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亮

(字明仲,号乐正晓窗,谥“宣靖”。
北宋·泉州晋江(今泉州市区)人,)

  身世
    ——曾氏龙山衍派九世。
    ——曾会次子。

  举进士
    ——少游历京师,周人之急。
    ——天圣元年不以父荫斜封赴调。
    ——天圣二年成进士。

  知会稽县
    ——天圣二年知会稽县。
    ——天圣六年治理鉴湖。

  天圣七年谪监湖州酒务
  入朝

    ——归迁光禄寺丞监。
    ——天圣九年特迁秘书省著作佐郎。
    ——明道元年十一月迁秘书丞,翌年丁父忧。
    ——景祐三年起监在京都商税院。
    ——景祐四年迁太常博士。
    ——宝元二年初授国子监直讲。
    ——改诸王府侍讲。
    ——康定元年调尚书屯田员外郎。
    ——庆历元年八月授集贤殿校理。
    ——庆历三年十月兼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迁尚书兵部员外郎,修起居注。
    ——庆历八年疏陈“六事”。
    ——脊骨如龙之相。
    ——擢天章阁待制。
    ——知制诰兼史馆修撰,丁母忧。
    ——翰林学士[起翰林学士,迁中书舍人。历官。以翰林学士判三班院(皇祐二年四月判三班院。整顿吏制。关心民瘼)。其他。)]

  至和元年九月以端明殿学士出知郑州。
  嘉佑元年八月复入为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
  参知政事

    ——嘉祐元年十二月擢给事中、参知政事。
    ——嘉佑三年六月加礼部侍郎。

  嘉祐五年除检校太傅,充枢宻副使兼群牧制置使。
  拜相

    ——仁宗朝[嘉佑六年闰八月拜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避讳改称。与首相韩琦共掌朝政,戮力一心(韩琦每咨访焉。政事以仁民为先。推析律意主于平恕。仁宗末年与韩琦共定建储之议。)]
    ——英宗朝(历加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户部尚书,权兼枢密院。荐赵滋守边。治平四年正月初一日应对契丹贺正使。夏人犯大顺,主议绝其岁贡。进言不宜摇动西夏•嵬名山降众。)
    ——神宗朝[治平四年正月奉英宗遗诏扶立神宗,晋封“英国公”。治平四年九月加尚书右仆射、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改“兖国公”。熈宁二年十月拜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弘文馆大学士等,封“鲁国公”。与王安石变法(力荐王安石。阴助王安石。具体问题上与王安石发生分歧。守旧派的攻击。)]

  以老避位
    ——熙宁三年屡上书请还政。
    ——熙宁三年九月罢相,领虚衔赋闲在家。

  起判永兴军
    ——熙宁四年起永兴军路安抚使、判永兴。
    ——强陲备边。
    ——平息谣言。

  致仕
    ——熙宁五年以太傅致仕。
    ——家居。

  卒
    ——寝疾。
    ——元丰元年闰正月卒。
    ——元丰元年五月葬新郑县东里乡北赵村之原。

    ——眷属。
  著述
    ——著述(宝元间奉命编《三朝武经圣略》。庆历四年编纂成《武经总要》。熙宁元年主修《英宗实录》。监修《新唐书》。有《文集》三十卷等。)
    ——诗。

  评价
    ——宋仁宗评。
    ——宋神宗评。
    ——北宋•曾肇《曾太师公亮行状》评。
    ——北宋•毕仲游《祭故相曾鲁公文》评。
    ——北宋·陆佃评。
    ——南宋·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评。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评。
    ——南宋·祝穆《方舆胜览》评。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评。
    ——南宋·黄震《黃氏日抄》评。
    ——南宋·宝庆二年列为功臣。
    ——《宋史》评。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评。
    ——明末清初·王夫之《宋论》评。
    ——近代·郁达夫《咏泉州》(七律)

  

  曾公亮(999—1078年),字明仲,号乐正晓窗,谥宣靖,北宋·泉州晋江(今泉州市区)人,咸平二年(999年)生;历仕仁宗英宗神宗3朝,是泉州历史上第1位入阁拜相的人,也是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军火家。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晋江人。”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曾公亮,字明仲,晋江人。”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曾公亮均载(文同):曾公亮,字明仲。”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曾公亮(九九九~一○七八),字明仲,晋江(今福建泉州)人。”

  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曾公亮(九九九——一○七八),字明仲,泉州晋江(今福建晋江)人。”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曾公亮(999—1078),宋·泉州晋江人,字明仲。”

  曾公亮宅在泉州郡城三朝铺(今西街甲地巷)。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2·古迹志坊宅附·城中宅·宋宅》鲁国公·曾公亮宅在三朝铺,有孙从龙状元坊。”(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从龙》)

  曾公亮既卒,太史曾肇“谨具公历官行事状,上尚书省以移太常以告。太史谨状。”收录于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中卷52太师公亮行状)》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等有传。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事见《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52·太师公亮行状》、《宋史·卷312·有传》”、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见曾肇太师公行状》(《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52》),《宋史·卷312·本传》”、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为作简介。

身世

  氏龙山衍派九世

  曾公亮出身官宦世家,是氏龙山衍派9世。(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民系·泉州宗祠家庙·龙山氏大宗祠》)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维氏系出于,为姓,其后有封于鄫者,歴夏、商、周传国不絶,春秋时见灭于莒太子巫奔鲁去邑,为氏。实事孔子,至又以孝闻,曰‘元申西继’,见经传。其后久晦不显。

  唐•广明(880—881年)中,有自光州固始县避乱徙家闽越,遂为泉州晋江县人者,公之七世祖也。又三世而生,是为公髙祖。自髙祖而下三世,皆仕闽越:髙祖为泉州录事参军;曽祖秦公为司农少卿、泉州节度掌书记;皇祖魏公,为泉州德化县令;皆奕世载德,畜而不发。

  魏公始归朝,为殿中丞致仕。皇考楚公曾会遂以文学政事显名朝廷,至公而氏遂大显矣。

  楚公曾会举进士,太宗朝与陈文忠公试于廷,文皆杰出,并授光禄寺丞、直史馆,而楚公曾会文忠公为第二,俄特迁殿中丞、知宣州,赐绯衣银鱼。近世进士起家之盛,未有如此者也,终尚书刑部郎中集贤殿修撰。公既贵,赠楚公,而上三世皆至公师,封大国,又封曽祖妣萧氏秦国太夫人,祖妣辛氏辛氏,韩国、魏国太夫人;妣吴氏黄氏,秦国、楚国太夫人。”

  曾会次子

  曾公亮曾会次子,兄弟6人,排行第2。(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曾会》)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次子。”

  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曾会之子。”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曾会子。”

举进士

  少游历京师,周人之急

  曾公亮早年未入官场时,游历京师,曾周人之急。北宋•谢逸《溪堂集》中感叹此事曰:“公素节俭,至于周人之急,捐四十万钱不告而去,非仁人长者能若得乎!”

  事详南宋•吴曾编《能改斋漫录》(见现代《宋人轶事汇编•卷8》)

  曾鲁公布衣时游京师,舍于市侧,旁舍泣声甚悲,问之,旁舍生曰:‘仆顷官于某,用官钱若干。吏督之急,乃以女鬻商人,得钱四十万,行与父母诀,所以泣之悲也。’

  公曰:“商人转徙不常,且无义,吾士人,孰若与我。’

  旁舍生曰:“已书券纳值,不可退。’

  公曰:‘第偿其值,索其券,不可则讼于官。’旁舍生然之。

  即与四十万,约后三日以女来,‘吾且登舟矣,俟君于水门之外。’

  旁舍生如公教,商人果不敢争,携女如期以往。觅公之舟,询之旁舟之人,则已去三日矣。”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亦载:

  “少客京邸,有客泣邻舍甚悲,公亮问故。

  客欷歔曰:‘适负钱,鬻女于商。’问其直,曰:‘四十万。’

  公亮如数与之。主人择日送女,而公亮已解缆三日矣。”

  天圣元年不以父荫斜封赴调

  乾兴元年(1022年),宋仁宗即位。天圣元年(1023年),曾公亮之父曾会遣其奉表赴京祝贺,仁宗欲授与大理评事。曾公亮立志从正途登官,不愿因“父荫”斜封,“不赴调”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公少力学问,能文章,乾兴初(乾兴元年,1022年)仁宗即位,时楚公曾会守池州,以公持表入贺,授试大理评事,不赴调。”

  天圣二年成进士

  天圣二年(1024年)三月,曾公亮26岁,入京参加会试举进士甲科第5名。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举进士第五人中第。”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举进士甲科。”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进士甲科。”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天圣二年成进士。”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天圣二年进士。”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仁宗•天圣二年(一○二四)进士。”

  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天圣二年举进士甲科。”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仁宗·天圣二年进士。”

知会稽县

  天圣二年知会稽县

  天圣二年(1024年)八月,曾公亮授太常寺奉礼郎、知杭州临安县,未行;改知越州(今浙江绍兴)会稽县。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授太常寺奉礼郎、知杭州临安县,未行,改知越州会稽县。

  公初试吏,即能听决狱讼,吏莫能欺。”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现代《全宋诗·曾公亮》、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均载(文同):“知会稽县。”

  天圣六年治理鉴湖

  鉴湖(镜湖)是东汉·会稽太守马臻兴建的大型水利工程,马臻“筑镜湖以受诸山之水”,使“九万膏腴咸沐其利”。到宋代,因长期失修,“湖之堤渐废。”

  天圣六年(1028年),曾公亮组织民工兴修之。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县有鉴湖,溉民田湖,溢则反为田病。

  公为即曹娥江堤疏为此门泄湖水入江,田以不病,民至今赖之。”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民田镜湖旁,每患湖溢。公亮立斗门,泄水入曹娥江,民受其利。”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镜湖水溢病田,为立陡门泄之,田获利。”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民田每患湖溢,立堤泄水入曹娥江,田以获利。”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立斗门,泄镜湖水,民受其利。”

天圣七年谪监湖州酒务

  天圣七年(1029年),因其父曾会在会稽县境中“贱买民田”曾公亮涉嫌,谪监湖州酒务。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坐亲戚置田部中,公寔不知。左迁监湖州酒务。”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坐父买田境中,谪监湖州酒。”

  按:事实上,曾公亮在会稽任上确有“占民田”行为,后在与曾公亮有私交的曾巩之父曾易占的庇护下不了了之。

  《宋史•列传第81·杨绘曾述及此事,曰:

  杨绘,字元素,绵竹人。进士上第……神宗立,召修起居注、知制诰、知谏院……

  曾公亮请以其子判登闻鼓院,用所厚曾巩为史官。争曰:‘公亮持国,名器视如己物。向者公亮官越,占民田,为郡守绳治,时易占亦官越,深庇之。用,私也。’帝为寝其命。”

入朝

  归迁光禄寺丞监

  曾公亮由监湖州酒务召回京述职,升任光禄寺丞。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归迁光禄寺丞监,在京曲院。”

  天圣九年特迁秘书省著作佐郎

  天圣九年(1031年),因“岁课大溢”,特迁秘书省著作佐郎。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岁课大溢,特迁秘书省著作佐郎。”

  天圣十年(即明道元年,1032年),西夏李德明之子李元昊夏国公位,弃姓,自称嵬名氏”,改名嵬名曩霄。随即叛宋自立,“筑坛受册,即皇帝位”夏景宗,改元显道元年(1032年)。

  宋廷震动,朝议兴兵讨伐,仁宗和战不定。曾公亮“自以任博士,得以古谊迪上,且敌人反覆桀骜,宜以德怀柔,不率,然后加兵著《征怀书》一篇奏之,其后元昊请臣中国,卒不出兵。”

  明道元年十一月迁秘书丞,翌年丁父忧

  明道元年(1032年)十一月,曾公亮迁秘书丞。

  明道二年(1033年),丁父忧。

  北宋•太师公亮行状》:

  “明道改元,覃恩迁秘书丞。

  楚公曾会封“楚国公”)忧。”

  景祐三年起监在京都商税院

  景祐三年(1036年)服除,曾公亮补监在京都商税院。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服除,监在京都商税院。”

  景祐四年迁太常博士

  景祐四年(1037年),曾公亮迁太常博士。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迁太常博士。”

  宝元二年初授国子监直讲

  宝元二年(1039年)初,因上书议论边事,以近臣荐,授国子监直讲。

  北宋•太师公亮行状》:

  近臣荐公学行授国子监直讲

  是时元昊叛西边朝廷议出兵讨之公自以任博士得以古谊迪上且敌人反复桀骜宜以德怀不率然后加兵着征,怀书一篇奏之其后元昊请臣中国卒不出兵。”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久之,为国子监直讲。”

  改诸王府侍讲

  曾公亮寻改诸王府侍讲。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徙诸王府侍讲,兼睦亲宅北宅讲书、潞王宫教授。”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改诸王府侍讲。”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后改为诸王府侍讲。”

  康定元年调尚书屯田员外郎

  康定元年(1040年),曾公亮调尚书屯田员外郎。当年,承旨与端明殿学士丁度主编《武经总要》。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迁尚书屯田员外郎。

  故事,王府侍讲岁满进记室、直史馆、赐三品服。公以积累而迁,非其好也。”

  庆历元年八月授集贤殿校理

  时曾公亮照例应试馆职,但曾公亮献所为文,庆历元年(1041年)八月七日就免试授为集贤校理(收藏、校对皇帝所用典籍);十一日,任考试锁厅举人。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献所为文,召试学士院,授集贤校理,发解别头进士,得人为多,后有至公卿者。”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岁满,当用故事试馆职,独献所为文,授集贤殿校理……”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献所为文。”

  庆历三年十月兼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迁尚书兵部员外郎,修起居注

  庆历三年(1043年)十月,曾公亮兼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迁尚书兵部员外郎,兼修起居注。

  庆历四年(1044年)二月廿三日,为仁宗讲《毛诗》。三月十二日,上疏对范仲淹改革学校事宜发表意见。十月廿三日,提出修改辍朝礼。当年,康定元年(1040年)与端明殿学士丁度承旨主编的《武经总要》成。

  庆历五年(1045年)闰五月十五日,参与编修《唐书》(即《新唐书》)。

  庆历七年(1047年)正月廿四日,因修《庆历编敕》成,受赐赏。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俄兼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迁尚书兵部员外郎,修起居注。

  当试知制诰,宰相贾文元公,公友婿也,以亲嫌为言,除天章阁待制,迁尚书刑部郎中。”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授……天章阁侍讲、修起居注。”

  庆历八年疏陈“六事”

  庆历八年(1048年),仁宗下诏知制诰、待制、谏官、御史等官员求言。时曾公亮谒告家居侍母楚国太夫人疾,仁宗亟以手诏就问。

  曾公亮上疏条陈“六事”,都是针对当时积弊的改革建议。仁宗嘉纳。该奏疏收入明·黄淮杨士奇等于永乐十四年(1416年)奉敕编纂的《历代名臣奏议·卷31》。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一日,召执政侍从之臣策访政事,时公侍楚国太夫人疾,谒告家居,亟以手诏就问。

  公条‘六事’以献,其略以谓:‘完堡栅,畜兵马,使主兵者久于其任,则敌骑不敢窥边;取之得其要,任之尽其材,则将帅不患无人;损冗兵,汰冗官,节财用,省徭役,不专在农,则耕者劝。’

  又陈:‘古者取六郡良家子为宿卫、及府兵番上十六卫之制,以明今宿卫之失。言狂者似直,爱憎似忠,以明听言知人之难,而人君得其言则当审覆而后行,以消谗谀之风,葢皆取当世之所先急而便于施行者以为说云。’

  既以经术开导人主,至于朝廷典章、故实、律令、文法无不练习,而临事明敏果敢。”

  所谓“六事”

  一是完堡栅、畜兵马。所谓“完堡栅,畜兵马,使主兵者久于其任,则敌骑不敢窥边。”

  二是择将帅、尽其材。所谓取之得其要,任之尽其材,则将帅不患无人

  宋王朝是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而建立起来的。建国初年,为加强中央集权,防止藩镇势力坐大,施行“兵将分离”政策,造成“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守内虚外”的严重后果。加之宋王朝统治者为了控制兵权,往往官非所任,任用一些资历浅、本事低、容易驾驭的文官为将帅,严重影响军队的战斗力。以致在同辽、夏的战争中,宋军经常是“大战则大败,小战则小败”,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曾公亮在奏折中进一步阐述造成“将不称职”的原因,并非世无将才,而是“选之不得其要,或用人之未尽其才”。疾呼:“王者不能知人,害霸也,知人而不能用,害霸也,用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参之,害霸也。是知能信在于能任,能任在于能用,能用在于能知,则知人之道可不重欤?”

  建议选将必须“先视其才,然后任之以事”,“自今择将,未加迁擢,必先试以行阵疆场之事,所试有效,至于三四,始与显官厚禄以重其任,然后委其命而勿制,用其言而勿疑。”

  “择将帅”以加强武备的主张,还突出表现在他后来奉诏编纂的《武经总要》一书中。他在书中反复强调“择将帅”的重要性,认为:“择将之道,唯审其才之可用,不以远而遗,不以贱而弃,不以诈而疏,不以罪而废。”

  三是损冗兵、汰冗官。所谓损冗兵,汰冗官,节财用,省徭役,不专在农,则耕者劝

  曾公亮不仅提出改革“将兵分离”、“将帅无权”的统兵定制,并且提出“损冗兵,汰冗官”以节财用。

  曾公亮指出,北宋拥有上百万职业兵,他们终身“饱食坐安以嬉”,每年耗费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五,这是造成“积贫积弱”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家经用不给者,非有他焉,由冗兵之所耗食也”。主张用数年功夫,“籍现兵之数,专用信臣,精加选择,取力伉健轶群超等……练为精卒,付之善将”,而后“使之捍边,是用精良之少,而代疲冗之兵,安得不足也”“若舍此为计,是皆迂论。”

  南宋·朱熹和明·何乔远曾公亮疏陈的“六事”给予很高的评价,说是“皆取当时所急而便于施行者”。(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朱熹何乔远》)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也有此记:“又条‘六事’以献,皆当时所急而便于施行者。”

  脊骨如龙之相

  南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7》:“庆历(1041—1048年)间,河北道士贾众,妙善相,以为曾鲁公曾公亮后封“鲁国公”)脊骨如龙,王荆公王安石后封“荆国公”)目睛如龙。盖人能得龙之一体者,皆贵穷人爵。”(见现代《宋人轶事汇编·卷8》)

  擢天章阁待制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

  “擢天章阁待制,(在“迩英阁”讲《孝经》时)赐金紫(金鱼袋和紫色官服,即三品服)

  先是,待制不改服。仁宗面赐之,曰:‘朕自讲席赐卿,所以尊宠儒臣也。’”

  知制诰兼史馆修撰,丁母忧

  曾公亮至知制诰(起草诏令)兼史馆修撰。丁母忧。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文元公罢,遂知制诰兼史馆修撰。

  楚国太夫人忧。”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遂知制诰兼史馆修撰。”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入知制诰兼史馆修撰。”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累迁知制诰兼史馆修撰。”

  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后擢知制诰兼史馆修撰。”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历知制诰……”

  翰林学士

  起翰林学士,迁中书舍人

  曾公亮服除,起翰林学士,迁中书舍人。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服除,召入翰林为学士,迁中书舍人。

  公自校理以至为学士,皆兼待诏。是时仁宗励精稽古,博延儒学之士讲论六艺,有不任职往往罢去,独公以道德劝讲,历十余年,事有可以趣时为之者,多傅经启迪。繇是眷奬加厚。”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现代《全宋诗·曾公亮》、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均载(文同):“为翰林学士。”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历翰林学士……”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历……翰林学士……”

  历官

  曾公亮历判尚书刑部、兵部、吏部、流内铨(“流内铨”:掌管文官铨选的官署),知审刑院、太常礼院、判太常寺,兼知礼仪事句。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历判尚书刑部、兵部、吏部、流内铨,知审刑院、太常礼院、判太常寺,兼知礼仪事句。”
“异时领省事者多以贵达,且数迁徙,类不省事,吏得并縁为奸。公周览诏条、考校、簿书,分别是非可否,不为茍简,故所至举职皆有能名。
其在刑部,果于直人之枉。选人以殴父妾得罪,其实为妾所殴,拒之,因误伤妾,非殴也,诉于刑部。公欲直之,同列之长者不从,乃独请对,卒与之直。”

  以翰林学士判三班院

  【皇祐二年四月判三班院】

  皇祐二年(1050年)四月廿九日,以翰林学士管勾三班院,封庐陵郡开国侯,加食邑。(按:“三班院”掌管武信三班使臣的注拟、升移、封赠等事。)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当三班院。”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现代《全宋诗·曾公亮》、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均载(文同):“判三班院。”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历……判三班院。”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历……判三班院。”

  【整顿吏制】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三班吏员冗杂,吏非赇贿不行,又第贵戚、权要子弟,恃势请谒。公至,尽取前后条目为之区处,按以从事吏束手无能为,而人亦不敢干以私,后至者莫能易也。

  其治他司亦然。欧阳文忠欧阳修谥“文忠”)不妄许人,至三班,尝以不敢易公旧事为言,其为世所服如此。

  与详定编勅修《武经总要》,多所裁定。

  又尝专奉诏修《游艺集》,书成,赐一子官,辞不受。”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三班吏丛猥,非赇谢不行,贵游子弟多倚势请谒。公亮掇前后章程,视以从事,吏不能举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掇前后章程,视以从事,吏无所容奸。”

  北宋吏制之混乱,官僚机构之臃肿,在中国封建社会是很突出的。仅以“三班院”的官员而言,最初不过300多人,到仁宗时竟扩充至1万多人。地方州、县的官吏,更是多得数不清。实行3年一迁的“磨勘法”,各级官员苟且因循,坐待升迁,“弛慢者有之,耄老者有之,病废者有之,奸赃者有之。”

  曾公亮提出一系列整顿措施:

  一是针对“仕进多门,入浮政滥,员多阙少,滋长奔竞,糜费廪禄”,一方面主张“汰冗官”“议定员数”,另方面主张“任贤才”,精选地方官,改变“选之不精,遇之不重,劝之不至”的状况。

  二是他认为应废除“磨勘法”,对各级官吏的任用和升迁采用考课督察的办法,即“三考有善政者,则升其官资,两任有善政者,则升其任使,显无状者则罢黜之。”

  【关心民瘼

  曾公亮重视农业,关心民瘼。他说:“政事以仁民为先”。实行“罢弛茶禁,归之于民籍”,“户绝田收”,又创设广惠仓储粮。

  即如罪人,“旧多配沙门岛,至者多死。”曾公亮查明情况,皇祐二年(1050年)十月十三日,提出处理诸道编管罪犯的意见,极力“疏理天下系囚”,“于是多所宽纵”

  皇祐三年(1051年),福建闽南一带灾害严重,曾公亮查明实情,立即减少了漳州、泉州、兴化军需要缴纳的丁米。

  其他

  皇祐二年(1050年)八月十七日,曾公亮为契丹国母生辰使。

  皇祐五年(1053年)正月十二日,曾公亮以翰林学士权知贡举。

至和元年九月以端明殿学士出知郑州

  至和元年(1054年)九月,曾公亮以端明殿学士出知郑州。

  嘉祐元年(1056年)四月五日,曾公亮迁官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仍知郑州。

  北宋•太师公亮行状》:

  数以疾请外改端明殿学士知郑州

  郑居数路要冲冠葢旁午州将疲于应接尠能及民事公独询访闾里为之除害兴利

  转运使岁多无名率敛而辅郡尤甚公至一切不报有不得已者使民以常赋代之民以不扰至今思之

  公为政惠和而尤能钩考情伪禁戢奸盗郡故多冦攘公至悉窜他境路不拾遗民外户不闭至号公为‘开门’

  尝有使客亡橐中物移文求盗公谕以境内无盗必从者自为也索之果然使客惭服以为神明。”

  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见现代《宋人轶事汇编•卷8》):

  曾鲁公以侍读守郑州,文潞公文彦博封“潞国公”)自长安召,入郑

  方在宴席,俄报潞公失去银杯。曰:‘郡人敢尔,必三日可获。若公从者自为,则今日可擒。’公未以为然,逡巡果捕至,乃从者也。

  潞公曰:“君知即获,何也?’

  曰:‘所至有捕盗者,从人单露,必易败。’

  潞公以为神明。”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

  以端明殿学士知郑州

  为政有能声,盗悉窜他境,至夜户不闭。

  尝有使客亡橐中物,移书诘盗,公亮报:‘吾境不藏盗,殆从者之廋耳。’索之,果然。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

  出知郑州

  盗悉窜他境,至夜户不闭。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以端明殿学士知郑州。境内无盗。”

  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以端明殿学士出知郑州。”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出知郑州,有能声。”

嘉祐元年八月复入为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

  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十六日,曾公亮入朝任翰林学士、尚书左司郎中、知制诰、权知审刑院。是月,以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

  北宋•太师公亮行状》:

  “未几,复召入翰林为学士、知开封府。

  其政如为郑时,而人亦习闻公所为,不劳而治,强宗大姓莫敢犯法,畿内之盗遁逃远去,京师肃然。”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复入为翰林学士,知开封府。”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再入翰林,权知开封府。”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复入为翰林学士。”

  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复入知开封府。”

参知政事

  嘉祐元年十二月擢给事中、参知政事

  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五日,曾公亮知开封府甫3月,擢给事中、参知政事(副宰相)。

  嘉祐二年(1057年)八月三日,以参知政事同提点详定《编敕》。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居三月,擢为给事中、参知政事、提举修《唐书》。时嘉祐三年(?)六月也。”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未几,擢给事中、参知政事。”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嘉祐初参知政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擢给事中、参知政事。”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嘉祐元年(一○五六),除给事中、参知政事。”

  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迁给事中、参知政事。”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嘉祐初,擢参知政事。”

  嘉佑三年六月加礼部侍郎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七日,曾公亮加礼部侍郎。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明年加礼部侍郎。”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均载(文同):“加礼部侍郎。”

  嘉祐三年(1058年),著作佐郎何鬲、三班奉职王嘉麟上书,“请罢给茶本钱,纵园户贸易,而官收租钱与所在征算,归榷货务以偿边籴之费”,以此“疏利源、宽民力”。九月五日,曾公亮参与讨论,同意他们的看法,极力向仁宗陈述此事。

  嘉祐四年(1059年)五月四日,为桥道顿递使。八月十二日,讨论皇后祔庙一事。

  嘉祐五年(1060年)七月,《唐书》修成,曾公亮上表奏陈。

嘉祐五年除检校太傅,充枢宻副使兼群牧制置使

  嘉祐五年(1060年)十一月十六日,曾公亮除检校太傅,充枢密副使兼群牧制置使。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又明年(嘉佑五年,1060年)除检校太傅,充枢密使兼群牧制置使。

  公既执政,益感激奋励。其为枢密使,修纪纲,除弊事,数裁损冗兵,又更制图籍,以周知四方兵数登耗、三路屯戍众寡地理远近。”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均载(文同)“除枢密使。”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迁枢密副使。修纪纲,除弊事,省冗兵。”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嘉祐)五年,除枢密副使,兼群牧制置使。”

拜相

  仁宗

  嘉佑六年闰八月拜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

  嘉祐六年(1061年)闰八月廿日,曾公亮擢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集贤殿大学士。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嘉祐)六年闰八月,拜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均载(文同):“嘉祐六年,拜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嘉祐)六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拜集贤殿大学士。”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嘉祐)六年,拜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嘉祐)六年,拜同平章事。”

  避讳改称

   南宋叶梦得《石林燕语》(见现代《宋人轶事汇编•卷8》)“尚书省文字下六司诸路,例皆言‘勘会’,曾鲁公为相,始改‘勘当’,以其父名‘’避之也。”

  与首相韩琦共掌朝政,戮力一心

  韩琦每咨访焉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及在相位,与韩忠献韩琦谥“忠献”)戮力一心,更唱迭和,其所更革废举尤多。”(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韩琦》)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均载(文同):公亮明练文法,更践久,习知朝廷台阁典宪,首相韩琦每咨访焉。”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公亮明习朝廷台阁典籍,首相韩琦每咨询焉。”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首相韩琦每咨访焉。”

  政事以仁民为先

  北宋•太师公亮行状》:

  “以谓政事以仁民为先,故其志尤急于去民所疾苦,而补助其穷乏,罢弛茶禁,归之于民籍户絶田,收其租为‘广惠仓’,以廪食穷独,其它施设多此类也。

  当是时,天下无事,仁宗委政大臣,埀拱仰成,而海内充实,朝廷谧清,群工百司奉法循理,刑罚寛平,黜陟有序,田里无召发之役,四方不见兵革之事者,宰相辅佐之力也。”

  推析律意主于平恕

  北宋•太师公亮行状》:

  “密州(今山东诸城县)民田产银,或盗取之,大理当以强。公亮曰:‘此禁物也,取之虽强,与盗物民家有间矣。’固争之,遂下有司议,比劫禁物法,盗得不死。初,东州人多用此抵法,自是无死者。

  先是,东州地产金银,坐强取者多抵死,繇公一言,自是无死者,葢公推析律意,不差毫厘,而主于平恕,类皆如此。”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

  “密州民田产银,或盗取之,大理当以强。公亮曰:‘此禁物也,取之虽强,与盗物民家有间矣。’固争之,遂下有司议,比劫禁物法,盗得不死。

  初,东州人多用此抵法,自是无死者。”

  仁宗末年定建储之议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尝与韩忠献公力赞仁宗早建皇子,以为天下万世之本,前此固有言者,未之开纳,至是感悟,储贰乃定。”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均载(文同):仁宗末年,请建储,与公亮等共定大议。”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仁宗末年,与定建储之议。”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仁宗末年,与共定建储之议。”

  英宗

  历加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户部尚书,权兼枢密院

  仁宗无嗣,以濮安懿王允让之子赵曙为太子。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廿九日,仁宗薨,曾公亮负责撰写册文。同日,赵曙位,是为英宗。四月十三日加授曾公亮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依旧执政。

  英宗体弱多病,治平元年(1064年)闰五月三日,英宗感疾,太皇太后曹氏“垂帘听政”,加曾公亮户部尚书。后期在韩琦曾公亮等大臣的支持下,英宗才亲政。

  治平二年(1065年),英宗不豫,曾公亮奉手诏立赵顼(后为神宗)为皇太子。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治平二年英宗不豫,即床下奉手诏,立今上神宗为皇太子。”五月廿五日,权兼枢密院公事。是年,因英宗生父的名分问题而引发朝廷激烈争论,史称“濮议之争”曾公亮参与其中。最终,英宗曾公亮韩琦等掌握实权的执政们的支持下达成目的,从而平息这场争论。

  治平三年(1066年)正月,御史弹劾曾公亮“濮议”中的执政派。十月十三日,曾公亮英宗举荐人才。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嘉祐)八年三月,英宗即位,加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

  英宗哀疚感疾,太皇太后权宜听政,公调护镇附,夙夜不懈。加户部尚书。”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英宗即位,加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寻加户部尚书。”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英宗即位,加中书侍郎。”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英宗即位,加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寻知户部尚书。”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英宗即位,依旧执政。”

  荐赵滋守边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谓夷狄骄于姑息,屈于理折,契丹纵边人渔界河边,吏不能禁拘,又数通盐舟,益患之。或谓与之校,且生事。

  公曰:‘不可因循不禁,后将为患,独可委之强臣。’且言赵滋守雄州,其人强勇有谋,可任。因谕以风指,果能明约束设方略,絶其盐舟,而渔者亦皆远去。谍告敌欲遣泛使,又沮之,曰:‘泛使非誓约,虽至不敢上闻。’卒不至。”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

  “契丹纵人渔界河,又数通盐舟,吏不敢禁,皆谓:‘与之校,且生事。’

  公亮言:‘萌芽不禁,后将奈何?雄州赵滋勇而有谋,可任也。’使谕以指意,边害讫息。”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契丹渔界河,又数通盐舟,公亮使雄州赵滋谕禁之。”

  治平四年正月初一日应对契丹贺正使

  契丹(辽国)贺正使来宋,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初一日在馆,宋帝例应赐宴“紫宸殿”,然时英宗不豫,宰相曾公亮奉命就馆宴之,契丹使者认为不合体例,不肯就席。曾公亮责之,使者遂赴宴。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契丹贺正使在馆。故事,赐宴紫宸殿。

  英宗不豫,命宰相就馆宴之,使者以非故事,不就席。

  公责以‘赐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不豫,必待亲临,非体国也。使人处之,安乎?

  遂拜赐。”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帝不豫,辽使至不能见,命公亮宴于馆,使者不肯赴。公亮质之曰:‘赐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疾,而必使亲临,处之安乎?’使者即就席。”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辽使以帝有疾,不肯赴宴,公亮折之,乃就席。”

  夏人犯大顺,主议绝其岁贡

  夏人犯大顺城,曾公亮主议绝其岁贡。

  北宋•太师公亮行状》:

  “夏人犯大顺城,朝廷忧之,公以为‘彼方荐饥,姑絶其岁赐,遣使诘问,必窘急谢罪。’

  或曰:‘得赐尚尔,况绝之乎?’

  公曰:‘彼虽戎狄,固能择利而处也。’

  卒遣使,皆如公言。”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夏人犯顺,公亮主议绝其岁贡。”

  进言不宜摇动西夏•嵬名山降众

  西夏•左厢绥州监军嵬名山举族归降宋朝,或“夷狄怀诈,未可信”,曾公亮进言不宜摇动降众。

  北宋•太师公亮行状》:

  “羌酋嵬名山举族来归,且言可率他族内附,种谔乘其势取绥州,又欲因其谋招致他族。或谓夷狄怀诈,未可信,且欲弃绥州。

  上以问公,公言:‘举族而来,决非诈。绥州我故地也,既得之,何可不守!然遂欲招置他族,则我素无备,非仓卒可为,未宜摇动其众。’

  后遣习边事者计之,不能易公说。”

  【按:嵬名山,别名赵怀顺,西夏•毅宗李谅祚时期任左厢绥州监军,后归降宋朝。】

  神宗

  治平四年正月奉英宗遗诏扶立神宗,晋封“英国公

  治平三年(1066年),英宗病重,在韩琦的奏请下,英宗赵顼为太子。

  治平四年正月初八日,英宗薨,曾公亮奉遗诏扶立赵顼即位,是为神宗。正月十八日,曾公亮晋封英国公。闰三月廿二日,为翰林学士王安石辩护。四月,因不赴文德殿押班事受到御史弹劾。七月十九日,举荐吕惠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吕惠卿》)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明年(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今上即位。”

  “初封‘英国公’。”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均载(文同):神宗即位。”

  治平四年九月加尚书右仆射、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改“兖国公

  治平四年(1067年)九月,曾公亮加尚书右仆射、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改兖国公

  北宋•太师公亮行状》:

  “加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

  俄拜尚书右仆射,提举修《英宗实录》。”

  “后改‘兖国公’。”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均载(文同):“加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

  熙宁元年(1068年)五月,开始编修《英宗实录》。八月,请罢南郊礼毕赏赐,引起争论。

  熙宁二年(1069年)正月廿三日,奉诏处理王广渊条奏置义仓事。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十七日,为西京奉安仁宗英宗玉容礼仪使。七月廿五日,修成《英宗实录》。十月五日,与神宗等商议简兵事宜。

  熈宁二年十月拜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弘文馆大学士等,封“鲁国公

  熙宁二年(1069年)十月,拜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弘文馆(或作“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等,累封鲁国公,登上元宰。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熈宁二年(1069年)十月,富郑公富弼辞疾去位,又拜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弘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

  “又改‘鲁国公’。”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熙宁二年,进昭文馆大学士。累封‘鲁国公’”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神宗即位,加尚书左仆射,进昭文馆大学士,封‘鲁国公’。”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均载(文同):神宗时,累封‘鲁国公’。”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熙宁二年,进昭文馆大学士,累封‘鲁国公’。”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进昭文馆大学士,累封‘鲁国公’。”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神宗即位,加尚书左仆射。”

  与王安石变法

  【力荐王安石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死,20岁的神宗赵顼继位。神宗锐意振刷政治,欲有所作为,扭转王朝衰弱不振局面。时曾公亮年近70,也把强兵富国的夙愿寄托在年轻皇帝身上,因此,多次向神宗推荐王安石

  “初,上欲用王安石参知政事,曾公亮荐之。”曾公亮曾曰:安石文学器业,宜膺大用。”有次神宗曾公亮王安石闻名先朝,屡召不至,是真有病,还是有所要托呢?曾公亮回答:安石辅相才也,必不欺罔!”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在曾公亮的推荐下,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跻身执政之列。四月八日,与富弼王安石等讨论中书置属人员问题。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69》公亮初荐王安石可大用,神宗安石参知政事。”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初荐王安石。”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曾荐王安石可大用。”

  【阴助王安石

  熙宁二年(1069年),曾公亮又建议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陈升之共同掌管,推行“变法”曾公亮“一切听之”

  八月十八日“遣子孝宽参其谋”而在外则表现出一副“若不与之”的姿态。(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曾孝宽》)

  熙宁三年(1070年),曾公亮以年老避位,荐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正式拜相。王安石为感谢曾公亮的支持,在拜相后将曾孝宽重用为签书枢密院。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69》公亮乃阴助安石安石置条例司更张众事,公亮一切听之,于是神宗益专信任。而王安石以其助己,深德之。”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

  “及同辅政,知上方向之,阴为子孙计,凡更张庶事,一切听顺,而外若不与之者。

  尝遣子孝宽参其谋,至上前略无所异,于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德其助己,故引擢孝宽至枢密以报之。”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后又暗助其变法。”

  在这段时间:

  熙宁二年(1069 年)三月,神宗为节约财政开支,召集诸臣讨论宗室改革及相关事宜,。曾公亮王安石一唱一和,配合默契,最终获得神宗支持。

  熙宁三年(1070年)六月七日,与神宗王安石讨论边防事。七月九日,参与宗室改革的讨论,以及讨论李定的任免问题。


  【具体问题上与王安石发生分歧

  曾公亮虽然“阴助变法”,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还是与王安石发生分歧。

  如:熙宁三年(1070年)六月十八日,与王安石在判案方面发生分歧。七月四日,举荐司马光为枢密使。八月一日,在郭逵加官及任用傅尧俞问题上与王安石发生分歧。廿一日,与王安石在川、广等路官员的差除问题上发生分歧。廿六日,与王安石在三司选人问题上发生分歧。

  又如:在“青苗法”的实施上,曾公亮王安石也存在巨大分歧。“青苗法”原意是官府借青苗款给百姓、待收成后再连本带利还回的惠民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州县官员曲意执行,“州县常平钱(青苗钱)实不出本,勒民出息”,为民诟病。“青苗法”中还有对城镇居民征收“坊郭俵钱”的规定,官府强制性散发给城镇居民贷款。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二日,曾公亮王安石辩论“坊郭俵钱”事。之后,曾公亮陈升之曾一道上奏,要求取消“青苗法”

  再如:王安石主张变卖全国“广惠仓”,将所得充实三路“常平仓”以备灾年赈济。熙宁四年(1071年)正月,曾公亮认为佃户承租“广惠”田已久,“有如己业”,出售会使佃户受损,最终只能“有利于公家不利百姓”,反对变卖“广惠仓”田。

  守旧派的攻击

  王安石变法”从一开始就遭到“守旧派”官僚的激烈反对,而支持王安石变法的曾公亮也就难免遭到非难。

  杨绘滕甫等攻击曾公亮“位居丞弼,被遇三朝,自当悉虑竭忠,以身许国,反有畏避安石之意,阴自结援,更相称誉,以固宠荣。”“岂执政大臣之体乎!”

  监察御史里行张戬、侍御史刘琦等人甚至认为曾公亮“无补时政,亦宜罢免”

  苏轼“不能救正”《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苏轼尝从容责公亮‘不能救正’,公亮曰:‘上与介甫王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世讥其持禄固宠云。”

以老避位

  熙宁三年屡上书请还政

  熙宁三年(1070年),曾公亮72岁,屡上书请还政。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年七十,即上书还政,不从,自是数以为言。”

  “公更践二府,以至为相十有五年,近世处髙位者莫如公久,其事君接人,语黙动静一皆有法,而尤小心恭慎,不立朋党,推远权势,未尝纳请谒市私恩。对家人子弟不语及公事,每为密奏,辄削其稿,其忠言正论,与夫推贤扬善,谋大事,定大策,凡语于上前者,退而不伐,亦不言于人,故人亦莫能尽知也。

  仁宗末年,大臣一咈公议,往往免去,公终其世,内外无间言,再被顾托,历事三朝,至今上时受遗辅臣,独公久于其位,上亦笃于信任,不为流言所惑。

  尝有朝士上书,言两浙浚漕河,废置埭闸非便,特以旁郡有公田园,赖以为利。上虽不入其言,公固请辨之,遣使者按验,其言果谬。公亦自言,其人尝私谒不遂,今其书具在,并以奏焉,遂黜言者。公复固请寛言者罪,上繇是益贤公,眷待有加,葢公遇事不为姑息,数裁抑侥幸,不以毫发假借,小人不便,思有以中伤,而莫能得其隙,故欲以是累公云。

  公自处显,每思止足,尝因亢旱引咎,累章祈罢免。上以手诏谕公,曰:‘虽十百上犹不听也。’”

  北宋·魏泰《东轩笔录》曾鲁公·公亮,自嘉祐秉政,至熙宁尚在政府,年高而精力不衰,故台谏无非之者,唯李复尝以为不可,作诗云:‘老凤池台蹲不去,饿鸟台上噤无声。’”(见现代《宋人轶事汇编•卷8》)

  熙宁三年九月罢相,领虚衔赋闲在家

  熙宁三年(1070年)九月十三日,曾公亮得请而罢相,退出朝廷中新、旧两党内斗的漩涡。犹未得谢,即拜司空兼侍中、领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虚衔赋闲在家,5日1朝。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又三年而后,许之。”

  “犹未得谢,进司空,以河阳三城节度使兼侍中为集禧观使,五日一朝。时三年九月也。”

  《宋史·卷312·列传第71·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均载(文同):以老避位,(熙宁)三年九月,拜司空兼侍中、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熙宁三年,拜司空兼侍中、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奉朝请。”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拜河阳三城节度使。”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75·杂志上》《名臣言行录》”曾鲁公公亮自嘉祐(1056—1063年)秉政,至熙宁(1068—1077年)中尚在中书。年虽高而精力不衰,故台谏无非之者。惟李复圭以为不可,作诗曰:‘老凤池边蹲不去,饥乌台上噤无声。’公亦去。”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熙宁)三年,以老避位。”

  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熙宁三年,以年老辞相位,拜司空兼侍中。”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熙宁三年罢相。”

起判永兴军

  熙宁四年起永兴军路安抚使、判永兴

  时正逢朝廷征讨西夏,关中作为前线的战略要地,地位愈加重要。熙宁四年(1071年)四月廿六日,已72岁高龄的曾公亮起判永兴军(治所在京兆府,今陕西西安)。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公春秋虽髙,筋力尚壮,时方出师西讨,欲得元老大臣镇关中以为重,强起公为永兴军路安抚使、判永兴。”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均载(文同):“明年(熙宁四年),起判永兴军。”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起判永兴军。”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熙宁)六年(?应为四年),起判永兴军。”

  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判永兴军。”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次年(熙宁四年),判永兴军。”

  强陲备边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庆州卒盗弄武库兵,且有外应,虽已伏诛,而余党散逸,自陜以西皆警。教阅义勇,置官提举以备非常,强陲益兵。

  转运使又请移内陆赋税以实边人,情骚然不安其居。公至曰:‘叛者诛矣,胡为张皇如是。’一以镇静待之。

  罢提举教阅义勇官,委之州郡,训练三将以备边,分屯于河中府及邠、泾州,不烦馈运。遂又奏罢移税,由是州郡晏然。乃益缮治城壁戍器,増修政事之阙者。

  雍郊山林阻深,奸人依以为盗,取富人物如已有,一不厌其欲,则并其家害之,为患久矣。公至,购以厚赏,分兵搜捕,不数月殆尽。”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先是,庆(庆州)卒叛,既伏诛,而余党越佚,自陕以西皆警备。阅义勇,益边兵,移内地租赋,人情骚然。公亮一镇以静,次第奏罢之,专务裁抑冗费。”

  平息谣言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部多豪右,喜为飞语以动摇在位,且邀姑息。有声言营卒谋结外冦以上元夜起兵为乱,至闻京师,州人大恐,兵官阴为备,请公毋出游。公不为动,是夜特率宾佐置酒遨观,夜艾而归,人情遂安,飞语亦息。”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长安豪喜造飞语,声言营卒怨减削,谋以上元夜结外兵为乱,邦人大恐。或劝毋出游,公亮不为动,张灯纵观,与宾佐竟夕乃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先是,庆(庆州)卒叛,既伏诛,而余党未平。长安声言营卒怨望,将以元夕结外兵为乱。公亮张灯与宾佐欢会,竟夕卒无他变。”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时陕西警备,举措张皇,公亮以静镇之;虽闻飞语,从容自在,卒无他变。”

  神宗知道后,对王安石说:“大臣如公亮,极不可得也。”

致仕

  熙宁五年以太傅致仕

  曾公亮在判永兴军任上1年,熙宁五年(1072年)乞还,五月十三日复为集禧观使,六月四日,回到开封的曾公亮晋太傅致仕。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陜西既无事,乞还,许之,复为集禧观使。固纳节请老,许其归,仍进太傅。”

  《宋史·卷312·列传第71·曾公亮》:“居一岁,还京师,旋以太傅致仕。”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旋以太保致仕。”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居一岁,旋京,以太保致仕。”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居一岁,以太傅致仕。”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旋以太傅致仕。”

  家居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公之归也,上欲赐公第,公辞,以旧庐粗庇风雨,于寒族为称,不敢当,上不夺其志。

  然使者存问日月不絶,谓髙年宜肉食,数赐羔公,遇同天节则必入朝上寿,慰抚良厚,上祠南郊,亦奉诏陪祠,卒事无废礼。其后得末疾,不能朝上,再祠南郊,以公不能从,特诏赐赉依陪祠故事,固辞不得。葢上之优老念旧,于公尤笃,故恩礼之厚如此。

  公虽不能朝上,犹遣中使诏问北陲备御之策,公历述近世及祖宗已试之略有验于今者凡千余言以对。

  公既家居,日与宾客族人置酒奕碁为乐,或使诸孙诵读文章,间乘篮舆,惟兴所适。每岁首,执政大臣连骑过公,饮酒赋诗,以为故事。

  既退四年,次子孝宽为枢宻直学士、起居舍人、签书枢密院事。时公寿考康宁,食其养禄,论者谓父子世为公辅天下,固以为荣,然世或有之。至如公罢政,事纔六年,亲见其子嗣登政府,而其子入则侍帷幄赞国论,退而承颜侍膳,雍容膝下,一时之盛,虽古未有也。”

  寝疾

  北宋•太师公亮行状》:

  “初其子迎公居西府,久之,公曰:‘吾老矣,一旦被病不起,不宜污官寺。’遂葺旧庐以归,未几而公属疾矣。

  自公寝疾,上遣中使挟太医诊视,又命辅臣至第存问。”

  元丰元年闰正月卒

  元丰元年(1078年)闰正月,曾公亮卒于京师,年80。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元丰元年闰正月戊戌,薨于正寝。

  讣闻,特辍视朝三日,车驾临哭,尽哀三月;丙子又为素服哭于苑中,赠太师中书令,配享英宗庙廷,赙恤加等,勅天章阁待制、枢宻都承旨韩缜摄鸿胪卿,同入内,内侍省都知、利州观察使张茂则典护丧事。”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

  “元丰元年卒,年八十。

  帝临哭,辍朝三日,赠太师、中书令,谥曰‘宣靖’,配享英宗庙庭。”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卒。赠太师中书令,谥‘宣靖’,配享英宗庙庭。”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元丰元年卒,年八十。上临哭,辍朝三日。赠太师中书令,溢‘宣靖’,配享英宗庙。”

   《龙山氏族谱》载:曾公亮“元丰元年闰正月十三日薨”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元丰元年卒,年八十。谥‘宣靖’。”

  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元丰元年卒于京师,年八十,谥‘宣靖’。”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卒谥‘宣靖’。”

  元丰元年五月葬新郑县东里乡北赵村之原

  元丰元年(1078年)五月庚寅,奉敕葬曾公亮于河南开封府新郑县东里乡北赵村之原(今八千乡辛庄南1里处梅河东岸),神宗亲撰碑首。墓后有“曾坟寺”。墓冢与“重修曾坟寺碑”尚存。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以五月庚寅葬于开封府新郑县东里乡北赵村之原,以鲁国夫人祔。”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均载(文同):“及葬,御篆其碑首曰‘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

  【按:《宋会要辑稿·崇儒6·御书神道碑额》:神宗:……“两朝顾命,定策亚勋”(赠太师中书令曾公亮。初,赐“两朝顾命,赞策勋德”,后诏改之。)”

  《龙山氏族谱》载:“五月庚寅敕葬开封府新郑县东三十里,诏命韩维(门下侍郎、太子少傅)刘挚(尚书左仆射)韩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等致祭……”

  1999年曾公亮诞辰1000周年,新郑市政府重修曾公亮陵园。

  陵园南北长230米、东西宽110米,占地面积25300平方米。座北向南建大殿1座,殿内祀曾公亮铜像供瞻仰;东西两侧建配殿各1座,前为山门。山门外设巨型石狮2尊。

  眷属

  北宋•太师公亮行状》:

  “娶陈氏,武信军节度使康肃公尧咨之女。先公卒,封郑国夫人,以子贵,封鲁国

  子三人:长孝宗,尚书虞部员外郎。次孝宽,次孝纯,殿中丞。

  女一人,适光禄寺丞周汰

  孙七人,为秘书省校书郎,余皆太常寺太祝。先公一日卒。公之去西府居也,诏许其次子往来就养,而其子三请解机务,不许,方继有请,而公薨矣。”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子孝宽,从子孝广孝蕴。”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子孝宽孝纯,裔孙怀;从子孝蕴孝序,从孙,俱有声。”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子孝宽孝纯,玄孙怀;从子孝广孝蕴孝序,从孙诞注;四世孙从龙用虎治凤。”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曾孝宽曾恬曾慥曾怀曾孝蕴曾孝序曾诞从龙曾用虎曾治凤》、《泉州民系·泉州宗祠家庙·龙山氏大宗祠》)

著述

  曾公亮不但善于政事,而且十分重视著述,平生著作很多。由于年代久远,曾公亮的著述,有的全失,有的仅剩目录,流传至今的只有《武经总要》一书。

  北宋•魏泰《东轩笔录》称:“其为文章,尤长于四六,虽造次柬牍,亦属对精功。”

  著述

  宝元间奉命编《三朝武经圣略》

  宝元(1038—1039年)间,曾公亮奉命与丁度编了1部《三朝武经圣略》。(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三朝武经圣略》)

  宋末元初•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21》说:晁公武曰:皇朝曾公亮丁度撰。宝元(1038—1040年)中西边用兵,朝廷讲武备,是时奉诏编祖宗任将用兵边防事迹,分二十门。”

  庆历四年编纂成《武经总要》

  康定(1040—1041年)中,曾公亮丁度杨惟德朱寀等奉敕修撰《武经总要》40卷,历时5年,至庆历四年(1044年)完成。一说编修于庆历三年(1043年)十月至庆历七年(1047 年)四~六月之间。(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武经总要》)

  南宋•晁公武《读书后志》曰:“康定中,朝廷恐群帅昧古今之学,命公亮等采古兵法及本朝计谋方略,凡五年奏御,仁宗御制《序》文。”

  现代《全宋文·卷548·曾公亮》:“尝奉敕撰《武经总要》四十卷(存)。”

  现代《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曾公亮》:“尝与丁度编《武经总要》。”

  《武经总要》是中国历史上由中央政府主修的第1部武备经典著作,也是曾公亮一生中最重要的建树。

  熙宁元年主修《英宗实录》

  据《宋史·艺文志》载,熙宁元年1068年),神宗即位,公亮奉旨主修《英宗实录》30卷。

  监修《新唐书》

  曾公亮还监修《新唐书》250卷。(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新唐书》)

  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宋·欧阳修宋祁等奉敕撰。其监修者则曾公亮,故书首进表以公亮为首。”

  在监修《新唐书》之暇,曾公亮私撰《唐兵志》3卷、《唐书直笔新例》1卷。

  有《文集》三十卷等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有文集三十卷。”

  现代《全宋诗·曾公亮》:“有《文集》三十卷,《元日唱和诗》一卷(《宋史·艺文志》),已佚。”

  此外,还有《勋德集》3卷、《演黄帝所传风后握奇阵图》等。

  

  现代《全宋诗》“今录诗四首”

  “五言律诗

  《挽老先生》(北宋·曾公亮):

  ‘立言高往古,抱道郁当时。铅椠方终业,风灯忽遘悲。
  名垂文苑传,行纪太丘碑。后嗣皆鸾鷟,吾知庆有诒。’
  (以上《宋诗拾遗·卷一二》)

  七言律诗

  《吊曹觐》(北宋·曾公亮):

  ‘款军①樵门日再晡,空弮犹自把戈鈇。身垂虎口方安坐,命若鸿毛竟败呼(《舆地纪胜》作“命弃鸿毛更疾呼”)。
  柱下杲卿曾断骨(《氏族大全》作“存断节”),裤中杵臼得遗孤。可怜三尺英雄②气,不怕③山西士大夫④。’

  按:刺史,会侬智高压境,守节不降贼,竟为乱兵所杀,至死大骂不息。后赠公之诗者甚众,惟鲁公参政(《氏族大全》作参政)之诗杰出,诗曰云云。
  ① 《舆地纪胜》卷九四、《氏族大全·卷七》作“转战”。
  ②《氏族大全》作“邑邑雄豪”。
  ③《舆地纪胜》作“愧”。
  ④宋•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一○》。《青琐高议》:曹觐皇祐年为康州(《舆地纪胜》作“封州”)。

  《送给事中知越州》(北宋·曾公亮):

  ‘山阴地胜冠江吴,今得贤侯自禁途。侍从暂虚青琐闼,藩宣新剖玉麟符。
  移时前席辞旒扆,不日重城歌裤襦。想到蓬莱游未遍,已应归步在云衢。’
  (宋·黄康弼《续会稽掇英集·卷一》)。

  七言绝句

  《宿甘露寺①僧舍》(北宋·曾公亮):
  ① 明·许国诚《京口三山志·卷二○》作曾纡诗,题作《北固楼》。

  ‘枕中云气千峰近,床底松声万壑哀。要看银山拍天浪,开窗放入大江来。’

  句(北宋·曾公亮):

  ‘饭思白石红桃米,菜忆黄龙紫芥心①。’
  ① 《舆地纪胜·卷一三○·福建路·泉州》。”

评价

  宋仁宗

  宋仁宗曾褒扬曾公亮“行足以励朝,谋足以经国。”

  宋神宗

  宋神宗赵顼公亮谨重周密,内外无间,受遗辅政,有始有卒,可方汉·张安世。”(《续资治通鉴长编》)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评

  北宋•曾肇太师公亮行状》:

  “公为人力厚庄重,沉深周宻,平居谨绳,墨蹈规矩;及处大事,毅然不惑,至其成功,欿然如未尝有为也。

  居家谨严无惰容,虽在髙位,常屈已下士,宾客至者人人尽其说,然亦不曲从也。

  其处富贵,以清约自持,自布衣以至公相,凡所奉养亡甚异也,其家人子弟帅公之教,不为骄侈,子弟修廉,隅力学问如寒士,不知其为势家贵族也。

  性尤恺悌,待故旧不以富贵易意,任子恩多推与旁宗外族,及致仕而归,诸孙多未官者。

  平生善读书,至老不倦,博识强记,晚年精明不衰,对宾客谈论,诵旧学,引朝廷故事,亹亹不绝,听者忘疲。晚探佛书,造性命之理,寝疾,家人数劝勉进药饵,公却之,曰:物盛则衰,固其常也,非药饵所能,终辞色不乱。”

  “公累阶开府仪同三司,勲上柱国号,推诚保德,崇仁守正,协恭赞治,忠亮翊戴功臣,食邑一万三千五百户、食实封四千九百户。”

  “维公以儒术吏事见推,一时履和蹈义,笃行不怠,故能奋于小官,不繇党援,周旋侍从,致位宰相,佐佑三世,有劳有能,定策受遗,功施社稷,知止克终,老而弥劭,为一代之宗臣,可谓盛哉!

  是宜铭书太常,配食清庙,诔行易名,传之史官,以信后世,称主上褒显勲旧、埀于无穷之意。”

  北宋•毕仲游《祭故相曾鲁公文》评

  北宋•毕仲游《西台集·卷17·祭故相曾鲁公文》:

  “在昔仁祖,公为元龟。典谟告教,公实赞司。制度名法,公尝总持。
  北门西掖,斗星昭垂。中国夷夏,衡绳不欺。
  昔人之言,道无拾遗。公守郑国,斯言也宜。
  昔人之治,桴鼓不鸣。公尹京兆,大成其名。
  智深而通,事核而练。非徒传闻,亦某亲见。
  公相三朝,十有二年。公言不出,出而不愆。
  公事不为,为而必全。如砥之平,如玉之坚。
  夺人取人,不损公焉。资之予之,为公当然。
  仁嗣未立,公言不疑。定我英考,如山四维。
  谓公尚武,而不用兵。谓公不武,方隅以宁。
  公踰八十,实为上寿。衍食万户,公家之富。
  爰自中年,不疾而康。所好无二,惟德是常。
  考中于家,虽哀愈光。五福云备,人何可忘。
  自公之少,众谓老成。三十四十,遹骏其声。五十六十,邦家以平。
  矧复有子,持国之枢。公亲见之,近世所无。”

  北宋·陆佃

  北宋·山阴人(字农师)曾云:“相家说:‘龙,人臣得其一体,当至公相。’如曾鲁公曾公亮得龙之脊,王荆公王安石得龙之睛。”

  南宋·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评

  南宋·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曾公亮“道德渊深,履行纯固”“所至举职,皆有能名”。(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朱熹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评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87·宋神宗·元丰元年(戊午)》 :

  “上尝语辅臣曰:‘公亮谨重周密,内外无间,受遗辅政,有始有卒,可方汉·张安世。’

  公亮喜荐士,多得人,然性吝啬,殖货至钜万,持禄固宠,为世所讥

  晚年昏病,以歌舞沈日夜。”

  南宋·祝穆《方舆胜览》评

  南宋·樟隐老人·祝穆《方舆胜览》述及泉州人文之盛时称:欧阳欧阳詹之后,六人亚魁帝榜;曾公亮以来,四相辅治龙池。”

  按:“四相”:指北宋·嘉祐六年(1061年)到绍圣三年(1096年)间,曾公亮吕惠卿蔡确苏颂4位泉州人相继居宰辅之位。(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吕惠卿蔡确苏颂》)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评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69·列传52》:公亮勋亚于韩琦,而昧于洁身之义,怀禄不去,君子讥之。”

  南宋·黄震氏日抄

   南宋·黄震氏日抄·卷50“公曾公亮自嘉祐秉政,至熙宁,熟朝廷事。尝与韩魏公韩琦封“魏公”)共政务,去民疾苦。处西北边事,亦善谋划。年高而力不衰,台谏无非之者。其后李复圭有老凤之讥,乃致仕去。然公尝荐安石,或云以间魏公云。”

  南宋·宝庆二年绘像张挂“昭勋祟德阁”

  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曾公亮被绘像张挂于“昭勋祟德阁”,为“昭勋阁”24功臣之一。

  据《夜航船•卷3•人物部》“昭勋阁二十四人”载: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图功臣神像于“昭勋阁”:赵普曹彬薛居正石熙载潘美李沆王旦李继隆王曾吕夷简曹玮韩琦、曾公亮富弼司马光韩忠彦吕颐浩赵鼎韩世忠张浚陈康伯史浩葛□赵汝愚,凡廿四人。

  祀泉州府学“乡贤祠”

  《宋史》评

  《宋史·卷312·列传71·曾公亮》:

  公亮方厚庄重,沈深周密,平居谨绳墨,蹈规矩;然性吝啬,殖货至钜万,帝尝以方张安世

  初荐王安石,及同辅政,知上方向之,阴为子孙计,凡更张庶事,一切听顺,而外若不与之者。尝遣子孝宽参其谋,至上前略无所异,于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德其助己,故引擢孝宽至枢密以报之。苏轼尝从容责公亮不能救正,公亮曰:‘上与介甫王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世讥其持禄固宠云。”(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曾孝宽》)

  《宋史·卷312·列传71·陈升之》:公亮静重镇浮,练达典宪,与韩琦并相,号称老成。升之自为言官,即著直声。然皆挟术任数,公亮专任,荐王安石以间之;升之阴助安石,阳为异同,以避清议。二人措虑如此,岂诚心谋国者乎?新法之行,何望其能正救也。”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评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公亮方厚庄重,深沉周密,辅弼三朝,号称老成。然始荐王安石可用,及安石变法,无所异同,世讥其持禄固宠云。”

  明末清初·王夫之《宋论》评

  明末清初·王夫之《宋论·卷6·神宗》:曾公亮王陶之琐琐者,何当荣辱,而引身遽退,虚端揆以待安石之纵横哉?”

  近代·郁达夫《咏泉州》(七律)

  1936年11月中旬,时任福建省政府参议的小说家、散文家郁达夫到日本访问后,途经台湾,12月30日抵达厦门,并于1937年1月3日由厦门到泉州,不久返回福州。

  1940年7月,郁达夫寓居新加坡,与黄培松的长子和次子过往甚密。陈祖泽到达新加坡后,奉赠他所著的《温陵探古录》并请其题词。郁达夫阅书后,想起让他印象极深的泉州行,写下《咏泉州》(七律)赠予陈祖泽郁达夫这幅墨宝惜在“文革”中毁。

  郁达夫《咏泉州》诗中述及西晋•衣冠南渡,和泉州的形胜和名人,如紫帽山、蓝溪、洛阳桥、唐•四门博士•欧阳詹、宋•曾公亮(字明仲)、蔡襄

  诗曰:
“野分牛女领泉州,紫帽、蓝溪景最幽。南渡衣冠留晋俗, 四门词赋壮唐猷。
里中志记曾明仲,桥上人歌状头。读罢温陵稽古史,满怀羁思涕横流。”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沿革·两晋·西晋》、《泉州山川·紫帽山》、《泉州水利·蓝溪》、《泉州桥梁·洛阳桥》、《泉州人名录·欧阳詹蔡襄黄培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