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名录(詹)
詹琲 詹琲,号凤山山人,人称年德居士,五代末宋初·安溪县崇信里多卿乡(今祥华乡美西村)人;约生于后汉·乾祐三年(950年)。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隐逸·五代詹琲》、清·康熙《安溪县志·卷8·风俗人物之五·阐潜·五代·詹琲》、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8·列传·詹敦仁·附詹琲》等有传。 隐安溪凤山 詹琲是清溪县(后称“安溪县”)开先县令詹敦仁次子,隐凤山之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詹敦仁》)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隐逸·五代詹琲》:“詹琲,敦仁次子……时人号为‘凤山山人'。”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8·风俗人物之五·阐潜·五代·詹琲》:“詹琲,隐凤山之下,号凤山山人。‘深窅袤长,虚静广莫。’数语其序文也。”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8·列传·詹敦仁·附詹琲》:“(詹敦仁)子琲,有父风,隐于凤山,号凤山山人。” 代陈洪进撰《献地表》 北宋王朝建立(960年)后,闽地漳、泉两郡仍为陈洪进所管领。陈洪进迫于形势,心不自安,于乾德元年(963年)即遣使朝贡。礼部尚书、南安人潘承佑劝说陈洪进纳土归宋,不从。开宝八年(975年)江南平,陈洪进遣子入贡。后詹琲与功曹刘昌言复力劝陈洪进纳土归宋,由于言辞恳切,陈洪进深受感动,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八月上京朝觐,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四月决意归宋,并嘱詹琲代撰《献地表》上太宗。(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洪进》。《献地表》全文亦见该条。)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8杂志类·遗事》:“宋初陈洪进据漳、泉二郡,未纳土。年德居士·詹琲有姻戚之雅,劝其修贡京师,言甚恳到。洪进嘉纳之,命琲撰《纳土表》。大略云:区区负海之邦,悉为内地。蠢蠢生灵之众,复见太平。宋太宗览表叹曰:‘漳、泉之民少瘳矣。'”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8·风俗人物之五·阐潜·五代·詹琲》:“琲奇才旷达,议论慷慨,与陈洪进故有姻雅,劝洪进纳土于宋,洪进从之。今《宋史》所载陈洪进《纳土表》,是琲撰也。” 陈洪进荐之朝不去 陈洪进献地归宋后,改为武宁军节度、同平章事,留京师奉“朝请”,极力推荐詹琲入朝做官。但詹琲无意功名,对陈洪进的推荐力辞不就,追和秦系《辞张建封》诗以献。陈洪进读其诗后,不再勉强,詹琲遂回归安溪凤山。(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秦系》)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隐逸·五代詹琲》:“洪进荐于朝,琲固辞不受,归凤山。”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8·风俗人物之五·阐潜·五代·詹琲》:“洪进既归宋,欲荐琲于宋太祖,琲追和秦系《辞张建封》诗以献,洪进不之强。琲既老,人称为年德居士。”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8·列传·詹敦仁·附詹琲》:“陈洪进荐之朝,固辞不去。”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11·风俗人物之八·征文·诗》收录詹琲《追和秦系<辞张建封>诗献陈洪进》,诗曰:“谁言悦口是轻肥?独酌鹅瞰噉翠微。名利薄于秋纸扇,羊裘暖甚紫罗衣。心随倦鸟甘栖宿,目送征鸿远奋飞。击壤太平朝野客,凤山深处觅光辉。” 该诗《全唐诗·卷761》亦有收录,但题为《追和秦隐君辞荐之韵上陈侯乞归凤山》,文字稍有差异,如“轻肥”作“甘肥”,“独酌鹅瞰噉翠微”作“独酌鹅儿瞰翠微”,“名利薄于秋纸扇”作“蝇利薄于青纸扇”,“觅”作“觉”。 长于诗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隐逸·五代詹琲》:“所著有文集行于世。” 詹琲长于诗,著有诗集。后人论其诗:“观其感慨激愤之作,可谓形于象。至旷达豪纵,又见其洒然出尘之姿。”惜诗集有佚。《全唐诗》、旧《安溪县志》和《泉州府志》等书均收录其诗文。 《全唐诗·卷761》收录詹琲《永嘉乱,衣冠南渡,流落南泉,作忆昔吟》诗:“忆昔永嘉际,中原板荡年。衣冠坠涂炭,舆辂染腥膻。国势多危厄,宗人苦播迁。南来频洒泪,渴骥每思泉。” 《全唐诗·卷761》收录詹琲《癸卯闽乱,从弟监察御史敬凝迎仕别作》诗:“一别几经春,栖迟晋水滨。鶺鴒长在念,鸿雁忽来宾。五斗嫌腰折,朋山刺眼新。善辞如复我,四海五湖身。” 身后 詹琲墓在安溪祥华乡美西村侯洋虎厨内山麓。墓为蛋形封土,墓前重叠竖两碑,一为半月形,素面;一为长方形,抹额角,阴楷二行书“敕封二世祖靖贞侯詹公墓”,下署:“二十二世孙(注:应为21世孙)刑部侍郎仰庇立”等字。(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詹仰庇》) 南宋·咸淳八年(1272年),度宗追封詹琲为“靖贞侯”。明·嘉靖《安溪县志·卷7文章类·宸翰·宋·敕封靖贞侯詹琲》收录敕文曰: “敕封靖贞侯詹琲 善善及子孙,神人一也。清隐(詹敦仁号清隐)之存履行愿,井渫不食,乃金玉焜燿,桥梓相望。侯雨宠绥,国人庶有所式。亦惟能泽吾民,集享丕祉,承可用誉,勿替将之。 可封神子‘靖贞侯'。” 詹靖 詹靖,字邦宁,明·安溪县崇信里人。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乡贤·国朝·詹靖》、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詹靖》等为作传。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同知詹邦宁先生靖》据万历《府志》、旧《邑志》为作传。 詹敦仁后裔 詹靖,五代清溪县(后改称安溪县)开先县令詹敦仁18世孙,开基下厝,又名“凤池小宗”,居美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詹敦仁)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乡贤·国朝·詹靖》:“詹靖,字邦宁,崇信里人,县令敦仁之后。”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詹靖》:“詹靖,字邦宁,令敦仁之后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同知詹邦宁先生靖》:“詹靖,字邦宁,安溪人,县令敦仁之后。” 知广昌县 正统六年辛酉(1441年)乡荐,景泰(1450—1456年)中知广昌县。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正统六年辛酉方玭榜:詹靖,崇信里人。”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乡贤·国朝·詹靖》: “以《易经》中正统辛酉科乡试。 初任广昌知县。县有揭姓者,素豪黠,前令多不能制;靖置之法,县境肃然,人不敢犯。廉慎之操,久而益坚。太史刘定之公题诗,有‘清白相承’之句。”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詹靖》:“景泰中知广昌县。县有揭姓者,素豪黠,前令不能制,靖至,置诸法,一境肃然。尝曰:‘居家如是,居官如是,若为富贵谋,非所学矣。’”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同知詹邦宁先生靖》:“正统六年乡荐,景泰中知广昌县。县人有揭姓者素豪黠,前令不能制,靖至,置诸法,县境肃然。廉慎之操,六载弥励。” 开州同知 后升开州同知,卒于官。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乡贤·国朝·詹靖》:“后升开州同知。卒于官。囊槖萧然,子孙几不能立。”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詹靖》:“升开州同知,卒于官。”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同知詹邦宁先生靖》:“后升开州同知,卒于官。孙源,曾孙仰庇。”(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詹源、詹仰庇》) 詹仰宪 詹仰宪,明·安溪县崇信里多卿乡(今祥华乡美西村)人,詹仰庇之弟。(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詹仰庇》)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8·风俗人物之五·阐潜·明·詹仰宪》: “詹仰宪,少司寇仰庇弟也。 敏智算,善擘画,轻财喜费,而耻自封。郡邑大夫有兴作之事,辄求仰宪主治。仰宪于凡木植、砖瓴、漆髹、涂墁,踊贱窳良,心计目审,不失尺寸。工匠执技以从,如部曲之隶将帅,手足并赴,不督自趋。官役仰公帑,或不时给,仰宪出橐中装先之。畚锸小人,尤乐从事。所作治具可坚久,而家资为损减。郡邑大夫善仰宪佐公家急,亲礼过当。仰宪又交游诸公,欢洽无间,时时解纷持平于亲友间,所以赈饥济贫,惟力是视。窭子饥人,天且父之。 仰宪所为郡邑治工作,不可胜数。其大者,在新文庙,缮泉城,修洛阳桥,作岳神祠,塔溜石之湾以绾泉城风气。 仰宪死,他日郡城崩,学舍圮,桥梁颓,泉人叹曰:‘无詹公矣!’” 詹源 詹源,字士洁,号企斋,明·安溪县崇信里多卿乡(今祥华乡美西村)人,徙居泉州郡城;詹敦仁之后,詹靖孙,詹琎子,詹仰庇之父(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詹敦仁、詹靖、詹仰庇》)。 郡、县《志》有传。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兵备詹企斋先生源》综述万历《府志》、黄文简公(黄凤翔谥文简)撰《詹氏家庙记》为作《传》。 从安溪徙居郡城 詹源是遗腹子,娠九月而父殁。母林氏育孤,携居泉州郡城依附娘家。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詹源》:“詹源,字士洁,本遗腹子,十余岁则慨然丈夫自期,所以事母至孝。”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兵备詹企斋先生源》:“詹源,字士洁,号企斋。母林氏娠九月而父殁,林矢志育孤,携居郡城,使就外傅。”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源》:“詹源,字士洁,安溪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源》:“詹源,字士洁,先安溪人,靖之孙。母氏娠九月而父殁。母矢志育孤,徙居郡城,以就外傅。” 初宦户部主事 詹源举弘治十四年辛酉(1501年)乡荐,登弘治十八年乙丑(1505年)顾鼎臣榜进士,授户部主事、榷税河西。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5选举类·乡举》:“詹源,字士洁,崇信里人。弘治十四年辛酉科。”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5选举类·进士·国朝》:“詹源,字士洁,崇信里人。弘治十八年顾鼐臣榜。初授户部主事,改御史,历升云南副使。”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 “(弘治)十四年辛酉张燮榜:詹源,靖孙。” “(弘治)十八年乙丑顾鼎臣榜:詹源。”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詹源》:“举进士,授户部主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兵备詹企斋先生源》:“源聪颖力学,弘治十八年成进士。授户部主事,榷税河西。务廉正独持,朝议以其有风宪体。”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源》:“弘治乙丑进士,授户部主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源》:“源聪颖力学,弘治乙丑进士,授户部主事,榷税河西,务廉正独持,朝议以其有风宪体。” 监察御史 改云南道监察御史 后詹源改云南道监察御史。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詹源》:“改监察御史。”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兵备詹企斋先生源》:“改监察御史。”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源》:“改御史。”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源》:“改监察御史。” 拒绝贿赂刘瑾 时宦官刘瑾用事,詹源拒绝贿赂之,名益著。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詹源》:“方逆瑾用事,凡拜官者必私谒谢,诸御史奉差遣,非千金赂瑾不得,源皆谢绝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兵备詹企斋先生源》:“时逆瑾用事,凡拜官者必私谒谢,源独不往。瑾诛,源名益著。”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源》:“逆瑾用事,拜官者必谒谢御史,奉差遣非千金不能得,源皆谢绝之,名益著。”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源》:“逆瑾用事,凡拜官者必私谒谢,源坚不往。” 进阶文林郎 明·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伏诛。正德六年(1511年)正月,詹源进阶文林郎;同时其父詹琎以子贵,赠文林郎、云南道监察御史。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7文章类·宸翰·国朝·敕云南道监察御史詹源》进阶敕文曰: “敕云南道监察御史詹源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 国家设风宪之职,以监察为名,内肃百僚,外巡群服,于事未始不得预,于言无所不得陈。顾责任之甚艰,肆班行之特重,匪兹才俊,曷称简求。 尔云南道监察御史詹源,天赋英姿,人称伟器,业工经术,名起甲科。首推属于民曹,式精会计;载列官于台宪,丕振纪纲。分城著督察之能,按部展激扬之志,抗章剀切,首进忠规,律已清严,茂修名检。属当大庆,肇举彜章,预加褒锡之恩,奚俟陟明之考。兹特进尔阶文林郎,锡之敕命。 于戏!为政莫难于风纪,已征名绩之良,守官莫大于忠勤,勿替初终之节。益臻来效,以俟登崇。 钦哉! 正德六年(1511年)正月十八日”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5选举类·恩典·国朝》:“詹琎,崇信里人,宋县令敦仁之后。正德六年,以子源贵,赠云南道监察御史。”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7文章类·宸翰·国朝》: “敕赠云南道监察御史詹琎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 朝廷待士之恩,莫重于褒锡;人子报亲之意,莫切于显扬。顾惟风宪之良,茂著激扬之绩,肆推恩命,奚间存亡。 尔詹琎乃云南道监察御史源之父,早负才名,素敦行检。邑庠育俊,决科之志未酬;家学传芳,教子之功斯显。蜚声甲第,列职宪台。顾鼎釜之养既违,而风木之怀弥切。宜颁恤典,以慰孝思。 兹特赠为文林郎、云南道监察御史,庶其不昧之灵,歆此至优之渥。” 辞归 詹源又以梗直为柄臣所忌,辞官归。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詹源》:“乞养母还。”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兵备詹企斋先生源》:“顾以梗直为柄臣所忌,时母方就养,乃乞恩奉母还。”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源》:“乃乞恩奉母还。” 贵州按察佥事、云南按察副使备兵临安 久之,詹源就家转贵州按察佥事,后擢云南按察副使、备兵临安;因忤御史,罢归。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詹源》: “久之,就家转贵州按察佥事。之官未一年,御史阿当权意劾源,朝议源任未年,尼御史章不行。乾清宫灾,大工兴,采木贵阳川湖,源精心受事。香炉山苗叛,督将卒剿平之。 擢云南按察副使,兵备临安。执贪官置之法,御史私庇之,源执益固,乃直达于朝,贪官竟罢。御史衔源,源亦坐罢归。”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兵备詹企斋先生源》:“已而忌者卒挤之,就家转贵州按察佥事。贵州直指阿柄臣意,劾源‘不职朝议’。源任未一年,无不职状,竟不行,尼直指奏不行。乾清宫灾,兴大工,采木于贵阳、川湖,乃留源领其役。会香炉山苗叛,督将卒剿平之,论功擢云南按察副使。有墨吏欲置之法,御史庇之。源执不可,闻于朝,罢其官,源亦坐罢归,时年甫逾强壮。”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源》: “转贵州按察佥事。香炉山苗叛,源督将卒剿平之。 擢云南按察副使。执贪官某置之法,御史私之,源执益固,疏达于朝,罢其官。御史衔源,竟坐罢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源》: “已而就家转贵州按察佥事。香炉山苗叛,源督将卒剿平之。 事闻论功,擢云南按察副使,备兵临安。复与御史争事,御史欲庇墨吏,源执不可,竟闻于朝,去其官;源亦坐免归。” 居家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源》:“源历官内外,皆奉母以从,供滫随外,不私一钱。捐金于安溪依仁里,上疏积水三十里溉田,至今为乡民利。”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兵备詹企斋先生源》:“源既早废,杜门养母,备殚色养,推祖腴产让其兄。于官司讯谒、里闬是非,绝无所闻问。尝疏清溪积水三十里溉田;白叶坂山寇平,白当道,全活良民为俘者九十余人。其为德于乡类如此。” 卒 七十一岁卒。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詹源》:“源预作《墓志》,自谓:‘不能纡辔违已,干谒竞世;不能是非两可,以取好人之名;不能足恭无礼,以要上下之誉;不能厚貌深情,以假道学之模;刚直而不能容人过,高负而不能受人犯。’其为人如此。”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源》:“年七十一卒。子仰庇。”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兵备詹企斋先生源》:“年七十一卒。自题作《墓志》,谓‘平生勉企古人,而卒以褊中负气、兀傲忤俗’云。”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68·冢墓志》:“御史詹源墓:在罗裳山。” 詹彬 詹彬,字汝宜,明·安溪人,詹靖孙(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詹靖》)。嘉靖廿二年癸卯(1543年 )黄继周榜乡荐,嘉靖三十八年已未(1559年)丁士美榜进士,授户部主事、榷临清钞关,因将额羡充公致榷关之人不满,坐谪凤阳府通判,郁郁而终。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嘉靖二十二年癸卯黄继周榜:詹彬,靖孙。”“(嘉靖)三十八年已未丁士美榜:詹彬。” 清·康熙 《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彬》: “彬,字汝宜。授户部主事,榷临清钞关。 关故征商榷会,樯毂鳞凑,缗算憧憧,彬宽平莅之。估贩之众,日占算庭下,目授衡校,额入其输,并准恒纪。驵侩吏隶,故尝附益私求者,令无参其中,输者咸无假庇,莫不泉赴壑受。署所属役至不得自衣食贾区,幸靡所渔猎,皆欢然列肆中。岁算视常额羡以万计,彬悉以上之朝。前后榷关之人交口唾骂,大司农竟持古进羡之说罪之,坐谪为凤阳府通判。 彬亦邑邑卒,卒之日,葛衣为敛而已。君子叹曰:‘若彬在今世,廉矣勇矣!’” 詹洧 詹洧,字仕润 ,明·安溪县崇信里人。嘉靖(1522—1566年)中贡生,任广东高要县丞。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岁贡、恩贡、选贡》:“嘉靖中……詹洧,崇信里人。选言。 ”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7·县丞詹仕润先生洧》收录《闽书》记述曰: “詹洧,字仕润,安溪人。嘉靖间任高要县丞。 与王遵岩 慎中讲学。晚岁造诣有得,于天机流动,无入不自得之趣。 尝为何怍庵 炯作《洗心精舍》诗:‘高人已把尘心洗,精舍乾坤侭廓开。唯有一真含泰宇,更无二念扰灵台。碧空云散青天净,银汉夜深宝月来。浩浩渊渊神莫测,冰清玉洁绝纤埃。’读其诗,知其有得于道也。”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岁贡、恩贡、选贡·詹洧》所载同。 (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王慎中、何炯》) 詹体仁 詹体仁(1143—1206年),字元善,南宋·建宁府浦城县人(今南平市浦城县);绍兴十三年(1143年)生。 身世 初授饶州浮梁尉 乾道间为泉州晋江县丞 会张氏祖母卒,终丧,乾道(1165—1170年)间补晋江丞。居官以利民为心,宰相梁克家(泉州人)荐于朝。(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梁克家》)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 “会张氏祖母死,终丧,为泉州晋江丞。 公颖迈特立,在下僚,气顺言正,喜因事开说以便民。上官不以气类离合,常敬听。 梁丞相荐于朝。”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又持张氏祖母丧,服除,为泉州晋江丞。 程尚书大昌、司马侍郎汲相继为守,尤赏异,待以宾客礼,郡有疑狱必谘焉。公气和色温,持论根本‘忠恕’,二公常敬听。 梁丞相,其郡人也,雅知公,会入相,荐公于上前。”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 “为泉州晋江丞。 宰相梁克家,泉人也,荐于朝。”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 “为晋江丞。 宰相梁克家荐于朝。”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 “为泉州晋江丞。 程尚书大昌、司马侍郎汲相继为守,赏待特异,郡有疑狱必咨焉。 宰相梁克家,泉人也,始知先生,荐于朝。”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5·政绩志·文秩2·宋·县丞·詹体仁》: “乾道间为晋江县丞,居官以利民为心。 梁克家荐之朝。” 现代《全宋诗·詹体仁》:“泉州晋江丞。” 现代《全宋文·卷6353·詹体仁》:“历晋江丞。” 【按:詹体仁任晋江县丞时间,道光《晋江县志》记为“乾道(1165—1170年)间”,而《闽中理学渊源考》称程大昌和司马汲任泉州守时詹体仁仍在任。程大昌知泉州在淳熙七年(1180年),司马伋知泉州在淳熙九年(1182年),时间跨度12年以上,不知准确否?(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程大昌、司马伋》】 太学录、太学博士 詹体仁召入朝,历太学录、太学博士,居间4年。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 “召授太学录,迁博士。 于时学官号天下选,讲学得人之盛,后以为不可及。公居间前后四年,功最多。”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召除太学录,再岁迁博士。 时学官皆天下选,公周旋其间最久,而成作人材亦最多。”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入为太学录,升太学博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入为太学录,迁太学博士。”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5·政绩志·文秩2·宋·县丞·詹体仁》:“入为太学录。” 现代《全宋诗·詹体仁》、现代《全宋文·卷6353·詹体仁》均载(文同):“召为太学录。” 太常博士 詹体仁寻转太常博士。(太常寺,掌宗庙礼仪。)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 “迁太常博士。 高宗方定谥,或谓宜称‘尧宗’;公言于古无据,谓比殷高宗谥改‘高’。”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除太常博士。 时方定高宗庙諡,或执‘尧宗’之议坚甚。公言:‘中兴之德,莫盛于商。高宗今以「尧宗」谥,非惟于古经传亡据,且使大行不得以中兴之功自显于万世,此礼官罪也。’议遂决。”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升……太常博士。”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入为太常博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 “寻迁太常博士。 时高宗庙谥,或谓宜称‘尧宗’。先生言:‘谥法虽有之,于古无据,且大行功莫盛于中兴,请比殷·武丁谥为「高」。’议遂决。” 迁太常丞,摄金部郎官 詹体仁迁太常丞,摄金部郎官。(按:“金部”:掌库藏钱帛金宝、出纳账籍审核及度量衡的政令等。)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迁丞,摄郎金部。”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迁丞,摄郎金部。”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迁太常丞,摄金部郎官。”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摄金部郎官。” 现代《全宋诗·詹体仁》:“累迁摄金部郎官。” 淳熙十六年提举浙西常平 淳熙十六年(1189年),孝宗禅位于赵惇(光宗)。经轮对、稽考,出詹体仁为提举浙西常平。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提举浙西常平。”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光宗初轮对百官,公具‘考核财赋源流’以对:‘请诏大臣以省滥员裁冗食节浮费等事始于朝廷达于州县,具为纲条品目使可举行,而勿为浮议所沮,要在本之,以至诚恻怛行之,以公平简易守之,以坚确悠久使弊去而物论不骇,事定而人心不揺,庶几制度既立,财用日丰。’ 有诏令户部稽考以闻。 提举浙西常平。 公谓:‘浙右之有漕渠,非止通馈运资、国信往来而已。苏秀常润田之高卬者,实赖之于是。 开漕渠濬练湖置斗门,为旱涝备。 又以余力立举子仓,剏安济院,所活不可胜纪。 散盐本钱数万以纾亭户之力,岁终鹾利倍增。”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现代《全宋诗·詹体仁》、现代《全宋文·卷6353·詹体仁》均载(文同):“光宗即位,提举浙西常平。” 湖广总领 詹体仁除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明年就晋秩司农少卿。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 “除左曹郎、湖广总领。 逃卒千人入大冶,因铁铸钱乱币法,劫掠为变。公谓诸司宜速讨,曰:‘此去京师千余里,上请须报,贼计行也。’于是群党亟坏人不知警。 就迁司农少卿。”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除左曹郎、湖广总领。 始至,激励将帅,使知朝廷恩意。 湖广楮币视京劵为轻,军民患之日久。公捐货泉百万以权其直,轻重始均。 明年就除司农少卿。 江上诸屯多贫匮,公择其累众者增给餐钱,不请益于朝,而用度足。 藏粟岁久,至陈陈相因不可食,公命簸其腐投之江,且广籴以补其乏。 异时诸郡之隶总所者赋输或不以时,符移督偿,铢发不贷。公曰:‘郡亡从出,必取诸民,今幸蓄积有余,不至乏兴弛以予民可也。’为条奏,蠲其负凡百余万,而诸郡财力始寛。 武昌濒江多水灾,公与诸司同筑‘万金堤’以防其溢。 人谓公儒者,为政知濯痍饫饥而已。逃卒千人入大冶,因铁铸钱乱币法,剽掠为变。公语戎帅宜速讨,曰:‘此去京师千余里,上请须报,贼势张矣。’于是群党亟坏人始服公制变为不可及。”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 “除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就升司农少卿。 奏蠲诸郡赋输积欠百余万。有逃卒千人入大冶,因铁铸钱,剽掠为变。体仁语戎帅:‘此去京师千余里,若比上请得报,贼势张矣。宜速加诛讨。’帅用其言,群党悉散。”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 “光宗即位,除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就升司农少卿。 奏蠲诸郡赋输积欠百余万。” 现代《全宋诗·詹体仁》:“除湖广总领。” 现代《全宋文·卷6353·詹体仁》:“除户部郎官、湖广总领。” 太常少卿 召为太常少卿 詹体仁召入朝,为太常少卿。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现代《全宋诗·詹体仁》均载(文同):“召为太常少卿。”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越岁,召归班,至则除太常少卿。”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均载(文同):“除太常少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现代《全宋文·卷6353·詹体仁》均载(文同):“累官太常少卿。” 极论“父子至恩”之说以开广圣意 时退位的孝宗称“至尊寿皇圣帝”,居“重华宫”。光宗有疾,省“重华”不以时,中外骇惧。詹体仁利用陛对机会,深陈“父子至恩”之说,“以开广圣意”。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 “光宗疾,省‘重华’不以时,中外骇惧,或瘖不出语。 公深陈父子至恩,激发廷臣,使交疏迭谏,用意尤苦。”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陛对,首陈父子至恩之说,以感动上意,其略谓: ‘《易》于「家人」之后,次之以「睽」,「睽」之「上九」曰:「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夫疑极而惑,凡所见者皆以为寇,而不知实其亲也。孔子释之曰:「遇雨则吉,群疑亡也。」 盖人伦天理有间隔而无断絶,方其未通也,堙郁烦愦,若不可以终日;及其醒然而悟,泮然而释,如遇雨焉何?其和悦而条畅也。 伏惟陛下神心昭融,圣度恢豁,凡厥疑情,一朝涣然,若掲日月,而开云雾茂,见皇极丕叙彛伦,以承两宫之欢,以塞兆民之望,天下幸甚。’”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 “陛对,首陈父子至恩之说,谓: ‘《易》于「家人」之后,次之以「睽」,「睽」之「上九」曰:「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夫疑极而惑,凡所见者皆以为寇,而不知实其亲也。孔子释之曰:「遇雨则吉,群疑亡也。」 盖人伦天理,有间隔而无断绝,方其未通也,湮郁烦愤,若不可以终日;及其醒然而悟,泮然而释,如遇雨焉,何其和悦而条畅也。 伏惟陛下神心昭融,圣度恢豁,凡厥疑情,一朝涣然若揭日月而开云雾。丕叙彝伦,以承两宫之欢,以塞兆民之望。’ 时上以积疑成疾,久不过重华宫,故体仁引《易》「睽弧」之义,以开广圣意。”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 “陛对,首陈父子主恩之说,谓: ‘《易》于「家人」之后,次之以「睽」,「睽」之「上九」曰:「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脱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夫疑极而惑,凡所见者皆以为寇,而不知实其亲也。孔子释之曰:「遇雨则吉,群疑亡也。」 盖人伦天理,有间隔而无断绝,方其未通也,湮郁烦溃,若不可以终日;及其醒然而悟,泮然而释,如遇雨然,何其和悦而条畅也。’ 时上久不过重华宫,故引《易》「睽弧」之义,以开广圣意。”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 “时上以积疑成疾,久不过‘重华宫’。 先生陛对,首陈父子至恩,引《易》「睽弧」之说以开广圣意。” 绍熙五年六月议孝宗谥 绍熙五年(1194年)六月,孝宗崩。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后为少卿,谥‘孝宗’,亦公所定。议者皆厌服从之。”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孝宗既上仙,公帅同列抗疏,请警跸过‘重华’,亲临大祥之祭,辞意尤恳恳 时有欲以正宗为大行谥者,公言寿皇圣帝以旁枝入继事,德寿二十余年,极天下之养,谅阴三年不御常服,汉、唐以来未之有,宜谥曰‘孝’。 公深于礼,故前后定两朝庙谥,异论莫能夺,议者韪之。”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 “孝宗崩,体仁率同列抗疏,请驾诣‘重华宫’亲临祥祭,辞意恳切。”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 “孝宗崩,先生率同列抗疏,请驾诣‘重华宫’亲临祥祭。 时议大行皇帝谥,先生言:‘寿皇帝事德寿二十余年,极天下之养,谅阴三年不御常服,汉、唐以来未之有,宜谥曰「孝」。’卒用其言。先生深于礼,故前后定两朝庙谥,异论莫能夺,议者韪之。” 绍熙五年七月密赞赵汝愚等拥立宁宗 绍熙五年(1194年)七月,在韩侂胄、赵汝愚等大臣的拥戴下,光宗禅位于次子赵扩(宁宗),史称“绍熙内禅”。詹体仁密赞之。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时赵汝愚将定大策,外庭无预谋者,密令体仁及左司郎官徐谊达意少保吴琚,请宪圣太后垂帘为援立计。宁宗登极,天下晏然,体仁与诸贤密赞汝愚之力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 “时赵汝愚将定大策,外庭无预谋者,密令先生及左司郎官徐谊达意少保吴琚,请宪圣太后垂帘为援立计。宁宗登极,天下晏然,先生密赞汝愚之力也。” 迁太府卿 孝宗“永阜陵”将复土时,詹体仁与宰相议不合,迁太府卿。(太府寺,执掌国家金帛财货的储备与调配。)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永阜陵当复土,公言:‘本营思陵非高爽地,自思而西,势益卑下,非所以安神灵也。’宰相不听,公争之力。迁太府卿。”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阜陵将覆土,公争以为‘地势卑,不足以妥神灵’。时宰故知公,及是议不合。除太府卿。”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孝宗将复土,体仁言:‘永阜陵地势卑下,非所以妥安神灵。’与宰相异议,除太府卿。”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后除太府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孝宗将复土,先生言:‘永阜陵地势卑下,非所以妥安神灵。’与宰相异议,除太府卿。” 现代《全宋文·卷6353·詹体仁》:“宁宗即位,除太府卿。” 以直龙图阁知福州,岁余罢 詹体仁即请外,除直龙图阁知福州。仅岁余,朝中又以争永阜陵事为公罪,罢郡。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 “即请外,除直龙图阁,知福州。 岁余,时论浸异,言者遂以争山陵事为公罪,罢。”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直龙图阁知福州。 拥节旄过家,人艳其宠。 长乐地大物繁,而俗本易治。前二千石用刑过差,民惨不乐。公至,尽解苛娆,物情便安。 浮图之宫甲于东南,命僧率有常直。公曰:‘是贿赂公行也。’乃命各从公举而境内始亡债僧。 推广社仓法以振业穷民,以捄溺子之弊,条约甚备,后莫能易。 居亡何,言者及前山陵事,罢郡。”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均载(文同):“寻直龙图阁、知福州。言者竟以前论山陵事罢之。”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寻直龙图阁。” 现代《全宋文·卷6353·詹体仁》:“寻直龙图阁、知福州。” 屏处霅川八年 詹体仁既罢福州知府,退居霅川8年。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凡八年,徙屋苕霅,玩愒水石,诵读悠然。”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屛居者八年。时论纷纭,处之澹如也。徙居霅川,酣饫图史,人莫窥其际时。 有起胥史为大官,气焰熏燎,扫门祈福者踵相接。公使浙右时,实常为公役,至是,多方钩致公。公曰:‘小人乘君子之器祸败亡日矣,胡得以污我!’其后果如公言。”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 “退居霅川,日以经史自娱,人莫窥其际。 始,体仁使浙右,时苏师旦以胥吏执役,后倚侂胄躐跻大官,至是遣介通殷勤。体仁曰:‘小人乘君子之器,祸至无日矣,乌得以污我!’未几果败。”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屏处者八年,退居霅川,日以经史自娱,人莫窥其际始。” 现代《全宋诗·詹体仁》:“孝宗卒,因与宰相议葬事不合,退居霅川。” 知静江府 嘉泰中起知静江府 嘉泰(1201—1204年)中,詹体仁起复直龙图阁、知广南西路静江府(治所今广西桂林市)。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均载(文同):“复龙图,知静江府。”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均载(文同):“复直龙图阁、知静江府。”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5·政绩志·文秩2·宋·县丞·詹体仁》:“历龙图阁、知静江府。” 现代《全宋诗·詹体仁》:“宁宗·嘉泰中起知静江府。” 现代《全宋文·卷6353·詹体仁》:“历知静江府……” 治绩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始至,劳农观田器。公曰:‘是薄而小,不足尽地力。且无沟畎,何以行水?’乃更造农具取水法,物别为图授之。”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春行视农,见田器薄小,不足以尽地力,乃为询访简易之法,物别为图授之。 又为浚井导泉,以便行旅。 岭外民贫财匮,公撙节浮蠧,为阁十县,税钱一万四千,蠲杂赋朱胶等钱八千。 昭、桂折布,自建炎(1127—1130年)以来为民患,公建请蠲免,而二州民力始苏。 占城(位今越南南部)、真腊(位今柬埔寨境内)相攻,余兵亦入琼(海南岛别称,古为琼州,治所在今海口市)管,公调兵且招,而海道宁。”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阁十县,税钱一万四千,蠲杂赋八千。” 守鄂州 詹体仁移知鄂州。(旧称吴都、古武昌,今湖北鄂州市)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移知鄂州。”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移守鄂州州。 兵民杂居,多强梗不奉法。公治尚寛,至是易之以严,曰:‘此变通之术也。’”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均载(文同):“移守鄂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5·政绩志·文秩2·宋·县丞·詹体仁》:“移鄂州。” 现代《全宋诗·詹体仁》:“移知鄂州。” 现代《全宋文·卷6353·詹体仁》:“历知……鄂州。” 以司农卿再为湖广总领 詹体仁在知鄂州任上晋秩司农卿,再调湖广总领。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 “除司农卿,再为湖广总领。 公恩在鄂师,戍卒迟公来,合两手曰:‘复得吾父矣!’” “时边事方旦暮急,而公已病,犹恳恳调护兵民,杜塞希意迎和者。”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除司农卿,复总饷事。 士怀旧恩,鼓舞迎拜。 岁比弗登,民艰食。公曰:‘民病若此,可以非职而弗恤乎?’乃先便宜赈而后以闻。 边警日急,小夫憸人争承间抵掌言用兵希用事者,意公奏记庙堂,具言兵不可轻动,请遵养以俟时。 (陕西、河东招抚副使)皇甫斌自以世将家好,大言,公间语同列谓:‘其事必败。’时移屯襄阳军,行亡纪律,公指谓人:‘此何异緑林下江之流。’已而果败,公之先识类如此。”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 “除司农卿,复总湖广饷事。 时岁凶艰食,即以便宜发廪振捄而后以闻。 侂胄建议开边,一时争谈兵以规进用。体仁移书庙堂,言‘兵不可轻动,宜遵养俟时’。 皇甫斌自以将家子,好言兵,体仁语僚属,谓斌必败,已而果然。”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 “除司农卿,复总湖广饷事。 时岁凶艰食,即以便宜发廪赈救而后以闻。 侂胄议开边,一时争谈兵以规进用。先生移书庙堂,言兵不可轻动。 皇甫斌自以将家子好言兵,先生语僚属谓:‘斌必败。’已而果然。” 现代《全宋诗·詹体仁》:“复总湖广饷事。” 现代《全宋文·卷6353·詹体仁》:“除司农卿,再为湖广总领。” 开禧二年卒 开禧二年(1206年)二月,詹体仁卒于武昌任所,年64.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 “朝廷既召公归,遂以开禧二年二月二日卒,詹体仁年六十四矣。武昌之人,如丧所亲,号泣送之。 夫人吴氏、聂氏,先公卒;复娶沈氏,皆封恭人。 五子:端愿,从事郎;端悫,迪功郎;端直,将仕郎;端方,端靖。 四年(开禧无四年,应为三年,1207年)某月某日,葬于某县某乡某所。”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俄属疾,以开禧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终,年六十四。”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现代《全宋诗·詹体仁》、现代《全宋文·卷6353·詹体仁》均载(文同):“开禧二年卒,年六十四。”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开禧二年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5·政绩志·文秩2·宋·县丞·詹体仁》:“卒。” 著述 概述 詹体仁深于理学,除潜经训,还属意星历。著有《象数总义》、《历学启蒙》、《庄子解》、《詹习农集》等,已佚。清·朱秉鉴辑有《詹元善先生遗集》。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著《象数总义》若干卷,某集若干卷。”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著《象数总义》一卷、《历学启蒙》一卷、《庄子解》五卷。”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云濠案:‘谢山《学案》底本有云:「詹元善所著有《象数总义》、《詹司农集》。’)”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所著《象数总义》、《历学启蒙》、《庄子解》诸书。” 现代《全宋诗·詹体仁》:“著作已佚,清·朱秉鉴辑有《詹元善先生遗集》二卷。” 诗 现代《全宋诗·詹体仁》“今录诗十首”。其中有: “七言律诗 过广陵驿(一作元•萨都剌诗)(南宋·詹体仁): ‘秋风江上芙蓉老,阶下数株黄菊鲜。落叶正飞扬子渡,行人又上广陵船。 登岳阳楼(南宋·詹体仁): ‘洞岳之东江水西,帘旌不动夕阳迟。登临吴蜀横分地,徙倚湖山欲暮时。 姑苏台同年会次袁说友韵(宋·詹体仁): ‘秋鸿社燕巧相违,从古交游会合稀。海内弟兄今有几,吴中贤士得相依。 七言绝句 解组自乐(南宋·詹体仁): ‘去日春蚕吐素丝,归来黄麦看金衣。沙鸥不入鸳鸿侣,依旧沧浪绕钓矶。’ 游南台闽粤王庙(一作元•范梈诗)(南宋·詹体仁): ‘海角钓龙人杳杳,云间待雁路迢迢。若为借得山头石,每到商秋坐看潮。’ (以上清•朱秉鉴《詹元善先生遗集•卷下》) 古风 湘中(一作元•周权诗)(南宋·詹体仁): ‘天寒楚云净,木落湘山幽。空江夜来雨,水满芦花洲。 附:朱熹门人 从朱熹学 詹体仁是朱熹弟子。朱子以为其“好学有志,佳士也。”《朱子纪实》言朱熹称其“才隽行驯,好学不倦”。(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朱熹》)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公少从建安朱公学,得其指要。已而遍观诸书,博求百家,融会通浃。天文、地理、象数、异书,无不该极。每陋巷棐几,茗饮冷落,或穷游纵观,觞行淋漓,辄为人讲说,本末条畅。眉疏目明,照坐奕奕,夜阑烛尽,听者忘疲。”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公天姿超迈,志守卓然,自擢第归,即从故侍讲朱先生游,讲质疑义,其学以‘存诚谨独’为主,造次弗渝。 尝患世儒论经多失本,指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常性,克绥厥猷惟后,此即「天命之谓性,率性之为道,修道之谓教」也。人能知此,则知观书之要,而无穿凿之患矣。’ 博览群书,自天文、地理、卜筮、医药、百氏杂说,靡不通,于浑仪漏刻俱尝亲制以测验皆合,赵涣造新历以献公,为作《序》,中书舍人黄公裳一见嗟异,因以定交。”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 “体仁颖迈特立,博极群书。 少从朱熹学,以‘存诚慎独’为主。为文明畅,悉根诸理。”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先生少从朱子学,以‘存诚慎独’为主,为文悉根诸理。”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 “先生天姿超迈,志守卓然,自擢第归即从朱先生(朱熹)游,讲质疑义,其学以‘存诚慎独’为主。患世儒论经多失本旨,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此即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也。人能知此,则知观书之要,而无穿凿之患矣。’ 博览群书,自天文地理、卜筮医药、百氏杂说,靡不通;于浑仪漏刻,俱自亲制以测验,皆合。赵涣造新历以献,先生为作《序》,中书舍人黄裳一见嗟异,因以定交。” 从师简历 隆兴元年(1163年)詹体仁第进士后,乾道五年(1169年)八月就到崇安五夫里向朱熹问学,开始师事朱熹。 乾道六年(1170年),朱熹在建阳建“寒泉精舍”,詹体仁也从学建阳,参与编撰《资治通鉴纲目》[乾道八年(1172年)成书]。 淳熙二年(1175年),朱熹、吕祖谦由“寒泉精舍”赴江西“鹅湖之会”,詹体仁是随从之一。 庆元(1195—1200年)间,詹体仁还随朱熹学于建阳考亭。庆元党禁,詹体仁与朱子同列“伪学逆党”。 亦为刘子翚门人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 “(梓材谨案: 先生亦为刘屏山(刘子翚号“屏山”)门人。 考《宋史》先生本传,言先生父慥与胡宏、刘子翚游,则屏山固其父执也。”) 评价 南宋·叶适《墓志铭》评 南宋·叶适《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墓志铭》: “盖儒者之政,归于‘正己厚下’而已。世吏所以便文自用者,虽善弗录也。为民利无不举,为民害无不去,以其下为当捐无不与,以其上为不当取无不革也。 故公于浙西,开漕渠,浚练湖,置斗门,以备水旱。特散盐本钱数万,以业亭民。湖广币轻,出百万权其价,而放诸州积欠亦百余万。诸屯累重者,增券给之。簸腐籴新,士食好米。又与鄂州运司同筑武昌万金堤。福州之僧坊以赂易,主者差其直有常数,公一彻去。其在桂,则十县之税钱为阁一万四千,杂税朱胶为除八千。大凡州县之以用乏告,以赋重请,皆立应无留也。人或疑公且空有司之藏为百姓地矣,而公之财常源源暴暴,如泉涌山聚,此又世吏所难测也。 公立朝,察消长,观会通,劝发善意,助达阳德。于人材治道,开阖明晦,密扶显相,功效十数,顾难以言传也。自赵丞相去,士久失职。公率同志请于周丞相,反覆极论,责以变通之理。因疏纳知名者三十余人,周丞相不能用,然其后亦多所收擢,公之力也。” “始,公之后张氏、詹氏诸兄蚤世而贫,公养视弟鼎,买田宅,具婚嫁,女为官人妻。既还‘詹’氏,经营二家如一日,至于吊死恤孤,无疏戚贵贱,有无共之,信矣其笃厚君子也! 余观公在朝,有可以致高位之时屡矣,而义不茍取。尝与同僚燕语,顾余而叹曰:‘吾等善自立,须子一好墓铭而已。’悲夫!余之卒铭公也耶! 铭曰: ‘约步则履,殆无奇行。恢疏伟人,难中准绳。 南宋•真德秀《湖广总领詹公行状》评 南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47•行状•司农卿、湖广总领詹公行状》: “为文若不经意而明白,鬯逹根于理致,雕镂剞劂之语一不出诸口,神识恬畅,喜论说古今,遇佳士良友,穷日夜语不厌,听者忘疲。 居朝廷好尽言或议论盘错,衆相视莫敢先,公辄为辩析,是非成败无所讳,亦以是贾憎于人;惟一时贤俊气合道同者,常推敬。 周丞相当国,公疏纳知名士三十六人,周丞相不能用,已而多所收擢,公之力也。 然公立朝,自信所学,于辞受出处之际尤不苟,故虽仕再登朝,而位不过卿列,所韫未究,卒抱其志以终,可胜惜哉。 公既殁而召至,或谓公而不死,必向用矣。 呜呼! 考公平生出处,大致当众贤用事时,犹不能少贬以求合其能自诎于权门翕赫之日乎。事无巨细,有不合于义必争,其能无言于弄兵首祸之日乎。使公而【阙】” 《宋史》评 《宋史•卷393•列傳152•詹体仁》: “周必大当国,体仁尝疏荐三十余人,皆当世知名士。(按:淳熙十四年(1187年)二月,周必大拜任右丞相。淳熙十六年(1189年)转拜左丞相。封“益国公”。) 郡人真德秀早从其游,尝问居官莅民之法,体仁曰:‘尽心、平心而已。尽心则无愧,平心则无偏。’世服其确论云。”(按:真德秀浦城人,詹体仁崇安人,为同郡。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真德秀》) 明末清初·黄宗羲等《宋元学案》评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上)·龙图詹元善先生体仁》(全祖望补本): “周益公?必大尝疏荐三十余人,皆当世名士,先生与焉 郡人真西山早从之游,尝问居官莅民之法,先生以‘尽心平心’告之,‘尽心则无媿,平心则无偏。’当世服其确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27·司农詹元善先生体仁》: “为文若不经意,而明白畅遂,悉根于理致。神识恬畅,喜论说古今,遇佳士良友,穷日夜语不厌。立朝当官,自信所学于辞受出处之际,尤不苟。 詹寅 詹寅,字敬之,明·晋江人。弘治(1488—1505年)进士,授行人,以谏武宗巡幸无度被杖毙。嘉靖元年(1522年)赠光禄寺卿。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寅》: “詹寅,字敬之,泉州人。 弘治进士,选授行人。 武宗巡幸无度,权宦江彬、钱宁等所过荼毒。时将南巡,戒行有日,诸部司及翰林院具疏列名诣阙下,伏留甚恳。武宗怒。罚跪门五日;已而大理寺行人司继疏入谏,诏尽褫其衣冠,梏械手足,下之狱,杖于狱中;越五日,又杖之阙下,死者七人,寅与焉,同志赙助归葬。 嘉靖改元,录赠言事诸臣,赠寅光禄寺丞,荫一子入监。”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51·人物志·义行·明·詹寅》: “詹寅,字敬之。由进士授行人。 武宗巡幸无度,权宦江彬、钱宁等所过荼毒。时将南巡,戒行有日,诸部司及翰林具疏列名诣阙下,伏留甚恳。武宗怒,罚跪门三日。已而大理寺行人司继疏入谏,诏尽褫其衣冠,梏械手足,杖之狱中。越五日,又杖之阙下,死者七人,寅与焉。同志助赙归葬。 嘉靖改元,录赠言事诸臣,赠寅光禄寺卿,荫一子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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