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下:行状)

【字元晦,后更仲晦,晦庵,别号考亭,谥文公】

  身世及早年。
  初宦。
  孝宗即位,上封事。
  隆兴元年入对。
  屡召屡辞。
  知南康军。
  疏言民间利病。
  浙东常平茶盐公事。
  入对陈灾异之由与修德任人之说。
  政事可观。
  复奏言。
  唐仲友案。
  奉祠五年。
  提点江西刑狱公事。
   “道学”论争。
  投匦进封六事。
  知漳州。
  主管南京鸿庆宫。
  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
  待制、侍讲。
  疏议孝宗山陵等
(议孝宗山陵。论修葺旧东宫。奏勉上进德。讲奏礼律。上庙祧议。)
  外放。
  晚年与 “伪学” 案。
  卒。
  治学。
  身后。
  评价。

  朱熹(1130—1200年),字元晦,后更仲晦,号晦庵,别号考亭,谥文公 ,南宋·徽州婺源人(今江西婺源);建炎四年庚戌(1130年)九月十五生,庆元六年(1200年)卒,年七十一。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有传。

身世及早年

  朱熹之父朱松(字乔年,号韦斋),任尤溪尉入闽,建炎四年(1130年)生朱熹于尤溪溪南氏馆舍;后寓崇安,又徙建阳之考亭而家焉。(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朱松》)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徽州婺源人。

  父,字乔年,中进士第。胡世将谢克家荐之,除秘书省正字。赵鼎(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赵鼎》)都督川陕、荆、襄军马,招为属,辞。再相,除校书郎,迁著作郎。以御史中丞常同荐,除度支员外郎,兼史馆校勘,历司勋、吏部郎。秦桧决策议和,与同列上章,极言其不可。怒,风御史论怀异自贤,出知饶州,未上,卒。

  幼颖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问曰:天之上何物?异之。就傅,授以《孝经》,一阅,题其上曰:不若是,非人也。尝从群儿戏沙上,独端坐以指画沙,视之,八卦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朱文公,讳,字元晦,后更仲晦

  父韦斋公因仕入闽,尉尤溪,以建炎四年(1130年)庚戌九月十五日午时生先生于溪南氏馆舍。后寓崇安,又徙建阳之考亭而家焉。

  先生幼颖悟庄重,甫能言,韦斋公指天示之曰:‘天也。’问曰:‘天之上何物?’韦斋公异之。八岁示以《孝经》,一阅,题其上曰:‘不若是,非人也。’尝从群儿戏沙上,独端坐,以指画沙作八卦。

  十一岁受学于家庭,时韦斋公为吏部郎,以不附和议请祠在家。

  十三年(绍兴十三年,1143年)韦斋公病革,以后事嘱忠定 子羽,谓先生曰:‘籍溪 胡原仲白水 刘致中屏山 刘彦冲三人,吾友也,学有渊源,汝往父事之。’后忠定为筑室于其里,奉母祝夫人以居。白水妻以女,籍溪屏山抚教如子侄。

  既冠,屏山 为祝辞,命字曰‘元晦’。”

初宦

  朱熹于绍兴十七年(1147年)十八岁贡于乡。绍兴十八年(1148年 )举进士第。廿一年(1151年)铨授泉州府同安县主簿,廿三年(1153年)七月赴同安任。廿六年(1156年)秋七月秩满,冬奉檄留安溪按事,廿七年(1157年)迁同安候代不至。廿八年(1158年)以养亲请祠,差监潭州南岳庙。廿九年(1159年)诏赴行在,以疾辞。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年十八贡于乡,中绍兴十八年进士第。

  主泉州同安簿,选邑秀民充弟子员,日与讲说圣贤修己治人之道,禁女妇之为僧道者。

  罢归请祠,监潭州南岳庙。

  明年,以辅臣荐,与徐度吕广问韩元吉同召,以疾辞。”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绍兴十七年年十八贡于乡。十八年举进士第。

  二十一年,铨授泉州府同安县主簿。二十三年(1153年)夏,始受学延平先生之门;秋七月,赴同安任。莅事勤敏,职兼学事,整饬风教,选邑之秀民充弟子员,厉以诚敬,开以义理,远近人士皆竦而尊师之;举柯翰徐应中王宾为学中表率。

  二十六年秋七月秩满;冬,奉檄留安溪按事。

  二十七年,迁同安候代不至,许升之徐元聘等从学。

  二十八年,见先生于延平,论‘忠恕一贯’之旨;以养亲请祠,差监潭州南岳庙。

  二十九年,诏赴行在,以执政陈俊卿(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陈俊卿》)荐,会言路有托抑奔,竞以沮之者,遂以疾辞。是岁蔡季通师事先生。”

孝宗即位,上封事

  绍兴卅二年(1163年)六月 ,孝宗即位,诏求直言;八月,朱熹上封事。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孝宗即位,诏求直言。

  上封事言:圣躬虽未有过失,而帝王之学不可以不熟讲。朝政虽未有阙遗,而修攘之计不可以不早定。利害休戚虽不可遍举,而本原之地不可以不加意。陛下毓德之初,亲御简策,不过风诵文辞,吟咏情性,又颇留意于老子、释氏之书。夫记诵词藻,非所以探渊源而出治道;虚无寂灭,非所以贯本末而立大中。帝王之学,必先格物致知,以极夫事物之变,使义理所存,纤悉毕照,则自然意诚心正,而可以应天下之务。

  次言:修攘之计不时定者,讲和之说误之也。夫金人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则不可和也明矣。愿断以义理之公,闭关绝约,任贤使能,立纪纲,厉风俗。数年之后,国富兵强,视吾力之强弱,观彼衅之浅深,徐起而图之。

  次言:四海利病,系欺民之休戚,斯民休戚,系守令之贤否。监司者守令之纲,朝廷者监司之本也。欲斯民之得其所,本原之地亦在朝廷而已。今之监司,奸赃狼籍、肆虐以病民者,莫非宰执、台谏之亲旧宾客。其已失势者,既按见其交私之状而斥去之;尚在势者,岂无其人,顾陛下无自而知耳。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三十二年六月,孝宗即位,诏求直言;八月,先生应诏上封事。

  首言:‘帝王之学不可不熟讲。夫记诵辞藻,非所以探渊源而出治道;虚无寂灭,非所以贯本末而立大中。必先格物致知,使义理所存,纤悉毕照,则自然意诚心正,而可以应天下之务矣。’

  次言:‘今日之计所不时定者,由讲和之说疑之也。请罢和议,为修复之计。’

  再次言:‘四海利病,系斯民之休戚;斯民之休戚,系守令之贤否。监司者,守令之纲;朝廷者,监司之本。欲斯民之得所本原之地,亦在朝廷而已。’

  是冬,与程允夫书,略曰:‘近见延平先生,始略窥门户,大概此事以涵养本源为先,讲论经旨特以辅此而已。向来泛滥出入,无所适从,名为学问,而实何有?如今不须杂博,却不济事,无收拾也。若果如此有味,则世间一种无要紧文字自无功夫看得矣。’”

隆兴元年入对

  隆兴元年(1163年)三月,再召,辞,不许;十月入对垂拱殿。除武学博士,待次。乾道元年(1165年)趣就职,既至而洪适为相,复主和,论不合,拜命遂归。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隆兴元年,复召入对。

  其一言:大学之道,在乎格物以致其知。陛下虽有生知之性,高世之行,而未尝随事以观理,即理以应事。是以举措之间动涉疑贰,听纳之际未免蔽欺,平治之效所以未著。

  其二言:君父之仇不与共戴天。今日所当为者,非战无以复仇,非守无以制胜。

  且陈古先圣王所以强本折冲、威制远人之道。

  时相汤思退方倡和议,除武学博士,待次。乾道元年(1165年),促就职,既至而洪适为相,复主和,论不合,归。”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隆兴初元三月,再召,辞,不许;十月入对垂拱殿。

  先是,将趋召命,问所宜言于延平,遂首用其说。

  所奏凡三札,所陈不出封事之意,而加剀切焉。首言‘大学之道、平治之效’,次言‘君父之仇不共戴天’,三言‘古圣王制驭之道,其本不在强威,而在德业;其任不在边疆,而在朝廷;其具不在兵食,而在纪纲’。

  时宰臣汤思退力主和议,不悦其言,除武学博士,拜命遂归。十月延平先生卒。

  乾道元年趣就职。既至而洪适为相,复主和议,不合,请监南岳庙以归;六月,读魏元履戊午谠议,为之流泪,因序之。

  时汪玉山知福州,未几升敷文阁待制,举先生自代。”

屡召屡辞  

  乾道三年(1167年)十二月,陈俊卿刘珙荐为枢密院编修官,待次。乾道五年(1169年)丁内艰。乾道六年(1170年)工部侍郎胡铨荐,以未终丧辞。乾道七年(1171年)免丧,复召,以禄不及养辞。乾道九年(1173年),梁克家为相,申前命召,辞,改秩宫观;淳熙元年(1174年)始拜命。淳熙二年(1175年)龚茂良行丞相事,淳熙三年(1176年)六月龚茂良朱熹除秘书郎,力辞,改主管武夷山冲佑观。(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陈俊卿梁克家龚茂良》)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乾道)三年,陈俊卿刘珙荐为枢密院编修官,待次。

  五年,丁内艰。

  六年,工部侍郎胡铨以诗人荐,与王庭珪同召,以未终丧辞。

  七年,既免丧,复召,以禄不及养辞。

  九年,梁克家相,申前命,又辞。克家屡召不起,宜蒙褒录,执政俱称之,上曰:安贫守道,廉退可嘉。特改合入官,主管台州崇道观。以求退得进,于义未安,再辞。淳熙元年,始拜命。

  (淳熙)二年,上欲奖用廉退,以励风俗,龚茂良行丞相事,以名进,除秘书郎,力辞。且以手书遗茂良,言一时权幸,群小乘间谗毁。乃因再辞,即从其请,主管武夷山冲佑观。”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乾道)二年(1166年)林择之 用中从学;答何叔京 书,略曰:‘先生教人,大抵令于静中体认大本,未发时气象分明,即处事应物自然中节,此乃龟山门下相传指诀。然当时亲炙之时,贪听讲论,又方窃好章句训诂之习,不得尽心于此。’

  三年(1167年)八月,访张敬夫于长沙,论《中庸》未发之旨。道经邵武,谒端明 黄通老,请纳再拜之礼而见之。十二月,除枢密院编修,用执政陈俊卿刘珙荐。

  四年(1168年),崇安饥,贷粟于府赈之;上王龟龄书。时公自夔郡移湖州,书末言‘欲待公归,方敢前进’。时汪玉山陈正献陈俊卿梁文靖(梁克家)参政龚茂良公皆与先生志同道合,故先生书末寓济时行道之志特惓惓焉。

  五年(1169年),三促就职。会魏掞之以布衣召为国子录,因论曾觌而去,遂力辞。先生常两进绝和议、抑佞幸之戒言,既不行,虽擢用不敢苟就,出处之义,凛然不可易。

  是岁与蔡季通辨中和说,又与张南轩林择之并湖南诸公书,皆论中和之旨,互相往复。九月丁母孺人忧。

  六年(1170年)正月葬孺人,七月迁吏部公墓。冬,胡铨荐,复召,以未终丧辞。

  八年(1172年),既免丧,复召,以禄不及养辞。

  八月作《中和旧说序》,略曰:

  ‘余蚤从延平先生学,求喜怒哀乐未发之旨未达,而先生殁。

  闻张钦夫衡山 氏学,则往从而问焉。钦夫告子以所闻,退而沉思一日,喟然叹曰:‘人自婴儿以至老死,虽语黙动静之不同,然其大体,莫非已发特其未发者为未尝发耳。’自此不复有疑。

  乾道己丑(乾道五年,1169年)之春为友人蔡季通言之,问辨之余,子忽自疑,复取氏书虚心平气而徐读之,未及数行,冻解冰释,然后知情性之本。然圣贤之微旨,其平正明白乃如此。而前日读之不详,妄生穿穴适足以自误而已。

  暇日料检故书,得当时往还书稿一编,辄序其所以而题之,曰:‘中和旧说,独恨不得奉而质诸 李 氏之门,然以先生之所已言者推之,知其所未言者其或不远矣。’’

  九年(1173年)梁克家为相,奏先生屡辞不出,宜蒙褒录。有旨言:‘某安贫守道,廉退可嘉,特改秩宫观。’先生以求退得进,于义未安,辞。

  淳熈二年(1175年)四月,吕东莱访先生于寒泉精舍,编次《近思录》。及归,先生送至信州鹅湖寺,与陆子寿子静共讲所闻,议论不合而罢。七月作晦庵于庐峰之云谷,自为记。

  三年(1176年)春,直卿刘子澄文公于屏山,受业焉;六月,龚茂良行丞相事,荐先生除秘书郎,先生力辞。会有言‘虚名之士不可用者’,故再辞益力,即从其请改主武夷山冲佑观。与吕东莱书,言‘道间与季通讲论,因悟向来涵养工夫全少,而讲说又多,强探必取、寻流逐末之弊,恍然自失,似有顿进之功,然非如近日诸贤所谓顿悟之机’云。

  十一月令人刘氏卒。”

知南康军

  淳熙五年(1178年),史浩再相,除朱熹知南康军。四辞,淳熙六年(1179年)三月始受命。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淳熙)五年,史浩再相,除知南康军,降旨便道之官,再辞,不许。

  至郡,兴利除害,值岁不雨,讲求荒政,多所全活。讫事,奏乞依格推赏纳粟人。间诣郡学,引进士子与之讲论。访白鹿洞书院遗址,奏复其旧,为《学规》俾守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淳熈)五年史浩相,除知南康军事,辞者四,始受命。先生自同安归奉祠,于家几二十年,间关贫困,不以累心。六年(1179年)三月始受命。

  至南康,首下教三条,兴利除害,尤以厚彝,常美教化为首务;访白鹿洞书院遗址,奏复其旧,约圣贤教学大端为学规,每休沐辄诣学,与诸生质疑问难,风教大行。”

疏言民间利病

  淳熙七年(1180年),朱熹疏言民间利病。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明年(淳熙七年,1180 年)夏大旱,诏监司、郡守条其民间利病,遂上疏言:

  ‘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术以立纪纲。盖天下之纪纲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术公平正大,无偏党反侧之私,然后有所系而立。君心不能以自正,必亲贤臣,远小人,讲明义理之归,闭塞私邪之路,然后乃可得而正。

  今宰相、台省、师傅、宾友、谏诤之臣皆失其职,而陛下所与亲密谋议者,不过一、二近习之臣。上以蛊惑陛下之心志,使陛下不信先王之大道,而说于功利之卑说,不乐庄士之谠言,而安于私■(上“执”下“日”)之鄙态。下则招集天下士大夫之嗜利无耻者,文武汇分,各入其门。所喜则阴为引援,擢置清显;所恶则密行訾毁,公肆挤排。交通货赂,所盗者皆陛下之财。命卿置将,所窃者皆陛下之柄。

  陛下所谓宰相、师傅、宾友、谏诤之臣,或反出入其门墙,承望其风旨;其幸能自立者,亦不过龊龊自守,而未尝敢一言以斥之;其甚畏公论者,乃能略警逐其徒党之一二,既不能深有所伤,而终亦不敢正言以捣其囊橐窟穴之所在。势成威立,中外靡然向之,使陛下之号令黜陟不复出于朝廷,而出于一、二人之门,名为陛下独断,而实此一、二人者阴执其柄。’

  且云:‘莫大之祸、必至之忧近在朝夕,而陛下独未之知。’

  上读之,大怒曰:‘是以我为亡也。’

  以疾请祠,不报。”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淳熈)七年二月,张南轩讣至,罢宴为位哭之。

  四月,应诏上封事,略曰:‘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术以立纪纲。今宰相、台省、师传、賔友谏诤之臣皆失其职,而陛下所与亲密谋议者不过一二近习之臣,使陛下不信先王之大道而悦于功利之卑说,不乐庄士之谠言而安于私■(上“执” 下“日”)之鄙态,交通货赂所盗者皆陛下之财,命卿置将所窃者皆陛下之柄,莫大之祸、必至之忧近在旦夕,而陛下独未之知。’

  疏入,上读之大怒,命先生分析,宰相赵雄救解乃已。

  先是大旱,以人户逃移自劾不报,至是措置备荒之政,多所全活。”

浙东常平茶盐公事

  淳熈八年( 11 81 年)七月, 除 朱 熹 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 , 旋 改 除直秘阁 , 三 辞;会浙东大饥,改除提举浙东常平茶盐事 ; 且乞奏事之任 。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陈俊卿以旧相守金陵,过阙入见,荐甚力。

  宰相赵雄言于上曰:‘士之好名,陛下疾之愈甚,则人之誉之愈众,无乃适所以高之。不若因其长而用之,彼渐当事任,能否自见矣。’

  上以为然,乃除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旋录救荒之劳,除直秘阁,以前所奏纳粟人未推赏,辞。

  会浙东大饥,宰相王淮奏改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即日单车就道,复以纳粟人未推赏,辞职名。纳粟赏行,遂受职名。”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淳熈)八年二月,陆子静来访先生,率僚友诸生与俱至白鹿洞书院,请登讲席,寻以讲义刻石。

  七月,以修举荒政,民无流殍,除直秘阁,凡三辞。吕东莱讣至为位哭之。

  会浙东大饥,改除提举浙东常平茶盐事,遂拜命,不敢辞,即日单车就道,且乞奏事之任。”

入对陈灾异之由与修德任人之说

  淳熈八年(1181年)十一月入对,极陈灾异之由与夫修徳任人之说凡七事 。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入对,首陈灾异之由与修德任人之说,次言:

  陛下即政之初,盖尝选建英豪,任以政事,不幸其间不能尽得其人,是以不复广求贤哲,而姑取软熟易制之人以充其位。于是左右私亵使令之贱,始得以奉燕间,备驱使,而宰相之权日轻。又虑其势有所偏,而因重以壅己也,则时听外廷之论,将以阴察此辈之负犯而操切之。

  陛下既未能循天理、公圣心,以正朝廷之大体,则固已失其本矣,而又欲兼听士大夫之言,以为驾驭之术,则士大夫之进见有时,而近习之从容无间。士大夫之礼貌既庄而难亲,其议论又苦而难入,近习便辟侧媚之态既足以蛊心志,其胥史狡狯之术又足以眩聪明。是以虽欲微抑此辈,而此辈之势日重,虽欲兼采公论,而士大夫之势日轻。重者既挟其重,以窃陛下之权,轻者又借力于所重,以为窃位固宠之计。日往月来,浸淫耗蚀,使陛下之德业日隳,纲纪日坏,邪佞充塞,货赂公行,兵愁民怨,盗贼间作,灾异数见,饥馑荐臻。群小相挺,人人皆得满其所欲,惟有陛下了无所得,而顾乃独受其弊。

  上为动容。所奏凡七事,其一、二事手书以防宣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淳熈八年,1181年)十一月入对延和殿,极陈灾异之由与夫修徳任人之说凡七事,上深纳之。”

政事可观

  淳熈九年(1182年),孝宗朱熹在提举浙东常平茶盐事任上政事却有可观。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始拜命,即移书他郡,募米商,蠲其征,及至,则客舟之米已辐凑。

  日钩访民隐,按行境内,单车屏徒从,所至人不及知。郡县官吏惮其风采,至自引去,所部肃然。

  凡丁钱、和买、役法、榷酤之政,有不便于民者,悉厘而革之。从救荒之余,随事处画,必为经久之计。

  有短者,谓其疏于为政,上谓王淮曰:‘朱熹政事却有可观。’”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方拜命,即移檄旁郡,募米商,蠲其征,及至,客舟之米已辐辏。

  按行境内,钩访民隐,拊问存恤,郡县官吏惮其风采,所部肃然。大抵措画悉如南康时,而用心尤苦。

  (淳熈)九年,上谓宰相王淮曰:‘某政事却有可观。’”

复奏言 

  淳熈九年(1182年)夏,朱熹因奏请多所见抑或稽缓后时,值蝗旱相仍,又屡奏言。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以前后奏请多所见抑,幸而从者,率稽缓后时,蝗旱相仍,不胜忧愤,复奏言:

  ‘为今之计,独有断自圣心,沛然发号,责躬求言,然后君臣相戒,痛自省改。

  其次,惟有尽出内库之钱,以供大礼之费为收籴之本,诏户部免征旧负,诏漕臣依条检放租税,诏宰臣沙汰被灾路分州军监司、守臣之无状者,遴选贤能,责以荒政,庶几犹足下结人心,消其乘时作乱之意。不然,臣恐所忧者不止于饥殍,而将在于盗贼;蒙其害者不止于官吏,而上及于国家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淳熈九年,1182年)夏,诏捕蝗。

  复奏疏言事,略曰:‘为今之计,独有断自圣心,沛然发号,责躬求言,然后君臣相戒,痛自省改,诏宰臣沙汰被灾路分州军监司、守臣之无状者,遴选贤能,责以荒政,庶几犹足下结人心,消其乘时作乱之意。不然,臣恐所忧者不止于饥殍,而将在于盗贼;蒙其害者,不止于官吏,而上及于国家也。’

  得旨颁行社仓法于诸郡。

  复奏诸州利病。

  首言:‘绍兴和买之弊,欲乞痛减岁额,然后用贯头均纽,仍用高下等第均敷,而免下户出钱,使得相乘除以优之。’

  次言:‘台州丁绢钱,有抑纳倍输之患。奏乞每丁纳半钱半绢。’

  次言:‘诸郡义役之法,请令民均出义田,罢去役首,免排役次,官差保正副长输收义田,仍令上户兼充户长。’

  次言:‘本路沿海四州产盐法,乞仿福建下四州产盐法行之。’

  次言:‘诸郡酒坊,亦乞改照处州万户酒法。’

  移文永嘉,毁秦桧祠。”

唐仲友

  朱熹行部至台州。时台州知府唐仲友已迁江西提刑然未行,唐仲友为其民所讼,朱熹按得其实,劾之。唐仲友与宰相王淮同里,又是姻亲,王淮回护之。但朱熹不依不饶,力论之。王淮只好罢免唐仲友的江西提刑任命,改任朱熹,但朱熹辞不拜,遂归,且乞奉祠。由是王淮衔之。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知台州唐仲友王淮同里,为姻家,吏部尚书郑丙、侍御史张大经交荐之,迁江西提刑,未行。

   行部至台(台州),讼仲友者纷然,按得其实,章三上,匿不以闻。论愈力,仲友亦自辩,乃以章进呈,上令宰属看详,都司陈庸等乞令浙西提刑委清强官究实,仍令速往旱伤州郡相视。

  时留台(台州)未行,既奉诏,益上章论,前后六上,不得已,夺仲友江西新命以授,辞不拜,遂归,且乞奉祠。”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行部至台。

  前知台州唐仲友为其民所讼,先生按得其实,劾之。仲友与宰相王淮同里,为婣娅,已除江西提刑未行,而先生论之,匿其奏,不以闻。

  先生疏十上愈力,不得已,夺仲友新命以授先生。先生谓是蹊田而夺之牛,辞不拜。因衔之。”

奉祠五年 

  淳熙十年(1183年),诏以朱熹主管台州崇道观,既而连奉云台、鸿庆之祠者,奉祠5年。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郑丙上疏诋氏之学以沮又擢太府寺丞陈贾为监察御史。面对,首论近日缙绅有所谓‘道学’者,大率假名以济伪,愿考察其人,摈弃勿用。盖指也。

  (淳熙)十年(1183年),诏以累乞奉祠,可差主管台州崇道观,既而连奉云台、鸿庆之祠者五年。”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御史陈贾郑丙意,上疏毁氏学以阴沮先生,遂奉祠十年(?),差主台州崇道观。

  先生守南康、使浙东,始得行其所学,已试之效卓然,而卒不果用,及是知道难行,退而奉祠,杜门不出,学者尊信益众。

  是岁年五十四,四月武夷精舍成。

  是冬,重到温陵(泉州)陈休斋陈知柔休斋黄维之傅伯成兄弟游山倡咏。(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陈知柔傅伯成》)

  先生还自浙东见其士习驰骛于外,每语学者,且观孟子道性善及求放心两章,务收敛凝定以致克己求仁之功,而深斥其所学之误,以为舍六经、语(《论语》)(《孟子》)而尊史迁,舍穷理尽性而谈世变,舍治心修身而喜事功,大为学者心术之害,极力为吕祖俭潘景愈孙应时辈言之。

  由是奉祠五年。”

提点江西刑狱公事

  淳熙十四年(1187年),周必大为相,除朱熹提点江西刑狱公事。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淳熙)十四年(1187年)周必大相,除提点江西刑狱公事,以疾辞,不许,遂行。

  十五年(1188年)罢相,遂入奏。

  首言近年刑狱失当,狱官当择其人。

  次言经总制钱之病民,及江西诸州科罚之弊。

  而其末言:

  ‘陛下即位二十七年,因循荏苒,无尺寸之效可以仰酬圣志。

  尝反覆思之,无乃燕闲蠖濩之中,虚明应物之地,天理有所未纯,人欲有所未尽,是以为善不能充其量,除恶不能去其根,一念之顷,公私邪正、是非得失之机,交战于其中。

  故体貌大臣非不厚,而便嬖侧媚得以深被腹心之寄;寤寐英豪非不切,而柔邪庸缪得以久窃廊庙之权。非不乐闻公议正论,而有时不容;非不堲谗说殄行,而未免误听;非不欲报复陵庙仇耻,而未免畏怯苟安;非不爱养生灵财力,而未免叹息愁怨。

  愿陛下自今以往,一念之顷必谨而察之:此为天理耶,人欲耶?果天理也,则敬以充之,而不使其少有壅阏;果人欲也,则敬以克之,而不使其少有凝滞。推而至于言语动作之间,用人处事之际,无不以是裁之,则圣心洞然,中外融澈,无一毫之私欲得以介乎其间,而天下之事将惟陛下所欲为,无不如志矣。’

  是行也,有要之于路,以为‘正心诚意’之论上所厌闻,戒勿以为言。曰:‘吾平生所学惟此四字,岂可隐默以欺吾君乎?’

  及奏,上曰:‘久不见卿,浙东之事,朕自知之,今当处卿清要,不复以州县为烦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时周必大为相,上谕之曰:‘某久闲,可与监司除提点江西刑狱公事。’先生以疾辞,不许。十五年(1188年)正月且趣入对,遂拜命。

  会罢相,力疾入奏。

  首言州县近年刑狱失当,有涉纲常风化之重者,有司亦从流宥轻之失,宜卒乃拳拳以谨察天理人欲为说。

  有要之于路,以‘正心诚意’上所厌闻,戒以勿言者。先生曰:‘吾平生所学只有此四字,岂可隐默以欺君乎!’

  及奏,上未尝不称善,曰:‘久不见卿,浙东之事朕自知之。今当处卿清要,不复以州县为烦也。’”

“道学”论争

  淳熙十五年(1188年),除兵部郎官,以足疾丐祠;令依旧职江西提刑。朱熹再辞,免,除直宝文阁,奉祠西京嵩山崇福宫;未逾月再召,朱熹又辞。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时曾觌已死,王抃亦逐,独内侍甘昪尚在,力以为言。上曰:‘德寿所荐,谓其有才耳。’曰:‘小人无才,安能动人主。’翌日,除兵部郎官,以足疾丐祠。

  本部侍郎林栗尝与论《易》、《西铭》不合,劾‘本无学术,徒窃张载程颐绪余,谓之‘道学’。所至辄携门生数十人,妄希历聘之风,邀索高价,不肯供职,其伪不可掩。’上曰:‘林栗言似过。’

  周必大上殿之日,足疾未廖,勉强登对。上曰:‘朕亦见其跛曳。’

  左补阙薛叔似亦奏援,乃令依旧职江西提刑。

  太常博士叶适上疏与辨,谓其言无一实者,谓之‘道学一语无实尤甚,往日王淮表里台谏、阴废正人,盖用此术。

  诏:‘昨入对,所论皆新任职事,朕谅其诚,复从所请,可疾速之任。’

  会胡晋臣除侍御史,首论执拗不通,喜同恶异,无事而指学者为党,乃黜知泉州。

  再辞免,除直宝文阁,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未逾月再召,又辞。”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除兵部郎官,以足疾丐祠。

  兵部侍郎林栗尝与先生论《易》、《西铭》不合,遂劾先生欺慢。会太常博士叶适、侍御史胡晋臣先后劾狠愎自用欺罔无实,乃贬知泉州,而先生亦除宝文阁、奉祠嵩山崇福宫。

  时庙堂知上眷厚,惮先生复入,故为两罢之策。上悟,复召先生受职。先生以为迁官进职,皆许其闲退,方窃难进易退之褒,复为弹冠结绶之计,则其为世观笑,不但往来屑屑之讥也。”

投匦进封六事

  朱熹以口陈之说有所未尽,投匦进封事。除主管太一宫兼崇政殿说书;朱熹力辞,改除秘阁修撰,奉外祠。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始,尝以为口陈之说有所未尽,乞具封事以闻,至是投匦进封事曰:

  ‘今天下大势,如人有重病,内自心腹,外达四支,无一毛一发不受病者。且以天下之大本与今日之急务,为陛下言之:大本者,陛下之心;急务则辅翼太子、选任大臣、振举纲纪、变化风俗、爱养民力、修明军政六者是也。

  古先圣王兢兢业业,持守此心,是以建师保之官,列谏诤之职,凡饮食、酒浆、衣服、次舍、器用、财贿与夫宦官、宫妾之政,无一不领于冢宰。使其左右前后,一动一静,无不制以有司之法,而无纤芥之隙、瞬息之顷,得以隐其毫发之私。

  陛下所以精一克复而持守其心,果有如此之功乎?所以修身齐家而正其左右,果有如此之效乎?宫省事禁,臣固不得而知,然爵赏之滥,货赂之流,闾巷窃言,久已不胜其籍籍,则陛下所以修之家者,恐其未有以及古之圣王也。

  至于左右便嬖之私,恩遇过当,往者曾觌王抃之徒势焰熏灼,倾动一时,今已无可言矣。独有前日臣所面陈者,虽蒙圣慈委曲开譬,然臣之愚,窃以为此辈但当使之守门传命,供扫除之役,不当假借崇长,使得逞邪媚、作淫巧于内,以荡上心,立门庭、招权势于外,以累圣政。臣闻之道路,自 王抃 既逐之后,诸将差除,多出此人之手。

  陛下竭生灵膏血以奉军旅,顾乃未尝得一温饱,是皆将帅巧为名色,夺取其粮,肆行货赂于近习,以图进用,出入禁闼腹心之臣,外交将帅,共为欺蔽,以至于此。而陛下不悟,反宠暱之,以是为我之私人,至使宰相不得议其制置之得失,给谏不得论其除授之是非,则陛下所以正其左右者,未能及古之圣王又明矣。

  至于辅翼太子,则自王十朋(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王十朋》)陈良翰之后,宫僚之选号为得人,而能称其职者,盖已鲜矣。而又时使邪佞儇薄、阘冗庸妄之辈,或得参错于其间,所谓讲读,亦姑以应文备数,而未闻其有箴规之效。至于从容朝夕、陪侍游燕者,又不过使臣宦者数辈而已。师傅、宾客既不复置,而詹事、庶子有名无实,其左右春坊遂直以使臣掌之,既无以发其隆师亲友、尊德乐义之心,又无以防其戏慢媟狎、奇邪杂进之害。宜讨论前典,置师傅、宾客之官,罢去春坊使臣,而使詹事、庶子各复其职。

  至于选任大臣,则以陛下之聪明,岂不知天下之事,必得刚明公正之人而后可任哉?其所以常不得如此之人,而反容鄙夫之窃位者,直以一念之间,未能彻其私邪之蔽,而燕私之好,便嬖之流,不能尽由于法度,若用刚明公正之人以为辅相,则恐其有以妨吾之事,害吾之人,而不得肆。是以选择之际,常先排摈此等,而后取凡疲懦软熟、平日不敢直言正色之人而揣摩之,又于其中得其至庸极陋、决可保其不至于有所妨者,然后举而加之于位。是以除书未出,而物色先定,姓名未显,而中外已逆知其决非天下第一流矣。

  至于振肃纪纲,变化风俗,则今日宫省之间,禁密之地,而天下不公之道,不正之人,顾乃得以窟穴盘据于其间。而陛下目见耳闻,无非不公不正之事,则其所以熏烝销铄,使陛下好善之心不著,疾恶之意不深,其害已有不可胜言者矣。及其作奸犯法,则陛下又未能深割私爱,而付诸外廷之议,论以有司之法,是以纪纲不正于上,风俗颓弊于下,其为患之日久矣。而浙中为尤甚。大率习为软美之态、依阿之言,以不分是非不辨曲直为得计,甚者以金珠为脯醢,以契券为诗文,宰相可啖则啖宰相,近习可通则通近习,惟得之求,无复廉耻。一有刚毅正直、守道循理之士出乎其间,则群讥众排,指为 “道学”,而加以矫激之罪。十数年来,以此二字禁锢天下之贤人君子,复如昔时所谓元祐学术者,排摈诋辱,必使无所容其身而后已,此岂治世之事哉?

  至于爱养民力,修明军政,则自虞允文之为相也,尽取版曹岁入窠名之必可指拟者,号为岁终羡余之数,而输之内帑。顾以其有名无实、积累挂欠、空载簿籍、不可催理者,拨还版曹,以为内帑之积,将以备他日用兵进取不时之须。然自是以来二十余年,内帑岁入不知几何,而认为私贮,典以私人,宰相不得以式贡均节其出入,版曹不得以簿书勾考其在亡,日销月耗,以奉燕私之费者,盖不知其几何矣,而曷尝闻其能用此钱以易敌人之首,太祖之言哉。徒使版曹经费阙乏日甚,督促日峻,以至废去祖宗以来破分良法,而必以十分登足为限;以为未足,则又造为比较监司、郡守殿最之法,以诱胁之。于是中外承风,竞为苛急,此民力之所以重困也。

  诸将之求进也,必先掊克士卒,以殖私利,然后以此自结于陛下之私人,而蕲以姓名达于陛下之贵将。贵将得其姓名,即以付之军中,使自什伍以上节次保明,称其材武堪任将帅,然后具奏牍而言之陛下之前。陛下但见等级推先,案牍具备,则诚以为公荐而可以得人矣,而岂知其谐价输钱,已若晚唐之债帅哉?夫将者,三军之司命,而其选置之方乖刺如此,则彼智勇材略之人,孰肯抑心下首于宦官、宫妾之门,而陛下之所得以为将帅者,皆庸夫走卒,而犹望其修明军政,激劝士卒,以强国势,岂不误哉!

  凡此六事,皆不可缓,而本在于陛下之一心。一心正则六事无不正,一有人心私欲以介乎其间,则虽欲惫精劳力,以求正夫六事者,亦将徒为文具,而天下之事愈至于不可为矣。 ’

  疏入,夜漏下七刻,上已就寝,亟起秉烛,读之终篇。明日,除主管太一宫,兼崇政殿说书。力辞,除秘阁修撰,奉外祠。”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又促召,再辞,遂并具封事投匦以进,凡数千言,大要言:‘天下大本,在陛下一心;而其急务,则辅翼太子、选任大臣、振举纲维、变化风俗、爱养民力、修明军政六者是已。’

  疏入,夜漏下七刻,上已就寝,亟起秉烛读之终篇;明日除主管太乙宫兼崇政殿说书,辞;改秘阁修撰,又辞。

  先生当孝宗朝陛对者三、上封事者三,其初固以讲学穷理为出治之大原,其后则直指天理人欲之分精一克复之义,其初固以当世急务一二为言,其后封事之上,则心术宫禁、时政风俗,披肝沥胆,极其忠鲠,盖所望于君父愈深,而其言愈切。

  故于封事之末有曰:‘臣之得事陛下,于今二十七年,而其间得见陛下者数不过三,自其始见于隆兴之初,固尝辄以近习为言矣;辛丑再见,又尝论之。今岁三见,而其所言又不过此。自顷年以来,日月逾迈如川之流,一往而不可复,不惟臣之苍颜白髪,已迫迟暮,而窃仰天颜,亦觉非昔时矣。’忠诚恳恻至今,读者犹为之涕下。

  先生进疏虽切,孝宗亦开怀容纳,先生之尽忠,孝宗之受尽,言亦未为不遇也。然先生痛诋大臣近习,而孝宗之眷愈厚,嫉者愈深,是以不能一日安其身于朝廷之上,而孝宗内禅矣。

  是年,始出《太极通书西铭解》以授学者,与氏兄弟辨无极太极亦在斯时。”

知漳州

  淳熙十六年(1189年)二月光宗即位,再辞职名,仍旧直宝文阁;居数月,改转运副使,以疾辞;十一月改知漳州,绍熈元年(1190年)之任。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光宗即位,再辞职名,仍旧直宝文阁,降诏奖谕。居数月,除江东转运副使,以疾辞,改知漳州。

  奏除属县无名之赋七百万,减经总制钱四百万。

  以习俗未知礼,采古丧葬嫁娶之仪,揭以示之,命父老解说,以教子弟。

  土俗崇信释氏,男女聚僧庐为傅经会,女不嫁者为庵舍以居,悉禁之。

  常病经界不行之害,会朝论欲行泉(泉州)、汀(汀州 )、漳(漳州)三州经界,乃访事宜,择人物及方量之法上之。而土居豪右侵渔贫弱者以为不便,沮之。宰相留正(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留正》)泉人也,其里党亦多以为不可行。布衣吴禹圭上书讼其扰人,诏且需后,有旨先行漳州经界。 ”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淳熙)十六年(1189年)二月光宗即位,再辞职名,许之,降诏奖谕,改江东运副。十一月改知漳州,再辞,不允。以光宗初政,遂不敢辞,始拜命。

  绍熙元年(1190年)之漳州任,以节民力、易风俗为首务。

  先奏除属县无名之赋七百万、减经总制钱四百万。

  以俗未知礼,揭示古丧葬嫁娶之仪,并命父老解说以教子弟。

  访察俗尚男女聚佛庐为传经会,及女不嫁而私创为庵舎以处者,严禁之,俗为一变。

  时诣学,训迪诸生,荐知学录赵师虙,又牒延郡士黄樵仲施允寿石洪庆李唐资等数人入学表率,陈北溪 亦与焉;于时初从学于先生也。(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陈淳》)

  又奏乞褒旌忠节,续刻五经四书于郡。

  适朝议欲行漳、泉、汀三州经界,先生乃访事宜、择人物及丈量诸法上之,后不果行。 ”

主管南京鸿庆宫

  绍熙二年(1191年),以子丧请祠 ,除秘阁修撰,主管南京鸿庆宫;四月离开漳州,顷之除荆湖南路转运副使,辞。绍熙三年(1192年 ),复请补祠职;是冬,除知静江府,辞。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明年(绍熙二年 1191年),以子丧请祠。

  时史浩入见,请收天下人望,乃除秘阁修撰,主管南京鸿庆宫。再辞,诏‘论撰之职,以宠名儒。’乃拜命。

  除荆湖南路转运副使,辞。

  漳州经界竟报罢,以言不用自劾。除知静江府,辞,主管南京鸿庆宫。

  未几,差知潭州,力辞。”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明年(绍熙二年,1191年),以子丧请祠。时史浩入见,请收天下人望,乃除秘阁修撰、主管南京鸿庆宫。先生再辞,诏‘论撰之职,以宠名儒’,乃拜命。

  四月去郡(指漳州),顷之除荆湖南路转运副使,四辞。

  (绍熙)二年( 1191年)春,与永嘉陈君举论学。是年,南康李敬受业。

  三年(1192年),复请补祠职,始筑室于建阳之考亭,从韦斋公日记所择也。永康陈同甫来访。先生往岁曾与书往复,箴其义利双行、王霸并用,尝曰:‘海内学术之弊不过两端,江西顿悟,永康事功,若不极力明辨此道,无由得明。’

  是冬,除知静江府,辞。”

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

  绍熙四年(1193年)差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绍熈五年(1194年)五月至镇。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黄裳为嘉王府诩善,自以学不及,乞召为宫僚,王府直讲彭龟年亦为大臣言之。留正曰:‘非不知熹,但其性刚,恐到此不合,反为累耳。’方再辞,有旨:‘长沙巨屏,得贤为重。’遂拜命。

  会洞獠扰属郡,遣人谕以祸福,皆降之。申敕令,严武备,戢奸吏,抑豪民。所至兴学校,明教化,四方学者毕至。”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绍熙)四年,乃差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辞,不许。

  是冬,使者至金还,金人问南朝先生安在?答以‘见擢用’。归白庙堂,遂有是除。

  会长沙有峒獠之扰,即拜命。五年五月至镇,至则谕以祸福,皆降之。乃申饬属郡令严武备、戢奸豪、兴学校,湖湘士子素知向学,为之崇奖教厉,改建岳麓书院,多训以切已务实工夫。”

待制、侍讲

  绍熈五年(1194年)六月光宗薨 ,宁宗即位,有旨召赴行在;八月除焕章阁待制侍讲。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宁宗即位,赵汝愚首荐陈傅良,有旨赴行在奏事。行且辞,除焕章阁待制、侍讲,辞,不许。

  入对,首言:‘乃者,太皇太后躬定大策,陛下寅绍丕图,可谓处之以权,而庶几不失其正。自顷至今三月矣,或反不能无疑于逆顺名实之际,窃为陛下忧之。犹有可诿者,亦曰陛下之心,前日未尝有求位之计,今日未尝忘思亲之怀,此则所以行权而不失其正之根本也。充未尝求位之心,以尽负罪引慝之诚;充未尝忘亲之心,以致温凊定省之礼;而大伦正,大本立矣。’

  复面辞待制、侍讲,上手札:‘卿经术渊源,正资劝讲,次对之职,勿复劳辞,以副朕崇儒重道之意。’遂拜命。”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绍熈五年)六月孝宗(应为“光宗”)升遐,先生恸不自胜,又闻上不任执丧,中外汹汹,益忧惧,乞归田里。未几,赵汝愚以太皇太后诏尊上为太上皇,而奉嘉王即位主丧,是为宁宗。于是汝愚为相,首荐先生,有旨召赴行在。

  初,上在潜邸闻先生名,每恨不得先生为讲官;至是,首召奏事,八月除焕章阁待制、侍讲。

 先生行且辞于道,闻南内朝礼尚阙近习已有用事者,遂因辞章微辞以讽谏,疏再上,不许。

  十月朔,乃乞带原官奏事。

  首言:‘天运艰难,国有大咎,然有可诿者。陛下前日未尝有求位之心,今日未尝忘思亲之怀,而已夫,充未尝求位之心可以尽负罪引慝之诚,充未尝忘亲之怀可以致温凊定省之礼。’

  次言:‘为学莫先于穷理,穷理必在于读书。读书之法,莫贵于循序而致精,致精之本又在于居敬而持志。 ’

  既对,面辞职名,不许;翌日又辞待制,乞改说书。上报以手札,乃拜命。”

疏议孝宗山陵等

  议孝宗山陵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会赵彦逾按视孝宗山陵,以为土肉浅薄,下有水石。孙逢吉覆按,乞别求吉兆。有旨集议,台史惮之,议中辍。

  竟上议状言:‘寿皇圣德,衣冠之藏,当博访名山,不宜偏信台史,委之水泉沙砾之中。’

  不报。”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会有旨集议孝宗山陵,先生上议状,略曰:‘寿皇圣德神功,宜得吉土以奉衣冠之藏。当广求术士,博访名山,不宜偏信台史罔上误国之言,固执绍兴坐南向北之说,委之水泉砂砾之中、残破浮浅之地。’”

  论修葺旧东宫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时论者以为上未还大内,则名体不正而疑议生;金使且来,或有窥伺。有旨修葺旧东宫,为屋三数百间,欲徙居之。

  奏疏言:

  ‘此必左右近习倡为此说以误陛下,而欲因以遂其奸心。臣恐不惟上帝震怒,灾异数出,正当恐惧修省之时,不当兴此大役,以咈谴告警动之意;亦恐畿甸百姓饥饿流离、阽于死亡之际,或能怨望忿切,以生他变。不惟无以感格太上皇帝之心,以致未有进见之期,亦恐寿皇在殡,因山未卜,几筵之奉不容少弛,太皇太后、皇太后皆以尊老之年,茕然在忧苦之中,晨昏之养尤不可阙。而四方之人,但见陛下亟欲大治宫室,速得成就,一旦翩然委而去之,以就安便,六军万民之心将有扼腕不平者矣。前鉴未远,甚可惧也。

  又闻太上皇后惧忤太上皇帝圣意,不欲其闻太上之称,又不欲其闻内禅之说,此又虑之过者。殊不知若但如此,而不为宛转方便,则父子之间,上怨怒而下忧恐,将何时而已。父子大伦,三纲所系,久而不图,亦将有借其名以造谤生事者,此又臣之所大惧也。

  愿陛下明诏大臣,首罢修葺东宫之役,而以其工料回就慈福、重华之间,草创寝殿一二十间,使粗可居。

  若夫过宫之计,则臣又愿陛下下诏自责,减省舆卫,入宫之后,暂变服色,如唐肃宗之改服紫袍、执控马前者,以伸负罪引慝之诚,则太上皇帝虽有忿怒之情,亦且霍然消散,而欢意浃洽矣。

  至若朝廷之纪纲,则臣又愿陛下深诏左右,勿预朝政。其实有勋庸而所得褒赏未惬众论者,亦诏大臣公议其事,稽考令典,厚报其劳。而凡号令之弛张,人才之进退,则一委之二三大臣,使之反覆较量,勿循己见,酌取公论,奏而行之。有不当者,缴驳论难,择其善者称制临决,则不惟近习不得干预朝权,大臣不得专任己私,而陛下亦得以益明习天下之事,而无所疑于得失之算矣。

  若夫山陵之卜,则愿黜台史之说,别求草泽,以营新宫,使寿皇之遗体得安于内,而宗社生灵皆蒙福于外矣。 ’

  疏入不报,然上亦未有怒意也。每以所讲编次成帙以进,上亦开怀容纳。”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受诏进讲《大学》,先生每以所讲编次成帙以进,务积诚意以感悟上心,上亦开怀容纳。

  时太上意未释然,上未即还大内,将葺东宫居之。

  先生于讲筵留身奏四事,略曰:

  ‘愿陛下首罢修葺东宫之役,而以其工料回就慈福、重华之间,草创寝殿一二十间,使粗可居。

  若夫过宫之计,则臣又愿陛下下诏自责,减省舆卫入宫,之后暂变服色,如唐肃宗之改服紫袍执控马前者,以伸负罪引慝之诚。

  至若朝廷之纪纲,则臣又愿陛下深诏左右勿预朝政,而凡号令之弛张、人才之进退,则委之二三大臣,使之反复较量,勿循已见。

  若夫山陵之卜,则愿黜台史之说,别求草泽以营新宫,使寿皇之遗体得安于内,而宗社生灵皆蒙福于外矣。 ’

  以谏不报。”

  奏勉上进德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又奏勉上进德云:‘愿陛下日用之间,以求放心为之本,而于玩经观史,亲近儒学,益用力焉。数召大臣切劘治道,群臣进对亦赐温颜,反覆询访,以求政事之得失,民情之休戚,而又因以察其人才之邪正短长,庶于天下之事各得其理。’”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他日讲至盘铭日新,因编述成汤有盘铭、武王有丹书,皆人主忧勤警戒之意。奏劝上于日用之间,以求放心为本,而于玩经史、亲儒学益用力焉。数召大臣切劘治道,俾陈今日要务,略如仁祖开天章阁故事。”

  讲奏礼律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奏:

  ‘礼经敕令,子为父,嫡孙承重为祖父,皆斩衰三年;嫡子当为其父后,不能袭位执丧,则嫡孙继统而代之执丧。自汉文短丧,历代因之,天子遂无三年之丧。为父且然,则嫡孙承重可知。人纪废坏,三纲不明,千有余年,莫能厘正。寿皇圣帝至性自天,易月之外,犹执通丧,朝衣朝冠皆用大布,所宜著在方册,为万世法程。

  间者,遗诰初颁,太上皇帝偶违康豫,不能躬就丧次。陛下以世嫡承大统,则承重之服著在礼律,所宜遵寿皇已行之法。一时仓卒,不及详议,遂用漆纱浅黄之服,不惟上违礼律,且使寿皇已行之礼举而复坠,臣窃痛之。然既往之失不及追改,唯有将来启殡发引,礼当复用初丧之服。’”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又讲奏礼律,乞遵行孝宗通丧之礼,谓寿皇至性,自天易月之外,朝衣朝冠皆以大布,超越千古,宜着方册,为世法程。”

  上庙祧议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会孝宗祔庙,议宗庙迭毁之制,孙逢吉曾三复首请并祧二祖,奉太祖居第一室,祫祭则正东向之位。有旨集议:四祖祧主,宜有所归。自太祖皇帝首尊四祖之庙,治平(1064—1067年)间,议者以世数浸远,请迁祖于夹室。后王安石等奏,祖有庙,与无异,请复其旧。

  时相赵汝愚雅不以复祀祖为然,侍从多从其说。吏部尚书郑侨欲且祧祖而祔孝宗

  以为藏之夹室,则是以祖宗之主下藏于子孙之夹室,神宗复奉以为始祖,已为得礼之正,而合于人心,所谓有举之而莫敢废者乎。又拟为《庙制》以辨,以为物岂有无本而生者。

  庙堂不以闻,即毁撤庙室,更创别庙以奉四祖。”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又上庙祧议。

  时孝宗将祔庙,诏集议宗庙迭毁之次。初太祖四祖之庙,寔奉祖为始祖。治平(1064—1067年)间议者以祖无功徳,世数浸远,迁于夹室;未数年王安石复之。是时赵汝愚雅不以熈宁中复祖祖为然,复议祧之,而奉太祖为始祖。

  先生入议,以祖乃始祖,不宜祧。复奏疏论之,谓今日基本启自祖。状上,宰相持不以闻。上颇闻先生有状。召问内殿先生。具札及图以进,上再三称善,命即榻前撰内批,直罢其事。

  时先生方惩内批之弊,因乞再令集议,上然之。

  先生退,即以上意谕庙堂,则闻已毁四祖庙,而径创别庙以奉四祖。先生再与汝愚书妄议毁撤之罪,丞相寔任其责也。”

外放

  朱熹数言韩侂胄害政,宁宗罢其立讲,除宝文阁待制、与州郡差遣,辞;寻除知江陵府,辞;诏依旧焕章阁待制,提举南京鸿庆宫。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始,宁宗之立,韩侂胄自谓有定策功,居中用事。忧其害政,数以为言,且约吏部侍郎彭龟年共论之。会龟年出护使客,乃上疏斥言左右窃柄之失,在讲筵复申言之。

  御批云:‘悯卿耆艾,恐难立讲,已除卿宫观。’汝愚袖御笔还上,且谏且拜。内侍王德谦径以御笔付,台谏争留,不可;楼钥陈傅良旋封还录黄,修注官刘光祖邓驲封章交上。

  行,被命除宝文阁待制,与州郡差遣,辞。寻除知江陵府,辞,仍乞追还新旧职名,诏依旧焕章阁待制,提举南京鸿庆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始,宁宗之立,丞相赵汝愚密与知,合门事韩侂胄谋之。侂胄于太皇太后为亲属,因得通中外之言,自谓有定策功,居中用事。汝愚既相,方收召四方知名之士,中外引领望治。先生独惕然,以侂胄为虑,既屡言于上,又约吏部侍郎彭龟年请共论之。龟年出护使客,侂胄益得志。先生又数以手书,密白汝愚宜酬以厚赏,勿使预政。汝愚不以为意。

  先生乃因讲筵毕,奏疏极言之;甫退,即降内批云:‘悯卿耆艾,恐难立讲,除卿宫观。’汝愚袖御笔还上,且拜且谏;内侍王德谦径以御笔付先生,先生遂行,台谏争留,不可。楼钥陈傅良旋封还箓黄,刘光祖邓驿封章交上,皆不报。

  乃除宝文阁待制、知江陵府。先生辞,且乞追还新旧职名,诏仍焕章阁待制、予祠。

  及龟年出护客回,而先生已去国矣。龟年即上疏攻侂胄云:‘止缘陛下近日逐某太暴,故亦欲陛下亟去此小人。’”

晚年与“伪学”案

  绍熙五年闫十二月(即庆元始年前一个月),内批罢朱熹焕章阁待制兼侍讲之后,庆元元年(1195年,朝廷大权悉归韩侂胄。庆元二年(1196年)十二月,朱熹因为赵汝愚之暴死不平上书,监察御史沈继祖朱熹十罪,被诏落职、罢祠。庆元三年(1197年)十二月 ,宋宁宗“伪学”之籍。庆元四年(1198年)五月,又有诏“严伪学之禁”;当年,朱熹以年近七十,申乞致仕;庆元五年(1199年)准。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宁宗庆元元年(1195年)初,赵汝愚既相,收召四方知名之士,中外引领望治,独惕然以侂胄用事为虑。既屡为上言,以数以手书启汝愚,当用厚赏酬其劳,勿使得预朝政,有‘防微杜渐,谨不可忽’之语。汝愚方谓其易制,不以为意。及是,汝愚亦以诬逐,而朝廷大权悉归侂胄矣。

  始以庙议自劾,不许,以疾再乞休致,诏:‘辞职谢事,非朕优贤之意,依旧秘阁修撰。’

  (庆元)二年(1196年)沈继祖为监察御史,诬十罪,诏落职罢祠;门人蔡元定亦送道州编管。

  (庆元)四年(1198年)以年近七十,申乞致仕;(庆元)五年(1199年),依所请。

  自去国,侂胄势益张。何澹为中司,首论专门之学,文诈沽名,乞辨真伪。刘德秀仕长沙,不为张栻之徒所礼,及为谏官,首论留正引伪学之罪。‘伪学’之称,盖自此始。

  太常少卿胡纮言:‘比年伪学猖獗,图为不轨,望宣谕大臣,权住进拟。’遂召陈贾为兵部侍郎。未几,有夺职之命。

  刘三杰以前御史论汝愚刘光祖徐谊之徒,前日之伪党,至此又变而为逆党。即日除三杰右正言。

  右谏议大夫姚愈论道学权臣结为死党,窥伺神器。乃命直学士院高文虎草诏谕天下,于是攻伪日急,选人余嘉至上书乞斩

  方是时,士之绳趋尺步、稍以儒名者,无所容其身。从游之士,特立不顾者,屏伏丘壑;依阿巽懦者,更名他师,过门不入,甚至变易衣冠,狎游市肆,以自别其非党。而日与诸生讲学不休,或劝以谢遣生徒者,笑而不答。

  有籍田令陈景思者,故相康伯之孙也,与侂胄有姻连,劝侂胄勿为已甚,侂胄意亦渐悔。

  既没,将葬,言者谓:‘四方伪徒期会,送伪师之葬,会聚之间,非妄谈时人短长,则缪议时政得失,望令守臣约束。’从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既而侂胄声势益张,群憸附和,并疑及丞相,视正士如深仇,衣冠之祸盖始此云。

  是冬,竹林精舍成,先生率诸生行释菜礼于先贤,复更名曰‘沧洲精舍’。”

  庆元元年(1195年),先生又乞追还旧职,不许。

  是年,作学校贡举私议;又草奏欲乞修三礼札子,略曰:‘《周官》一书,固为礼之纲领;至其议法度数则仪礼,乃其本经;而《礼记》郊特牲冠义等篇,乃其义说耳。自王安石 废罢仪礼,而独存《礼记》之科,弃经任传,其失已甚。顷在山林,尝与一二学者考订其说,欲以仪礼为经,而取《礼记》及诸经史杂书所载有及于礼者,皆附于本经之下,具列注疏。诸儒之说略有端绪,而私家无书检阅无人望。圣明特诏有司,许臣就秘书省假借礼乐诸书,自行招致旧日学徒数十人,令其编类,可以兴起废坠,异时为圣朝制作之助。’会去国,不及上。

  初,韩侂胄即欲并逐丞相赵汝愚而难其辞,及是诬以不轨,谪永州,而朝廷大权悉归侂胄矣。

  先生自念身虽闲退,尚带侍从、职名,不敢自默,乃草疏万言,极论奸邪蔽主,因以明汝愚之冤,词旨痛切,诸生交谏不从。蔡元定请以筮决之,遇‘遁之同人’,先生默然退,取谏稿焚之,自号‘遁翁’。

  因六辞职名,诏仍秘阁修撰。

  是时侂胄势益张,鄙夫憸人迎合其意,以学为伪。刘徳秀仕长沙,不为张敬夫之徒所礼,及为谏官,首论留正引伪学之罪,伪学之称自此始,科举取士稍涉经训者,悉见排黜;文章议论根于理义者,并行除毁。六经、《语》、《孟》为世大禁绳趋尺步稍以儒名者,无所容其身。于是从游之士特立不顾者,屛伏邱壑;依阿巽懦者,更名他师,甚者变易衣冠,狎游市肆,以自别其非党。台谏争承风旨,排诋万端,而胡纮遂与沈继祖辈共诬先生十罪,诏落职罢祠;门人蔡元定亦送道州编管。省札至,先生方与诸生讲论,有以小报书来者,先生略起视之,复坐讲论如初。或劝先生谢绝生徒者,笑而不答。

  五年,以年届悬车致仕,始以野服接宾客。”

  庆元六年(1200年),朱熹卒,年七十一。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明年(庆元六年,1200年)卒,年七十一。

  疾且革,手书属其子在及门人范念德黄乾,拳拳以勉学及修正遗书为言。翌日,正坐整衣冠,就枕而逝。 ”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庆元)六年(1200年)三月寝疾,犹日为诸生讲《太极》、《西铭》及为学之要,辛酉订《大学·诚意》章句,癸亥诸生入问疾,先生曰:‘误诸君远来,然道理亦只是如此,但相率下坚苦功夫,牢固着足,方有进步处。’诸生退,乃作三书与子及门人黄乾范念徳 ,拳拳勉学。

  及修正遗书,为言甲子移寝中堂。诸生因请曰:‘夫子之疾革矣,万一不讳,当用书仪乎?’不允。‘用仪礼乎?’亦不允。‘然则参用之乎?’乃颔之,遂正坐整衣冠而逝。是日,大风拔木,洪流崩岸,时年七十一十一月。

  壬申葬于建阳县唐石里之大林谷。”

治学

  朱熹毕生精力用于讲学授徒,著书立说。先后创建崇安紫阳书院、建阳考亭书院,重修江西白鹿洞书院,扩建湖南岳麓书院。

  他以儒学思想为主体,继承程颐程颢理气关系学说,批判继承各家之长,兼采佛、道之说,构成完整的理学思想体系。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始,少时,慨然有求道之志。父病亟,尝属曰:‘籍溪 胡原仲白水 刘致中屏山 刘彦冲三人,学有渊源,吾所敬畏,吾即死,汝往事之,而惟其言之听。’三人,谓胡宪刘勉之刘子翚也。故之学既博求之经传,复遍交当世有识之士。延平 李侗老矣,尝学于罗从彦归自同安,不远数百里,徒步往从之。

  其为学,大抵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而以居敬为主。尝谓圣贤道统之传散在方册,圣经之旨不明,而道统之传始晦。于是竭其精力,以研穷圣贤之经训。

 所著书有《易本义启蒙》、《蓍卦考误》、《诗集传》、《大学中庸章句或问》、《论语、孟子集注》、《太极图》、《通书》、《西铭解》、《楚辞集注辨证》,《韩文考异》,所编次有《论孟集议》、《孟子指要》、《中庸辑略》、《孝经刊误》、《小学书》、《通鉴纲目》、《宋名臣言行录》、《家礼》、《近思录》,《河南氏遗书》、《伊洛渊源录》,皆行于世。

  没,朝廷以其《大学》、《语》、《》、《中庸》训说立于学官。又有《仪礼经传通解》未脱稿,亦在学官。

  平生为文凡一百卷,《生徒问答》凡八十卷,《别录》十卷。”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初,韦斋公得中原文献之传闻河洛之学,推明圣贤遗意,日诵《大学》、《中庸》,以用力于致知诚意之地;先生早岁已知其说,而心好之。及韦斋公托孤于三先生(屏山白水籍溪,已见上),先生奉而禀学焉,时年十有四,慨然有求道之志。博求之经传,遍交当世有识之士,虽释、老之书亦必究其归趣,订其是非。

  其后二下世,籍溪尚在,先生自见于此道未有所得,乃见延平。盖延平 氏学于豫章 氏,氏学于龟山 氏,延平韦斋为同门友。先生归自同安,不远数百里再见先生,往复问学。秩满丐祠奉母,两被召不赴,尝云自见先生后,为学始就平实,乃知向日从事释、老之说,皆非其为学也。

  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而以居敬为主。谓致知不以敬,则昏惑纷扰,无以察义理之归;躬行不以敬,则怠惰放肆,无以致义理之实。持敬之方,莫先主一既为之箴以自警,又笔之书以为小学大学,皆本于此。终日俨然端坐一室,讨论典训未尝少辍。

  之书所以继道统之传,历时未久。微言大义郁而不彰,先生为之裒集发明,而后得以盛行于世。太极、先天二图精微广博,不可涯涘,为之解剥条画,而后天地本原、圣贤蕴奥不至于泯没。

  从游之士迭诵所习,以质其疑意,有未喻,则委曲告之,而未尝倦问;有未切,则反覆戒之,而未尝隐务。学笃则喜见于言,进道难则忧形于色;讲论经典,商略古今,率至夜半;虽疾病支离,至诸生问辨,则脱然沉疴之去体;一日不讲学,则惕然常以为忧。抠衣而来,远自川蜀;文词之传,流及海外;至于绝域,亦知慕其道,窃问其起居;穷乡晚出,家藏其书,私淑诸人者不可胜数。

  所著有《论语要义》、《论语训蒙口义》(隆兴元年成)、《氏遗书》(乾道四年成)、《家礼》(乾道六年成)、《论孟精义》(初名《要义》,又改《精义》、最后改《集义》)、《资治通鉴纲目》、《宋名臣言行录》(乾道八年成)、《西铭解义》(乾道八年成)、《太极图说》、《通书解义》、《程子外书》(乾道九年成)、《近思录》(淳熈二年成)、《易本义》、《蓍卦考误》(淳熈四年成)、《诗集传》(淳熈四年成)、《论语、孟子集注或问》(淳熈四年成)、《易学启蒙》、《孝经刋误》(淳熈十三年成)、《小学书》(淳熈十四年成)、《大学、中庸章句》又著《或问》及《中庸辑略》(淳熈十六年序《大学》、《中庸》二书,定著已久,时加改窜,至是始序之)、《楚辞集注辨证》(庆元元年成)、《韩文考异》(庆元二年成),皆行于世。

  先生殁,朝廷以其《大学》、《语》、《》训说立于学宫。又有《仪礼经传通解》未脱稿,亦在学宫。

  平生为文凡一百卷,《生徒问答》凡八十卷,《别录》十卷。 ”

身后

  嘉泰元年(1201年),学禁稍弛。嘉泰二年(1202年),恢复华文阁待制礼遇。嘉定二年(1209年)韩侂胄死后 ,赐谥“文”,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宝庆三年(1227年)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淳祐元年(1241年)正月,与周敦颐)、张载)、二程颢程颐)从祀孔庙。清·康熈五十一年(1712年),诏升入大成殿,配享位列十哲之次。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嘉泰(1201—1204年)初,学禁稍弛。二年(1202年)诏:‘朱熹已致仕,除华文阁待制,与致仕恩泽。’

  后侂胄死,诏赐熹遗表恩泽,谥曰‘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

  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

  “理宗·绍定(1228—1233年)末,秘书郎李心传乞以司马光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朱熹七人列于从祀,不报。

  淳祐元年(1241年)正月,上视学,手诏以、二从祀孔子庙。”

  “熹子,绍定(1228—1233年)中为吏部侍郎。”(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朱在》)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嘉泰(1201—1204年)初,学禁稍弛,侂胄伏诛,诏赐先生遗表恩泽,谥曰‘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理宗朝赠太师,封信国公,改徽国公。”

 “子,绍定(1228—1233年)中为侍郎。

  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

  淳佑元年(1241年)正月,上视学,手诏以、二及先生从祀孔子庙廷,四年(1244年)诏改沧洲精舍为考亭书院,理宗御书额匾赐之。

  国朝·康熈五十一年壬辰(1712年)圣祖仁皇帝特旨诏升入大成殿,配享位列十哲之次。”

评价

  《宋史·卷429·列传188·道学3·朱熹》:

  “登第五十年,仕于外者仅九考,立朝才四十日。

  家故贫,少依父友刘子羽,寓建之崇安,后徙建阳之考亭,箪瓢屡空,晏如也。诸生之自远而至者,豆饭藜羹,率与之共。往往称贷于人以给用,而非其道义则一介不取也。”

 “黄乾曰:‘道之正统待人而后传,自周以来,任传道之责者不过数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后,曾子子思继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后,子继其绝,至而始著。’识者以为知言。 ”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6·文公 朱晦庵先生》:

  “先生平居,惓惓无一念不在于国,闻时政之缺失,则戚然有不豫之色,语及国势之未振,则感慨以至泣下。然谨难进之礼,则一官之拜,必抗章而力辞,厉易退之;节则一语不合,必奉身而亟去。其事君也,不贬道以求售;其爱民也,不徇俗以苟安。故其与世动辄龃龉,自筮仕至属纩五十年间,历事四朝,仕于外者仅九考,立于朝者四十日,道之难行也如此。然绍道统、立人极,为万世宗师,则不以用舎为加损也。”

  “按:《宋史》立‘道学传’,论曰:‘道学盛于宋,宋弗究于用,甚至有厉禁焉。后之时,君世主欲复天德王道之治,必来取法矣。’

  门人曰:‘道之正统,待人而后传。自周以来任传道之责者不过数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后,曾子子思继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后,子继其绝,至先生而始著。识者以为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