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升 已丑进士。 黄光升(1506—1586年),字明举,号葵峰,明·泉州晋江潘湖垵边临漳人。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光升》、钦定四库全书《广东通志·卷40·名宦志·按察使·黄光升》、泉州郡《志》、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黄光升》等有传。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综述旧《郡志》、《闽书》、黄文简撰《行状》、《道南源委》、新《郡志》、《通志》等有关记述,亦为作《传》。
已丑进士 黄光升原为永春县儒林里人,初与蔡钟同学。《明·阳城王府教授竹崖 蔡公暨慈懿陈氏孺人墓志铭》载,蔡竹崖“奋志磨淬,与葵峰 黄先生业经学,极力不倦,县之令若柴若陈(柴镳)爱之重之,啧啧文学称矣”。蔡竹崖即蔡钟,竹崖其别号,永春桃城镇化龙社区萧满亭(又称新坂亭)人;黄葵峰即黄光升,葵峰其号。黄光升登科入仕后从永春迁居晋江,故志书称晋江人,但蔡钟《墓志铭》提供了黄光升为永春人的佐证。(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蔡钟》) 黄光升之父黄绶接蔡清(谥文庄)学派,故黄光升习《易》得蔡清之传。(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蔡清》) 黄光升于嘉靖七年戊子(1528年)中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己丑科联捷进士。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公讳光升,字明举,明·嘉靖七年戊子荐于乡,越明年已丑成进士。”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黄光升》:“黄光升,字明举,号癸峰。嘉靖己丑联捷进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黄光升,字明举,别号葵峰,晋江人。父绶,接蔡文庄学派。光升登嘉靖八年进士,为吏部选人,即明法律、书数、考论、国家掌故。”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光升》:“黄光升,字明举,晋江人。嘉靖己丑进士。” 钦定四库全书《广东通志·卷40·名宦志·按察使·黄光升》:“黄光升,字明举,晋江人。习《易》得蔡清之传。嘉靖己丑进士,究心典籍律例。” 令浙江长兴
钦定四库全书《广东通志·卷40·名宦志·按察使·黄光升》:“令长兴,有政声。” 刑科给事中、兵科给事中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嘉靖十四年乙未秋,奉圣书征;是冬拜刑科给事中。嘉靖十五年丙申,遭母丧归。嘉靖十九年庚子,免丧还朝,复补兵科。” 钦定四库全书《广东通志·卷40·名宦志·按察使·黄光升》:“徵为刑科给事中。” 浙江按察司佥事、浙江布政司参议 钦定四库全书《广东通志·卷40·名宦志·按察使·黄光升》:“以刚直忤时相,出为浙江佥事,进参议。” 广东按察司副使、四川布政司左参政、广东按察使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钦定四库全书《广东通志·卷40·名宦志·按察使·黄光升》: “历广东按察副使。广民与番市于洋海中,互相摽掠,则为置符籍以勾稽之,严践更以防闲之。先是,番舶税重,商人欲计免,光升为制减十之六,商乃乐输。光升锱铢不染,岁额盈数万,后罕有能继其廉者。交址莫正中与宏瀷争立渠帅,以兵攻钦州,索正中急,光升计挫之,斩其帅,兵乃退。 已复讨连山崖山猺黎功最,迁蜀藩参三载。 复迁粤东按察使,以严为治,胥吏畏若神明。新会贼陈文伯倡乱,光升檄兵往援,而牒二兵,道夹攻之,俘其党甚众,获一绯袍者于羣尸中,众谓文伯也。光升以狄青故事止之,声绩益著。” 四川布政司右布使、左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嘉靖卅三年甲寅,晋四川布政司右布使。嘉靖卅四年乙卯,晋左使。嘉靖卅六年丁巳,晋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 公宦蜀中久,洞晰其民情利病,尝重编全省瑶籍,调适剂量,吏无得以意高下;核秋粮,剩余米,为势豪诡匿者抵免丁粮物料之派,遂永著为挈令。 比开府,会三殿营建(世宗崇信道教,笃信方士陶仲文,兴建大享殿、大高元殿等),需钜材蜀中。公酌定郡邑大小、道里远近,给其组输运。诸司期会,移旁午盖,挥划瞬发以为常。且与诸长吏约曰:‘缓课督,杜侵明玩视兹禁。为百姓豺狼者,有朝廷三尺法在!’以故辇输不绝,而黔蒸忌劳。公猷闵然,叹曰:‘蜀民力惫矣!’ 又奏乞停取丹砂,免麸金,蒙罢焉。”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 “迁右副都御史,巡按四川。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光升》: “历官副都御史,巡抚四川。 会营三殿,需巨木,时山无见材,帑无见镪,光升度郡邑大小、地里远近,疏借他省发上下吏赎□,彼此灌输,不须加派。”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黄光升》:“四川右布政,寻转左。……进副都御史,仍抚四川。疏止采办,匀停垂费,岁省民财数十万。” 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嘉靖卅九年庚申,晋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湖广、川、贵军务。 属苗夷煽叛,疆吏弗能制。公激荐士侄,选将俞大猷、石邦宪、安大朝等,属以兵事,戒侦候,密按伏,诸苗闻风瓦解矣!遂乃宣布恩信,俾携钥饭犊者为齐民,而诛剿其负险怙乱者。复下令勿燔聚落,勿逆壶浆,计前后所降二十八寨,所招回流移军民六百户。 事闻,世宗皇帝嘉公功,赐宝镪文绮。”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三殿)工成,擢兵部侍郎,总四川、湖广、贵州三省,讨叛苗,抚降二十八寨。”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光升》:“三殿成,拜兵部侍郎,总制楚蜀黔中三省。讨叛苗,抚降二十八寨。”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黄光升》:“拜兵部侍郎,总制楚、蜀、黔三省。讨叛苗,抚降二十八寨。事闻,诏赐镪币。” 工部右侍郎、南京户部尚书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嘉靖四十年辛酉,改工部右侍郎,寻晋南京户部尚书。? 先是(嘉靖卅九年,1560年),振武营兵变(南京振武营因总督粮储侍郎黄懋,官裁军饷,惹起变乱),戒主计大臣。公至,则与大司马丰城李公协谋底定(黄光升一面疏请恢复军饷原额,一面及时处理负责处理军库主事黄鹗的不法行为,责成司法查覆,使“库藏为之一清”),疏请于朝曰:‘按令申江西、湖广转襄留都(南京),岁漕百二十八万。厥后戚输掳减,加以逋负漂失,戌卒警骜侍哺,遂脱巾。乞念根本重地,复会计原额。’部覆报可。自是戚漕百万,军输储不乏,卒伍无讹矣! 是时分宜(严嵩,江西分宜人)秉政,公疏议外,绝不为私交,分宜(严嵩)亦采舆论用。”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 “召入工部,寻进南户部尚书。 严嵩窃柄,政以贿成,诸督抚无能徒手保位者。光升自疏议外,绝不为私交。时光升著廉名,且有督木、抚苗功,嵩亦采舆论,以艰鉅相畀意,不能无望也。”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光升》: “召入工部,寻进南户部尚书。 严嵩窃柄,政以贿成,诸督抚无能徒手保位者,谓光升廉且有督木、抚苗功,无所希冀。” “南京各卫军饷以改折解北,酿激军变,光升请复原额,覆议报可,诸军始无哗。”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黄光升》:“召入工部,寻进南京户部尚书。” 刑部尚书 改刑部尚书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十月,黄光升改刑部尚书。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公故楚蜀急则之楚蜀,留都(南京)急则之留都(南京),公所戡定经略,咸倬著绩效,而华亭 徐文贞(徐阶)公雅相重,亦颇从旁推毂,乃改公刑部尚书。”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嵩败,华亭 徐阶雅相知,遂力推毂焉,自南京入长司寇。”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光升》:“嵩败,华亭 徐阶雅相知,遂力推毂焉,自南京入长司寇。” 钦定四库全书《广东通志·卷40·名宦志·按察使·黄光升》:“历刑部尚书。”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黄光升》:“复自南京召入为刑部尚书。” 斡旋调剂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公慨念郡国刑狱率多冤滥,由长吏不奉宣德意,乃疏陈六事曰:‘重检覆之官,严诬告之罪,权轻重之情,详有词之审,惩奸匿之端,省于证之累。’疏入,上嘉纳,下所司焉。 给事中沈公束以建言,遂特命释归,中外快之。 通政司参议胡朝臣坐蔗缮司时事永戌,非其罪也,公力为昭雪,竟得辞。 世宗皇帝英毅独断,法官谳上词多手自裁决,或持旨诘责廷臣凛凛。公据经引律,原情所委曲平停,皆此类居多。”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 “时世宗暮年,谴戮不测,阶与光升斡旋调剂,求生法外,寓生法中,良亦有独苦者。” “给事中沈束以言事囚系十六年,光升疏乞蠲宥,有旨放为编民。”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光升》: “时世宗暮年,谴戮不测,阶与光升委曲调剂。 给事中沈束以言事囚系十六年,光升疏乞蠲宥,有旨放束编民。” 杨选、严世蕃、海瑞三狱 黄光升委曲平停的谳狱中,以杨选、严世蕃、海瑞3案影响较大。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所谳杨选、严世蕃、海瑞三狱,委曲平停,得从宽减。” 杨选案 黄光升审理蓟辽总督、侍郎杨选因“失城守”坐死罪,特旨杨妻流放二千里。 严世蕃、罗龙文案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御史弹欬严嵩之子严世蕃在其母丧期内仍放任纵淫,并严嵩父子不法事。世宗罢严嵩相位,法司判严世蕃谪戌雷阳卫(在广东省)。 严世蕃同他的爪牙罗龙文逃回安徽徽州,经常诽谤朝政,建造园亭,聚众4000人,气焰嚣张。南京御史林润得悉这一情况,当即上疏。 世宗诏令逮捕严世蕃、罗龙文下狱,并令刑部尚书黄光升、左都御史张永明、大理寺卿张守直审理。黄光升查明严世蕃、罗龙文与海寇汪直勾结,聚集亡命之徒,南通倭,北通虏,准备叛乱,疾书上奏。严世蕃、罗龙文被处死,籍没严嵩家产,计黄金3万余两,白银2.5万余两,其他珍宝所值又数百万。 海瑞案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户部主事海瑞买棺材,别妻子,散童仆,以死上疏,劝说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这班方士的骗术,应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诏命下狱论死。 宰相徐阶力救海瑞,黄光生则把海瑞上疏比拟儿子骂父,以减轻罪责,并乘机把海瑞留在狱中,营护海瑞甚力(详见《中国历史大辞典》)。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驾崩,穆宗即位,才奏请释放海瑞出狱。 异议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 “按:公为司寇时所谳三狱,当时众论未允,而拟海刚峰(海瑞)子骂父律,尤贻物议。 ‘海瑞为户部主事,嘉靖末上疏,直攻上身。上怒甚,读之至手颤;已感其忠,留中月余;寻疾甚,逮系之,下旨内阁,骂瑞詈君不绝口。光升拟子骂父律以进,留中未下。会上崩,(海瑞)得释。 盖上,天也,而又圣躬疾甚,当其怒时,至不可忍,孰谓先臣而后君?不拟重律进者,上怒瑞,瑞立死矣。宁少安上意,俾就长系,宽解或有日,盖其用心之微如此。 当光升之为刑部也,世庙在位久,雄断渊衷,群臣无能测,婴鳞之僇,其时三尺,未易直伸。而众喙复难尽置,光升委曲平停,求生法外,寓生法中,良亦有独苦者。’ 此段《闽书》叙述独详,可见恭肃之出脱刚峰处在此。《传》云:‘父有争子,以子原有谏亲之义也。’引此以断,其亦前辈委曲之苦衷乎!论世者自有所考云。” 谢政归 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河南新郑人高拱拜相,排斥徐阶(字华亭,谥文贞)时任用的旧臣。四月,黄光升即请老谢政归故里潘湖垵边家居。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会隆庆改元,新郑相,以藩抵旧臣见柄用,方与徐文贞公修宿寡忌者,因并侧目公。公曰:‘吾可以悬车矣!’连疏乞骸骨,得旨赐驰驿传归。归而楗户,部扫寂如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光升在事久,屡欲告归,华亭固挽之,曰:‘藉公清德,以风庶僚。’比华亭为高拱挤去,光升亦请老家居。”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光升》:“寻谢政归。” 召为南京刑部尚书致仕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 “隆庆四年庚午春,蒲坂杨襄毅公(杨博谥襄毅)秉铨(任吏部尚书),公用荐者言,起家拜南京刑部尚书,再疏辞弗允。 遂束装。行抵留都(南京)而襄毅公(杨博)去位,新郑(高拱)方以纶扉典铨部,给事中韩某(一说王时举)阿新郑意,劾公犀慢不恪,勒致仕。”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隆庆四年,召为南京刑部尚书。高拱以内阁典铨,嗾私人用稽命论劾,竟罢还里。”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光升》:“复起南刑部。高拱嗾私人劾之,罢还里。”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黄光升》:“与相国高拱不相能,谢职归。” 居家终老 身后 “卒年八十一,赠太子少保,谥恭肃。 ……子乔栋,事父至孝,以荫授临安知府,有廉名,著《十二经传习录》、《读书管见》。”(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黄乔栋》)
钦定四库全书《广东通志·卷40·名宦志·按察使·黄光升》:“卒,赠太子少保,谥恭肃。” 著述 明·黄文简《尚书赠太子少保黄恭肃公行状》:“所著有《四书纪闻》、《读易私记》、《读书愚卷》、《读诗蠡测》、《春秋采义》、《历代纪要》、《陶集注解》、《杜律注解》数百卷藏于家。”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恭肃黄葵峰先生光升》:“著有《四书纪闻》、《读易私记》、《读书愚卷》、《读诗蠡测》、《春秋采义》、《历代纪要》、《昭代典则》(28卷)、《陶集、杜律注解》数百卷藏于家,而《读易私记》学者尤尚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昭代典则》)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光升》:“所著有《四书纪闻》、《读易私记》、《读书愚卷》、《读诗蠡测》、《春秋采义》、《历代纪要》、《昭代典则》、《陶集注解》、《杜律注解》数百卷。”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黄光升》:“著有《四书纪闻》、《读易私记》等书数百卷,藏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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