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名录(9划—下卷)

  姚宪(字令则,南宋·会稽嵊县人。淳熙三年知泉州。)、姚光泮(号同庵明·南海人,万历元年以御史任泉州知府、姚观(号盥斋,清·江西建昌府南城县人。道光七年八~十一月由永春委署泉州府知府、姚德辉(名阙,德辉其字,明·漳浦人,蔡清弟子)、姚迟(号若麓,明·浙江秀水人。明·崇祯六年任德化知县。郭维翰《姚侯生祠碑》。)
  俞咨皋(字克迈。荷兰殖民者侵占澎湖。部议出兵。誓师渡海出击。第二次增兵。第三次增兵。僵持。议和。荷兰人撤离澎湖。分兵防守澎湖。以夷制盗。为郑芝龙事下狱、革职。)、俞咨伯(字礼卿,号蒲山)
  侯显、侯赛因·本·穆罕默德·色拉退、

  觉罗四明
(清·正兰旗满州人)、觉罗满保[字凫山,清•满洲正黄旗人。康熙进士,累迁至内阁学士、直经筵。福建巡抚。闽浙总督(加强海防。修筑浙江海宁县、上虞县海塘。平台湾朱一贵起义。加兵部尚书衔。请赈恤台湾飓作。治棚民。以功抵罪。私看奏摺及密旨事。)。卒于官。]
  钟元鼎
[字和卿,或作钟元□(上“曰”下“拆”),南宋·晋江人]钟化民[字维新,别号文陆。明·仁和博陆人(今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博陆村)。万历八年进士,授惠安知县。移知乐平县。征授监察御史(出视陕西茶马。巡按山东。)。历行人司正、礼部主客员外郎、仪制郎中、光禄丞。万历廿二年兼河南道御史往赈河南,事竣擢太常少卿(万历廿一年河南灾荒惨状。万历廿二年以光禄丞兼河南道御史主持赈济,事毕擢太常少卿。)。万历廿四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卒于官。]
  查约(字原博)、郝中(字覃怀,号沁南)、闻人宗望(字貳宗,明·余姚人 。泉州府通判。署德化县篆。)、段应举(清·汉军镶蓝旗人。汉军镶蓝旗人。累至山东提督。赴浙江剿御耿精忠,授福建提督。从征福建。死于海澄之役。)、项棣孙(又名近思,字子华,号松泉)、凌恢甫(元·石狮市蚶江镇人[古属晋江县,称“锦江”]。其人。遗迹。)、祖泽茂(号滋渊,清·奉天广宁人。顺治八年由官生知南安县事。)

姚宪

  姚宪(1119—1178年),字令则,南宋·会稽嵊县人(今浙江嵊州)。

  乾道八年(1172年)进士,历户部侍郎、工部侍郎。乾道九年(1173年)端明殿学士任签书枢密院事,淳熙元年(1174年)拜参知政事。同年,朝廷上下纷纷议论,传说姚宪与台臣詹亢宗等人合谋诬陷宰相曾怀,倾夺其相位。一时难辩真伪,结果姚宪被贬削职,降任端明殿学士,出宫外观察留用,不久入住南唐军营内。淳熙三年(1176年)知泉州,淳熙四年(1177年)除端明殿学士、知江宁府(今南京)。淳熙五年(1178年)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姚宪据《闽书》曰姚宪(南宋)淳熙(1174—1189)中知泉州。易学宫庙门,修文昌阁及诸斋。”

姚光泮

  姚光泮,号同庵,明·南海人。万历元年(1573年)以御史任泉州知府。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明·知府》节《三陵稿》为作传,曰:

  “姚光泮,号同庵,南海人。由进士万历元年以御史任泉州知府。

  温恭恺悌,曰据案坐堂,胥吏持牍纷错,沉几徐应,绝无猝言怒色,而伺者无所投闲。

  民以事至庭,得匐伏案侧吐词陈枉。一出片言,输服其心。敲扑不震,而讼清狱简。

  每行部搴帷,郊原安堵,有狎无惊。问民疾苦至切,痌瘝如其家与身,莅郡未期,民悦而爱之。

  已乃进俊秀子弟,时与课业,讲论士必崇正学,文必端雅裁。偲偲劝勉,匪怒伊教,不异父师提命,多士奋兴。

  以前御史被中改调去。郡人思之,比之韩忠献。”

姚观

  姚观,号盥斋,清·江西建昌府南城县人。道光七年(1827年)八月,由永春委署泉州府知府,十一月卸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国朝·知府》:

  “姚观,号盥斋,江西建昌府南城县人。

  嘉庆辛酉进士,分发湖北知县。丁内艰,服阕引见,改福建宁德县知县。署惠安,复回宁德,卓异候升。授永春直隶州知州,署兴化府知府。

  道光七年八月,由永春委署泉州府知府,十一月卸事。

  自奉俭约,清廉爱民。官亲仆从,朴素无华。衙蠹不得挺其欲,民间狱讼,多劝使平息,丝毫不染。在县时劝谕催科,亲□省从,民争输纳。一调乡闱,取士多得。由泉州□任永春,绅士相率饯送,络绎于途。 ”

姚德辉

  德辉,名阙,德辉其字,明·漳浦人;蔡清弟子。(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蔡清》)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59·姚徳辉先生》据《蔡文庄公(蔡清)集》载:

  (阙)德辉,漳浦人。事实未详。

  蔡文庄蔡清曾与书曰:

  ‘古云三十年前好用工,吾人年且三十矣,将奈何?

  昔项羽之救赵也,既渡河,沉船破釜,持三日粮,示士卒必死无还心,一战胜之,由此遂霸天下。夫无足言也,然能决志用勇,直于死中求生如此是,亦学者所当师其一节,而未可以人废也。

  漳浦姚德辉从予游,将归,求予言以警其惰,予姑为借粗喻之;会见陈进忠,其亦以是语之也。’”

姚迟

    ,号若麓,浙江秀水人。

   明·崇祯六年任德化知县

  姚迟于明·万历十六年戊子(1588年)举于乡,崇祯六年癸酉(1633年)授德化知县,崇祯七年甲戌(1634年)初莅任;遭中伤去。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宦迹·知县·明·姚迟》:

  “姚迟,号若麓,浙江秀水人。崇祯癸酉由举人来任。风节棱棱,胸怀坦白,待士民如同体。

  时泉宦势炽,泉屯之在德者,屯丁贫困悉兑,势宦收租酷剥,民不堪命。绘图叩阔,事下抚藩,臬府按验,力为民剖析冤状,反覆数四,痛哭流涕,当道感动上其事,旨下严禁。

  岁省德民额外横索万余金,遂中忌者以去。百姓立祠祀之。颂曰。”

  郭维翰侯生祠碑》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之十五·艺文志(下)·碑文(明) 》收录“《侯生祠碑》(郭维翰)”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郭维翰),文曰:

  “吾邑令君侯之被谣诼归也,父老之攀送沋溪津次者,至四五百人,车为轵不得行。侯挥泪慰遣去,而号呼振涯壑之间,斯三百年来所未有也。

  归则麇谋肖貌而社稷之,乃以贞珉请于子,谓余一廛离琴堂仅咫,侯所治德状,睹记最习,当无溢言,请畀惇史。

  余乃进诸父老而语之曰:若曹以规,规之俎豆,足永侯泽乎?抑侯实绥邑嘏而横中蜚语以归,无所直于天子之前,将惟是栾公之社。新息之铜,聊以托三代之道于千秋,谓之德志。匪第为翦伐虑茇棠耶?

  父老则泣而相告曰:吾侪小人,非侯无以生;侯非为生我故,则无以去。侯虽去,而圣明终能洞晰其不安厥位之苦,而家起之。是以九仙、五华,为吾侯之汤沐也。不腆数椽,宁敢以淹侯灵宠?侯遣闻必怫然不乐,畴是辜功而为德府也哉?顾吾侪向所式歌且舞者,盖见侯颜如见兹父母焉。今即远我于膝下,而吾聚沙而范之,以诞日拜奏长生之酌,庶几犹未离怀于孔迩乎?侯即知之无害耳。愿先生其勿惮操觚。

  子唯唯受命。

  夫景曜过而有余晖也,清流过而有余润也。咸愿长有之而不可得。矧豁幽暂于中宵,沦酉农(“酉农”合一字)膏于涸渚者哉?宜其弗能已于思也。思乃祝,祝乃久。

  今父老辈诚知侯之字若德为不可堙矣,则孰有如为民请命,俾衽席百余年之汤火,而以爵秩殉之者乎?语云:事利害而身随之。侯今日之谓矣。

  其目蒿神焦,宁捩势直辕,令人目为强项,而不忍为单赤故,稍一绕指以保其一同之禄。奈惊弓犹奋,惫兽难潜,至相率扶伏叩阙下,侯知而戒,驶卒追之,不可及已。借令九阍之上而早得览台司所论,亦将旌侯以徇于国,而又无如比谳申覆之,未易以一朝也。

  于是,考功之洗垢与修隙之含沙,合而斗大,丁溪遂不能久借侯矣。所云事势之流,相激使然,侯业已知之早,第自以上无得罪于天子,下无得罪于百姓,将返啸烟雨之楼,时泛明圣之艇,为意适电。

  方侯之初入吾境也,见野无草,室无人,问曰:是逃军佃而荒抛者也?细询始末,恻然不堪。既而允士民佥控冤状,立条之当道,咸谓德赤子涂炭如斯,胡先兹之默默也?遂酌颁四款,为两利永守之规,而惨甦窭植者,遍穷山僻谷之人,咸欣欣起色相贺曰:侯实生我者也。

  先是,邑署后垣有桥枫(“桥枫”民国版《德化县志·艺文、碑文》为“枯樟”)合数抱,倏于侯举事之顷,青茁几茎,荏苒冬春,而森披且荫亩焉。远迩喧集,诧为宇宙间异瑞,是山川草木之有情,为德民庆更生也。讵知民之枯渐沃,而侯之怨弥丛乎?斯其故,余亦不敢讼言,惟有天日鉴其苦衷,鬼神昭其枉状而已。

  他如葺黉铸士,缮堞恤茕,清犴禁汰,虎冠读法,月勤保甲,日核毒草之诫厉,输耗之弊蠲,彬彬芬人齿颊间。

  然侯非所以去国之因,若邑人所以祀侯之指,故于屯事独详焉。

  侯槜李巨阀,讳,别号若麓,万历戊子举于乡,以甲戌初秩莅吾邑。兹春述职,镌一级调州云。

  是役也(指“立祠祀之”),台司郡邑诸公,佥俞士民之请,虑财鸠徒,欢跃胥赴,堂垣榱栋,炜晔耸观,亦三百年来未有之盛构矣。董役者为乡耆陈至言林木昂(“木昂”合一字)而人。

  不敏,且涓辰集诸绅衿肃奉像设于中,而仍为歌,以飚厥美。曰:

  丁溪之曲兮石骨稜稜,我侯之概兮与石洁贞。
  渥我黍苗兮露浥龙浔,我民食贶兮春台与登。
  讴吟起兮耋孺同辞,直道彰兮胥奋渑池。
  湛吾酤兮膋吾脂,祝侯无穷兮视我几尺之碑。”

俞咨皋

  字克迈俞大猷之子。(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俞大猷》)

  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中武举,因父功袭卫指挥佥事,治军海坛(今平潭),后累官至福建总兵。

  荷兰殖民者侵占澎湖

  明·万历卅一年(1603年),荷兰殖民者首次派军舰侵入澎湖列岛;万历卅二年(1604年)被明军驱逐。

  清·光绪《澎湖厅志·卷11》载:

  “万历廿九年(1601年),有海澄人李锦及奸商潘秀郭震久居外夷,语其酋曰:‘若欲通贡市,无如漳州者。漳南有澎湖屿,去海远,诚得此,贡市不难成也。'酋曰:“若守土官何?”曰:“税使高采嗜金甚,若厚贿之,彼特疏上闻,事必谐矣。”酋曰:“善。”乃代为国书移,俾赍以进。守将陶拱圣大骇,系于狱,逸去。

  初,与酋约,如有成议,当遣舟相闻;而酋急不能待,卅一年(1603年)七月,即驾大舰直抵澎湖。时汛兵已撤,遂登陆伐木筑舍,为久居计。

  (万历卅二年,1604年)会总兵施德政,令都司沈有容将兵往谕。有容负胆智,大声论说;夷人露刃相诘,有容无所慑,盛气与辩。酋心折曰:‘我从不闻此言。'时抚按严禁姦民接济,酋乃去。(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沈有容》)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荷兰又侵入澎湖。连横《台湾通史·卷13·军备志》载:“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荷人突入澎湖,嗣为总兵俞咨皋所逐。”

  天启二年(1622年)六月(公历7月),荷兰殖民者再度派遣远征舰队司令(提督)雷尔生(Cornelis Reyersen,或译作雷约兹)率领军舰8艘(一说17艘),兵力2000人,从马宫(今马公)附近的红木埕登陆,入侵澎湖列岛,掳掠渔船600多艘,并役使当地居民1500人,修筑了4座城堡和许多炮台。被虐死者达1200多人,剩下侥幸没死的也被运到印尼爪哇卖作奴隶。

  清·光绪《澎湖厅志·卷11》载:“天启二年,外寇据澎湖。”“万历末,外夷复入北港(属台湾岛);天启二年,出据澎湖,筑城守之;又泊船风匮仔尾,出没浯屿、东淀间;海寇李旦(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李旦》)复助之,海滨戒严。”

  另有史料曰:“天启二年,荷兰出据澎湖,筑城守之,意求互市。守土官惧祸,说以毁城远徙,即许互市。红毛从之,毁其城,移舟去。巡抚商周祚以遵谕远徙上闻,然其据台湾者自若也。已而互市不成,红毛怨,复筑城,掠渔舟六百余,俾华人运土石助筑。寻犯厦门,官军御之,俘斩数人,乃诡词求款。再许毁城远徙,而修筑如故。已又泊舟风柜仔尾,出没浯屿、白坑、东、莆头、古雷、洪屿、沙洲、甲洲间。而海寇李旦复助之。滨海郡邑戒严。”

  连横 《台湾通史·卷13·军备志》载:“天启二年,(荷兰)复至,戍兵已撒,遂踞而有之。”“天启二年,荷将高文律乘戍兵单薄,以十余舟入澎湖,据焉。因山为城,环海为池,破浪长驱,肆毒漳、泉。”

  荷兰殖民者占据澎湖后,一面不断要胁与福建互市(通商贸易);一面又勾结海盗,骚扰厦门、海澄一带。

  福建巡抚商周祚屡屡晓谕雷尔生,提议荷兰人退出澎湖迁往台湾来交换通商。据英国东印度公司档案1923年(天启三年)公历2月23日由Batavia寄呈董事会之信件称:“中国使节向荷兰人提议:荷兰人如愿放弃澎湖群岛,而迁往台湾,则可准其通商。该公使亦曾向我方提议,如我方愿往台湾,亦可同样通商。” 但荷兰人因已在澎湖打下根基,雷尔生依仗着强悍的武力,不肯退让。

  部议出兵

  天启三年(1624年),继任福建巡抚南居益派遣使者至南洋爪哇巴达维亚城,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论理。荷人竟口吐狂言,威胁说,已大集战舰澎湖群岛,如若中国朝廷不允其驻扎该岛,便兵戈相见。

  南居益亲自视察海域,派俞咨皋、守备王梦熊(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王梦熊》)等人带领军队先后在铜山(今福建东山)、厦门鼓浪屿海面击败来犯的荷兰海盗船,活捉而论那牛文来律等七十名。并于天启三年(1623年)九月五日施行“海禁”

  福建巡抚南居益见荷兰人“筑城澎湖为持久计”,知道非以武力驱逐不可,态度转为强硬,召福建总兵俞咨皋商议后,决定采取武力對抗。

  清·光绪《澎湖厅志·卷11》载:“天启四年(1624年),巡抚南居益上言:‘番船五艘复至,与风匮仔船合凡十一艘,其势愈炽,声言该国已大集战艘,议聚澎湖求互市。若不见许,必至构兵。为今日计,非用兵不可';因列上调兵足饷方略。部议从之。”

  另有资料载:“先是,居益上言:‘臣入境以来,闻番船五艘复至,与风柜仔船合凡十有一艘,其势愈炽。有小校陈士瑛者,先遣往咬吧宣谕其王,至三角屿,遇红毛船,言咬吧王已往阿南国,因与士瑛偕至大泥谒其王。王言:咬吧国主已大集战舰,议往澎湖求互市;若不见许,必至构兵。盖阿南即红毛番国,而咬吧、大泥与之合谋,必不可以理论。为今日计,非用兵不可。'因列上调兵足饷方略,部议从之。”

  誓师渡海出击

  天启四年(1624年)正月初二日(公历2月8日)正式誓师,南居益亲自浮海至金门,下令渡海出击澎湖。

  总兵俞咨皋、守备王梦熊统率战船40多艘、兵卒2000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逼澎湖,经由列岛北部的吉贝屿,一举拿下澎湖要冲镇海港,边筑城边战斗。荷军突遭猛击,由妈宫屿仓皇退到西南部的风柜尾屿,企图死守。

  明·《熹宗实录》载:“天启四年正月初二日,繇吉贝突入镇海港,且击且筑,垒一石城为营。屡出奋攻,各有斩获,夷退守风柜一城。”

  清·光绪《澎湖厅志·卷11》亦载:(天启四年)正月,遣将先城镇海港,且筑且战。番人退守风匮城。”

  风柜尾屿三面环海,陆上则与莳上屿一线可通,荷军于此屿掘沟列舰,严加防守。俞咨皋夺取妈宫屿后,继续攻击风柜尾屿。然风柜尾荷军炮台坚固如铁,久攻不下。

  第二次增兵

  俞咨皋南居益建议,应另以明军兵船攻击荷船,取得海上优势,大军方可登陆。南居益见大明海上军力不若荷兰人,将打败荷兰人的重责大任寄托在郑芝龙(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芝龙》)身上,于是招安郑芝龙等,授以官职,命其牽制荷舰。

  南居益请调精兵增援,并亲临海上督师。先行攻击敌舰,以战船、火船、舢板等将荷军巨舰团团包围,荷舰被击沉、击伤,逃上风柜尾,龟缩于炮台中,负隅顽抗。明船一接近白沙湾,荷兰军舰便施以炮击,若离开,荷舰则不予追击,俞咨皋无计可施。

  《明·熹宗实录》载:“是月,南院发二次策应舟师,委加衔都司顾思忠等统领至彭湖镇海会齐,嗣是攻打无虚,而夷犹然不去。”

  第三次增兵

  到五月,澎湖仍未攻下来,荷兰人仍在坚守。明军不得不派出第二次增援部队100多艘战船,增兵至10000人,对荷兰侵略军形成包围之势,准备一举攻下澎湖。

  《明·熹宗实录》载:“南军门虑师老财匮,于四月内又行巡海二道,亲历海上,会同漳、泉二道,督发第三次接应舟师。委海道孙国祯,督同水标游击、彭湖把总洪际元洪应斗驾船,于五月二十八日到娘妈宫前……”

  僵持

  当时与荷兰人私下贸易的海商海盗团伙都在跃跃欲试想要支援荷兰人,他们正在聚集在澎湖海域上。俞咨皋曾就此事向南居益报告说:“今倭夷连和,奸盗党附,我孤军渡澎,宾主倒置,利害判于斯须,胜负殊难期必。事急矣!”

  六月十五日(公历7月29日),在得到新来的火铳部队支援后,俞咨皋率军再次发起总攻,一直打到风柜仔的红毛城下,用大炮轰击城堡,并断绝城内水源,然后又成僵持状态

  议和

  夏,荷兰提督雷尔生辞职,宋克(Martinus Sonck,或译作孙克)继任荷兰舰队司令。

  公历8月3日,宋克抵达澎湖,他发现形势已十分严峻。据当时荷兰人写的《巴达维亚日记》(村上直次郎译注、中村孝志校注,东京平凡社,1974年)载,宋克报告说:“白沙岛驻有中国军约四千人与兵船一百五十艘,以后兵数逐渐增加,至是月中旬,增至一万,进出澎湖岛。荷兰人虽将台窝湾(今台湾安平)之砦破坏,调回其守备兵,然白人不过八百五十人,其中少年兵有一百十一人,病人亦属不少,到底难以对抗。”

  当时明军坚持战斗的决心已使宋克对局势有更深刻的认识,而且明军拥有10:1的人力优势!《巴达维亚日记》载:宋克承认“中国人不但拥有一万人及包括战船、击沉船、火船等合计戎克船二百艘,而且中国对我方有令人难以置信之戎克船兵士等大量准备,盖战争系奉中国国王之特命所行……我们若不肯离开,他们诉诸武力,直到将我们从澎湖岛逐出中国境外为止”。所以,宋克认为荷兰方面没有派来支援力量,自己部队再继续战斗下去已没有希望了,必须谈判解决这场冲突。

  当时,明朝政府正面临农民大起义和东北满族力量日益强大的威胁,无力顾及台湾防务,鏖战八个月后,明朝已支出军费十七万七千余两,造成财政困难;而荷兰亦面临孤立无援的窘境。

  七月初二日(公历8月15日),在中国海商李旦(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李旦》)的斡旋下,宋克乃与明军主帅(总兵)俞咨皋进行和谈。

  《巴达维亚城日记》纪录当时达成荷兰退军的条件是: ①荷兰从澎湖岛撤离 ; ②明朝对荷兰占领台湾不表异议 ;③ 保障荷兰与中国通商 。

  中国的文献虽然都只提到荷人撤军是南居益力战之功,是荷军“食尽计穷,始悔过乞降,拆城夜遁”、“彭湖信地,仍归版图”,但也留下默许荷军占领台湾的蜘丝马迹。顾祖禹【读史方舆记要·卷99】提到:“总兵俞咨皋者,用间移红夷于北港(台湾地名),乃复得澎湖。”说明双方约以荷兰如放弃澎湖,则明朝对其占领台湾不表异议。

  此举反映出明人缺乏对台湾的主权意识。经长期闭关自守、实施海禁之后,明人不了解国际情势的转变,心目中仍只有澎湖,明初洪武帝实施海禁,裁撤澎湖巡检司,强迫澎湖居民迁往内地,与台湾联系的机会大为降低。明·给事中何楷疏《春明梦馀录》的记载,就反映了一般明朝官员的观念:“台湾在澎湖岛外,水路距漳、泉约两日夜?其地广衍高腴,可比一大县;中国版图所不载?”所以明朝统治阶层认为台湾既然不在版图之内,被荷兰人先占了也无关紧要。

  从现有史料看,同意荷兰人对台湾的占领,只是俞咨皋等地方官员的私下承诺,未经上报朝廷批准。

  《巴达维亚城日记》记载,荷兰人占领台湾后不久,就同日本人发生冲突,因为日本人反对向他交纳关税。在争执中,荷兰人指出:“台湾土地不属于日本人,而是属于中国皇帝,中国皇帝已将土地赐予东印度公司,作为我们从澎湖撤退的条件”,现在东印度公司已成为主人,日本人应当向他们纳税。从这些话可以看出,当时荷兰人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但他们说中国皇帝已将土地赐予他们,则不是事实。因为那是俞咨皋等地方官员的私下承诺,未经上报朝廷批准。所以《巴达维亚城日记》又指出:“中国人已获准前往台湾(指安平)与我方贸易,但宫廷并未公开许可,而军门、都督及大官则予以默许。”。从日记还可看出,当时只答应台南的安平港,并没有答应整个台湾。

  荷兰人撤离澎湖

  七月初三日(公历8月16日),明军大发兵,南居益谢隆仪俞咨皋王梦熊三路齐进,直逼夷城,荷兰人不得不同意撤离。

  《明实录闽海关系史料》述:“初三日,我兵(明军)直逼夷城(马公),改分兵三路齐进;而夷恐甚,高文律随竖白旗,差通事同夷目至娘马宫哀禀……并无作歹;乞缓进师,容运粮米上船,即拆城还城。海道孙国祯恐攻急,彼必死斗,不如先复信地后一网尽之为稳,姑许之。”

  七月十三日(公历8月26日),荷兰人开始拆城,将建筑材料、大米、武器及其他财物转移至“大员”(荷人称之为Tayouan—“台窝湾”今台湾安平),携同驻台湾第一任长官马蒂孙克从鹿耳门(今安平港口,时荷兰人称为Walvis Been)登陆,建立新的商务据点。

  《明实录闽海关系史料》述:“夷果于十三日拆起,运米下船;止东门大楼三层为旧高文律所居,尚留恋不忍。乃督王梦熊(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王梦熊》)等直抵风柜,尽行拆毁。夷船十三只,俱向东番(台湾)遁去。”

  清·光绪《澎湖厅志·卷11》载:居益大发兵,命总兵俞咨皋督诸军齐进。寇势窘,两遣使求援兵,容云米入舟即去。诸将许之,遂扬帆去。独渠帅高文律(或译作“葛温津”)十二人据高楼自守,诸将悉力破擒之,献俘于朝。澎湖之警以息。”

  从此荷兰退出澎湖,转进台湾,开始在台湾南部三十八年的盤踞,彻底改变了台湾的历史命运。《康熙戡定台湾记》论及:“荷兰红毛夷求香山、求澎湖于中国而不得,乃以重币啖倭,求台湾一互市地。”

  此战明军三次增兵,战事拖延了八个月时间,拥有10倍于敌的兵力却始终不能攻占荷兰人的要塞,最后以围困战术逼退荷兰人。这次战役海上交锋的事迹几乎没有,明军扬长避短以自己的优势陆军来决定战斗胜负,在战争计谋方面做的不错,总算收回了澎湖。但是由于朝政腐败军备松弛的情况已经表露出来很多了。

  分兵防守澎湖

  连横《台湾通史·卷13·军备志》载:

  “总兵俞咨皋逐之,乃复澎湖,筑城暗澳,高丈有七,厚丈有八,东西南各辟一门,北设炮台,内盖衙宇,建营房,凿井驻兵,以控制妈宫。妈宫之左为风柜山,高七八尺。荷人凿其中,垒土若雉堞,毁之。

  分军以戍,与案山、西垵相犄角,东为嵵上澳、猪母落水。当南之冲,旧有舟师戍之,亦筑铳城,以防横突。西为西屿,北为北山墩,又北为太武,稍卑为赤嵌,循港而进为镇海港,垒城其中,以扼海道。

  其防守也如此。”

  以夷制盗

  天启五年(1625年),有海寇“伪用宽和年号,元帅、将军等旗帜,自称红夷第一哨,连入犯。”

  天启六年(1626年),浙江海面出现“海寇林七老等纠合红夷,伪称王号,扬帆海面,御货杀敌。”

  天启六年(1626年)十一月,闽广沿海一带海寇招徒结党,称王称国,其中以杨六蔡三钟六等最为雄强。福建与广东海军南北夹攻,于是蔡三走日本,钟六赴东番,而杨六率三千多人、大小战船七十二艘,向福建总兵俞咨皋乞降,愿讨贼自效。

  天启年间,郑芝龙集团在台湾建立了基地后,想直接在大陆沿海有个基地发展贸易,曾多次打击福建沿海的明军,突袭金、厦明军水师,还在同安境内竖旗招兵,几日内招到几千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芝龙》)

  福建官员无奈中又想起了“以夷制盗”的招数。福建巡抚朱一冯图谋与荷兰人勾结,“以夷攻贼”,消灭郑芝龙的海上势力。   

  天启七年(1627年),福建总兵俞咨皋主持的“以夷制盗”政策开始执行。他以书面允诺荷兰人一定可以获得皇帝的准许与中过贸易,派人勾引他们出兵攻打郑芝龙

  天启七年(1627年)十月,荷兰驻台第二任长官韦特见机不可失,便拼凑所有在台船舰士兵,开往福建铜山岛攻打军。郑芝龙对官夷勾结很恼火,毫不留情予以还击,出动“火船”攻击荷兰舰队。荷兰韦特司令临阵脱逃,不发一炮,便率领二艘军舰逃返巴达维亚。双方海战,郑芝龙烧毁荷兰快艇奥沃克号,捕获西卡佩尔号等四艘舰船。这次海战,是荷兰殖民者第一次以台湾为基地进犯大陆,但以惨败告终,“不得不退却”

  当月,郑芝龙钟斌缓过手后,以总兵俞咨皋勾夷激之为由,迅即破海澄,入中左所(今厦门)船甚众,遍于漳、泉,咨皋度不支,越城宵遁回郡(泉州)。或曰:芝龙故有求抚之意,欲微达于明兵,乃舍先春不追,获游击不杀;又自旧镇进至中左所,督帅俞咨皋战败,纵之走。军将明金厦水师的船只一把火统统烧了,“全闽为之震动”

  从此,郑芝龙掌握了台湾海峡福建一边的制海权,荷兰船只不敢驶近福建海岸,一出现人、船就要被截获,而明朝水师更是退缩到港口内。

  为郑芝龙事下狱、革职

  《明史·列传148·熊文灿》载:熊文灿……崇祯元年起福建左布政使。三月,就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其地。海上故多剧盗,袁进李忠既降,杨六杨七郑芝龙继起。总兵官俞咨皋降,芝龙猖獗如故。然芝龙常败都司洪先春,释不追;获一游击,不杀;咨皋战败,纵之走。当事知其可抚,遣使谕降之。”

  郑芝龙屡破官兵,占领中左所(今厦门)后,已经坐大,成为一支官府无法控制的力量。当时,将全部罪过归之于俞咨皋

  初,巡抚朱钦相招抚海寇杨六杨七等,郑芝龙求返內地,杨六绐其金不为通,郑芝龙遂流劫海上。

  《國榷》载:“天启六年七月己亥,福建总兵俞咨皋议抚海寇杨禄杨六杨策杨七等,抚按皆从之。自是,贼日甚。”

  《长编》载:“崇祯元年正月己丑,时闽寇郑芝龙猖獗海上,闽人多言闽帅俞咨皋实致之。”

  《漳州府志·卷27·宦绩4·明把总·蔡以藩》载:蔡以藩,泉州人……崇祯间,授海澄营把总。视师甫三日,贼入寇……援绝,以藩力战死。……澄人相率诣郡,请立祠以表忠魂。郡守施邦曜署其牍曰:‘坐以藩香火堂上而塑二逃帅俞咨皋陈文跪於庭。'事随不果,正自有关风教,人传以为美谈。”

  崇祯元年(1628年)正月,工科给事中颜继祖弹劾俞咨皋

  疏曰:“海盗郑芝龙生长于泉(泉州),聚徒数万,劫富施贫,民不畏官而畏盗。总兵俞咨皋招抚之议,实饱贼囊。旧抚朱钦相听其收海盗杨六杨七以为用。夫抚寇之后,必散于原籍。而咨皋招之海,即置之海,今日受抚,明日为寇。昨岁中左所之变,杨六杨七杳然无踪,咨皋始缩舌无辞,故闽帅俞咨皋不可不去也。”

  又曰:“钱神有灵,冰山足倚,听强寇蹂躏内地同安、海澄间,故闽帅不可不去。”

  疏入,逮咨皋下于大理寺。

  《明史·列传139·钱龙锡》载:庄烈帝思宗·朱由检即位……海寇犯中左所,总兵官俞咨皋弃城遁,罪当诛。”

  三月,福建巡抚朱一冯罢官,由熊文灿接任;俞咨皋本拟死罪,后免死,革去世袭军职。

  崇祯元年(1628年)十一月刑科给事中刘斯涞朱一冯鸣不平时,尽管是年九月郑芝龙已受抚于新任巡抚熊文灿,仍将罪过归于俞咨皋“言:‘八闽寇乱,肇自俞咨皋而借抚修剿,旧抚朱钦相实多苦心,何以有薏苡之疑?朱一冯受事于库藏如洗之日,指臂不灵,姑以病请,何以坐规避之条?以身危奉上之抚臣,反代逐贼脱逃之秽并分过,又宁有为国家任事者乎!'帝责其代辩,不听。”

俞咨伯

  俞咨伯,字礼卿,号蒲山,明·平湖人。嘉靖十九年(1540年)来守泉,在任五载。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明·知府》据旧《志》、 参《顾新山文集》为作传,曰:

  “俞咨伯,字礼卿,号蒲山,平湖人。

  嘉靖壬辰(嘉靖十一年,1532年)进士,初为工部郎中,以忤勋戚逮狱,事白复官。

  嘉靖十九年(1540年),来守泉。性慈恳,善拊循,下车介洁自持,秋毫无染。旧政不便民者,悉刬除之。薄赋省费,怜困恤穷,旌淑别慝,剔蠹除奸。折狱一秉虚公,申冤雪滞,胥吏屏息,不敢出一语,人亦无敢以私干者。尤加意兴学考德,表扬风节,士争濯磨,相劝于道。报政为天下第一。入觐,钖玺书、筵宴,褒封父母。复归泉,士民权欣鼓舞,咨伯益励精抚字。

  二十三年 (1544年),春冬亢旱,二十四年(1545年),麦渐向熟,复为雨烂。时值海寇警报,船粟不通,郡中饥乏。咨伯躬诣郡里,审第贫户差等,发粟赈给,又煮粥以济尤急者。招诱粟船,每一商到,即以花红酒品,就而劳之。革揽籴,禁侵克,贾人闻风相率继至。半月间,米价归平,民赖全活者可数万。贼见贾船人众,渐避散。人谓一举两利,至今诵之。

  在任五载,擢河南副使以行。士民勒碑志思,祀名宦。”

侯显

  明初宦官、外交家、航海家,任司礼少监。一说泉州晋江侯厝人,一说甘肃临潭县人。

  永乐元年(1403年),侯显被派往西藏迎哈立麻,陆行数万里,至永乐四年(1406年)冬与哈立麻至南京,帝亲往慰问。永乐十一年(1413年),出使尼八剌(尼泊尔)、地涌塔两国。尼八剌王沙的新葛遣使随侯显入朝表贡方物。永乐十三年(1415年),率舟师使榜葛剌(孟加拉国),十八年复使其国,调解其与沼纳朴儿国(今印度中部)两国争端。侯显携带彩币、绵帛等礼物,送给两国国王,首先表达明朝与两国发展友好关系的愿望,同时,分别说服两国国王俾相辑睦,各保境土,使两国罢兵归和。宣德二年(1427年)二月,侯显奉使西藏,遍历乌斯藏、必力瓦灵藏、思达藏而还。《明史》对侯显的评价是,显有才辩,强力敢任,五使绝域,劳绩与郑和(参见《泉州人名录·郑和》)”。

  关于侯显的籍贯和族属,《明史·宦官传》未见记述。清·东石人蔡永谦《西山杂志·四监通异域》称侯显是晋江侯厝人。

  《西山杂志·四监通异域》说:明·永乐元年(1403年),闻乌斯藏有僧曰哈立麻,知未来。派太监侯显奉使,赍珠玑、玉帛、彩缎至拉萨迎请哈立麻。沿途车马相连,馆驿欢招,至金陵,一行僧侣居庆安寺,册封大宝法王。侯显,晋江侯厝人,邀高僧来泉,哈立麻曾率其四大徒弟灌顶大法师由灵谷寺启程至泉之承天寺,檀樾尹庆之父也,继谒开元寺参佛……

  《西山杂志》称侯显是晋江侯厝人之说,有许多疑点。哈立麻到泉州承天寺、开元寺之事,在泉州地方文献和寺志中均未见记载。而侯显是甘肃临潭县人之说,则比较明确。

  新编《临潭县志·人物卷·侯显传》载:侯显,临潭流顺乡人,明代著名外交家。……晚年由两位钦差护送回乡,在洮州贡玛寺地上让侄子侯文主持修建了叶尔哇佛教寺院。寺周筑有城堡,略呈圆形,故又称圆城寺(今称侯家寺)侯显被授予国师和该寺世袭僧纲。”该书《宗教卷·著名佛教寺院》载:侯家寺,藏语叫‘叶儿哇桑珠林’,又名圆城寺。……立有镌刻着政教法典的大理石碑和石筑的侯显灵塔。陈启生《甘肃若干历史人物籍贯、族属补正》.甘肃民族研究,2001年第3期)

   清·安多藏族学者智巩巴·贡却乎巴绕吉在其名著《安多政教史》写道:叶尔哇桑珠林《寺志》说:……大慈法王释迦也失的使者太监侯显得许多财物维修了这座寺院……供有以黄金制成大明洪武东空皇帝的牌位,石筑的太监侯显灵塔。

  至于是否侯显一族曾南迁寓居晋江侯厝,死后归葬原籍,目前都得不到证明。

侯赛因·本·穆罕默德·色拉退

  阿拉伯穆斯林,唐永徽元年(650年)六月来华传播伊斯兰教,卒葬泉州。

觉罗四明

  清·正兰旗满州人。出身举人,乾隆十七年(1752年)任泉州同知,十九年(1754年)升为知府,二十年任福州知府,二十六年任福建分巡台湾道台。

觉罗满保

  觉罗满保,字凫山,清•满洲正黄旗人。

  《清史稿·卷284·列传71·觉罗满保》有传。《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国史馆本传”为作传。

  康熙进士,累迁至内阁学士、直经筵

  觉罗满保登康熙卅三年(1694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康熙卅八年(1699年)充浙江乡试副考官,寻充日讲起居注官;康熙四十年(1701年)迁侍讲,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充山东乡试副考官,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授国子监祭酒;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擢内阁学士,充经筵讲官。

  《清史稿·卷284·列传71·觉罗满保》:

  “觉罗满保,字凫山,满洲正黄旗人。

  康熙三十三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累迁国子监祭酒,擢内阁学士,直经筵。”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

  觉罗满保,满洲正黄旗人。

  康熙三十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三十八年充浙江乡试副考官,寻充日讲起居注官;四十年迁侍讲,四十一年充山东乡试副考官,四十五年授国子监祭酒;四十八年擢内阁学士,充经筵讲官。”

  福建巡抚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一月,觉罗满保出外为授福建巡抚。为加强对福建省濒海十六州县要地的治理,疏请特简调授直隶各省卓异官充任该地地方官,从之。

  《清史稿·卷284·列传71·觉罗满保》:

  (康熙)五十年,授福建巡抚。

  疏言福州、兴化、泉、漳等属十六州县皆濒海要地,请拣选直省卓异官除授。御史璩廷祜论其不可,部议以为然。诏下九卿等再议,卒从满保言。”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

  “(康熙)五十年十一月,授福建巡抚。

  五十二年正月疏言:‘福州府属之闽县、福清、长乐、连江、罗源,兴化府属之莆田,泉州府属之晋江、惠安、同安、南安,漳州府属之龙溪、漳浦、海澄、诏安,福宁州与所属之宁德,共十六州县,皆濒海要地;必得谙练庶务、素著才能者治之,而后人地相宜。嗣后遇缺,请于直隶各省卓异官内特简调授;三年俸满升用。’

  疏下吏部议:‘其处官与民不相习,安能遽展其力。迨稍稍谙练,已届三年;又升迁他往,于地方无益。且悬缺久待,事多贻误。满保所奏,未可为例;不如就本省择员调补。’
疏下吏部议:‘满保所指十六州县,非海滨烟瘴地方,应循例归部选。’

  上谕大学士等曰:‘督、抚为地方得人起见,恳切陈奏,理所应然。御史言其未可为例,似皆由卓异官不愿往海滨苦地,属其于未经部覆之先条奏;自然部议不准。如此,则权归科道;是明季恶习,渐不可长。其闽省十六州县当拣选发往,著九卿、詹事、科道再奏。’
寻覆奏:‘璩廷祜愚昧,不达事理;宜如满保奏,即行拣选卓异官引见补授发往。’”

  福建浙江总督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十一月,擢福建浙江总督,命巡海。

  《清史稿·卷284·列传71·觉罗满保》:(康熙)五十四年,擢福建浙江总督,命巡海。”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康熙)五十四年十一月,擢福建浙江总督。”

  加强海防

  康熙五十六年至五十七年(1717—1718年),为加强海防,觉罗满保请建浙江至福建沿海台、寨百二十七所、炮位千一百七十有八,在台湾鹿耳门、澎湖、安平镇筑墩、台设汛巡守,增置淡水营驻防,加强对海船的管制,挑选未入伍的壮丁拨补福建绿旗各标营等。

  《清史稿·卷284·列传71·觉罗满保》:

  “议自乍浦至南澳,沿海五千馀里,建台、寨百二十七所,炮位千一百七十有八。

  别疏言:‘鹿耳门为台湾咽喉,澎湖为厦门藩卫,安平镇为水师三营重地,及海洋各口岸宜分极冲、次冲,筑墩、台,设汛巡守;并严察海船出入,禁渔船私载米粮、军器。’
又言:‘淡水、鸡笼山为台湾北界,其澳港可泊巨舰百馀。更进为肩豆门,沃野百里,番社交据。请增置淡水营,设官驻防为后蔽。’

  皆报可。”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

  (康熙)五十六年十二月,疏言:‘鹿耳门为台湾咽喉、澎湖为厦门藩卫、安平镇为水师三营重地及海洋各岸口分别极冲、次冲,修筑墩台,择地建造营房,巡防分守。’
又言:‘海船出入,宜取船户、澳甲保结,限以人数;并禁渔船私载米粮、军器。其台湾商船往来,令毋径趋大洋,悉赴厦门给照验行。除泊港贸易货物照例纳税外,其往江南、浙江贸易者,仍在江、浙海关纳税,免其重征。’

  五十七年四月,疏言:‘福建驻防兵孳生众多,有壮丁未得披甲者二千余名;请挑选拨补绿旗各标营缺食粮。’

  又言:‘淡水鸡笼山为台湾北界,三面滨海;西南夷舶往琉球、日本者,皆望北山为准的。且澳港深阔,可泊巨舰百馀。内为肩豆门,沃野百里,番社众多。请增置淡水营,设官驻防,以扼台湾之尾。’”

  修筑浙江海宁县、上虞县海塘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

  (康熙)五十九年五月,同浙江巡抚朱轼疏陈修筑海塘大事:

  一、海宁县老盐仓北岸石塘,自蒲尔兜至姚家堰凡筑堤一千三百四十丈;

  一、石塘高二丈,每丈累石十层,塘外聚涨沙拥护堤根;

  一、开中、小亹淤沙,使复江海故道;

  一、筑上虞县下盖山石塘一千七百九十丈,防南岸潮患;

  一、调委经理各官,以专责成;

  一、江海潮神加增封号,令有司春秋致祭。

  诸疏俱下部议行。”

  平台湾朱一贵起义

  朱一贵起义】

  康熙六十年(1721年)四月,台湾凤山县朱一贵等因不满台湾知府王珍苛税滥刑,发动起义,先后发展至30万人,至闰六月即破台湾府及所属凤山县、诸罗县,官军败绩。

  《清史稿·卷284·列传71·觉罗满保》:

  (康熙)六十年,凤山民朱一贵为乱。

  台湾知府王珍苛税滥刑,凤山民黄殿李勇吴外等集数百人谋变,一贵素贩鸭,托明裔以为渠。劫冈山塘、槟榔林二汛,掠军器,众益聚,遂破县城,进陷台湾。总兵欧阳凯等率兵御贼,师败绩,死之。台厦道梁文煊等走澎湖。”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六十年四月,奸民朱一贵自称‘明裔’,伪号‘中兴王下大元帅’,聚众倡乱于凤山县之姜园地,遂陷台湾府治;总兵欧阳凯、副将许云、参将罗万仓、游击游崇功等率兵剿贼,并遇害。”

  清•同治陈培桂《淡水厅志•卷14•考4•祥異考•兵燹(附)》“新修通志”载:

  “六十年四月乙酉,台湾奸民朱一贵乱。

  一贵,长泰人,游手无赖,渡台湾充台厦道辕役,被革,饲鸭为生。其鸭旦暮编队出入,愚氓异焉。奸匪过者,一贵辄烹鸭具馔,款延尽欢。时承平日久,守土恬熙,防范疏阔,一贵心易之。是年凤山令缺,郡守王珍摄县篆,委政次子,徵收苛刻,以风闻捕治盟歃,及违禁入内山斫竹木者,囚系百余人。奸匪藉为口实,摇惑人心。有黄殿者,居罗汉门,约恶少李勇吴外郑定瑞等,见一贵曰:‘今地方官长但知沈湎樗蒱耳,兵民互解,欲举大事此其时乎。’一贵曰:‘然。我姓,若以明裔耸乡村,从者必众。’皆曰可。推一贵为渠首,立贼帜,书大元帅。夜出冈山,袭劫塘汛。

  先是,粤民高永寿在笨港,负贩为生。有病者栖破庙中,饿且死,永寿活之。偶至南路,遇前所活人,唏嘘感泣,引入见一贵,言倡乱谋甚悉。邀永寿入伙。佯许之。乘间逃回,赴南路营告变,弗信。至府,复告之镇道。镇道以为狂疾,坐妖言惑众将论死,从宽递回原籍。”

  【平叛】

  康熙六十年(1721年)五月,觉罗满保督兵趋厦门。六月,提督施世骠、南澳镇总兵蓝廷珍在澎湖会师,攻鹿耳门,败义军于安平镇,遂克台湾府;寻擒朱一贵等。游击张駥会淡水营守备陈策又夹攻上淡水,游击朱文率兵收复诸罗,游击谢希贤复引兵与陈策下半线,于是北路千余里悉平。是役,自出师迄事平仅七日。(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施世骠陈策》)

  《清史稿·卷284·列传71·觉罗满保》:

  “满保疏闻,督兵趋厦门,值淫雨,乘竹兜从数骑行泥淖中。比至,籍丁壮剽悍能杀贼者悉充伍,严申军令,禁舟师毋登陆,民以不扰。

  淡水营守备陈策使诣厦门乞援,满保移会巡抚吕犹龙,遣兵自闽安渡淡水。未几,南澳镇总兵蓝廷珍率舟师至,满保命统水陆军,会提督施世骠于澎湖,克期进剿。

  六月,世骠廷珍攻鹿耳门,败贼安平镇,遂克台湾。上以台湾民附乱非本意,敕满保招抚。

  寻诸罗民杨旭等密约壮丁六百人,擒一贵及其党十二人,献世骠军前,槛送京师,磔於市。

  是役,自出师迄事平凡七日。”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

  “五月丁卯,满保奏闻;檄调水陆兵俱赴澎湖,发运省仓及上游州、县各仓谷数万石济军食,自率标兵至厦门。

  六月丙午,提督施世骠与南澳总兵蓝廷珍进征鹿耳门,败贼于安平镇;壬子,克复台湾府治。

  乙卯,满保于厦门奉到上颁招抚台湾众民朱笔谕旨曰:

  ‘朕思尔等俱系内地之民,非贼寇可比。或为饥寒所迫、或为不肖官员刻剥,遂致一二匪类倡诱众人杀害官兵,情知罪不能免,乃妄行强抗;其实与众何涉。
今日遽行征剿,朕心大有不忍;故谕总督满保,令其暂停进兵。尔等若即就抚,自原谅尔等之罪;倘执迷不悟,则遣大兵围剿,俱成灰烬矣。

  台湾只一海岛,四面货物俱不能到;本地所产不敷所用,止赖闽省钱粮养生。前海贼占据六十余年,犹且剿服,不遗馀孽;今匪类数人,亦何能为耶!

  谕旨到时,即将困迫情由诉明,改恶归正,仍皆朕之赤子。朕知此事非尔等本愿,必有不得已苦情;意谓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苟且偷生,因而肆行掳掠。原其致此之罪,俱在不肖官员。尔等俱系朕历年赡养良民,朕不忍剿除,故暂停进兵。若总督、提督、总兵官统领大兵围剿,尔等安能支持!此旨一到,谅必就抚;毋得执迷不悟,妄自取死!’

  于是,满保令兴泉道陶范率都司、守备等官往台湾传宣上旨。

  闰六月丙寅,诸罗县沟尾庄民人杨旭等密约壮丁六百馀人佯与贼附,宰牲结盟,诱朱一贵等夜饮达旦;俟醉卧,收藏其斗械,四面合围,生擒朱一贵及其党十二人献施世骠军前。世骠满保先后入奏,槛送朱一贵等至京,磔诛于市。”

  清•同治陳培桂《淡水厅志•卷14•考4•祥異考•兵燹(附)》“新修通志,参《圣武记》”载:

  “五月乙亥,总督觉罗满保驰至厦门,檄召南澳总兵蓝廷珍,会水师提督施世骠于澎湖,克期进兵讨贼。

  台中各官逃至澎湖,喘息稍定,乃始具文申报。满保闻变,以厦门为控制台湾咽喉,亲行弹压。巡抚吕犹龙绥辑省城,令布政使沙木哈督买延建上游之米。复移檄浙江、广东两省运米,并赴厦门平粜。

  庚午,满保发福州。乙亥,至厦门,则世骠已登舟出港两日矣。

  初,民间闻台湾全郡俱陷,疑贼且长驱澎、厦,加以各路征兵皆集,米价腾贵,市里惊惶。满保募丁壮,籍游手,潜消伏莽,所征各镇协标营兵多从海舟赴厦。陆行至者处之舟中,止许一人登岸买办所需,悉依民价。街巷寂然不见兵革。未几,诸路运载米石数万俱至,米价顿平,民益欢庆亡乱。

  淡水营守备陈策策闻台郡陷,督弁坚守,招集乡壮,分布要害﹔遣队目郑明蔡武赴厦请援。总督满保令金门守备李燕、北路营守备刘锡、千总李郡带兵星赴淡水应援。复团练义勇,固守要害,率淡水庄民侯观德李直三等,以乡兵破一贵贼数万,斩贼万计。

  六月,提督施世骠、总兵蓝廷珍等复台湾,檄游击张駥,会淡水营守备陈策,夹攻于上淡水。

  闰六月丙寅,擒朱一贵于沟尾,械送京师磔之。

  游击谢希贤复引兵与陈策下半线,北路平。

  一贵既获,游击朱文率兵收复诸罗,擒斩贼目万和尚等。希贤复合兵下半线,于是北路千余里悉平。”

  加兵部尚书衔

  朱一贵平,康熙帝以觉罗满保调度有方,加兵部尚书。并准觉罗满保所奏,擢淡水守备陈策为台湾总兵,台湾知府王珍、台厦道梁文煊、游击张彦贤等论罪如律。

  《清史稿·卷284·列传71·觉罗满保》:

  “上嘉满保调度有方,加兵部尚书。

  寻疏言:‘贼起,惟守备陈策鼓励兵民,坚守汛地,待大兵进援,奋力效忠。’命擢台湾总兵。

  复疏劾纵役需索,致一贵乘机倡乱;文煊及所属官吏一无备御,退回澎湖,应夺官逮问。从之,文煊等论罪如律。”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

  “满保疏言:‘贼匪蠢动时,惟淡水营守备陈策鼓励兵民坚守汛地,擒杀乱民范景文,以待大兵进援;协同剿抚,实为奋力效忠。’上遂擢陈策为台湾总兵官。

  又疏言:‘前者三月间,凤山县民在槟榔林地方演剧群饮,知府王珍纵役需索,妄拏多人;朱一贵乘机倡乱,于四月十九日树旗聚众;台厦道梁文煊及所属官员一无备御,退回澎湖;应革职提问。其戴罪效力之游击张彦贤等,应解任审拟。’得旨如所请行。”

  请赈恤台湾飓作

  康熙六十年(1721年)八月,台湾飓风大作,觉罗满保请赈恤。

   《清史稿·卷284·列传71·觉罗满保》:“秋,台湾飓作,满保以闻。谕:‘台湾有司平日贪残激变,及大兵进剿,杀戮之气上干天和,令速行赈恤。’”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八月,以台湾飓风大作入奏。谕曰:‘台湾地方官平日但知肥己,刻剥小民,激变人心;及大兵进剿,杀戮之气上干天和,台飓陡发,倒塌房屋、淹没船只、伤损人民:此皆不肖有司贪残所致也。宜令速行赈恤,以慰兆民。’”

  治棚民

  《清史稿·卷284·列传71·觉罗满保》:

  “上杭民温上贵往台湾从一贵得伪元帅札、印,还上杭,煽乡人从贼。闻一贵诛,走江西,结棚匪数百,谋掠万载。知县施昭庭集营汛剿捕,擒上贵及其党十数人,并伏法。
大学士白潢等条奏禁戢棚匪。

  满保疏言:‘闽、浙两省棚民,以种麻靛、造纸、烧灰为业,良莠不一。令邻坊保结,棚长若有容庇匪类,依律连坐。有司于农隙遍履各棚,严加稽察。浙江鄞、奉化等二十七县,福建闽、龙岩等四十州县,皆有棚民,宜如沿海州县例,拣员题补。’

  诏从之。”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

  “先是,上杭县奸民温上贵往台湾从朱一贵,得伪元帅札付及木刻伪印;仍还上杭,将煽诱其乡人从贼。闻朱一贵伏诛,遂窜江西潜结棚匪数百人,谋掠万载县城;知县施昭庭调集乡勇同营汛官兵剿捕,击毙三百馀人,生擒温上贵与其党十数人,并正法。

  于是大学士白潢、尚书张廷玉各条奏禁戢棚匪策,敕所在督、抚详议。

  满保疏言:‘闽、浙两省棚民以种麻、种靛、种烟、造纸、烧炭、煽铁等项为业,奸良不一。令地邻出保结、五棚长连环互结:若有为匪不法之事、踪迹可疑之人而弗首报者,依律连坐;则不敢容隐。州、县官于农隙时遍履各棚稽察,如始勤终怠、约束不严,即劾罢之。浙江之鄞县、奉化等二十七县,福建之闽县、龙岩等四十州县皆有棚民;宜如沿海州、县例,于通省内拣选才守兼优之员题请调补,则治法与治人咸收实效矣。’

  疏下部议:以福建通计六十州、县无棚民而又非沿海者仅十三县,难供四十七州县之选补;其约束事宜及浙江二十七州县拣补,应如所奏行。

  议上,得旨:‘嗣后凡有棚民之闽省州、县,吏部将所出之缺于进呈月官履历时具奏,朕于月官内拣选发往。’”

  以功抵罪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

  “世宗宪皇帝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兵部议台湾阵亡总兵欧阳凯、副将许云等予加赠荫恤,征剿有功之提督施世骠、总兵蓝廷珍等予世职叙录有差。满保为封疆大吏,致匪类窃发,失陷城池;其闻变即赴厦门,调度有方:应以功抵罪。

  得旨:‘满保虽有失陷地方之罪,但一闻事发,即亲往厦门抚慰众心,遵依皇考(指“康熙帝”)指示调遣官兵,七日之内克复台湾;着兼兵部尚书职衔。’”

  私看奏摺及密旨事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

  “(雍正)二年十一月,上谕大学士等曰:

  ‘凡督、抚大吏任封疆之寄,其所陈奏皆有关国计民生;故于本章之外,准用奏摺。以本章所不能尽者,则奏摺可以详陈;而朕谕旨所不能尽者,亦可于奏摺中详悉批示,以定行止。此皆机密紧要之事,不可轻泄。是以朕将内制皮匣发于诸臣,令其封锁奏达;盖取坚固慎密,他人不敢私开也。去年初行时,诸臣尚皆敬慎。

  近闻闽浙总督满保、山西巡抚诺岷等皆有信托之人在京,私看奏摺及朕所批密旨。朕待谱臣推心置腹,事事至诚,言无不尽。诸臣正当仰体朕怀,谨慎周密;凡有奏摺,据理敷陈,候朕裁夺。何必委托其子弟、亲戚探听消息,必致泄露密旨,藉生种种情弊。此皆由诸臣不能自信,又不能信朕;其存心如此,则密奏又何益乎!嗣后停其奏摺;有事只照例具本。其馀督、抚大吏奏摺,若有子弟、亲朋在京私开者,一经发觉,朕必将私开之人正法,督、抚等照溺职例革职;决不宽贷。’

  满保寻疏言:‘奏摺不能慎密,臣罪实无可逭。蒙恩不即罢斥,仍任海疆重寄;遇有紧要之事,必得具摺奏请圣训,方可料理无误。’

  得旨:‘满保既知过,恳切奏请,准照常摺奏。’”

  卒于官

  雍正三年(1725年)九月,觉罗满保卒于官。

  《清史稿·卷284·列传71·觉罗满保》:

  “雍正三年,卒官。

  遗疏言:‘新任巡抚毛文铨未至,总督印信交福州将军宜兆熊署理,并留解任巡抚黄国材暂缓起程,如旧办事。’诏嘉其得体,下部议恤。

  时尚书隆科多获罪鞫讯,得满保馈金交通状,世宗谕责满保隆科多年羹尧,命毋赐恤予谥。”

  《清耆献类征选编•卷7下•觉罗满保》:

  “(雍正)三年九月卒于官。

  遗疏言:‘新任巡抚毛文铨未至,总督印信不便远送,谨交福州将军宜兆熊署理;并留解任巡抚黄国材暂缓起程,如旧办事。’

  得旨:‘满保向来居官虽无廉介之称,然才干优长,尽心办事;整饬营伍、经理海疆,实为称职。昔年台湾一事,虽不能消弭于未然,而能于七日之内即行克复,功过足以相抵。朕即位以来,时加教诲;满保亦知奋励,矢志廉洁。及至抱病沈笃之际,尚能留心地方,将黄国材留闽以待新任巡抚,并将总督印务交与将军宜兆熊;其办理俱属得体。今闻溘逝,朕心深为轸恻!下部察例议恤。’

   时尚书隆科多获罪,法司鞫讯其家人,得满保馈金三百状;及礼部议恤疏入,上留中久之,始发出。谕曰:‘满保居官贤否,众论不一;是以赐恤之典,朕未即定。今细加访察,知其居官甚属平常。于吏治民生,毫无裨益;但谄媚隆科多年羹尧而已。不必赐恤、予谥。’”

钟元鼎

  钟元鼎,字和卿,或作钟元□(上“曰”下“拆”),南宋·晋江人;乾道五年己丑(1169年)郑侨榜进士,历知鄞县,终福州通判。弟钟元震,淳熙八年辛丑(1181年)进士。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钟元□(上“曰”下“拆”)》:

  “钟元□(上“曰”下“拆”。清·乾隆《泉州府志·仕迹》作钟元鼎,字和卿,晋江人。乾道乙丑(误。乾道无“乙丑”年,应为“己丑”)进士。历知鄞县,政尚恺悌,耻以操切为能。赋输不时,台府谅之。终通判福州。

  弟元震,淳熙辛丑登第。”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0·人物志·宦绩1·宋·锺元鼎》:锺元鼎,字和卿。乾道五年进士。知鄞县,政尚恺悌,耻以操切为能。终通判福州。”

钟化民

钟化民(1545—1596年),字维新,别号文陆,明·仁和博陆人(今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博陆村);嘉靖廿四年(1545年)生。

  《明史·卷227·列传第115·钟化民》:钟化民,字维新,仁和人。”

  《明史·卷227·列传第115·钟化民》有传。

  万历八年进士,授惠安知县

  万历八年(1580年),钟化民举进士,授惠安知县。

  《明史·卷227·列传第115·钟化民》:“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授惠安知县,多异政。”

  钟化民莅任时,正值明神宗首辅张居正推行赋役制度改革初期,他清丈田亩,登记造册,去除浮额;审核徭役,减虚丁2万人。发现豪门权贵害民利官租,必绳之以法。洛阳桥坏,过往行人只得摆渡过河,船少人多,常有人溺水,钟化民捐俸以倡,动员富户义捐、商人农工出力,且率衙门人员亲自到工地劳动,抬石挑土;历时年余修复。

  御史安九域到福建巡视,所至无不欠收,唯有惠安丰盈,百姓俱称颂公廉明勤政,乃向朝廷举荐。因钟化民惠安任期未满,即移知乐平县。惠民数万向抚按请留未果,去之日乃夹道欢送。

  移知乐平县

  《明史·卷227·列传第115·钟化民》:“御史安九域荐于朝,以俸未及期,移知乐平,治复最。”

  乐平(今属江西景德镇)素称难治。钟化民莅任后,精心考察,以为症结在于前几任官员贪赃,执法不公,激起众怒。他深入调查,迅速清理查明积案,秉公执法,不畏权贵,不顾险阻地去甄别、澄清、平反,人皆惧服;以致外县冤民常不远千里,前来申告。即使案情复杂,钟化民受理后,也都迎刃而解,众称青天”。乐平人将钟化民所办案例汇编成《洗冤录》传世,赞钟化民“不要官、不要命、不要钱”“三不要”县令

   征授监察御史

  朝廷奖授钟化民为山西道监察御史。

   《明史·卷227·列传第115·钟化民》:“征授御史。与同官何卓王慎德交章请建储,不报。”

  出视陕西茶马

  钟化民出视陕西茶马。发现两大弊端:一是朝廷禁止贩马出境,不利民间孳息与境内贸易,奏请放宽越境贸易限制;二是在宁夏发现官员侵吞朝庭军饷和军粮,转嫁百姓,向百姓滥征,奏请永停征派。两事均获准。

  《明史·卷227·列传第115·钟化民》:

  “出视陕西茶马,言:

   ‘边塞土寒,独畜马为业。今虑其阑出为厉禁,于是民间孳息与境内贸易俱废,公私缓急亦无所资。请听逾境贩鬻,特不得入番中。

  又曩宁夏乏饷,岁发万金易米二万七千石,后所司干没,滥征之民。请以垦田粟补之,永停征派。’

  俱报可。”

  巡按山东

  万历十八年(1590年),钟化民以监察御史巡按山东。时大旱,官府仍征税捕人,钟化民初到即审察重囚,释放冤者,并免赋役;同时实行先赈粮、后申报,解民困苦。

  《明史·卷227·列传第115·钟化民》:“巡按山东,岁旱,请蠲振先发后闻。”

  在山东时钟化民曾至邹城拜谒庙,撰立《祭母文》碑,文曰:

  “维万历十八年岁次庚寅二月癸酉朔月七日已卯,巡按山东监察御史钟化民,敢昭告于邾国公宣献夫人仉氏曰:

  子之圣即母之圣,妻之圣即夫之圣。不有‘三迁’之教,孰开浩然之圣?人生教子,志在青紫;夫人教子,志在孔子。古今以来,一人而已。为丈夫者,瞻对慈颜,安可不愤然独往,必求至于孔子

  尚享!”

  历行人司正、礼部主客员外郎、仪制郎中、光禄丞

  不久,钟化民因触犯权贵,坐宁夏时取官银交际,为尚宝丞周弘禴所劾,降调行人司正。旋迁礼部主客员外郎,累迁仪制郎中,进光禄丞。

  《明史·卷227·列传第115·钟化民》:

  “坐宁夏时取官银交际,为尚宝丞周弘禴所劾,调行人司正。

  累迁仪制郎中。沈王·珵尧由支庶嗣,请封其庶子为郡王,化民持不可。帝传谕曰:‘第予虚名,令藉是婚娶耳。’化民奏曰:‘沈王子与元子孰亲?王子不即封,虑妨婚娶,元子不即立,不虑妨豫教乎?’帝怒,以化民辞直,无以难。帝命并封三王,化民顾允成等面诘王锡爵于朝房。

  寻进光禄丞。”

  万历廿二年兼河南道御史往赈河南,事竣擢太常少卿

  万历廿一年河南灾荒惨状

  万历廿一年(1593年)五—八月,河南大部分地区淫雨不止,而后又遭遇世所罕见的特大洪水,河决堤溃,黄河泛滥,河南下辖的8府12州都有不同程度的受灾,最终形成了“泛滥齐、梁、淮、徐间”的规模巨大、破坏严重的大水灾。

  从《明神宗显皇帝实录》、《上蔡县志》、《商水县志》或时臣的传记、上疏等可见,遭灾地区“沃野变为江湖,陆地通行舟楫”,洪水“四野弥漫,室庐颓圮,夏麦飘没,秋种不得播”,“既无充腹部之资,又鲜安身之地,于是扶老携幼,东奔西走,饥饿不前,流离万状。夫妻不能相顾,割爱分离; 母子不能两全,绝裾抛弃。老羸方行而辄仆,顷刻身亡;弱婴在抱而忽遗,伶仃待毙。”开封、南阳、鹿邑、汝州等地皆成泽国,汝州“滂沱淋漓,万顷清波,鱼鳖其民”,上蔡“春夏淫雨,入秋……田陇庐舍崩坏殆尽,溺死者无算”。连月大雨所造成的洪水,摧毁民居田园,“中州贫民半无家室”,溺毙人畜无算,死者“遗骸满野”,生者缺衣少食,成“人间未有之灾”。

  由于大雨导致河南“五谷不升”,入冬即酿成大饥荒,河南灾民为求一夕之苟活,或鬻妻贸子,或争食树皮雁粪,甚至出现了弱肉强食、同类相残的景象。

  如此惨状,明朝政府仍以“每石五钱”的价格,对河南灾区的受灾水田进行折征;地方官员豪绅相互勾结,趁机盘剥百姓,更加重了此次灾害的影响。受灾百姓无粮可食,最初只能以雁粪、树皮、草子为食,后来出现了“割死尸杀生人而食”情形。到十一月,走投无路的饥民啸聚山林矿洞,揭竿为盗,盘踞在汝南各府山谷之中,劫掠富户,社会秩序遭到巨大的冲击。

  直至万历廿二年(1594年)初,河南灾荒极度恶化,来自朝廷的蠲免赋税和赈济帑金的政策都未能落到实处 ,利用地方府库的存银存粮进行的赈灾,也只是“以杯水救车薪之火耳”,一时间,“中原一带荒乱异常”饿殍遍地,人相食。

  万历廿二年以光禄丞兼河南道御史主持赈济,事毕擢太常少卿

  万历廿二年二月廿一日,钟化民受职以光禄丞兼河南道御史主持放粮赈济,授权日夜兼程便宜行事。

   《明史·卷227·列传第115·钟化民》:“二十二年,河南大饥,人相食,命化民兼河南道御史往振。荒政具举,民大悦。既竣,绘图以进。帝嘉之,褒谕者再。擢太常少卿。”
二月廿九日,钟化民
“单骑渡河”抵达开封,开始展开救灾施赈的活动。署名钟化民撰《赈豫纪略》(编者存疑)对河南赈灾一事全程有详细记述。

  首先,开展调查研究。

  钟化民遍历河南8府,深入州县村坊市井,慰问灾民,考察民情,同时整理户籍、登记灾民。

  其次,从国库请拨30万金、留漕粮10万石,实行恤贫宗、惠寒士、煮粥哺垂毙、给贫窘、归流移、医疾疫、收埋遗骸、赎妻儿等措施救济灾民,既稳定了灾区的社会秩序,也收揽人心。

  钟化民分别贫宗、寒士、普通灾民,采取不同的方法赈济。遍设粥厂,对普通灾民施以粥赈;对贫宗,给予银钱,准许其自谋生路;对寒士,以皇帝名义表彰他们的情操并赐予赈银。

  同时,火速通告各地废止高价粜米禁令,以聚集商品米;开设药局疗治疾疫,掩埋遗骨,防止灾区大疫流行。

  为了保证赈灾的及时性,钟化民还提出“宁移官以就民,毋劳民以就官”的口号,亲自带领州、县正官勘察灾区贫户,及时了解灾区状况,保证灾民的生命得以存续。

  第三,着力恢复社会的正常秩序。

  对因饥荒被迫落草的百姓,钟化民“单骑往谕,遍历寨栅,召其渠魁,宣上德意”,使落草的饥民“流涕感悟,环拜投戈,各归本土为良民”

  对于灾区百姓的争讼和在灾荒中被官府抓捕的疑犯,钟化民主张省刑讼、释淹禁、严举劾,尽力平复百姓间的小摩擦,将更多的力量用于救治灾民。

  第四,帮助灾区百姓重建家园。

  钟化民通过考察还发现,灾民虽受到赈济得以存活,但家室萧条、田地荒芜、缺乏农具,无力自主开展生产生活,因此除了蠲免钱粮外,还给牛种、劝农桑、课纺绩,主张地方官员亲临乡村督促百姓勤于耕作、纺纱织布。

  对招回的流移人口,还实行以工代赈。

  第五,重视社会风气的改善。

  钟化民发现“中州之俗,率多侈糜,迎神赛会,揭债不辞,设席筵实,倒嚢奚恤? 高堂广厦,罔思身后之图; 美食鲜衣,唯顾目前之计。酒馆多于商肆,赌博胜于农工,及遭灾厄,糟糠不厌”,由此提出如此奢靡成风的中州之俗,也是加重此次灾害的原因之一。

  针对中州百姓在“冠昏丧祭”等方面“不尊古礼,贫富之家,竭力从事”的情形,钟化民“礼教维风”,著《四礼辑要》劝导百姓崇尚节俭,并在明中后期整个社会奢靡成风的大环境下,更进一步请求皇帝“秉礼以为天下先,崇俭以为天下法”,扭转社会风气。

  钟化民在中州赈灾之时,继续发扬“三不要”精神,面对赈灾款项的诱惑、赈灾不力丢官的风险、灾民暴动的危险,钟化民都不在乎,“奔走于穷民饥饿之乡而不辞,出入于盗贼纵横之所而不避,周旋于瘟疫流行之际而不惜”,更是常常“昼夜单骑,络绎稽察,素服驰巡,昼夜寝食鞍马间,随行止精力吏胥六人”。从勘察灾区情况、发放内帑赈银,到粥厂建制安排、解散盗贼营地,几乎事事亲力亲为。

  影响所及,地方官吏勤于政事,盗匪敛迹,荒政大举,民心大悦。河南赈灾大获成功,惠及灾民5460多万人。办完赈济,作《救荒图说》以进。得帝褒扬,擢太常少卿。

  万历廿四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卒于官

  万历廿四年(1596年),南阳矿工与夹河人起事,钟化民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平之。又上疏力争免征矿税。未久,病发卒于任。杭郡建祠于西湖跨虹桥左侧以祀。

  《明史·卷227·列传第115·钟化民》:

  (万历)二十四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讨平南阳矿盗。夹河贼啸聚数千人,复督兵破之。时方采矿,抗疏力谏。

  化民短小精悍,多智计。居官勤厉,所至有声。遍历八府,延父老问疾苦。劳瘁卒官,士民相率颂于朝。诏赠右副都御史,赐祠曰‘忠惠’。”

  钟化民著有《读易钞》14卷、《体仁图说》、《日省录》、《励学篇》、《经济日钞》、《应变录》、《亲民类编》、《阅视类编》、《求生录》等。

  现代,在京杭大运河临平区运河街道博陆村流域南岸(位东湖北路和鹿溪路交叉路口)建有钟化民纪念馆”

查约

  字原博,明·海宁(今浙江)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进士。嘉靖中,以南刑部郎任历福建僉事,所至问民疾苦,辩冤狱,驯妒悍,治有异绩。累迁福建左布政使,升应天尹。清源山有其诗刻(见《泉州山川·清源山》)。

郝中

  字覃怀,号沁南,明·洪武元年(1368年)任泉州府通判。九日山西峰有其诗刻(参见《泉州山川·九日山》)。

闻人宗望

  闻人宗望,字貳宗,明·余姚人。

  泉州府通判

  闻人宗望举人出身,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任泉州府通判。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泉州府通判》(同治补刊本)节《樗全集》为作传,曰:

  “闻人宗望,字貳宗, 余姚人。由举人,万历四十八年任泉州府通判。

  有剸繁定倾之才,郡僚多閟,兼摄数篆。

  值直指、督学輶车相踵,百凡蝟毛,周麾环应,若无事然。

  奸民狂谋相煽,几弄潢池;而红夷巨艘跨据澎湖,郡邑戒严。时太守新任,宗望为划策曰‘夷患在外、民忧在内,外患缓而内忧急;急者解,则缓者自消。’与是饬保甲,谨城守,缮器械,缉奸宄,严海禁,丰积贮,皆不辞劳瘁,身任之。卒之狂谋解散,红夷扬帆而去,地方以宁。”

  署德化县篆

  在任泉州府通判期间,闻人宗望曾署德化县篆。邑人为立《德政碑》,丁启浚撰文。(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丁启浚》)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1·秩官志·明·知县》:闻人宗望,万历间由泉州通判调署。”(现代重刊本注:闻人宗望:本志失载,据民国《志》补。)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5·艺文志下·碑文·明》收录丁启浚《郡别驾闻人公署篆德政碑》文曰:

  “夫无翼而飞者,声也;无根而固者,情也。然声不假翼,其飞自易,情不待根,其惑斯难。况以民仍三代人抱一心,而肯胥志赞扬,使《击壤》之歌步其徽音,乐只之咏嗣其清响,则非以纯赤之心,行之以平易之政,未有遐迩共鬯,声诵交驰,如吾德邑人士之鼓舞。

  郡大夫者,清商激而天籁鸣。其于禺蕈仁募,则牧女宣其中悃至情,斯感出自然巳。公以贤能分符,来俸吾郡。其治郡也,申约束,梭囷廪,一以岂弟行之,期年而郡大治。

  当道贤公,以公视德邑篆。公至,乃以其治郡者治德邑,吏习而民安之。种种善政,不能殚述。而其大者,如简讼狱,恤茕困,理冤滞,弭盗贼,以囗晋谒诸生立课程,手次其文。而甲乙之人,争濯磨以为得师表,乃狡胥狯吏咋舌缩手,称神明焉。公尤精堪舆家言,以邑巽方为文明之区,议造浮图。遂捐俸倡率,采石兴工,士民欣趋乐助。一时缙绅成举手相贺,以千年旷事待公而举也。会公以得代行,邑人士扳车卧辙者,相填于道,至涕泣唏嘘而不能忍其去。公来邑可半稔耳,而邑之人心如此,则公之过化存神,所感者深,要不徒以声音笑貌为矣。

  昔人曰:‘葵藿之倾叶,太阳虽不为之回光,而终向之者,诚也。’公于邑谅不郗三光之明,而邑争自比于葵藿矣。魏德深之长贵乡也,史称其清净为政,不严而治已耳。追转馆陶,其民至。诣阙请留,与馆陶相争讼。非根于情,必不能使阖境之民欢呼讴诵;非根于情,必不能使所至两地皆如见其父母。乃优诏特听留,则至情感格,获上得民之征也。公居郡为大父母,所造福于邑易易者,邑人士思之,见有自郡中来者,必问闻使君安乐。或有以讼往府者,必则相慰藉,曰:‘使君在,必为我辈地。’此其依赖诚深,不徒馆陶之民来就居住,仅仅数百家而巳。

  汉宣帝精核吏治,如渤海、颖川皆以卓异增秩赐金,故汉世得人,于兹为盛。今圣天子垂拱之初,精颛政理淹废,遐逖不次超擢,海寓颙颙饗风。治行如公,行且征入司农九卿。计公是时必且雍容铉鼎,鼓吹体明,以光大公家先玺卿先柱史之烈。予固日冀之矣。

  乃因林煜周开年赖天与李王襄等之请,而漫叙列之,以附《击壤》之歌,乐只之咏云。”

段应举

  段应举(?—1678年),清·汉军镶蓝旗人。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2·名宦4·清福建陆路提督·段应举》有记。《清史稿·卷261·列传48·段应举》有传。

  汉军镶蓝旗人

  段应举之父段思信,原为明·广宁千总。清太祖取广宁时降清,入编汉军镶蓝旗,予世职骑都尉备御。段思信卒,段应举袭骑都尉世职。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2·名宦4·清福建陆路提督·段应举》:段应举,辽东镶蓝旗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6·政绩志·武秩·国朝·福建陆路提督军门·段应举》:段应举,辽东镶蓝旗人。”

  《清史稿·卷261·列传48·段应举》:段应举,汉军镶蓝旗人。父思信,明·广宁千总。太祖取广宁,来降,予世职备御。卒,应举袭。”

  累至山东提督

  顺治六年(1649年),段应举署参领,从博洛讨叛将姜瓖,攻汾州及太谷,皆以红衣大炮克之。师还,授参领兼户部理事官。两遇恩诏,晋世职二等轻车都尉。

  顺治十年(1653年),又从贝勒屯齐征湖南。南明·桂王·朱由榔部将李定国冯双礼等据宝庆周家坡以抗清军,孙可望亦率众来援,段应举同参领高鸣钟等奋击败之。累擢镶蓝旗汉军梅勒额真,进世职二等阿达哈哈番。

  顺治十七年(1660),累擢镶蓝旗汉军副都统。

  顺治十八年(1661年),康熙帝即位,段应举偕镇国将军王国光赴广东,驻防潮州。

  康熙三年(1664年),剿叛将苏利于南塘铺。苏利率众万余人据险抗拒,段应举与护军统领尚奇功等分左右夹击,叛军败遁,复碣石卫。叙功进轻车都尉。

  康熙十二年(1673年),段应举署山东提督。

  《清史稿·卷261·列传48·段应举》:

  “从端重亲王·博洛讨叛将姜瓖,攻汾州及太谷,克之。

  复从贝勒屯齐征湖南,屡有功。累擢镶蓝旗汉军梅勒额真,进世职二等阿达哈哈番。

   偕镇国将军王国光赴广东,驻防潮州。

  康熙三年(1664年),剿叛将苏利于南塘铺,贼败遁,复碣石卫。叙功,进世职一等。

  寻署山东提督。”

  赴浙江剿御耿精忠,授福建提督

  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清廷下诏撤“三藩”靖南王·耿精忠反。康熙十三年(1674年)六月,段应举率京口驻防兵三千、江南提标兵二千,赴杭州剿御耿精忠,败叛军于嵊县。七月,段应举授福建提督。康熙十四年(1675年)又败叛军于浙江诸县。

  《清史稿·卷261·列传48·段应举》:

  (康熙)十三年(1674年),率兵赴杭州剿御耿精忠。授福建提督。

  击贼仙居、黄岩、太平、乐清,进围温州,皆捷。”

  从征福建

  康熙十五年(1676年),从康亲王爱新觉罗·杰书)征福建,耿精忠降。又与将军拉哈达合兵,进剿郑经(又名“郑锦”)所据漳州、泉州、兴化(今莆田),康熙十六年(1677年)二月复兴化、泉州二城。(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经》)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2·名宦4·清福建陆路提督·段应举》:“康熙十五年,以都督同知提督福建军务。当克复泉郡之日,誓师戒杀,秋毫无扰。”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6·政绩志·武秩·国朝·福建陆路提督军门·段应举》:“康熙十五年,以都督同知提督福建军务。当克复泉郡之日,誓师戒杀,秋毫无扰。”

  《清史稿·卷261·列传48·段应举》:

  (康熙)十五年(1676年),从康亲王征福建,精忠降。

  郑锦据漳、泉、兴化,与将军拉哈达合兵进剿,复兴化、泉州二城。”

  死于海澄之役

  清军收复兴化(今莆田)、泉州二城后,又分兵定漳州及海澄等县,段应举由漳州进驻海澄。军复掠南安、同安,段应举屡遣兵击却之。

  康熙十七年(1678年),郑经刘国轩吴淑等陷平和,清·副都统穆赫林海澄公·黄芳世御击于湾腰树,战失利,还保海澄;黄芳世不久病死。五月,清廷诏责段应举不能速平贼,调江宁提督杨捷代之,段应举仍以副都统从征。军并力攻海澄,据高阜瞰城中,炮石交下,段应举穆赫林协力固守,粮尽,外援不至。六月己卯城陷,段应举穆赫林自经死。

  雍正(1723—1735年)时,以段应举穆赫林并入祀昭忠祠。

  段应举段牧臣,袭世职。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2·名宦4·清福建陆路提督·段应举》:“寇围海澄,应举矢志坚守。食尽援绝,至蒸靴底皮、煮糊窗纸以为食,兵民无一叛者。不数日城陷,遂自杀。”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6·政绩志·武秩·国朝·福建陆路提督军门·段应举》:“寇围海澄,应举矢志坚守。食尽援绝,至蒸靴底皮、煮糊窗纸以为食,兵民无一叛者。不数日城陷,遂自杀。”

  《清史稿·卷261·列传48·段应举》:

  “复分兵定漳州及海澄等县,应举进驻海澄。

  (康熙)十七年(1678年)刘国轩吴淑等陷平和,穆赫林战失利,诏责应举不能平贼,调江宁提督杨捷代之,应举仍以副都统从征。寻城陷,死之。”

项棣孙

  项棣孙(1296—1366年),又名近思,字子华,号松泉,元·浙江丽水县人(处州府瀑泉村人),为浙江氏第41世孙。至正[1341—1368年]中任泉州市舶提举司提举。

  项棣孙幼时肄业郡庠,终日闭门习读经书。因精儒业,荐为青田教谕。至顺元年(即天历三年,1330年)进士,初授同知奉化州事,封承事郎。后调任福州路总管府推官。不久改莆田县尹,转知福清州事,因丁忧不能赴任。服满,提举泉州市舶司。累阶奉直大夫、知福建延平路(今南平市)总管府事。李国凤经略巡视江南道,承制提升项棣孙为处州路总管兼防御事。岁余辞官卸职,隐居青田万藏山,为福清氏始祖。至正廿六年(1366年)卒,入祀乡贤祠。福清海口镇登俊村(旧名“象渚头村”)尚存“大明嘉靖戊申岁孟夏吉旦重立”“太中大夫东皋近思 公神道”碑,墓在后官村一个山坡上,墓碑阴刻“明诰封太中大夫公墓”

  现代《福建省对外经贸志·五代至民国时期福建对外经贸机构主管人员名表》:项棣孙,元代泉州市舶提举司提举,任期不详。”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5·政绩志·文秩2·元·提举市舶司·项棣孙》:

  “项棣孙,字子华,丽水人。天历(1328—1330年)中进士,提举泉州市舶司。

  值岁荒,道殣相望,防御卒出掠乡落,或至杀人。棣孙亟白郡守偰玉立至正中监郡泉州,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n《泉州人名录·偰玉立,捐俸倡大商入金易粟赈之,民以安堵。

  癸巳(至正十三年,1353年),上游福安、罗源、古田诸县奸民林君祥等啸众为变,招江西妖人数万,围福州。廉访使郭兴祖棣孙集泉州、兴化二郡义兵为援。棣孙部署有法,盗皆遁去。

  为政简易,一以爱民为本,至忠义大节,持之益力。

  节《闽书》。”

  清·郑祖庚《侯官县乡土志·政绩录三(听讼) 》项棣孙,字子华,丽水人。天历中进士。授福州推官。时有海舶,列旗帜金鼓以备不虞。或诬其为乱,狱已成。棣孙为平反之,活者数百人。妖民某惑民,传治之,焚其书。”

凌恢甫

  凌恢甫,元·石狮市蚶江镇人(古属晋江县,称“锦江”),航海实业家

  其人

  泉州氏来河间地区(今属河北省),后人取“河间”为大堂号。蚶江氏小宗的堂号为“锦江”开支祖凌恢甫。锦江氏族谱在清代遗失,且族人四散,凌恢甫身世、行状已不可考,古代文献中也鲜见关于他的记载。今锦江当地也已无氏后裔。

  在蚶江古渡口边、国姓寨的西南方有一个小山坡,山坡上有个不起眼的石坟,据说是凌恢甫父母的合葬墓,俗称氏祖墓。

  或说凌恢甫是本地船商,或说是海外富商,或说是中原来的大富豪。现在文史界比较统一的说法是,凌恢甫是锦江一带的大富商,他的财富来源主要靠的是对外通商贸易。

  宋、元时期,石湖是泉州沿海一个重要的海外交通港湾,是中外商船寄泊、来往之处。据说当时石湖一带曾围筑城墙,且有渡口十几个,所泊通商船只数量惊人。正是由于泉州海外交通贸易的繁华,才造就了凌恢甫的富甲一方。

  锦江当地有氏的先祖曾在家当过管家,至今这支氏还自称“大门,用以纪念其先祖守护家的日子。

  泉州传奇文言小说《丽史》(《清源丽史》)是为数不多的曾提及凌恢甫的古书。书中称凌恢甫翁”,是清溪(安溪县)沃里富翁;内容提及他在元统(1333—1335)间曾携女无金避乱居住泉州城内朝天街右。据说凌恢甫曾在安溪等地置有田产,或许这就是《丽史》称凌恢甫清溪沃里富翁之故。(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南著述·丽史》)

  后来凌恢甫却在锦江失去踪迹,这或许与“亦思巴奚战乱”有关。战乱发生在至正十七至廿六年(1357—1366),持续十年之久,波及泉州、福州、兴化等地,造成大量平民的死亡,兵乱期间和过后还发生了宗教和民族仇杀。它重创了泉州、兴化一带的社会经济,更导致当时世界最大港口泉州盛极一时的海外贸易大幅衰落。(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历史事件·亦思巴奚战乱》)

  当这场战乱发生时,几乎所有的贸易商人都被严重波及,而凌恢甫在此时逃难也属情理之中。凌恢甫逃难的最终去向,流传三种说法,一说逃至安溪,一说避难广东,一说乘船去了台湾,但都未找到确证。

  遗迹

  蚶江石湖港金钗山上原有始建于北宋·政和三年(1113年)的六胜塔,南宋·景炎二年(1277年)被元军毁坏。元顺帝·至元二年丙子(1336年),凌恢甫出资重建。至今六胜塔底层南面拱门右偏旁尚存刻着“至元丙子腊月立”、“檀樾锦江凌恢甫建”等字样。(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古塔·六胜塔》)

  金钗山上与六胜塔邻近,还有一座“东岳古寺”。该寺始建于唐·开元十八年(730年),后屡次重建、重修。晋江书画家林英仪在生前所写的一篇游记中,记述了多年前他在东岳古寺内发现一块清·道光(1821—1850年)间碑记的经历,此碑上面载文称锦江人凌恢甫曾重修过东岳古寺。惜这块道光碑记今已下落不明。

  相传,凌恢甫除重建六胜塔、重修东岳古寺外,在蚶江当地还营建蚶江石城、候舟亭修筑蚶江古渡码头、盖庙修路,并且营建“五落大厝”作为府第。

  “五落大厝”早已无存,今仅遗留一些残垣,当地如今尚存“五落大厝巷”地名。蚶江有“听香”民俗,后垵有一尊在群众中相传“听香”很灵的将军像,它腆着大肚,手里拿着“锏”,当地人尊称“壁将军”。据说这尊“壁将军”正是凌恢甫宅邸门前的一尊门神,后来被移至后垵一户人家的墙壁上。“壁将军”雕塑上的水泥灰及彩绘也是后人添加上去的。

祖泽茂

  祖泽茂,号滋渊,清·奉天广宁人。顺治八年(1651年),由官生知南安县事。

  时郑成功兵威正盛,顺治十一年甲午(1654年)冬陷南安县城(丰州),城坠,毁于兵灾过半,顺治十三年(1656年)春,祖泽茂就旧址重建。40余日竣工。邑人尸祝之,与前明初建城者夏汝砺同祠祀焉。(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邑卫所寨城·泉州邑城·古南安县城·清顺治重建》、《泉州人名录·夏汝砺》、《泉州专祠·崇德祠》)

  民国《南安县志·卷20·职官志2·名宦列传·清名令·祖泽茂》:

  “祖泽茂,号滋渊,奉天广宁人。顺治八年,由官生知县事。

  时海上陆梁。甲午冬,寇掠邑治,城坠署圮,虎患数告,民大苦之。

  十三年春,泽茂即旧址筑城,酌诸里役(里役:乡里差役之人),计见年丁米,扣全年供应之费,以充工资。劝民输将(输将:缴纳赋税),趋事恐后。垒石庀材(庀材:备齐材料),殚心经营,四十余日而城复完。改旧堞,并二为一,以省戍者。周遭炮台、楼橹皆壮观。重修治署,规制整然。复新文庙、明伦堂于兵戈蹂躏之余。急所先务,凡百励精,称干材。

  邑人尸祝之,与前明初建城者夏汝砺同祠祀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