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古代兵制

  唐
  宋

    ——概说。
    ——诸指挥营军。
    ——诸寨土军。
    ——殿前左翼军。
    ——铺兵。
  元
    ——扬州合必军、湖州翼万户府、泉州左副翼万户府
、铺兵
  明
    ——概说。
    ——卫所军兵。
    ——水寨军兵。
    ——巡检弓兵。
    ——民兵
(民兵。机兵。乡兵。王琼议。)
    ——客兵。
    ——
嘉靖后兵饷之害。
  清
    ——概说。
    ——中营。
    ——左营。
    ——右营。
    ——前营。
    ——后营。
    ——泉州城守营。
    ——水师金门镇标。

    ——汛塘
泉州各汛分布。德化县汛塘。)
    ——泉州城门和晋江各汛炮位。
    ——优恤。
    ——旧设。
    ——民壮、弓兵。

    ——铺兵。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9·职官志·武秩·历代武职官考·唐》:“唐设团练副使。”

  唐代泉州兵制无考,唯《唐书》记载总章二年(669年)陈政奏置行台于今漳州、泉州之四境,命将分戍其地。(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陈政》)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

  “隆庆《府志》:唐本州兵制无考。

  《唐书》:总章二年,归德将军陈政出镇绥安,奏置行台于漳、泉郡之四境,命将分戍其地,四时躬自巡逻。是时莆田、仙游俱隶泉州。于泉之迁游乡松州保,上游至苦草镇置行台。”

  宋代,泉州的正规军,有来自澄海军、宣毅军的威果、全捷、广节、不教阅保节、壮城、牢城、宁节、剩员等指挥营,有来自京师的殿前左翼军,统称额军。此外,晋江石湖、惠安小兜、南安石井、潘山、德化云峰里五寨设有土兵,诸县又随产户雇募弓手,数额各县不一,晋江县额管八十五名。

  概说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宋》:

  “宋兵屡更,而指挥、都监、都押统于郡太守。京师兵曰禁兵,戍州城曰厢兵。泉州有澄海军、宣毅军,有威果、全捷、广节、不教阅保节、壮城、牢城、宁节、剩员等指挥,诸名号营地各有屯驻,大约额军三千二百有奇,而壮城、牢城所统不与焉。

  额军之外,有诸寨土兵。晋江石湖、惠安小兜、南安石井、潘山、德化云峰里,计戍兵一千五百有奇。

  又有诸县弓手,随产户雇募。宋初,以中等产户随县,分大小等第楝差,专一警捕,不应他役。熙宁初,许税户各出雇钱,选人材少壮者充之,免本身丁役。元祐元年,复行差法。绍圣以后,复行雇法。定各县额,并置营于各县,春秋二阅。惟晋江、南安、惠安赴州,余县自阅。晋江县额管八十五名。

  嗣后海寇告警,始置水澳、水澳,元改名永宁。宝林、法石三寨,各有屯戍,以殿前司左翼帅领之。嘉定间,海寇犯围头,郡守真德秀增法石(乾隆《晋江县志》“法石”下有“兵”字),移宝林兵戍围头,立宝盖寨,建平、法石诸屯皆听节制。

  参《福建通志》、《续志》、《泉州府志》。”

  在泉州的武职官,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9·职官志·武秩·历代武职官考·宋》载有:“宋设殿前司左翼军统制,统领,左翼队将,泉州都指挥使,泉州右散兵马使,衙内都指挥使,衙内都指挥,衙内都监使,兵马都监,漳、泉二州都巡检。”

  诸指挥营军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宋·诸指挥营军》:

  “威果第二十六指挥,禁军也。隶侍卫步军司,营在城东北隅和风坊。庆历二年(1042年)诏置澄海军五百人,四年(1044年)又置宣毅军;后废澄海,并归宣毅。嘉祐四年(1059年)又诏置就粮禁军,改名威果。熙宁四年(1071年),废宣毅,以其兵隶威果。元丰四年(1081年),增兵至五百一十人。

  全捷第十指挥,亦禁军。隶殿前司,营旧在希夷坊之东。大观二年(1108年)为三十三指挥,三年(1109年)改第十,隶东南十将。嘉定十四年(1221年),郡守宋钧即地为较场,移营于西仓之右。淳祐间(1241—1252年),额管五百一十人。

  广节指挥,厢军也。后升隶步军司。二指挥营,在州东惠政坊;三指挥营,在城东北隅较场之侧。熙宁二年(1069年),料揀厢军团练教阅,驻州城以备盗贼,名教阅保节指挥;五年(1072年)增管至五百人,六年(1073年)改名广节。元丰三年(1080年),升下禁军;淳祐间(1241—1252年),额管二百五十七人。

  不教阅保节指挥,《文献通考》:泉州不教阅指挥有五,皆厢军。熙宁四年(1071年),诏改崇节指挥为不教阅保节指挥。例每指挥不得过五百人,本州得四千人以上,以福州数少,遂就本州充补。元丰四年(1081年)裁减厢军,移福州保节第五指挥于本州。淳祐间(1241—1252年),管有:五指挥营,在青春坊,额管五百四十六人;六指挥营,在州西绿野坊,额管四百四十三人;八指挥营,在龙友坊,额管五百四十六人;九指挥营,在州东北宝刹坊,额管四百四十八人。

  壮城指挥,亦厢军也。营在华彩坊北。元丰二年(1079年)置,专充修城,后裁。政和(1111—1118年)初复置,额管二百三人。诸营抽差四十二人,借提刑司,从福州招刺,衣粮本州给之。

  牢城指挥,配军也。营在旧较场。旧有额,以召募充。后以处有罪配隶之人。

  宁节指挥营,与牢城相近,以待养老军员。绍兴十一年(1141年)创,乾道九年(1173年)名。

  剩员指挥,庆历五年(1045年)著令,凡军士粮,年六十减半充剩员,七十放,停其出戍。有补授资职者,六十五减半充不管事剩员,在营养老。”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

  “宋初,收天下精壮于京师为禁军,留本州镇守者为厢军;禁军就粮各州者仍称禁军。

  德化属泉州,有澄海、威果、全捷、广节指挥名号,时迭更易营地。”

  诸寨土军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宋·诸寨土军》:

  “宋初寨一,曰福泉同巡检,在福州甘蔗村。地远不相及,后增置五寨晋江石湖、惠安小兜、南安石井、潘山、德化云峰里

  小兜巡检寨,在惠安县守节里大岞北,为自海入州界首,专管晋、南、惠、同沿海地。元丰二年(1079年),海寇猖獗,拨禁军一百人置寨弹压,后抽还禁军,改招土军,增十人。乾道七年,增二百人。嘉定十二年(1219年),郡守真德秀造营房六十有二,额管三百一十人。

  四县同巡检寨,在晋江永宁里石湖村(今属石狮市)。熙宁(1068—1077年)初置,专管晋、南、惠、同晋江县、南安县、惠安县、同安县陆路地方,由海道而陆者,先小兜,次石湖,额管一百二十五人。乾道七年(1171年),增二百人。嘉定间(1208—1224年),守真德秀造军房五十所,额管三百二十五人。

  漳泉都巡检寨,在南安县招贤里潘山市。初置寨时,拨禁军驻西山佛迹院。绍兴六年(1136年),别招水军三百人,分隶福兴、泉漳两都巡检使,抽还禁军。量留五十人,其后额缺不补。乾道七年(1171年),增二百四十人,额管二百九十人。”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宋初……分驻各县额军之外,有土兵,亦曰寨兵,巡检领之。大中祥符(1008—1016年)间,置巡检寨于云峰里今新化里邱店村;元丰三年(1080年),迁额管土兵一百二十五人守之,又籍民为逻警、弓手,随产户雇募。”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1·秩官志·武职》:“宋初置土兵,巡检领之。又籍民为逻警、弓手。”

  殿前左翼军

  《淳熙三山志·卷第18·兵防类1·诸厢、禁军·延祥寨水军、禁军名粮》:

  “绍兴六年,安抚司招到郑广郑庆等人船,存留强壮一百七十人,内拨五十人充萩芦寨水军,一百二十人充本州禁军缺额,于延祥寺置寨(今侯官县西南)。继而萩芦五十人复取回隶之。十五年,尚书将奏招五百人为额。自后节次募到一百七十人。又二十四年,捕获海贼苏安等,以合决配一十四人刺充本军。二十六年四月,诏分本军之半隶统制陈敏于泉州。时去老弱,惟二百五十九人而已,命郑广领其半以往。

  绍兴间,朝廷命刘宝分兵驻闽中以备盗贼。至十八年,泉州士民以状请于朝,乞更留刘宝收捕余党。于是诏本路帅司统领陈敏下奇兵并汀州驻札(底本及库本皆作“……统领陈敏卞奇兵……”,疑卞奇为姓名,但下文不见提及其姓名。今据崇抄改“……统领陈敏下奇兵……”,仍疑“奇兵”为“骑兵”或“官兵”之误);翟皋温立漳州驻札;周皓卢真下官兵改充殿前司左翼军,以陈敏为统制,漳州驻札;卢真充统领,汀州驻札;并权听刘宝节制。翟皋周皓温立发赴殿前司。刘宝更住半年,候回日,专令陈敏等弹压盗贼。

  时陈敏下管官兵四百人,及交割周皓温立下官兵一千九十人、马六十八匹,汀州翟皋下官兵一千二百八十五人、马七十匹。

  十九年,以陈敏所部兵数少,令帅司于本路系将、不系将兵内拣选少壮一千五百人,每一百人差将校一名部辖,付陈敏下使唤,二年一替。

  二十五年,复令陈敏招刺吐浑一千五百人,替回诸州将兵。

  二十六年,并赴泉州驻札,汀、漳、建三州各差将官一员、军兵三百人屯戍。

  是年,延祥寨郑广水军亦分擘一半前去泉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宋·殿前左翼军》:

  “殿前司左翼军,禁军也。绍兴十五年(1145年),命统制刘宝讨汀、虔、潮、惠山寇,往来诸州,泉士民乞留收剿余党,于是诏本路帅司统领陈敏及汀、漳二州兵,合二千七百七十五人,充殿前司左翼军,听节制。回,代统其军,复选诸州兵少壮千五百人益之。

  后定驻于泉州,建寨于东禅等院隙地,仍拨将三员,各带兵五百戍汀、漳、建三州。又分福州延祥寨水军一百九十三人,令郑广将之来属。

  乾道八年(1172年),岛夷以海舟入寇,复增善水者合前水军为五百五十人,分六十人屯水澳寨以控海道。

  淳熙十三年(1186年),统制官韩俊复分水军各一百五十人屯法石、宝林二寨,免其调遣。

  嘉定十一年(1218年),海寇冲突围头,守真德秀(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真德秀》)请增法石兵至二百人。又于围头主宝盖寨,移宝林兵百二十人戍之。其正将衙立于法石,诸屯并听命焉。于是分地巡徼,自岱屿以北,以小兜、石湖土兵主之,至击蓼而止。自水澳以南,永宁、宝盖主之,至中栅而止。其岱屿之内外,法石主之,至永宁而止。

  十二年(1219年)真德秀复以殿司远在行都,戍将骄蹇掊克,郡弗能禁,乞以军隶本州节制;诏从之。

  端平二年(1235年)统制司移置建宁,淳祐六年(1246年)复驻泉州,与诸州共听安抚司节制。

  兵额总五千人,在泉一千八百八十二人,内马步一军一千三百三十一人,分四将二十二队。每将以副将、准备将各一员,每队训练官一员。水军五百五十一人,分屯四寨,将官各一员。廪给衣粮,掌于通判厅。每月支,计钱九千三百九十八贯,米二千七十石。春冬衣钱,岁计四万三百四十贯。马二百七十匹,分隶诸戍。其水军各寨战船,旧管甲乙丙三只,三年小修,五年大修。嘉定十二年(1219年)真德秀更造三只,拨钱生息以补修费,亦委通判主之。”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嘉定(1028—1224年)间,泉州守真德秀请置平卢隘于东西团,以左翼军兵一百人更番屯戍。”

  铺兵

  宋代,每铺置铺兵五人,以军士充役。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5·建置志·铺》:“宋制以军士充役,谓之铺兵……铺置铺兵五人。”

  元代泉州的驻军以客兵为主,有扬州合必军上、中、下三万户府,以及湖州翼万户府。另建有泉州左副翼万户府。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元》:

  “至元十九年(1282年),调扬州合必军三千人,镇泉州戍列城。后设上、中、下三万户府,以蒙古、汉人新附诸军相参。

  又以湖州翼万户府来戍泉州。

  又建泉州左副翼万户府,以宋·殿前司左翼军隶焉。复刷土军以益之,立营建署于州之后,其后万户赤干迁于泉山门外。

  扬州合必军,客兵也。旧额三千人,后与蒙古、汉人附军参作三十七翼:上万户府七翼,中万户府八翼,下万户府二十二翼。

  湖州翼万户府,亦客兵也。有达鲁花赤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及经历司,镇抚司,镇遏司,上、中、下千户所,上、下百户所等员。

  左副翼万户府职员与湖州翼万户府同。明·洪武(1368—1398年)初,调隶山东宁海卫。”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

  “元初,调扬州、湖州军戍泉州后,乃设万户府,与土军相参。

  德化置巡检司四,有巡军,有弓手,并隶巡检司。至元丙子,平章立伏虎隘于汤泉里,拨军守御。”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1·秩官志·武职》:“元·至元间,设巡军、弓手,并隶巡检司。”

  另外,承宋制每铺置铺兵五人,以军士充役。清·乾隆《德化县志·卷5·建置志·铺》:“宋制以军士充役,谓之铺兵,元因之。铺置铺兵五人。”

  元代在泉州的武职官,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9·职官志·武秩·历代武职官考·元》载有:“元设潮州(?应为湖州)翼万户府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经历,知事,镇抚司,镇遏司,上、中、下所千户,副千户,上、下百户,左副翼万户,左副翼百户。”

  概说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明》:

  “洪武元年(1368年),泉州置卫指挥使司,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隶福建都指挥使司。

  二十年(1387年),城水澳为永宁卫,亦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隶福建都指挥使。又复城小兜为崇武所,城厦门为中左所,城福全为福全所,城金门为金门所,城高浦为高浦所,别为守御千户所,亦隶福建都指挥使。

  二十一年(1388年),遣江夏侯·周德兴于沿海要害处置巡检司十八(置弓兵),复于大担、南太武山外建浯屿,置水寨一(置军兵)景泰三年(1452年),移厦门中左所。

  嘉靖(1522—1566年)末,倭奴为寇,在籍之兵徒有虚名,乃复练乡勇为土兵,召外营为客兵。”

  明代在泉州的武职官,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9·职官志·武秩·历代武职官考·明》载有:

  “明设泉州卫指挥使司指挥使,指挥同知,佥事,镇抚,经历司经历,知事,左、右、中、后正千户,副千户,百户;

  及永宁卫指挥使司指挥使,指挥同知,佥事,镇抚,经历司经历,知事,左、右、中、前、后正千户,副千户,百户;

  福全正千户,副千户,百户,镇抚。”

  卫所军兵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明·卫所军兵》:

  “《闽书》:朝廷置卫所于天下,以开国靖难之人为之,或简户丁,或调他省,或配有罪,籍为军,曰卫兵,亦宋人禁兵之意也。卫兵有三:曰往操军、曰屯旗军、曰屯种军。往操军,入则守城,以时训练,谓之见操军;出则守寨,按季践更,谓之出海军。屯旗军者,奉红牌及样田事例之屯军也。屯粮军者,屯田军也(如永乐二年[1404年],调福州左、右卫和兴化卫等三卫士兵2688名,在永春设屯田24所,共屯垦田地70804亩)。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江夏侯·周德兴刺福、兴、泉、漳四郡民为兵,于是有沿海军卫;卫所初定,民未习水土,率潜离城戍。二十五年(1392年),互调其军于诸卫。

  隆庆《府志》:

  卫所军士,俱有定数。大率以五千六百名为卫,千一百二十名为千户所,一百一十名为百户所。每一百户内设总旗二名,小旗十名,大小相维,编成队伍。

  泉州卫,都指挥使司一员,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洪武元年(1368年),总兵官汤和陈有定,泉州平,改元总管府为卫,即宋州治也。操海屯种旗军,旧额六千一百四十七名,后以逃亡事故渐次裁减。万历时(1573—1620年),存操海旗军余丁千二百三十六名,屯种军三百四十四名。营房沿郡城内外,今废。

  左千户所,营房六百三十间,在旧通淮门内,左右沿城。

  右千户所,营房七百一十间,在东门内,左右沿城。

  中千户所,营房七百一十二间,在南门外及水仙门,左右沿城。

  前千户所,营房六百九十间,在西门外及临漳门,左右沿城。

  后千户所。营房七百七十间,在北门,左右沿城。

  永宁卫,指挥使司一员,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操海屯种旗军,旧额六千九百三十五名,后以逃亡事故渐次裁减。万历(1573—1620年)时,存操海军千三百九十四名,屯种军七百八十三名。

  左千户所,营房八百五十间,在海宁门东街。万历(1573—1620年)时只存一百二间。

  右千户所,营房八百四十间,在水陆门西直街。万历(1573—1620年)时只存一百一十二间。

  中千户所,营房八百四十九间,在东瀛门东南街。万历(1573—1620年)时只存一百八间。

  前千户所,营房八百四十间,在金鳌门南街。万历(1573—1620年)时只存一百一十间。

  后千户所。营房八百四十九间,在玉泉门北街。万历时只存一百二十九间。

  福全守御千户所,差操屯种旗军,旧额五百七十五名,万历(1573—1620年)时存操海军一百一十六名,屯种军一百一十七名。营房八百五十三间,在所城中。

  中左守御千户所,操海旗军旧额一千二百四名,万历(1573—1620年)时存六百八十四名。营房九百八十七间,在所城中。

  隆庆《府志》:明初,泉、永二卫尺籍,有归附军,有投充军,有犯该谪发军,有外卫改调军,共一万二千有奇。其训练之制,岁二月中旬至夏至止,七月中旬至冬至止。其出海备倭之制,以上、中、下班更迭之。月支粮于官,亦有定制,二斗为军总旗,八斗为差操正军,又加行粮四斗为出海备倭军,六斗为只身纪录军,二斗为老幼存恤军。其后,复分三分守城,七分屯种。粮出于所种田,而以余粮输官,为不支粮屯军。本府原派广平等七仓秋屯盐本折色九万四千有奇,亦定制也。是时,民出谷粟以养兵,兵荷干戈以卫民,兵食俱足,而民未尝重困也。太平日久,军政不修,逃坟日多,勾清无法,制额于是日减,所存仅五之一。屯已失额,操复缺伍,于是抽选于军户以备团练,谓之余丁军;招集于市井,谓之募兵,动调于各省,谓之客兵;调之于湖广等处者,谓之狼家兵。又增派兵户丁粮于旧制之外以为一乡防守,谓之民兵、乡兵。太平无事之时,兵额虽减而粮额犹有余;一旦有事,兵不足则增兵,兵久费多而食又不足则增饷,皆一时不得已之权,而非国家经常之规矣。”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

  “明制:

  泉州、永宁二卫,有归附军,有投充军,有谪发军,有改调军;或为正管军,或为带管军,设指挥,千百户统之。入则守城,谓之见操军;以时训练,出则守寨,谓之出海军;按季践更,俱为征操军。

  又有屯旗军,奉红牌及田事例之屯军也。

  有屯种军,粮出于所种田,而以余粮输官,为不支粮屯军。德化屯种军凡三十二所。详见民赋志洪武九年,以邑民为垛,籍留守卫二十年。

  江夏侯·周德兴经略海上,刺德化民抽丁充永宁卫,防倭戍守,民逃亡者过半。”

  水寨军兵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明·水寨军兵》:

  “明初旧制,水寨兵统以指挥一员,谓之把总,每五年考选推委。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题请定例照都指挥体统行事,名为钦依把总,而各卫岁轮指挥一员,领卫所军往听节制,无额设。如南日寨控郡北境,则拨泉州卫兵三百三十五人,合兴化、平海二卫兵共一千五百人以戍之。浯屿寨控郡南境,则拨永宁卫并福全所兵二千二百四十二人,合漳州卫兵共二千八百九十八人以戍之。寨军分三班更迭,月粮之外加给行粮。上班今年二月上,明年二月下,下班替之。中班今年八月上,明年八月下,上班替之。下班明年二月上,后年二月下,中班替之。三番轮转,大约一年有半年休息。休息者,月办料银一钱以修战船。千户以下轮班如军士之法。卫总指挥各以八月更代,哨守皆卫所之军,有司无供亿之费。嘉靖间,五寨水军另募充数。隆庆四年(1570年),增设浯铜游兵,天启初又设一游击兼统之,于是卫与寨分,卫所军只拨贴水寨驾船耳。外此又有澎湖游兵,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因倭而设。此明水军之大概也。

  浯屿寨钦依把总一员,旧额水军二千二百名,万历时存一千七百名。粮每月九钱,布政司发给。又卫所贴驾军五百八十名。旧额兵船三十二只,后福、哨、冬、鸟等船,共增至四十八只。

  浯铜游兵名色,把总一员,兵五百三十六名,粮亦布政司发给。驻中左所。又卫所贴驾军三百名,冬、鸟等船二十二只。

  泉南游击,统辖浯屿寨军、浯铜游兵。天启(1620—1627年)初设,以备红夷,兵三千人,寻裁。

  澎湖游兵名色,把总一员,兵八百五十名,哨船二十只。春汛支粮于泉,冬汛支粮于漳。

  水寨所辖汛地:

  隆庆《府志》载:旧岱屿以北接于兴化,南日水寨辖之,岱屿以南接于漳州,浯屿水寨辖之。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军门议以本寨兵船一□(“舟宗”合一字),直至湄洲屯扎,一□(“舟宗”合一字)直至料罗屯扎,而埈上一带量拨巡哨。寇至则以全力守湄洲,而于平海卫前与南日会哨。铜山又守旧浯屿,而于担屿与浯屿会哨。本寨汛地,北至南海,南至担屿。

  万历《府志》所载,浯屿寨兵,分四哨,出汛时,一屯料罗,一屯围头,一屯崇武,一屯永宁。每汛舆铜山、南日两寨及浯铜游兵合哨,稽风传筹。浯铜游兵分二哨,出汛时一屯旧浯屿,一屯担屿。每汛与浯屿寨兵合哨。惟澎湖游兵,专过澎湖防守。凡汛,春以清明前十日出,三个月收。冬以霜降前十日出,二个月收。收汛毕日,军士放班,其看船兵,拨汛地小防。

  水寨战船:

  隆庆《府志》载:嘉靖(1522—1566年)以前,水寨战舰皆出之卫所,及后广募民舰,旋设舟师于五寨之外,分十有六澳,船不加多,力分势寡。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复水寨之旧,每寨设兵船三十二只,用兵二千二百名;以把总领之,属总兵官统督,监军道监督。

  万历《府志》载,福船势力雄大,最便冲犁,所以扼贼船于外洋。次号哨船、冬船,以便窄港攻战。小号鸟船、快船,以便哨探或助力袭击。如福船出洋犁贼,贼船势将内逼,哨、冬船与鸟、快船急抢上风,又出贼船之内,向外逐打,务逼使出洋,内外夹击收功。”

  巡检弓兵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明·巡检弓兵》:

  “明初,沿海置巡检司兵,曰弓兵。

  隆庆《府志》:本府各县巡检司共一十九处,额编各司弓兵名数多寡不等,共一千六百五十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弓兵百名内裁减三十名,扣银解布政司充饷。四十二年(1563年),巡检司弓兵,只留一十二名以充哨探盘诘。后又有并司裁革者,其尚存巡司兵额稍有所增。万历(1573—1620年)时各司兵额多寡不同。

  晋江县:围头巡检司、乌浔巡检司、祥芝巡检司、深沪巡检司。以上四司,旧设弓兵额各一百名,万历(1573—1620年)时各存一十八名。

  隆庆《府志》载《军门疏议》云:洪武至正统年间(1368—1449年),经略诸臣夏侯、侍郎等官,自福宁州以达漳泉,置卫所共二十五,巡司四十有五,水寨五处。卫所、巡司以控贼于陆,水寨防之于海,则知巡司衙门虽小,而与水寨同时建设,所以联络声势,保障居民也。迩年兵饷缺乏,扣银解充,似亦一时不得已之权。今海防无儆,生齿日繁,彼处离城窎远,则流官弹压与弓兵防守,皆似难免者,况土民鱼盐为生,惯习风涛,尤堪水战,飞石放镖,乃其长技,近年屡与贼斗,贼亦畏之。若以弓兵工食,就彼招募土民,籍之于官,且耕且守,禁其尅削,作其锐气,即胜兵千余,不召而集,恐客兵不及也。”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

  “洪武二十年(1387年)江夏侯·周德兴置高镇巡检司,括民丁统于巡检为弓兵。本司额设七十名,往役者复其家。

  弘治(1488—1505年)间,以田赋定差役,而民间雇值倍之。

  嘉靖(1522—1566年)季,闽中被倭,军门议各司弓兵多逃亡,始减兵数,雇值徵赢充饷。高镇巡司弓兵只存十二名。”

  民兵

  洪武(1368—1398年)初设民兵,后民兵分为机兵、乡兵二种。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明·民兵》:“民兵有机兵、乡兵二种。”

  民兵

  洪武(1368—1398年)初,官府将民间武勇编成队伍,自备鞍马器械,以时操练,有事用以征战,事平复还为民,称民兵,设民兵万户府管制。正统十四年(1449年)本地官司率领。天顺元年(1457年)起由官府供给鞍马器械。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明·民兵》“洪武初,立民兵万户府,简民间武勇,编成队伍,以时操练。有事用以征战,事平复还为民。有功者一体升赏。正统十四年,命本地官司率领操练。天顺元年,命鞍马器械悉从官给。”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洪武(1368—1398年)初,立民兵编成队伍,以吋操演,有事用以征战,事平复还。为民有功者,一体升赏。正统十四年(1449年),命本地官司率领操演,名曰怏手,十年一代。”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1·秩官志·武职》:“明·洪武初立民兵。正统十四年,命本地官司率领操练。洪武二十年,江夏侯置高镇巡检司,括民丁统于巡捡。”

  机兵

  弘治二年( 1489年),按州县大小,每里(古代行政区域)分别选取2~5名20~50岁的精壮民众为机兵,给食银(伙食费),春、夏、秋每月操练2次,冬季操三歇五。机兵的作战要求较为严格。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明·民兵》:

  “弘治二年,选取民壮,州县七八百里者,里二名;五百里者,里三名;三百里者,里四名;一百里者,里五名。须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精壮之人充数。每民工食银七两二钱。春夏秋月每二操,冬操三歇五,谓之机兵。明制,凡临敌失一军以上者,与失机同罪,故名。

  晋江县机兵,隆庆(1567—1572年)时额三百五十名,万历(1573—1620年)时存九十名。六年(1578年),严禁官司不得私役。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都御史阮鹗抽拨与军余团练于府城大教场,唯安溪以防守县城不与,后以充饷递减,隆庆(1567—1572年)时存一千四百六十六名,万历(1573—1620年)时存七百三十名。”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1·秩官志·武职》:“景泰间设机兵。弘治二年,又选民壮充之。”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

  “景泰(1450—1456年)间,议设机兵。

  天顺元年(1457年),命鞍马器械,悉从官给,复其本户丁粮。

  弘治二年(1489年),选取民壮,须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精壮之人。州县七八百里者,里二名,五百里者里三名,三百里者里四名,一百里者里五名。德化旧额一千八百有奇,率以下户佥充。春、夏、秋,月操二次,至冬操三歇五。六年,令官司私役民壮者,以私役军余例罪之。

  正德七年(1512年),始更其法,以一县丁粮通融编差,丁六、丁米三十九石编一名。

  嘉靖三年(1524年),又除官吏优免外,丁三、丁米三十九石编一名。后又以米专编驿,人丁专编机兵,皆惯徒揽之。三十六年(1557年),改将丁米对编,每名倍追工食银一十四两四钱,内以一半团练,每名给工食银十两八钱;一半防守,每名给工食银七两二钱。剩银充饷。三十八年(1559年),改以丁四粮六编,每名给银七两二钱,照旧倍追。四十三年(1564年),又以丁米对编,每名工食银十两八钱,内对与自取银七两二钱,余银充饷。四十四年(1565年),题派丁四粮八,专备饷银,民兵通免倍追。又添编抽取民兵征银,仍解充饷。

  嘉靖(1522—1566年)间,德化额编机兵一百二十名,内一百五名,每名给银十两八钱;一十五名,每名给银七两二钱,余银充饷。频年被倭,军门于其中选为标兵,隶麾下,奏增机兵之直,而减其数,收赢充饷。隆庆以后,复递减扣工食充饷。

  万历(1573—1620年)间,实存机兵八十名。”

  乡兵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起,添设乡兵,又称土兵,专备城守。《明史·卷91· 志67·兵3·边防海防江防民壮士兵乡兵》:“乡兵者,随其风土所长应募,调佐军旅缓急。”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明·民兵》:

  “又有乡兵者,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都御史王询行令添设,专备城守。

  泉州共八百四十六名,亦除安溪防守县城,其余四县与机兵一体团练。四十五年(1566年),知府万庆以军余革归原卫,裁减乡兵额,后复奉文尽行裁革。

  晋江县乡兵,旧额二百名,隆庆(1567—1572年)时存一百五十名。

  万历《志》云:乡兵不支工食,养之无道,教之无素,易以滋扰。

  《闽书》云:嘉靖(1522—1566年)以倭故设土兵,招郡民,聚之教场,谓之土营。

  按:隆庆、万历二《志》皆不载土兵。《闽书》所谓土民(当作“土兵”),即二《志》所谓乡兵也。”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1·秩官志·武职》:“嘉靖三十七年,都御使王询令添设乡兵,万历间革,俱掌印官提督操演。”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都御史王询令各县添设乡兵,专备城守。万历(1573—1620年)间裁。

  按:机兵额设工食,选骁勇精壮、惯习捕盗者为之;掌印官提督操演,尽可得其用命。乡兵不给工食,养之无道,教之无素,强令操戈,实滋扰害耳。”

  王琼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明·民兵》:

  “隆庆《府志》:正德(1506—1521年)间,名臣王琼题为计处民壮事:

  我朝旧制,自京师以及天下设置卫所,编充军伍几至百万。令州县百姓供给粮饷,计天下田租之入,大半供军。军以卫民,民以供军,未闻卫所之外复有兵民之设也。

  自正统十四年(1449年)军伍消耗,边患警急,始议召集壮勇以自护卫。盖一时权宜之计,事宁之后即当罢革,以示休息,修明军政,以复旧规。合无本部通行各处抚按查勘,但系弘治七年(1494年)给事中孙儒奏准,新设民壮通行革罢。其正统十四年(1449年)以后,弘治七年(1494年)以前,原设机兵民壮俱照旧存留,俱听本州县掌印官提督操演,缉捕盗贼。

  查正德(1506—1521年)末年,疏虽未行,嘉靖之初,竟蒙递减。本府见在机兵之数,或是弘治(1488—1505年)初额。今卫所军数既未卒复,机、乡二兵难免添设。惟在严行挑选,禁革买闲,勤其操练,免其杂役,器械有给,教艺有师,犒赏以信,鼓舞有方,则土著莫非胜兵。先年知县柴镳钱之选,已行之而有成绩,如其不然,于事无益,于民有害,谋国之大臣,议论如出一口焉。”

  客兵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明·客兵》:

“嘉靖(1522—1566年)间,都督戚继光以所练浙江义乌兵屡舆倭战有功,巡抚谭纶奏留其兵,设参将、游击等官带领,分戍八郡,来去不常。隆庆四年(1570年),院道议募浙兵一营,是为旧营。万历二十年(1592年),以海上有警,又议增募一营,是为新营。万历(1573—1620年)时,以饷绌裁减。

  泉州旧营,浙兵也。名色: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初屯兵六百名。后兴新营,匀派实额五百七十五名,紥守府城,就东门外起营房百余间居之。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裁存四百五十名。春冬二汛,二哨守料罗,一哨守安海,一哨守围头兼顾福全,一哨守郡城。后议以安海为泉州门户,撤围头一哨,陆兵添守安海。

  泉州新营,亦浙兵也,把总一员,哨官四员,目兵五百七十五名。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裁存四百五十名。冬春二汛,二哨守崇武,一哨守永宁沙堤,一哨驻扎郡城。以上二营,裁后兵额皆并,官长等项,名员在内。

  把总日支银二钱。哨长日各支银七分。哨长高招一十七名,日各支银五分。队长、书记四十九名,日各支银四分。把总家丁二名,健步二名,四哨长家丁、健步各一名,兵夫杂流三百四十七名,日各支银三分三厘。每营每月约支粮银四百六十两有奇,俱派在本府属县征给。”

  嘉靖后兵饷之害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

  “按:

  嘉靖(1522—1566年)之季,倭奴入寇,调到广西向武州等处客兵未尝与贼一交锋,供给赏予,徒糜帑财亿万。及福宁、福清、永宁、崇武所在城池相继失陷,则馈贿免祸之费,又有不可胜计者。府县库藏因之穷竭。迨兴化城陷,始锐意经略,以巡抚谭纶至,而邻省总督胡宗宪遣参将戚继光率所练义乌兵八千人自浙来援。倭寇荡灭,民贼歼除,地方获宁。

  于是当事者遂以土著之兵为不足练,卫所军余又多馁弱,故闽中善后预备防御之兵,率岁调于金华,而兵饷之征由此无已。

  自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倍追机兵工食,又有加派均徭之议。至四十四年(1565年),都御史汪道昆题将通省丁粮以丁四粮八派追军饷,而倍追机兵,加编均徭,悉议停罢。

  尚以其不给也,乃留料钞、盐钞、鱼库、屯所诸银;又以其不给也,乃添编抽取民兵,仍征其银充饷;又以其不给也,仍减巡司弓兵,只存十口名,余皆征银充饷;又以其不给也,乃榷坊市酒税,乃抽见存寺税,乃扣各仓折价;犹以其不给也,至减预备仓军,储仓夫斗级,而追其工食以凑饷用。

  今考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以后,所征军饷之数,著其大都,而一时郡县之利害可概睹矣。

  附万历《志》载:‘德化县解充兵饷项下,丁四米八,银五百二十四两六分四厘;料钞银一百三十八两四钱四分七厘;盐粮银(民国志作“盐钞银”)八十三两一钱二分二厘;扣解机兵银三百七十八两;扣减弓兵银四百二十九两二钱;酒税银三两九钱,寺租银二十两七钱九分三厘;永宁仓本色饷银一千八百一十两三钱五分八厘;永宁仓折价充饷银七百六十六两三钱七分七厘;仓夫银一十两。’”

  清·顺治三年(1646年),在泉州置福建陆路提督军门,专管陆路标下中、左、右、前、后五营,并统辖全省陆路镇营。各县城乡分立汛塘,星罗棋布,陆路提标营以千把总一员轮防。康熙十七年(1678年),又另设水师提督,驻防在泉州的水师有金门镇标左营和右营。另各县设民壮,各巡司有弓兵。

  概说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

  “福建陆路提督军门驻郡城。《大清会典》:顺治三年(1646年),设提督军门,统辖全省水陆军务。康熙十七年(1678年)另设水师提督。

  本军门专管陆路标下中、左、右、前、后五营,统辖全省陆路镇营。兹录在郡境者,其余不载。

  每年俸银八十一两六钱九分四厘,养廉银二千两,薪银一百四十四两,蔬菜烛等银一百八十两,心红纸等银二百两,草干银二百四十两,赏号银五百两。系赏给阅操官兵。”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9·职官志·武秩·历代武职官考·国朝(清)》:“《大清会典》:顺治三年,设提督军门,统辖全省水陆军务。康熙十七年另设水师提督,本军门专管陆路标下中、左、右、前、后五营,统辖全省陆路镇营。”

  中营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9·职官志·武秩·历代武职官考·国朝(清)》:

  “中营:

  提督总兵官一员,驻扎泉州府城。

  中军参将一员,驻防府城。

  守备一员,旧分防安溪县徐州汛,雍正八年改驻府城。

  千总二员,一驻府城,一驻安溪长坑汛;内一员雍正六年以前裁,至十一年复设,各营同。

  把总四员,二驻府城,一分防安溪县汛,一分防安溪湄上汛。

  又雍正五年,奉文设外委千、把总,即于马战兵额内一体支饷,各营皆同。”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中营》:

  “中营防守府城并安溪县地方。东至罗渡,与城守营南安县汛分界;西至葫芦寨,与龙溪县漳州城守营华崶场前汛分界;又西至石门隔,与漳平县漳州城守营牛港汛分界;南至东岭,与同安营大路尾汛分界;西南至董林隘,与长泰县漳州城守营严溪汛分界;又西南至鹿跳石,与龙溪县华崶汛分界;北至牛尾岭,与永春州本标左营黄坂汛分界。

  参将一员,驻防府城。每月俸薪银一十三两,养廉银四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心蔬等银七两。

  守备一员,驻防府城。旧分防安溪县徐州汛,雍正八年(1730年)改驻郡城。每月俸薪银八两二钱八分二厘八毫,养廉银二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心蔬等银三两五钱。

  千总二员,一驻府城,一驻安溪长坑汛。内一员雍正六年(1728年)以前裁,至十一年(1733年)复设,各营同。每员每月俸薪银四两,养廉银一十两。

  把总四员,二驻府城,一分防安溪县汛,一分防安溪湄上汛。

  又雍正五年(1727年)奉文设外委千、把总,即于马战兵额内一体支饷,各营皆同。每员每月俸薪银三两,养廉银七两五钱。

  马战兵九十八名,外委、额外九员在内。每名每月给饷银二两,米三斗。步战兵二百五十六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五钱,米三斗。守兵三百八十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米三斗。共额设马、步战,守兵七百三十四名。

  原额马、步战、守兵八百六十六名。雍正九年(1731年),调战守兵三名入安海汛,十一年(1733年)调守兵二名入长福营。乾隆三年(1738年)调战守兵四名入屏南县汛,八年(1743年)调战守兵三名入诏安红花岭汛,存马、步战,守兵共八百五十四名。十七年(1752年)改马兵二名为步兵,移马饷于建宁镇。各员于马战兵内随粮二十四名,步战兵内随粮五十二名,守兵内随粮二十四名。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改随粮为养廉,裁改马、步战,守兵随粮虚额共一百名,补步战兵一百二十名,实额设马、步战,守兵八百七十四名。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抽调步战兵一十一名赴台湾淡水营,并北路中、左、右等营添防。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抽调外委一员、步战兵二十名、守兵三十名,赴台湾北路中营添防。嘉庆三年(1798年),抽调马战兵二名、步战兵一十五名、守兵三十三名,赴新设洪濑汛添防。嘉庆十三年(1808年),抽调步战兵五名、守兵八名,赴台湾新增艋舺营戍防。道光四年(1824年),因艋舺营改换水师,将原戍兵丁改配台湾城守右军戍防,共抽调马、步战,守兵一百二十五名。又嘉庆十九年(1814年),裁降马战三十名,改入步战兵九名,守兵二十一名。道光元年(1821年),裁减马战兵一十五名。现存今额。

  各员自备坐马四十四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兵战马九十八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外委额外马匹在内。原额一百七十匹,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改随粮为养廉,扣除马战兵名下马二十四匹。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抽调外委往台添防名下马一匹。嘉庆三年(1798年),抽调马战兵往台添防名下马二匹。嘉庆十九年(1814年),裁降兵战马三十匹。道光元年(1821年)裁减兵战马一十五匹。现存今额。

  驻防泉州府城兵共四百二十二名。内拨兵分守四处:东门城堆,兵六名;东鼓楼堆,兵五名;承天口堆,兵五名;米仓口堆,兵五名。余俱分防安溪县汛,不载。”

  左营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9·职官志·武秩·历代武职官考·国朝(清)》:

  “左营

  游击一员,驻防府城。乾隆二年,移驻永春州城。

  守备一员,驻防府城。

  千总二员,一驻府城,一分防永春州汛。

  把总四员,三驻府城,一分防永春州黄坂汛。”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左营》:

  “左营防守府城并永春州地方。

  游击一员,驻防府城。每月俸薪银一十两,养廉银三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心蔬等银六两。

  守备一员,驻防府城。每月俸薪银八两二钱八分二厘八毫,养廉银二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心蔬等银三两五钱。

  千总二员,一驻府城,一分防永春州汛。每员每月俸薪银四两,养廉银一十两。

  把总四员,三驻府城,一分防永春州黄坂汛。每员每月俸薪银三两,养廉银七两五钱。

  马战兵九十八名,外委、额外九员在内。每名每月给饷银二两,米三斗,草干银一两。步战兵二百三十五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五钱,米三斗。守兵三百二十七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米三斗。共额设马、步战,守兵六百六十名。

  原额马战兵一百七十名,内各员随粮二十一名;步战兵二百三十名,内各员随粮五十名;守兵四百五十四名,内公粮二十四名。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改随粮为养廉,公粮为公费,裁改马、步战,守兵随粮、公粮虚额共九十五名,补步战兵一百二十名,实额设马、步战,守兵八百七十九名。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抽调步战兵一十一名赴台湾淡水营并北路中、左营添防;五十四年(1789年)抽调外委一员、步战兵二十名、守兵三十名,赴台湾北路中营添防。嘉庆三年(1798年),抽调马战兵五名、步战兵三十八名、守兵八十七名,赴新设洪濑汛添防。嘉庆十三年(1808年),抽调步战兵五名、守兵七名,赴台湾新增艋舺营戍防。道光四年(1824年),因艋舺营改换水师,将原戍兵丁改配台湾北路左营戍防。共抽调马、步战,守兵二百四名。又嘉庆十九年(1839年)裁降马战兵三十名,改入步战兵九名,守兵二十一名。道光元年(1821年),裁减马战兵一十五名。现存今额。

  各员自备坐马二十二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兵战马九十八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外委、额外马匹在内。原额一百七十匹,后裁,改存今额。

  驻防泉州府城,兵共三百八十七名。内拨兵分守七处:双门前堆,兵六名;西鼓楼堆,兵六名;南鼓楼堆,兵十名,另防火兵十名;新门城堆,兵十名;执节宫堆,兵六名;火药局堆,兵六名;水门城堆,兵六名;与前、后二营轮换。余俱分防永春州汛,不载。”

  右营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9·职官志·武秩·历代武职官考·国朝(清)

  “右营

  游击一员,原驻府城,乾隆七年,移驻晋江永宁卫。

  守备一员,驻防府城。

  千总二员,一驻府城,一分防晋江定公庵汛。

  把总四员,二驻府城,一随防永宁卫,一分防晋江法石汛。”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右营》:

  “右营防守府城并本县地方。东至海,与金门镇左营水汛分界;西至前埔塘,与泉州府城守营大盈汛分界;又西至后湖汛,与城守营安海汛分界;南至福全塘,与城守营围头汛、南沙冈汛分界;北至径边塘,与城守营洛阳汛分界;又北至后渚塘,与城守营浔美汛分界。

  游击一员,驻永宁卫。原驻府城,乾隆七年,移驻永宁卫。每月俸薪银一十两,养廉银三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心蔬等银六两。

  守备一员,驻防府城。每月俸薪银八两二钱八分二厘八毫,养廉银二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心蔬等银三两五钱。

  千总二员,一驻府城,一分防蚶江汛。每员每月俸薪银四两,养廉银一十两。

  把总四员,二驻府城,一随防永宁卫,一分防定公庵。每员每月俸薪银三两,养廉银七两五钱。

  马战兵一百一名,外委、额外八员在内。每名每月给饷银二两,米三斗,草乾银一两。步战兵二百七十三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五钱,米三斗。守兵四百一十三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米三斗。共额设马、步战,守兵七百八十七名。

  原额马战兵一百七十名,内各员随粮二十二名;步战兵二百三十名,内各员随粮四十九名;守兵四百五十四名,内各员随粮二十四名。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改随粮为养廉,裁改马、步战,守兵随粮虚额共九十五名,补步战兵二百二十名,实额设马、步战,守兵八百七十九名。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抽调步战兵一十一名,赴台湾淡水营并北路中、左营添防。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抽调外委一员、额外一员、步战兵二十名、守兵三十名,赴台湾北路中、左营添防。嘉庆十三年(1808年),抽调步战兵六名、守兵八名,赴台湾新增艋舺营戍防。道光四年,因艋舺营改换水师,将原戌兵丁,改配台湾北路左营戍防。共抽调马、步战,守兵七十七名。又嘉庆十九年(1814年),裁降马战兵三十名,改入步战兵九名,守兵二十一名。道光元年(1821年),裁减马战兵一十五名。现存今额。

  各员自备坐马二十二匹。每月每匹支草干银一两。兵战马一百一匹。每匹每月支草干银一两,外委、额外马匹在内。原额一百七十匹,后裁,改存今额。

  驻防泉州府城,兵一百一十八名。内拨兵分守二处:开元口堆,兵十一名;清军驿堆,兵六名。

  驻防永宁卫,辖汛十,兵共二百七十六名。在本汛兵一百八十二名。内拨驻梅林汛,兵十名;沙堤汛,兵十三名;厝上汛,兵十三名;东店汛,兵十名;竿头汛,兵二十名;邓厝汛,兵五名;崙后汛,兵六名;青石汛,兵六名;灵水汛,兵五名;前埔汛,兵六名。

  分防定公庵汛,辖汛九,兵共一百四十一名。在本汛兵四十名。内拨驻石亭汛,兵十名;深沪汛,兵二十名;乌浔汛,兵十名;柳山汛,兵六名;沿山汛,兵五名;福全汛,外委一员,兵二十名;石圳汛,兵十名;西仓汛,兵十名;后湖汛,兵九名。

  分防蚶江汛,辖汛十四,兵共二百四十八名。在本汛兵一百名。内拨驻日湖汛,兵二十名;祥芝汛,兵二十名;古浮汛,兵十名;五堡汛,外委一员,兵十名;石狮汛,外委一员,兵六名;水头汛,兵十名;浦边汛,兵五名;塘市汛,兵四名;青阳汛,兵五名;法石汛,外委一员,兵十名;鹧鸪汛,兵二十名;径边汛,兵十名;后渚汛,兵十名;上庵汛,兵五名。”

  前营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9·职官志·武秩·历代武职官考·国朝(清)》:

  “前营

  游击一员,驻防府城。

  守备一员,分防惠安县汛。

  千总二员,旧一员调台湾北路营,雍正十一年复设。一驻府城,一分防惠安崇武汛。

  把总四员,二驻府城,一分防惠安洛阳桥汛,一分防惠安黄崎汛。”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前营》:

  “前营防守府城并惠安县地方。东至崇武汛,与金门左营水汛分界;西至岭北汛,与仙游县地方分界;南至洛阳汛,与泉州府城守营桥南汛分界;北至交界塘,与仙游县兴化协枫亭汛分界。

  游击一员,驻防府城。每月俸薪银一十两,养廉银三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心蔬等银六两。

  守备一员,分驻惠安县汛。每月俸薪银八两二钱八分二厘八毫,养廉银二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心蔬等银三两五钱。

  千总二员,旧一员调台湾北路营,雍正十一年复设。一驻府城,一分防惠安崇武汛。每员每月俸薪银四两,养廉银一十两。

  把总四员,二驻府城,一分防惠安县汛,一分防惠安县洛阳桥汛。每员每月俸薪银三两,养廉银七两五钱。

  马战兵一百三名,外委、额外九员在内。每名每月给饷银二两,米三斗,草乾银一两。步战兵二百七十二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五钱,米三斗。守兵四百一十三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米三斗。共额设马、步战,守兵七百八十八名。

  原额马战兵一百七十名,内各员随粮二十一名,步战兵二百三十名,内各员随粮五十名,守兵四百五十四名,内公粮二十四名。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改随粮为养廉,裁改马、步战,守兵随粮、公粮虚额共九十五名,补步战兵一百二十名,实额设马、步战,守兵八百七十九名。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抽调步战兵一十一名,赴台湾淡水营并北路中左营添防。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抽调外委一员、步战兵二十名、守兵三十名,赴台湾北路左营添防。嘉庆十三年(1808年),抽调步战兵六名、守兵八名,赴台湾新增艋舺营戍防。道光四年(1824年),因艋舺营改换水师,将原戍兵丁改配台湾北路左营戍防。共抽调马、步战,守兵七十六名。又嘉庆十九年(1814年),裁降马战兵三十名,改入步战兵九名,守兵二十一名。道光元年(1821年),裁减马战兵一十五名。现存今额。

  各员自备坐马二十二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兵战马一百三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外委、额外马匹在内。原额一百七十匹,后裁,改存今额。

  驻防泉州府城,兵共三百五十七名。内拨兵分守六处:北门城堆,兵五名;北门街堆,兵五名;白狗庙堆,兵五名;南鼓楼堆,防火兵三名;武庙内堆,防火兵七名;水门城堆,兵六名;与左、后二营轮换。余俱分防惠安县汛,不载。”

  后营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 29·职官志·武秩·历代武职官考·国朝(清)》:

   “后营

  游击一员,驻防府城。

  守备一员,驻防府城。

  千总一员,原系二员,一驻府城,一分防德化县城。乾隆五十四年,裁去一员,移台湾北路左营添防。

  把总四员,三驻府城,一轮防德化内洋汛。”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1·秩官志·武职》:

  “国朝专设绿旗陆路提标,以后营千把总一员轮防德化县城,兼辖高阳、赤水、郭坂、溪边、南埕、水口、美湖等塘汛。(康熙十五年以前册籍无存。志自十五年始。)

  康熙五十一年,提督题请山坪头添设千把总一员防守。

  乾隆元年,总督郝玉麟咨准部覆,将弁兵移驻内洋,兼辖山坪头、倚洋、漈头、王春、十八格等塘汛。”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后营》:

  “后营防守府城并德化地方。

  游击一员,驻防府城。每月俸薪银一十两,养廉银三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心蔬等银六两。

  守备一员,驻防府城。每月俸薪银八两二钱八分二厘八毫,养廉银二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

  千总二员,一分防德化县汛,一调台湾北路左营添防。此一员原驻府城,乾隆五十四年,抽调赴台湾北路左营添防。每员每月俸薪银四两,养廉银一十两。

  把总四员,三驻府城,一轮防德化内洋汛。每员每月俸薪银三两,养廉银七两五钱。

  马战兵九十八名,外委、额外九员在内。每名每月给饷银二两,米三斗,草干银一两。步战兵二百三十八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五钱,米三斗。守兵三百三十四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米三斗。共额设马、步战,守兵六百七十名。

  原额马战兵一百七十名,内各员随粮二十一名;步战兵二百三十名,内各员随粮五十名;守兵四百五十四名,内公粮二十四名。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改随粮为养廉,裁改马、步战,守兵随粮、公粮虚额共九十五名,补步战兵一百二十名,实额设马、步战,守兵八百七十九名。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抽调步战兵一十一名,赴台湾淡水营并北路中、左营添防。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抽调步战兵二十名、守兵三十名,赴台湾北路左营添防。嘉庆三年(1798年),抽调外委一员、马战兵五名、步战兵三十五名、守兵八十名,赴新设洪濑汛添防。嘉庆十三年(1808年),抽调步战兵五名、守兵七名,赴台湾新增艋舺营戌防。道光四年(1824年),因艋舺营改换水师,将原戍兵丁改配台湾北路左营戊防。共抽调马、步战,守兵一百九十四名。又嘉庆十九年(18141年),裁降马战兵三十名,改入步战兵九名,守兵二十一名。道光元年(1821年),裁减马战兵一十五名。现存今额。

  各员自备坐马二十二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兵战马九十八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外委、额外马匹在内。原额一百七十匹,后裁,改存今额。

  驻防泉州府城,兵共四百七十九名。内拨兵分守七处:涂门城堆,兵十一名;开元口堆,兵六名;南鼓楼堆,兵五名;县学口堆,兵十一名;通天宫堆,兵六名;沟墘堆,兵十一名;水门城堆,兵六名。与左、前二营轮换。余俱分防德化县汛,不载。”

  泉州城守营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9·职官志·武秩·历代武职官考·国朝(清)

  “泉州城守营

  参将一员,驻防府城。原设参将,康熙二十三年裁,二十七年以长乐营游击改设。雍正八年,改游击为参将。

  都司二员。原系一员,系雍正八年增设守备一员,十年改守备为都司,分驻晋江安海汛。嘉庆三年,添设都司一员驻洪濑,共二员。

  守备一员,驻防府城。原设守备,康熙二十三年裁,二十七年,以漳州城守营守备改设。

  千总三员。原系二员,一驻府城,一分防南安县汛。嘉庆二年,添设一员驻洪濑。

  把总四员,一驻府城,一分防晋江安海汛。一分防晋江东石汛,一分防南安大盈汛。”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泉州城守营》:

  “城守营防守府城并晋江、南安二县地方。东至洛阳南岸,与提标前营惠安地方分界;西至罗渡,与提标中营安溪地方分界;南至沙溪,与同安营分界;东南滨海,与水师金门右营水汛分界;北至广桥,与兴化协右营仙游地方交界。

  参将一员,驻防府城。原设参将,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裁。二十七年(1688年)以长乐营游击改设。雍正八年(1730年),改游击为参将。每月俸薪银一十三两二钱七分八厘三毫,养廉银四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心蔬等银七两。

  都司二员,一分驻安海汛,一调驻洪濑汛。雍正八年(1730年)增设守备,十年(1832年)改守备为都司,原额一员。嘉庆三年(1798年),再抽调延平府右营都司一员驻防洪濑。每员每月俸薪银八两二钱八分二厘八毫,养廉银二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心蔬等银三两五钱。

  守备一员,驻防府城。原设守备,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裁。二十七年(1688年),以漳州城守营守备改设。每月俸薪银八两二钱八分二厘八毫,养廉银二十一两六钱六分六厘六毫,心蔬等银三两五钱。

  千总三员,一驻防府城,一分防南安县汛,一随防洪濑汛。原额二员,嘉庆三年抽调邵武府左营千总一员随防洪漱。每员每月俸薪银四两,养廉银一十两。

  把总四员,一驻防府城,一分防安海汛,一分防东石汛,一分防南安大盈汛。每员每月俸薪银三两,养廉银七两五钱。

  外委八员,原额六员,嘉庆三年抽拨汀州右营一员、陆路提标后营一员添防洪濑。一驻防府城,余分防各汛。每员每月支养廉银一两五钱。

  额外外委三员,驻防府城。

  马战兵五十九名。外委八员、额外外委三员,系支食马战粮,归马战兵数内,共马战兵七十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二两,米三斗。步战兵三百四十四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五钱,米三斗。守兵六百九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米三斗。共额设外委、额外马战兵、步守兵一千二十三名。

  原额设马战兵七十七名,步战兵二百八十二名,守兵四百一十名。雍正九年(1731年),调拨陆路各营步战兵三十三名,守兵四十七名,增入本营安海汛。乾隆三年(1738年),调拨步战兵二名入屏南县汛。八年调拨步战兵一名、守兵二名入诏安营红花岭汛。其马战兵额内随粮二十七名、步战兵额内随粮四十九名、守兵额内公粮二十四名,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随粮改为养廉,公粮改为公费,裁额一百名。嘉庆三年(1789年),添设洪濑乡,抽拨各营外委马战兵十四名、步战兵八十八名、守兵二百名,共三百二名驻防洪濑。嘉庆十三年(1808年),抽添台湾北路艋舺营换班步战兵七名、守兵十一名戍防。道光五年(1825年),调拨改归台湾城守右军戍防。现存今额。

  各官自备坐马三十四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兵战马七十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

  驻防泉州府城。马、步战,守兵三百二十二名,官例马一十四匹,兵战马五十一匹。

  一分防洛阳桥南岸寨,辖汛三、塘三。兵共四十一名,马一匹。在寨外委一员,兵八名,马一匹。拨驻浔美汛,兵五名;新桥汛,兵五名;御殿汛,兵五名;洛阳塘,兵五名;新铺塘,兵五名;樵楼塘。兵五名。

  一分防河市汛,辖汛二。兵共十六名,马一匹。在本汛外委一员,兵五名,马一匹。拨驻马甲汛,兵五名;东坂汛。兵二名。

  一分防安海汛,辖汛四、塘六。兵共一百三十二名,马六匹。在本汛外委千、把总一员,兵八十名,马六匹。拨驻古陵汛,兵五名;浯埭汛,兵五名;溪边汛,兵五名;溜石汛,兵五名;桥尾塘,兵六名;下辇塘,兵五名;冷水井塘,兵五名;石龟塘,兵五名;驷行塘,兵五名;潘径塘,兵五名。

  一分防东石汛,辖汛六。兵共九十四名,马三匹。在本汛外委千、把总一员,兵三十八名,马二匹。拨驻白沙汛,兵八名;石菌汛,兵十名;桑柄汛,兵五名;氵丙洲汛,兵十名;上冲汛,兵五名;围头汛,外委一员,兵一十六名,马一匹。

  一添防洪濑乡。外委二员,兵三百名,官例马六匹,兵战马一十四匹。

  余分防南安县等汛,不载。”

  水师金门镇标

  驻防泉州的水师有金门镇标左营和右营。下文仅录晋江深沪、祥芝、围头水汛,其余各县无载。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水师金门镇标》:

  “水师金门镇标左营录其防守本县者,余不载。

  分防深沪水汛,兵三十五名,战船一只。所辖有乌浔、永宁、东店等小汛。

  分防祥芝水汛,兵三十五名,战船一只。所辖有日湖、蚶江、后渚、径边等小汛。

  水师金门镇标右营录其防守本县者,余不载。

  分防围头水汛。兵三十五名,战船一只。”

  汛塘

  清·顺治三年(1646年),清廷革明代戍卒之弊,专置绿旗,在泉州置福建陆路提督军门,专管陆路标下中、左、右、前、后五营,并统辖全省陆路镇营。各县分立汛,由陆路提标营和水师金门镇标营以千把总一员轮防;汛下又设塘。汛塘密集分布于城乡。

  泉州各汛分布

  泉州各汛,见于上述记载的有:

  陆路中营驻防府城,分防安溪长坑汛、安溪县汛、安溪湄上汛。

  陆路左营驻防府城,分防永春州汛、永春州黄坂汛。

  陆路右营驻防永宁卫(辖梅林汛、沙堤汛、厝上汛、东店汛、竿头汛、邓厝汛、崙后汛、青石汛、灵水汛、前埔汛10汛)、分防晋江蚶江汛(辖日湖汛、祥芝汛、古浮汛、五堡汛、石狮汛、水头汛、浦边汛、塘市汛、青阳汛、法石汛、、鹧鸪汛、径边汛、后渚汛、上庵汛14汛)、定公庵汛(辖石亭汛、深沪汛、乌浔汛、柳山汛、沿山汛、福全汛、石圳汛、西仓汛、后湖汛9汛)

  陆路前营驻防府城,分防惠安县汛、惠安崇武汛、惠安洛阳桥汛。

  陆路后营驻防府城,分防德化县汛、德化内洋汛。

  陆路城守营驻防府城,分防洛阳桥南岸寨(辖浔美汛、新桥汛、御殿汛3汛,洛阳塘、新铺塘、樵楼塘3塘)、晋江河市汛(辖马甲汛、东坂汛2汛)、安海汛(辖古陵汛、浯埭汛、溪边汛、溜石汛4汛,桥尾塘、下辇塘、冷水井塘、石龟塘、驷行塘、潘径塘6塘)、东石汛(辖白沙汛、石菌汛、桑柄汛、氵丙洲汛、上冲汛、围头汛6汛)、南安县汛、南安大盈汛、洪濑汛。

  水师金门镇标左营分防晋江深沪水汛(辖乌浔、永宁、东店等小汛)、祥芝水汛(辖日湖、蚶江、后渚、径边等小汛)。

  水师金门镇标右营分防晋江围头水汛。

  德化县汛塘

  德化县汛塘具体情况,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载:

  “国朝革明代戍卒之弊,专置绿旗,以重镇守。各县城乡分立汛塘,星罗棋布。陆路提标后营以千把总一员轮防。

  德化县汛,兼辖岳尾、高洋、溪边、南埕、水口、郭坂、赤水格、美洋等塘,领马步战守兵一百名:内马战兵二名,步战兵二十名,守兵七十八名,分驻各汛塘,一年一换。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提督杨琳题设山坪头汛,以千把总一员轮防。本汛兼辖王春、漈头、倚洋、十八格等塘,领马步战守兵一百名:内马战兵二十名,步战兵二十名、守兵六十名,分驻各汛塘,一年一换。乾隆元年总督郝玉麟以山多瘴气,咨准部覆。将弁兵移驻内洋,改山坪头汛为山坪头塘。”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汛塘》:

  “德化县汛轮防官:千把总一员,外委火器把总一员。汛兵分驻北镇楼、东城门、南城门、西城门。自北镇楼废,借住城隍庙西畔房庑。乾隆七年,知县鲁鼎梅就上市新街巷马王庙故址,捐建上下两厅四房,左右二间。其各城门俱有营房、敌楼,分驻如旧。

  岳尾塘,在东关外。

  高洋塘,在县南十五里,安兵口名。

  溪边塘,在县东南十五里。安兵口名。

  南埕塘,在县东六十里。安兵口名。

  水口塘,距南埕十里。安兵口名。

  郭坂塘,在县北二十里。安兵口名。

  赤水格塘,距郭坂十五里。安兵口名。

  美洋塘,距赤水格五十里。轮防外委把总一员,安兵口名。

  内洋汛轮防官:千把总一员,外委火器把总一员。乾隆元年,咨准自山坪头移驻于此。

  山坪头塘,在县西百里大田分界。安兵口名。

  王春塘,在县西九十里。安兵口名。

  漈头塘,在县西六十里。安兵口名。

  倚洋塘,在县西五十里。安兵口名。

  十八格塘,在县西北七十里。轮防外委把总一员,安兵口名。”

  泉州城门和晋江各汛炮位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城门、各汛炮位》:

  “安防七城门鉎铁大炮,共六十七座。原额八十八座,嘉庆十一年(1806年),移拨二十一座,差弁李得胜押运,运厦门兵船配用。东门城大炮一十七座,内废炮一座,炸碎炮一座。西门城大炮七座,内废炮一座。新门城大炮三座。水门城大炮一座。涂门城大炮一十八座。

  安防各汛炮位共三十七座:御殿汛铁红衣炮四座,洛阳台寨鉎铁炮四座,安海汛铁红衣炮四座,溪边汛鉎铁炮一座,东石汛铁红衣炮一十二座,南安汛鉎铁炮八座,围头汛铁红衣炮四座。”

  优恤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附优恤》:“各营马、步战守兵,每遇丁丧支银四两;嫁娶,支银三两;其换班过台者,又另有优恤。”

  旧设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附旧设》:

  “泉州总兵官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顺治十一年(1654年),改为随征中路总兵官,康熙六年(1667年)裁。

  陆路提标,旗鼓守备各一员。顺治十五年(1658年)裁。

  晋江营,游击、守备各一员。康熙十三年(1652年)裁。

  洛阳桥营,游击、守备各一员。康熙十三年(1652年)裁。

  围头营,游击、守备各一员。康熙十三年(1652年)裁。”

  民壮、弓兵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17·兵制志·国朝兵制·附民壮、弓兵》:“晋江县,民壮五十名。雒阳、鹧鸪、浦边巡司,弓兵各一十八名。”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0·武卫志·兵制》:“国初原编民壮五十名,每名给工食银七两二钱,地方官率领操演,康熙十七年(1678年)裁,二十二年(1683年)复设,续奉裁,雍正二年(1724年)复设;七年(1729年)派拨厦门海防二十名、安海粮捕六名,俱乾隆二年(1737年)裁;派拨典史六名,雍正十三年(1735年)裁。今存二十名,每名给工食银六两,带匀闰银二钱。本县知县调遣训练,又额设马快八名,专司缉捕盗贼。”

  铺兵

  清代,每铺设铺司一人、铺兵二人。

  清·乾隆《 德化县志·卷5·建置志·铺》:“国朝……每铺额设铺司一人,兵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