吏部侍郎

  开禧元年(1205年),韩侂胄加平章军国事,下令各军密作准备,即将北伐金朝。

  开禧二年(1206年),叶适守制服阕,召至。除权工部侍郎,随改任权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欲借叶适之名以草诏;叶适力辞直学士院兼职,不肯草诏。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服除,召至。”

  “除权工部侍郎。侂胄欲藉其草诏以动中外,改权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以疾力辞兼职。”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

  “服除,权工部侍郎。

  时以叶适之议)为迂缓,不用,但欲借先生之名以草诏,先生力辞。”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谢山补)“开禧(1205—1207年)用兵之说起,以人望召入朝。”

   《上宁宗皇帝劄子》

  时韩侂胄重用主战派将领,想通过北伐建功立业;宋宁宗受不了面对金国的不平等地位,也支持韩侂胄之议。叶适对北伐提出异议,韩侂胄不听,遂《上宁宗皇帝劄子》,提出“备成而后动,守定而后战”策略。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服除召至。时有劝侂胄立盖世功以固位者,侂胄然之,将启兵端。

  因奏曰:

  ‘甘弱而幸安者衰,改弱而就强者兴。陛下申命大臣,先虑预算,思报积耻(指“靖康之耻”),规恢祖业,盖欲改弱以就强矣。

  窃谓必先审知强弱之势而定其论,论定然后修实政,行实德,弱可变而为强,非有难也。今欲改弱以就强,为问罪骤兴之举,此至大至重事也。故必备成而后动,守定而后战。今或谓金已衰弱,姑开先衅,不惧后艰,求宣和(1119—1125年)之所不能,为绍兴(1131—1162年)之所不敢,此至险至危事也。

  且所谓实政者,当经营濒淮沿汉诸郡,各为处所,牢实自守。敌兵至则阻于坚城,彼此策应,而后进取之计可言。至于四处御前大军,练之使足以制敌;小大之臣,试之使足以立事,皆实政也。

  所谓实德者,当今赋税虽重而国愈贫,如和买、折帛之类,民间至有用田租一半以上输纳者。况欲规恢,宜有恩泽。乞诏有司审度何名之赋害民最甚,何等横费裁节宜先。减所入之额,定所出之费。

  既修实政于上,又行实德于下。此其所以能屡战而不屈,必胜而无败也。’”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谢山补)收录该《劄子》全文,曰:

  “先生上劄子曰:

  ‘我朝系积弱之后。宣和(1119—1125年)之际,以关、陜骁悍之卒,疑若可以分女真之功,而卒不能。自是以来,京城陷,中原失,渡江航海,莫有能与抗者。其后有大仪、顺昌、柘皋之捷,始得定和。完颜亮自殒,始得以敌国并立,则绍兴(1131—1162年)隆兴(1163—1164年)之际,疑若可尽用其力,以报女真之仇,而卒不敢。

  今欲改弱为强,作东南幸安之气,为问罪骤兴之举,此至大至重事也,诚宜深谋熟虑,百前而不慑,不宜一却而不收,备成而后动,守定而后战。

   或谓敌已衰弱,有天变,有外患,怵轻勇试进之计,用麤武直上之策,姑开先衅,不惧后艰,求宣和(1119—1125年)之所不能,为(1131—1162年)、隆兴(1163—1164年)之所不敢,此至险至危事也。

  愿陛下先定其论,论定而后修实政,行实德,变弱为强,诚无艰者。

  所谓备成而后动、守定而后战、以修实政者:

  臣伏渡江之后,非不欲固守两淮、襄、汉,而敌人冲突无常,势不暇及。既议和,则收兵撤戍,有定约,又不敢谋,故淮、汉千余里,常荡然不自保。今虽分兵就边,稍图外向,然我既能往,彼必能来。是时淮、汉守备不全,仓猝不过移治,而专倚大军迎敌,胜负不可知。要必扼江后止,如此则往者未足以系西此之望,而来者已足以摇东南之心,万一摇动,将何赖焉!故臣欲经营濒淮沿汉诸郡,各做家计,牢实自守,敌虽拥众而至,阻于坚城,披此策应,首尾相接,藩墙御捍,堂奥不动,然后进取之计可言,此所谓实政之一也。

  四处御前大兵,国家倚以为命,岁费缗钱数千万,米斛数百万,东南事力尽矣!譬如亭子,所赖四楹,一楹有阙,累及三陲,无独全者。其闲统副将校,人马器甲,营伍队陈,进战退守,必未能一一皆是。若所委付果得人,尤宜晓夕用心,事事理会,若其人未当,则利害甚多,伏惟陛下审之重之。此兵几三十万,未望一可当十,十可当百,但一人真有一人之用,淮、汉能守,此兵能战,数年之内,制敌有余,此实政之二也。

  图此大事,莫先人材。陛下比年首以大事倡率,而在廷之臣,和者极寡,此未必皆怯懦,首鼠不可任责也,积安之久,素所不习,耳闻目见,茫然生疏。然天子亦非无知意才力愿得自效者。若淮、汉千里,果能固守,四处大军,果能精练,四方之才,使之观事揆策,自能习熟,易脆腐而为坚强,劲敌在前,行者思奋,此实政之三也。

  至于号令赏罚,黜虚崇实,条目甚烦,然总是三者,则其余可次第举矣。

  所谓行实德者:

  臣窃观仁宗英宗号极盛之世,而不能得志于西北二敌,盖以增兵既多,经费困乏,宁自屈己,不敢病民也。王安石大挈利柄,封椿之钱,所在充满,绍圣(1094—1098年)、元符(1098—1100年)间,拓地进筑,而敛不及民,熙宁(1068—1077年)旧人,矜伐其美。然陈瓘讥切,曾布以为转天下之积,耗之西边,邦本自此拨矣。于是蔡京变茶盐法,括商贾所得千百万,内穷奢侈,外炽兵革,宣和(1119—1125年)之后,方腊甫平,理伤残之地,则七邑始立,燕、云乍复,急新边之用,而免夫又兴。自是以来,羽檄交警,增取东南之赋,遂至八千万缗。(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瓘》)

  多财本以富国,财既多而国愈贫,加赋本以就事,赋既加而事愈散,然则英主身济非常之业,岂以财之多少为拘。

  近者诏书期于名实不欺,用度有纪,式宽民力,永底阜康,两浙盐丁,既尽免矣,而国用置司,偶当警饬武备之际,外人疑将复取,臣以为必不至是。参考内外财赋所入,经费所出,一切会计而总核之,理固当然,然国家之体,当先论其所入,所入或悖,足以殃民,则所出非经,蠹国审矣!

  今经总制月轮、青苗、折估等钱,虽稍已减损,犹患太重,和买、折帛之类,民闲至用一半以上轮纳贪吏,展转科折,民穷极矣!以此自保,尚无善后之计,况欲规恢,宜有大赉之泽!

  伏乞诏国用司详议:何名之赋,害民最甚﹖何等横费,裁节宜先﹖减所入,定所出,和气融浃,小民自活;实政与实德交修,所以能累战而不屈,必胜而无败也。改弱以就强,孰大于是﹖’

   盖先生之意,在修边而不急于开边,整兵而不急于用兵,而其要尤在节用减赋,以宽民力。时以为迂缓,不用,但欲借先生之名以草诏,先生力辞。”

  告韩侂胄宜先防江

  开禧二年(1206年)五月,下诏北伐,叶适韩侂胄建议“宜先防江”韩侂胄“不听”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会诏诸将四路出师,又告侂胄宜先防江,不听。”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谢山补):

  “先生当淳熙(1174—1189年)时,屡以大仇未复为言,至是,谓韩侂冑曰:

  ‘是未可易言也。请先择濒淮沿汉数十州郡,牢作家计。

  州以万家为率,国家大捐缗钱二千万,为之立庐舍,具牛种,置器仗,耕织之外,课习战射。计一州有二万人胜兵,三数年闲,家计完实,事艺精熟,二十万人,声势联合,心力齐同,敌虽百万,不敢轻挠。如其送死,则长弓劲矢,倚堑以待。

  当是时,我不渝约,挑彼先动,因其际会,河南可复。既复之后,于已得之地,更作一重。气壮志强,实力足恃,虽无大战,敌自消缩,况谋因力运,虽大战亦无难。此所谓先为不可胜以待可胜者也。’

  侂冑意方锐,不听。”

  开禧二年五月韩侂胄开始发兵北伐

  五月除叶适江东安抚使、知健康府兼行宫留守

  开禧二年(1206年)五月,叶适除宝谟阁待制、江东安抚使、知健康府兼行宫留守。
是月,韩侂胄开始发兵北伐。

  七月除叶适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

  开禧二年(1206年)五月北伐初期,虽获得些少胜利,但因战争条件并不充分,也缺周密准备,加上用人不当,吴曦叛降,很快战争的形势便发生逆转。

  七月,韩侂胄惧,始注意江防,以丘崈为江淮宣抚使,除宝谟阁待制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防守长江下游。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侂胄惧,以丘崈为江淮宣抚使,除宝谟阁待制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以用兵除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

  十月叶适乞节制江北诸州

  十月,金兵分九路南下,大将仆散揆率主力长驱直入,至长江边,与叶适对峙,形势危急。叶适命门人左顾卫中郎将厉仲方破定山之敌,解六合之围,建康人心始定。叶适乃请于朝,乞节制江北诸州。

  在和州、滁州等地战斗中,叶适用劫砦等灵活的战术,予金人以重创。

  《宋史·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谓三国(指吴主“孙权”)尝以江北守江,自南唐以来始失之,建炎(1127—1130年)、绍兴(1131—1162年)未暇寻绎,乃请于朝,乞节制江北诸州。

  及金兵大入,一日,有二骑举旗若将渡者,淮民仓皇争斫舟缆,覆溺者众,建康震动。谓人心一摇,不可复制,惟劫砦(“砦”:寨)南人所长,乃募市井悍少并帐下愿行者,得二百人,使采石将徐纬统以往。夜过半,遇金人,蔽茅苇中射之,应弦而倒;矢尽,挥刀以前,金人皆错愕不进。黎明,知我军寡来追,则已在舟中矣。复命石跋、定山之人劫敌营,得其俘馘(“馘”:古代战争中割掉敌人的左耳计数献功,也指上述情况割下的左耳)以归。金解和州围,退屯瓜步,城中始安。

  又遣石斌贤渡宣化,夏侯成等分道而往,所向皆捷。金自滁州遁去。时羽檄旁午,而治事如平时,军须皆从官给,民以不扰。淮民渡江有舟,次止有寺,给钱饷米,其来如归。”

  北伐失败

  开禧二年(1206年),四路北伐大军皆败,只有镇江副都统制毕再遇连战皆捷,但也无法转变败局。
《宋史·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未几,诸军皆败。”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谢山补)

  “已而皇甫斌李爽郭倬之徒出淮、汉间,俱大败,或不战溃。

   先生叹曰:‘所谓用兵,乃如是乎!’”

  年底,金兵大部退出两淮,留一军驻濠州(今安徽凤阳附近)。

经略江防

  开禧三年二月晋宝文阁待制,改兼江淮制置使

  开禧三年(1207年)二月,叶适晋宝文阁待制,改兼江淮制置使。叶适在长江以北屯田,并在江北建定山、瓜步、石跋三大堡坞,安集流民,建立以江北守江的防御体系,一面屯垦,一面积极备战。当时朝廷与金议和,叶适认为不必。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兵退,进宝文阁待制兼江淮制置使,措置屯田,遂上堡坞之议。

  初,淮民被兵惊散,日不自保。遂于墟落数十里内,依山水险要为堡坞,使复业以守,春夏散耕,秋冬入堡,凡四十七处。

  又度沿江地创三大堡:石跋则屏蔽采石,定山则屏蔽靖安,瓜步则屏蔽东阳、下蜀,西护历阳,或连仪真,缓急应援,首尾联络,东西三百里,南北三四十里。每堡以二千家为率,教之习射。无事则戍,以五百人一将。有警则增募新兵及抽摘诸州禁军二千人,并堡坞内居民,通为四千五百人,共相守戍。而制司于每岁防秋,别募死士千人,以为劫砦焚粮之用。

  因言堡坞之成有四利,大要谓:‘敌在北岸,共长江之险,而我有堡坞以为声援,则敌不敢窥江,而士气自倍,战舰亦可以策勋。和、滁、真、六合等城或有退遁,我以堡坞全力助其袭逐,或邀其前,或尾其后,制胜必矣。此所谓用力寡而收功博也。’

  三堡就(“就”:建成),流民渐归。”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谢山补)

  “于是乃出先生安集两淮。

  先生上状枢府,言:

  ‘濠、盱、楚、庐、安、丰和扬七郡之民,冻饿疾疫而死,被敌驱掠而去,或散为盗贼者不论,其奔迸求活者,尚三十万家,皇皇无所归宿,无以处之,则地为弃地,而国谁与守!设今岁边报复急,此三十万家者,且尽丧其生。

  春秋、战国之时,画国而守,大为城邑,小为壁垒,百里之国,皆有边面,南、北、六朝,人在战地者,各有堡坞,得自为家,未有如本朝之混然一区,无有捍蔽者。一旦胡尘猝起,星飞云散,莫能自保,生聚荡然。

   故某昨于营度规恢之初,谓未须便动,且当于边淮先募弓弩手,耕极边三十里之地,西至襄、汉,东尽楚、泗,列屋而居,使边面牢实,敌人不得踰越。今事已无及!
长、淮之险,与彼共之,唯有因民之欲,令其依山阻水,自相保聚,用其豪杰,借其声势,縻以小职,济其急难。春夏散耕,秋冬入保,大将凭城郭,诸使总号令,敌虽大入,扣城不下,攻壁不入,然后设伏以诱其进,纵兵以扰其归。此谋果定,行之有成,何畏乎敌?’

  于是以先生兼江淮制置,措置屯田。

  初,先生之至建康也,讨论防江事宜,诸将各呈故事,曰葺治战舰,曰布列岸兵,曰栽埋鹿角,曰钉设暗桩,曰开掘沟堑,皆数里而屯,计步而守。

  先生深忧之曰:‘恐皆不足赖也。夫此数者易耳,其如人心已摇,敌兵一至,皆弃之走,谁与力拒!’

   已而复传金人南下,淮民渡江亿万,所在震动。

  一日,有两骑伪效金装,跃马江岸,皆相传曰:‘敌至矣!’渡舟斫缆离岸,橹楫失措,争济者攀舟至覆溺。吏持文书至官,皆手颤不能出语。先生叹曰:‘今竟何如!吾乃知建炎(1127—1130年)之径渡,真非难事,而逆完颜亮之不得济而殒者,幸也。’

  乃用门下士滕宬计,捐重赏,募勇士,别渡江北,劫其营于石跋、定山,上下之闲,凡十数往返,俘馘踵至,士气稍奋,人心稍安。金人乃解兵去,而舟师之在江中者,终无尺寸之功也。然渡江之兵,终苦无所驻足。

  先生相度形势,谓:‘石跋足以蔽釆石,定山足以蔽靖安,瓜步足以蔽东阳,下蜀西护历阳,东连仪真,乃修其故坞,收聚居民,募兵共守。敌若窥江,则堡坞足制其后,舟师之在江中者,不至望风而走,虽登岸击逐,亦有接应。若攻堡坞,则舟师之在江中者,以强弩前救之。若舍堡坞而攻和、滁等城,则堡坞分出其前后以袭逐之。’

  且曰:‘此近江第一层耳。由此而北,豪杰团结山水为寨者四十有七。此时官司之力,无缘周遍,事稍有绪,次第入保可矣。’

  是役也,不用先生之言以取败;事急而出先生以救之。然斫营劫寨之策,宣司初不敢行,先生为备陈南人唯长于此技,且援北魏·太武之言以证之,强而后可。

  宣司犹深忧以为生事,先生笑曰:‘敌实不能战也﹖所以胜我,由于此闲之自为瓦解耳!’及行之,而金人卒以此去。”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进宝文阁待制兼江淮制置使。”

  嘉定元年夺职

  开禧三年(1207年)十月,礼部侍郎史弥远皇后谋杀韩侂胄,取其首级,以向金人求和。十二月,政局转变,宁宗改明年为嘉定元年(1208年),清洗党,为赵汝愚朱熹等人平反,并称要广开言路。嘉定初年的这些政治变化,史称“嘉定更化”

  嘉定元年(1208年),御史中丞雷孝友韩侂冑一伙,至是畏罪,乃反劾叶适“阿附权臣,盗名罔上”,“附侂胄用兵”,致叶适落职,转中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获祠禄。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而侂胄适诛,中丞雷孝友侂胄用兵,遂夺职。”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兵罢,夺职。”

  《宋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谢山补)

  “时中朝方急于求和,先生以为不必,但请力修堡坞以自固,乃徐为进取之渐。
韩侂冑死,朝事又一变。许及之雷孝友党也,至是畏罪,乃反劾先生附会侂冑起兵端,并以此追削辛弃疾诸人官,而先生前此封事,具在庙堂,竟莫能明其本末,盖大臣亦藉此以去君子。

   先生杜门家居,绝不自辩也,尝叹息曰:‘女真崛起暴强,据吾太平之土壤,已五六十年矣!使其复为,天祚盛极将亡,他人必出而有之,不可畏哉!’盖其先见如此。”

家居

  嘉定元年返乡著述讲学十六年

  自嘉定元年(1208年)夺职奉祠后,叶适回到永嘉水心村定居, 杜门家居,悉心著述讲学16年。

  嘉定四年(1211年),转中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获祠禄,其后奉祠凡13年。十二月,夫人高氏病逝,终年52岁。

  嘉定五年(1212年),叶适再提守淮之议。

  嘉定八年(1215年),提举隆兴府玉隆万寿宫。

  嘉定十年(1217年),除华文阁待制,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嘉定十一年(1218年),转中大夫。奉祠居家,著述讲学。

  嘉定十二年(1219),七十大寿,门人戴栩贺诗云:“欲盟鸥鹭老昌湖,其奈君恩未许何?迟此经纶今日后,定须酬折得年多。著书新稿天无尽,阅世关心海不波。七十却嫌人贺寿,缭墙门雨长庭莎。”

  嘉定十三年(1219年),请求致仕,未获准许。

  嘉定十三年(1220年),著《习学记言序目》50卷大致成书。

  嘉定十四年(1221年),转大中,除宝谟阁直学士,提举凤翔府上清太平宫。辞,未准。

  嘉定十五年(1222年),转通议大夫,仍奉祠居家,著述讲学。《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自后奉祠者凡十三年,至宝文阁学士、通议大夫。”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累宝文阁学士、通议大夫。”

  嘉定十六年(1223年),除敷文阁学士,提举南京鸿庆宫,乞致仕,除宝文阁学士,转正议大夫。

  期间,叶适的学生中有宰相王淮之侄王植和黄岩人柯大春等。问学者有著名人物如“永嘉四灵”徐照徐玑赵师秀翁卷)、薛师石曹豳,以及台州、余姚、福建等地来受业的学者。南宋·刘宰《漫塘文集·卷19·送黄竹涧序》有曰:叶水心在永嘉,户外之履常满,盖其师友相从,亦徘徊而不忍去。”

  叶适还尝寓居台州、黄岩、温岭一带办学授业和著述,培养出陈耆卿吴子良丁希亮等许多名士,对台州当时学术界影响颇大。后人在台州路桥罗洋街叶适讲学处建毓英庙纪念。

  嘉定十六年卒于家

  嘉定十六年(1223年)正月廿日,叶适卒于家,终年74岁。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嘉定十六年(1223年)卒,年七十四。赠光禄大夫,谥‘文定’。”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梨洲原本):“奉祠凡十三年而卒,年七十四,谥‘忠定’(?应为“文定”,见《宋史》)。”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卒谥‘文定’。”

  叶适墓位于浙江温州市海坛山南麓慈山。其墓早年被盗,出土有青瓷墓志1方(现藏温州博物馆)。1952年曾重修,1966年被毁。今墓为1981年在原址东30米外重修。面积104平方米,坐北朝南。墓前有上下2层平台。墓丘呈圆形,直径2.8米,四周用方形块石砌筑而成。墓前立青石墓碑1通,正面篆书阴刻“宋叶文定公之墓”7字,高1.4米。

  叶适祠,即叶文定公祠”,原在松台山麓。清·康熙九年(1670年)移建今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金锁匙巷19号),光绪八年(1882年)重建,存。民居式,2进3间,坐南朝北,砖木结构。

评价

  未能极力劝止韩侂胄妄开兵端

  《宋史·卷434·列传第193·儒林4·叶适》:

  志意慷慨,雅以经济自负。

  侂胄之欲开兵端也,以每有‘大仇未复’之言,重之。而自召还,每奏疏必言‘当审而后发’,且力辞草诏。第出师之时,能极力谏止,晓以利害祸福,则侂胄必不妄为,可免南北生灵之祸。议者不能不为之叹息焉。”

  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

  名重当世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适》:生平喜读书,考论古今,品藻人物,不以世务萦怀,名重当世。学者称为水心先生。”

  叶适是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反对空谈性理,提倡“经制事功”,奠定了永嘉学派的理论基础;其重视商业,主张提高商人地位,观点与朱熹陆九渊对立。在诗文创作上,继承韩愈“务去陈言、词必己出”的传统,力求新颖脱俗,提倡独创精神,主张片辞半简必独出肺腑,不规仿众作(《归愚翁文集序》)。其文雄赡,才气奔逸,尤以碑版之作简质厚重而著名当世。他不满江西诗派奇拗生硬和资书以为诗的诗风,而倾向于晚唐,尤其尊崇姚合贾岛的流利清淡。与“永嘉四灵”徐照徐玑赵师翁卷等人友善,曾刊印他们的诗集,并极力推崇,如在《徐文渊墓志铭》中说4人之语“遂极其工,而唐诗由此复行矣”。他的诗用工苦而造境生,艳出于冷,故不腻,淡生于炼,故不枯(《宋诗钞·水心诗钞》)。所作不限于五律,多五七言古,题材大于“四灵”

  著述

  叶适诗文俱佳,遗著宏富。

   明末清初·黄宗羲《宋元学案·卷54·水心学案·忠定叶水心先生“补。云濠案:谢山全祖望谢山《学案札记》:‘先生著有《习学记言》(即“习学记言序目”)五十卷,《水心文集》二十八卷,《拾遗》一卷,《别集》十六卷,《制科进卷》九卷,《外禀》六卷,《问答》。’”

  《水心先生文集》29卷(文集28卷,拾遗1卷),由门人赵汝谠编次刊行,用编年法。集中所作札、状、奏议、记、序、诗、铭并杂著,成篇章者凡入百余篇。其文“本之圣哲而参之史”,所论鸿博精当,可谓大成。

  《水心别集》16卷,其中《进卷》9卷、《廷对》1卷、《外稿》5卷、《后总》1卷,多为针对宋代政治、经济。军事、法制、人事等方面积弊的论治之方。

  上两书有《永嘉丛书》本、《四部丛刊》影嘉业堂藏明·正统十三年(1448年)黎谅刊本。1961年中华书局合编并加校点,为新版《叶适集》,全3册。  《习学记言序目》50卷,辑录经史百家,各为论述,其中经14卷、诸子7卷,史25卷、文4卷,辑经史百家各为论述条例成编,是叶适评论历代学术著作的专著。有《四库全书》本与敬乡楼丛书本。1977年中华书局出版此书校点本。

  另有《水心诗选钞》。以《四部丛刊》影印明·正统十三年(1448年)黎谅刻《水心先生文集》(其中诗3卷)为底本。校以清·光绪八年(1882年)瑞安孙衣言校注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学者评价

  朱熹

  正则闻甚长进,比得其书甚久不曾答得,前日有便,已写下而复遗之,今以附纳,幸为致之。观其议论亦多与鄙意不同,此事尽当商量,但卒乍未能得相聚,使得相聚亦恐未便信得及耳。”

  吕祖谦

  正则且得有啖饭处,去岁相聚,觉得其慨然有意,若到雁山,必须过存之也。”

  陈亮

  ①叶正则俊明颖悟,其视天下事有迎刃而解之意,但力量有所不及耳。渠于甚厚,其于所厚如兄与天民极倦倦,殆未可以科举士人论。此君更过六七年,诚难与敌,但未知于伯恭如何耳。”

  ②正则学误,日以超颖,非复向时建宁相见之正则也。”

   刘宰

  ①水心?先生之文,如涧谷泉,挹之愈深。慈湖?先生杨简之字,如节制兵,整而不乱。是志也,水心经年方脱稿,慈湖见即落笔,则肯父所以得此,于二先生必有道矣。”

  ②“近时叶水心之博,杨慈湖之淳,宜为学者所仰。而水心之学既未免误学者于有,慈湖之论又未免谤学者于无同书。”

  陈振孙

  (《习学记言》)大抵务为新奇,无所蹈袭,其文刻削精工,而义理未得为纯明正大。”

  刘克庄

  “予少时读龙泉(指叶适所作《陈仲石志》,高雅如《檀弓》、《谷梁》,条鬯如荀卿荀子,字。”

  刘埙

  “忆昔尝与云畲 史君赵必水心文字,止取其铭之佳而未及其志也。后村翁推尊极至,念不可泯,因录于此,识者更共评如何。然不读志,亦不知铭之妙。”

  黄溍

  叶正则郑景望周恭叔以达于氏,若与氏同所自出。至其根柢《六经》,折衷诸子,凡所论述,无一合于氏。其传之久且不废者,直文而已,学固勿与焉。”

  黎谅

  “其忠君爱国之诚,蔼然溢于言意之表。”

  王直

  “南渡以来,作者犹众,叶水心先生其一也。

  先生之学,浩乎沛然,盖无所不窥,而才气之卓越,又足以发之。然先生之心思,行道于当时,而见之功业,不但为文而已也。观其议论谋猷本于民,物则之,常欲以正人心、明天理。至于求贤审官、训兵理财,一切施诸政事之间,可以国体、济时艰……

  先生正直刚明,严于善恶之辩如此,今去已远,而其言存是,亦可以不朽矣。”

  王夫之

  “故孝宗立,奋志有为,而四顾以求人,远邪佞,隆恩礼,慎选而笃信之,乃其所得者,大概可睹矣……下此,则叶适辛弃疾之以才自命,有虚愿而无定情,愈不足言矣。”

  黄宗羲

   “以余论之,水心异识超旷,不暇梯级……其意欲废后儒之浮论,所言不无过高,以言乎疵则有之,若云其概无所闻,则亦堕于浮论矣。”

  全祖望

  “乾、淳诸老既殁,学术之会,总为二派,而水心龂龂其闲,遂称鼎足。然水心工文,故弟子多流于辞章。”

  钱基博

  “志意慷慨,与陈傅良切究当世之故,雅以经济自负,而张皇永嘉之学……然陈傅良精密于事为,未得其要领,犹为偏而不全;未及之发愤于弱势,探源于纪纲之为有本有末,得其大体……

  藻思英发,其为诗文,原本唐人。文则偶必错奇,得之意,不如之条达疏畅,一往不返;诗亦疏不害妍,则之遗,不如之生犷拗蹇,披猖失谐;似欲力复古调,不逐时贤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