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名录(刘—下卷)

  刘弘宝[又作宏宝,字公可,号台岩,明·晋江人(今洛江区桥南)。户科给事中。工科都给事中。浙江参政,谪潮阳典史。卒于家。评价。]、刘廷焜(字子曦,号赓台)、刘伟叔、刘侃(字晋陶,号存庵)刘孔宗(字千海,明·晋江人。历官湖广参议。山西转运使。致仕居乡。)、刘益(字有谅)、刘敏求(字好古。南宋·晋江人。
  刘会
[字逢甲,号望海,又号盟海,明·惠安县人。万历进士。萧山县令(革除“折差”。捍海为田。修万历《萧山县志》。)。御史(擢御史。巡按广东。巡按云南。巡视京营,历南北京畿)。江南参政、钦点七省巡按使。致仕返乡,卒于家。]
  刘康夫
(字处恭,号公南。《闽中理学渊源考》记述。《宋元儒学案》记述。清·道光《晋江县志》记述。、刘宝节制殿前司左翼军[驻泉州]。镇江诸军都统制。罢就散职。复职镇江诸军都统制兼淮东招抚使。)刘兴国(或作刘国兴,字振宇,清·直隶宣化人。曾任福建陆路提标后营游击。)
  刘用行
[字圣与,南宋·南安人,或作晋江人。嘉定元年进士。历扬子尉、知零陵县、巴陵县。道州通判。绍定四年后历知桂阳军、太常寺主簿、知安庆府。端平元年改知潮州。晚知赣州(声华烨然。淳祐九年卒于官。)]
  刘志学(字师孔,南宋末元初·晋江人)
  刘君辅
[字仲佐,号西桥,南宋末元初·晋江县安仁乡永宁里芝山人(今石狮市祥芝镇大堡)。富甲一方。元·前至元卅一年构书塾于芝山。公益修建(元·前至元卅一年重修“海会堂”。元·元贞二年重修“平成桥”。元·元贞~至大间始建南安“丰山岩”。元·大德十年修缮芝山“慈济宫”。其余庵庙坛榭修葺。)。至治元年卒于家。]
  刘叔智
(字子夏,号三山先生。南宋·晋江人[今石狮市祥芝大堡])、刘春(字材达,号璞斋,明·安溪县在坊人)、刘峨(初名莪,字济叔,明·安溪县在坊人)、刘大遗(明·晋江人)、刘亨赙(侯夏饱,字图琼,号纯青,外文名何塞·伊格拉西澳·宝华,清末民初人,原籍南安县码头刘林村,侨居菲律宾马尼拉。事迹。评价。)、刘开泰(号平岩,清•惠安县梅峰铺涂坑乡[今泉港区后龙镇土坑村]人。建威将军。死难。后事。) 、刘琦龄[字稚玉,清·晋江县桥南人(今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社区)]、刘嵩(字子中,元末明初 ·晋江人。)
  刘佑
[字伯启,清初·河南鄢陵人。清·康熙七年任南安知县。重儒术。修《县志》。留心民瘼,为民请命(《上督院条陈地方事宜议》。《上道府修理战船事宜议》。《答上行处置边海事宜议》。《答本府鼓铸议》。)。抚慰斯民(《祭虎文》。《钩吻歌》。)。康熙十四年郑经礼送北归。]
  刘逵[刘达,字公路、公达。北宋人。乡籍(随州随县人。泉州同安人。泉州人。晋江人。)。元丰八年进士榜眼。调越州观察判官。入,累国子司业。崇宁中连擢至兵部尚书。崇宁五年拜中书侍郎(由枢密院同知擢中书侍郎。首劝徽宗碎元佑党碑及澄正蔡京所行悖理虐民事。平反“元祐党人”。蔡京罢相,刘逵辅弼。言者论劾。御史余深、石公弼再次论劾。)。崇宁六年罢知亳州。大观元年谪镇江节度副使、安州居住。大观四年起杭州知州,旋召为醴泉观使,到开封后卒。]

刘弘宝

  刘弘宝,又作宏宝,字公可,号台岩,明·晋江人(今洛江区桥南);子刘廷焜,孙刘鳞长。(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刘廷焜刘鳞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少卿刘台岩先生弘宝》综述“雍正九年《郡志》、史文简史继偕谥文简)先生撰《墓志》”有关资料为作《传》。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宏宝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宏宝》亦有传。(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史继偕》)

  户科给事中

  刘弘宝登万历十四年丙戍(1586年)联捷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少卿刘台岩先生弘宝》:

  “刘弘宝,字公可,号台岩,晋江人。

  万历十四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首上疏劝上御经筵,召还。直言诸臣而纠大珰之横不法者,人以为得大体。”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宏宝》:

  “刘宏宝,字公可,晋江人。

  万历丙戌进士,授庶吉士,改户科给事中。疏言中贵恣横,不宜置左右;抗章忤旨得罪诸臣,宜急叙录,以振士大夫敢言之气。”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宏宝》:

  刘宏宝,字公可

  万历丙戌联捷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疏言中贵某恣横状,不宜置左右;抗章忤旨得罪诸臣,宜亟收录,以振士大夫敢言之气。”

  工科都给事中

  转工科都给事中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少卿刘台岩先生弘宝》:

  “进工科都给事中。

  察水衡钱数,诸令甲所不急,一意撙省,即中贵人,必执谊力争之。

  时江西困陶型,三吴困机杼,徐淮上下濒河困垫溺。弘宝请陶型无征奇巧,机杼宜舒其期;河堤亟筑亟溃,民困版筑,宜厚其雇直而驱。诸罢民佐之责,治河大臣折厥衷;诸请复故道,及请浚七百余里陆地别通漕,皆谰甚,宜一切报罢。他所论奏平反率类是。”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宏宝》:

  “转工科都给事中。

  察视水衡钱,叹曰:‘是不数岁糜尽矣。’

   时江以西困陶型,三吴困机杼,徐淮上下濒河困版筑。弘宝请陶型无征奇巧,三吴机杼少纾其期,濒河垫溺,不得已驱之版筑,宜厚其雇直。”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宏宝》:“进工科给事中。”

  《神宗实录·卷270》:“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二月癸丑:都给事中刘弘宝劾武当提督太监黄勋,谓:‘工部原议本山解银一万两,织造本宫顶帐,勋止解四千有奇,大是欺抗。请照旧例会同司道收支香税,发仓备赈。’奉旨:‘本山量解七千两,工部补足三千两。’”

  浙江参政,谪潮阳典史

  出为浙江参政、分部台州;谪潮阳典史。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少卿刘台岩先生弘宝》:“会科臣序选,视资之后先为内外,弘宝逊同官,自请外补,遂出为浙江参政,分部台州。会有言水被淮泗祖陵者,上切责治河大臣,部覆波及,坐谪潮阳典史。”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宏宝》:“遂自请外,补出为浙江参政。会有言河水浸入淮泗祖陵者,坐谪潮阳典史。”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宏宝》:“出为浙江参政。会河水被淮泗祖陵,上切责治河大臣。部覆波及议河者,坐谪潮阳典史。”

  卒

  卒于家。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少卿刘台岩先生弘宝》:“以谪籍卒于家。后以登极恩赠太常寺少卿。所著有《尚书说》、《谏垣遗稿》。”“子廷焜。”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宏宝》:“卒于家。”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宏宝》:“未几卒。赠太常少卿。所著有《尚书说》、《谏垣遗稿》诸书。”“孙鳞长。”

  评价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宏宝》:宏宝性清介仁厚,矩范端严。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少卿刘台岩先生弘宝》:

  “弘宝清介仁厚,蔬粝终身,所居不蔽风雨;其端榘正范,虽夜分盛暑必衣冠;与人交,毋问少长,恻怛至到,望之知为有德君子也。

  尝手抄薛文清《读书录》,躬行一秉之。

  在惠潮时,访李见罗杨复所二公,相切劘居,常逡巡韬抑,不露意气;而遇事必言,辄复委婉,曲尽事情,公卿间尤以此多之,于是公望蔚然。”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洛阳刘氏家世学派》:“按:刘公可先生三世朴学古行,其仕者皆清德恬节,有名于时。……”

  刘弘宝曾得熹宗赐匾“名谏清卿”

  时人为联赞曰:“名谏震朝野,为民请命,一旦贬谪终无悔;清卿泽遐迩,为国立廉,两袖清风甘如饴。”

  按:

  薛文清薛瑄(1389—1464年),字德温,号敬轩,谥文清。山西河津县平原村(今属万荣县)人。明代著名理学大师,河东学派缔造者。著有《薛文清公集》24卷,《读书录》、《读书续录》各10卷。

  李见罗李材,字孟诚,号见罗,明·江西丰城人,著名教育家。嘉靖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广东检事、云南按察、右检都御史。重视教育,所至即聚徒讲学。曾讲学白鹿洞书院、湖口县大观阁讲堂、丰城莲搓书院。著有《将将纪》、《观我堂摘稿》、《李见罗书》等。

  杨复所杨起元,字贞复,明·广东归善人。万历五年(1577年)进士,累官吏部左侍郎。卒谥文懿。著有《文懿集》12卷,及《识仁编》、《证学编》、《诸经品节》等。

刘廷焜

  刘廷焜,字子曦,号赓台,明·晋江人(今洛江区桥南)刘弘宝之子,刘鳞长之父。(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弘宝刘鳞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文学刘赓台先生廷焜收录司徒(何乔远)撰《墓志》内容,曰:

  “刘廷焜,字子曦,号赓台台岩刘弘宝台岩之子。

  有名诸生,间饩于庠。奉父母至孝,友恭于兄弟,笃古质悫,无一毫流俗之气,其方严勤俭,出于天性。

  酷嗜书史,矻矻孜孜,留心古今治乱兴亡之大机,及圣贤学问经济,可以禆身心救世务者。手记目识,无虚日月,即之而介,久之款款中孚如金石。其临事祇慎,不敢造次,其于‘敬’之一字,被服终身,以求无愧家学。

  其诫鳞长之言曰:‘汝也,当官若稍懈,偷从不自爱护来也。’

  又曰:‘处不竞之地,避缁染之涂,可以读书,可以修身,可以承先世之风节。’

  又曰:‘尔其请教于老成练士。’

  又曰:‘圣人处事,每从忠厚,戒刻薄。儿综核甚善。吾虑儿之为怨府也。’

  又曰:‘侪被之交,宜谦和静定,敛藏锋锷。吾虑儿处同事,自恃直道,未能降心相从也。’

  又曰:‘京师游客附声射利,多有窥瞰往来,宜慎。吾子念之。’

  又曰:‘弊役衙蠹,剪除固当,乃吾视吾子,若不能顷刻容者,发之太骤,恐施之过当。吾愿吾子之审处熟思也。’

  又曰:‘少年临事接物,易入轻率恍惚。吾子念之。’

  凡累言尔尔,莫非义方云。”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洛阳氏家世学派》:“按……赓台先生尤惓惓家庭训诫,其秉心砥行,欲与古人相上下,于时会颓靡之日,独世笃谨,厚风规,以为一时坊表。”

刘伟叔

  刘伟叔,南宋·嘉熙元年(1237年)以奉直大夫知泉州兼权福建路市舶,至嘉熙二年(1238年)除直秘阁。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伟叔据《闽书》:刘伟叔,嘉熙(1237—1240年)间以奉直大夫知泉州兼权福建路市舶。尝捐公帑钱二百一十万,治庙门、殿庑、讲堂。”

刘侃

  刘侃,字晋陶,号存庵,清·山东沂水人。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知泉州府,后升闽转运使。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国朝·知府》:

  “刘侃,字晋陶,号存庵,山东沂水人。康熙庚辰进士,四十九年知泉州府。

  实心勤政,不避权势。重修文庙及诸先贤神宇。又补蔡虚斋坊表,故地树立之;置祀业,遗其后裔。刊《小学实义》。颁之书院以教士,朔望躬诣训诲焉。哀矜民命,录宋儒谨刑语,勒石府堂侧,垂示将来。

  以卓异升闽转运使。士民怀之,立祠小山丛竹之东祀焉。

  数年后,奉公过泉,阖郡列户,设香案欢迎,争睹其面,咸称有召南素丝之操云。 ”

刘孔宗

  刘孔宗,字千海,明·晋江人。

  历官湖广参议

  刘孔宗登永乐二年甲申(1404年)进士第,历户部主事、刑部郎中,宣德(1426—1435年)初迁湖广参议。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孔宗》:刘孔宗,晋江人。永乐甲申进士,历官湖广参议。”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刘孔宗》:

  “刘孔宗,字千海

  永乐二年进士。成祖命学士解缙选二十八人读书文渊阁,以应列宿,孔宗与选。

  官户部主事,奉职廉勤,多所干济。

  升刑部郎中,声绩懋著。

  宣德初,迁湖广参议。”

  山西转运使

  宣德(1426—1435年)间改任山西转运使。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孔宗》:“宣德间山西有警,尚书蹇义疏改孔宗山西转运使,调度精核,军兴饶给。群小惮其严明,构以赃。山西巡抚于谦孔宗律已过严,多与流俗忤,疏其诬,得释。”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刘孔宗》:“会山西有警,尚书蹇义奏改山西转运,调制得宜,军输饶裕。群小惮其威明,构以赃。巡抚于谦疏其诬,事得释。”

  致仕居乡

  正统五年(1440年)致仕居乡二十余年,以寿终。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孔宗》:“正统中乞致仕,以寿终。”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刘孔宗》:“正统五年力乞致仕,居乡二十余年,以寿终。”

刘益

  刘益,字有谅,元末·晋江人;历任晋江县尉、南昌主簿。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武功·元·刘益》:

  “刘益,字有谅,晋江人。

   由良家子弟帅义兵,从帅府讨山寇吕甫,以军功补官,至正(1341—1368年)中授晋江县尉。以运馈饷至大都,升南昌主簿。

   西域那兀纳等据泉(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历史事件·亦思巴奚战乱》),虐州民以取货财,不得者多置于死。悉捐家资赎之,所活者甚众。

   后谢事家居,无病而逝,年八十四。”

刘敏求

  刘敏求,字好古,南宋·晋江人。绍兴(1131—1162年)中为大理评事,累迁权刑部侍郎,以秘阁修撰知南剑州、漳州,卒于官。著《律令新书》。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敏求》:

  “刘敏求,字好古,晋江人。

  绍兴中为大理评事。面对,言:‘比年监司郡守有以一章而举二人,甚至于三四人,前所举者未用,后来求者复举之。名曰政举,黩害风教,莫此为最。望申严法禁,无故而改,重置以法。’从之。

  累迁权刑部侍郎。明律令,刊定新书,平治大狱,皆有始末。

  以秘撰知南剑州、漳州,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0·人物志·宦绩1·宋·刘敏求》:刘敏求,字好古。绍兴中为大理寺评事,累迁刑部侍郎,皆平反。以秘阁修撰知南剑。治行尤异,改临漳。卒于官。”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70·典籍志·宋》:刘敏求:《律令新书》。”

刘会

  刘会(1542-1617年),字逢甲,号望海,又号盟海,明·惠安县人。

  万历进士

  刘会的祖父刘清,原籍河南开封府固始县,后举家入闽,先居惠安北部东头埔(今属泉港前黄镇),后迁惠安县城北门(今螺城镇西北街团结巷);父刘录,以子贵,荫封浙江道按察使。

  刘会于隆庆四年庚午(1570年)举人,万历十一年癸未(1583年)进士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会》:刘会,字望海,惠安人。万历癸未进士。”

  钦定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153·名宦8·绍兴府·明·刘会》:刘会(旧《浙江通志》),惠安人。”

  萧山县令

  刘会初授浙江萧山县令。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刘会》:“初授萧山县令。”

  钦定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153·名宦8·绍兴府·明·刘会》:“知萧山。”

  革除“折差”

  刘会知萧山之初,取消“折差”这种摊派性费用,保护里户利益。

  清·乾隆《萧山县志·第22卷·名宦·明·刘会》:“知萧山初,赋役不平,每岁折富户数十名,其役费摊加各里,名曰‘折差’,里户日益困,尽革之。”

  捍海为田

  萧山每逢湖潮大涨,往往漫过堤岸冲毁田园庐舍,甚至坝堵溃决,向内陆泛泻,淤积为湖,酿成灾难。刘会力请巡抚上奏朝廷,得准在西兴镇构筑石堤及龙口闸保护海岸,避免江湖水涨冲溃内地积淤镜湖。长堤竣工后,得肥沃田地数千顷。他又安抚游民,使之生活安定。民感其德,祀于镇海楼。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会》:“筑西兴镇石堤,捍海为田数千顷。民祀之镇海楼。”

  钦定四库全书《浙江通志·卷153·名宦8·绍兴府·明·刘会》:“建西兴石塘及龙口闸,为民永赖。”

  清·乾隆《萧山县志·第22卷·名宦·明·刘会》:“建西兴石塘及龙口闸,为民永赖。”

  修万历《萧山县志》

  万历十七年己丑(1589年),刘会主修《萧山县志》6卷。

  明·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刘会,《萧山县志》六卷(万历己丑修,邑令。)”

  《澹生堂目》、《内阁书目》也有著录;《澹生堂目》书名作《萧山县新志》。

  今仅见存此残本1册,存“卷五”、“卷六”,为“列传”、“杂志”2门,及刘会“后序”1篇,藏上海图书馆。卷之第2行至第4行,题“知县事、温陵刘会修,邑庠生戴文明张谅蔡大绩编校”。按:戴文明,萧山县人,贡生,官南陵县教谕。

  御史

  擢御史

  万历十七年(1589年),刘会擢御史。任内,刘会奏请确定皇太子人选,请太子讲学;并劝请广开言路,宽宥因言事、谏诤而获罪的臣子。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会》:“擢御史,白建储,请太子讲学。”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9·明循绩·刘会载:“擢御史,上《建储及东宫讲学疏》。”

  《万历野获编·科道争为主考》:“辛卯(万历十九年,1591年)春,御史刘会请罢京考,仍用台臣监试,礼部覆奏:“监临而亲校阅之事,倘有奸弊,谁为纠察?即京差不便,总必归重内帘。当使甲科就教者,复以行取,以备主考;举人就教者,宽以三科,以备分考。”疏上议行,台臣不敢复争。”

  巡按广东

  尔后,刘会奉旨巡按广东

  刘会赴任时道经家乡惠安。时值倭患又起,福建抚台清查寺田,追缴田赋税收以备军粮。当时惠安欠收,刘会到抚衙为惠安请豁免要补交的寺田赋税1.7万两银子,惠安民众感恩戴德。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9·明循绩·刘会载:“巡按广东,过家,值倭警,以久入民籍,寺田增价至万七千有奇,民不堪命,即走白当事,悉从,蠲免。”

  刘会巡按广东时,逢广东饥荒,合宜发放赈济款,赈付锾金购置义田,帮助民众渡过难关。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会》:“出巡广东,便宜发赈,以锾金置义仓。”

  清·嘉庆《惠安县志·卷23·卓绩·刘会载:“出按广东,故宜发赈,赈出锾金,置义田。”

  他还建立社仓、义仓(多达12个),用以赈灾知民、安民弥盗。直至清代,志书还记“历于今,仓与谷虽非故,而公之德,父老犹啧啧焉”

  巡按云南

  继后,转任巡按云南。当时云南采矿业方兴未艾,矿区广征劳役,宦官横行无忌,百姓苦不堪言。刘会奏请免除百姓矿役,请求像内地一样设置流官全面负责;同时,购置学田,资助诸生就学。还参与兴建昆明太和宫。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会》:“及莅云南,矿役方兴,阉珰横甚,力持之,卒罢珰。”

  清·嘉庆《惠安县志·卷23·卓绩·刘会载:“继巡云南,矿役方兴,阉珰横甚,奏罢之。芟除百濮,请设流官如内地;置学田,以给诸生。”

  刘望海《墓志铭》载:公)居滇八年,滇人仰公如父母。”

  巡视京营,历南北京畿

  此后,刘会又巡视京营,历南北京畿(巡关御史)。

  江南参政、钦点七省巡按使

  刘会后出任江南藩地参政两载,父子并封“总宪侍御”;又钦点为七省(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江西、浙江、福建)巡按使。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会》:“出为江南参政两载。”

  致仕返乡,卒于家

  两年后,万历廿八年(1601年),刘会 60岁,以按察使衔致仕,返回惠安。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会》:“致仕归。”

  先,刘会居惠北东头埔;辞官归里时,朝廷赐建“四马拖车”式府第,即刘会故居,习称刘望海故居。故居在今惠安县城北门头(今中山北路),万历廿八年(1601年)始建,历时10年建成。(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望海故居》)

  万历卅九年(1611年),刘会69岁,按泉州本地传统习俗,惠安民众聚集为其祝七十大寿。感其当年奉旨巡按广东道经家乡时为请豁免补交寺田赋税一事,经惠安县令杨国章倡议,百姓支持,在登科山上为刘会塑像、建生祠“报德祠”,塑立刘会石雕头像。何乔远为撰《德政碑记》。(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专祠·报德祠》、《泉州山川·科山》、《泉州人名录·何乔远》)

  惠安举人康士晋《建报德祠碑》有记: “公持节中外久,所至为德,于淛(同“浙”)、粤垊(指“广东”)、滇(指“云南”)间俱有祠。”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刘会卒,年76岁。葬惠安县洛阳镇石船山山坡下(即今台商投资区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内)。(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古墓·刘望海墓》)

  刘会与黄塘屿尾(今紫山镇仕尾)郑一濂(广西思恩府同知)是姻亲。刘望海有孙女、曾孙女嫁入郑一濂家;而郑一濂家有女嫁入家,为家孙媳、曾孙媳。(参见www.qzhnet.com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郑一濂》)

刘康夫

   刘康夫(1034—1088年),字处恭,号公南,或作字公南刘奕子,北宋·闽县(今福州)人,著名学者。元丰(1078—1085年)间主泉州学。

  元祐三年戊辰(1088年)以特奏名举进士。淳熙《三山志·卷27·人物类2·科名》:“元祐三年戊辰李常宁榜……特奏名……刘康夫,字□□,之子。”未唱名,2日卒。

   宣和年间(1120一1125年)祀福州乡贤祠(宋福州共立13位乡贤)。明·万历《福州府志·乡贤祠》:“奉议刘康夫。”

   《八闽通志》有传。

   《闽中理学渊源考》记述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0·教授刘公南先生康夫“《闽书》、省《志》、郑侠《西塘文集》撰墓表”为作传:

  “刘康夫,字公南

   幼聪敏不嬉玩,名奇童。父卒润州(丹阳),僚佐怜而厚赙之(集资二百千以赠)康夫尚幼,谓母曰:‘勿污吾父。’却不受。

  服除,就府学庠,先生希孟门人数百,而康夫独见推重。

   其居家严惮,遇亲族有恩,故乡人师其孝悌仁爱,而康夫亦以敦厚风俗、崇奖名教为己任,主乡校者三十余载,从游千余人。部刺史(州官)张伯玉王元绛程师孟皆优礼之。

   治平(1064—1068年)中举孝廉,本道以康夫应诏,坐后时罢。

   熙宁(1068—1077年)中,广东人乞请主番禺学,朝廷下其事,索所为文,进志述二十七篇,竟以未仕不合格止。异日大臣有言于天子,曰:‘刘康夫,天下士惜其几老不得用,将有特诏。’事遂成寝。

  复主温陵(泉州古称温陵),学士之精敏勤励者,必见推许;而荒慢怠游者,必见斥罚。其引经质问,虽终日不倦。泉人蔡彰录其温陵教授之功以传诸人。

   初康夫不为词赋,莆阳勉使为之一,试而魁中,由是屡荐。(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蔡襄》)

  至元祐(1086—1094年)中,以特奏名举前,未唱名,二日卒。

   郑侠表其墓谓:

   ‘康夫性纯孝,居丧尽礼,盖年未弱冠而所以慎终大事者,成人有所不逮。盖其事亲事长,与夫恤穷抚稚,训养豪隽,成就才哲,发于诚心,施于行事,无不可以勒金石、感鬼神。为文下笔千百言,若不繇思虑。而羽翼诗书根柢仁义,虽素构无以过之。所著有经训若干卷,杂文及古律诗若干卷。

   其在熙宁苗役之役,康夫尝状其事,为之图籍以献,竟不报。

  又尝拟乙丑廷策,其略云:去冬今春积阴常寒,阳气不达,恐有以臣议君、以子改父者,乃致斯谴。因具言更张所宜,而未尝示人。

   既亡而遗稿在笥,见者始知公之忧其君与民为何。如门人讽诵绪余,遵承规矱,皆可以致主安民,垂之文字而示后之学者云。’”

   《宋元儒学案》记述

   清初《宋元儒学案·卷5·古灵四先生学案·公闢门人·教授先生康夫》:

  “刘康夫,字公南,闽县人也。之从子。

   少从学于氏。熙宁中,五路置学官,以荐主番禺教。尝进《志述》二十七篇,其文皆羽翼《六经》之言也。

   元祐中特奏名,未唱名;卒,监门志其墓。”

   清·道光《晋江县志》记述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5·政绩志·文秩2·宋·泉州教授·刘康夫“《闽书》”为作传:

  “刘康夫,字公南,闽县人。

  熙宁中尝举孝廉,坐后时罢。

  元丰间主泉州教授。规矩端恪,其训养豪隽,成就才哲,发于诚心,施于政事。为文下笔千百言,若不由思虑,而羽翼诗书,根柢仁义,虽夙构无以过之。泉人蔡彰尝录其温陵教授之功以传诸人。

  元祐间,以特奏名举,未唱名前二日卒。

   郑侠表其墓,谓其事亲、事长,恤穷、抚稚,教育人才,无一不可以勒金石,感鬼神云。”

刘宝

   刘宝,宋人,出生地不详。

  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出现的刘宝有2位:一位是韩世忠的部将,死于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月辛卯,非是。另一位是张俊的部将,当是。

   刘宝绍兴十五年(1145年)入闽南讨寇;绍兴十八年(1148年)殿前司左翼军成立,驻泉州,听刘宝节制。

   节制殿前司左翼军(驻泉州)

   绍兴十五年(1145年)八月,刘宝任镇江府驻劄、御前游奕军统制,因擅伐民木及强制平民为军,被奏劾,降授杲州团练使,别与差遣。时闽广交界的虔汀地区的山寇为犯,侵及惠、潮、漳、泉等州,宋廷调刘宝率兵来福建,接替张渊,以备盗贼。

   刘宝率殿前司禁军在福建各州剿寇,成效颇著。绍兴十八年(1148年),泉州士民向朝廷乞留刘宝收讨余寇,朝廷即成立殿前司左翼军,驻泉州,听刘宝节制。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历史事件·南宋殿前司左翼军》)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6·政绩志·武秩·宋·统制·刘宝“旧《志》、参《闽书》”为作传:

  “刘宝,不知何许人。

   绍兴十五年,山寇出没汀、虔,浸及惠、潮,漳、泉,命统制刘宝将兵讨之,往来诸州。

   绍兴十八年,泉士民乞留收讨余党。于是诏本路帅司统领陈敏及汀州翟皋温立,漳州周浩卢真所将兵二千七百十五人,马一百三十八匹,改充殿前司左翼军,以陈敏为统制兼统之,皆听节制。分栅要害,迁教场于州北,合诸军教阅焉。贼平,回,留弹压。

   先是,提师欲往漳州捕茶寇,会禁旅惮远戍,谋出城为乱,州通判韩习值得之以告。设伏擒获其魁,仍遣其当戍者,郡赖以宁。”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12·疆圉险要》:“绍兴十三年临汀寇至。统制刘宝即小尖山筑寨御之。”

   镇江诸军都统制

   及贼平,刘宝调回殿前司。回朝后改任殿前司选锋军统制,复宣州观察使。绍兴十九年(1149)六月,刘宝曾任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绍兴十九年(1149年)八月,镇江府都统制王胜卒,刘宝继任,但具体年月不详。 

   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记有刘宝任镇江诸军都统制时以营田还民”相关三事:


  “《朝野杂记》:

  ‘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镇江诸军都统制刘宝请民识认营田者,亩偿开耕工本五千五百。许之。寻诏诸道仿此,由是营田渐以还民矣。’

  二十三年(1153年)三月十八日,镇江府驻札都统刘宝等言:‘相度到人户识认军庄营田,欲令偿纳自开耕以后三年每亩用过工本钱五贯五百文足,给还元田。’从之。

  九月十二日,诏诸路州军营田遇有人户识认营田,与依刘宝军庄例,偿工本钱给还。先是,户部言:‘建炎兵火之后,人户抛弃己业逃移,并各荒废。自置作营田,经今年岁深远,人户为见营田所耕田土并各成熟,往往用情计嘱州县前来识认归业,咤生诈冒,渐坏成法。’故有是命。”

   绍兴廿四年到廿五年(1154—1155年),朝廷将几名方面大将的军衔加以提升,刘宝也从承宣使升为节度使。《宋史·本纪第31·高宗8》:(绍兴)二十五年……二月乙酉,以镇江都统制刘宝为安庆军节度使。”

   在绍兴廿九年至卅年(1159—1160年),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记录刘宝3事:

  “绍兴二十有九年……六月……甲辰……左朝议大夫郑作肃复直秘阁知镇江府,时居民遗火,都统制刘宝遣其下救之,因而大掠。作肃以为言。他日又火,恨之,闭壁不出,下令曰:‘輙出救者死。’城中半为煨烬,仓米被燔者数万斛。”

   “(绍兴廿九年)闰六月……癸亥……武功大夫、贵州团练使镇江府驻札、御前后军副统制李宝添差两浙西路兵马副都监临安府驻札,不厘务,与统制刘宝不协,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言于上,乃令赴行在,罢从军。 ”

   “绍兴三十年……秋七月,按是月丁丑朔戊寅,诏明州水军三百人戍昆山黄鱼垛巡捕漕船,作过岁一易。初命镇江军中遣戍,而都统制刘宝不奉诏,故更发焉。”

   绍兴卅年(1160年)九月,朝廷还命刘宝扩充兵力。《宋史·本纪第31·高宗8》:(绍兴)三十年……九月……丙申,命刘宝招制胜军千人。”

   罢就散职

   绍兴卅年(1160年)十月,台谏交章弹劾刘宝,认为他贪财无能,为人暴虐专横,难孚统兵大将之任。于是朝廷便让刘锜前往行在奏事,等刘锜到达行在之后,朝廷将刘宝罢就散职,发表刘锜为镇江府都统制,并将刘锜的军衔从武泰军节度使改为威武军节度使。

   《宋史·本纪第31·高宗8》:(绍兴卅年,1160年)十月……辛酉,镇江都统制刘宝以专悍贪横罢。”

   南宋·洪迈《容斋续笔·卷7》:

  “绍兴三十年,镇江都统制刘宝乞诣阙奏事,朝廷以其方命刻下,罢就散职。规取恩宠,扫一府所有,载以自随,巨舟连樯,白金至五舰,他所赍挟皆称是。其始谋盖云此行不以何事,必可力买。既至,越趄国门,不许入觐,或以谓欲上诸内府。

   予时为枢密检详,为丞相言:‘援佑甫所陈,乞以所赍等第赐其本军,明降诏书,遗一朝士以平生过恶,告谕卒伍,使知明天子惠绥恻怛之意。或靳固奄有,仞为己物,则宜因人之言,发命诘问在行之物,本安所出,今安所用?悉取而籍之。就其舟楫,北还充赐,尤可以破其溪壑无厌之谋。’

   岐公(岐国公汤思退当国,不能用也。”

   绍兴卅一年(1161年)正月,将刘宝发往福建路居住

   《宋史·本纪第32·高宗9》:(绍兴)三十一年春正月……壬辰,刘宝落节钺、福建路居住。”

   复职镇江诸军都统制兼淮东招抚使

   绍兴卅二年(1162年)高宗薨,孝宗即位,次年(1163年)改元隆兴,五月刘宝即复职镇江诸军都统制,八月张浚复都督江淮军马后,又命刘宝兼淮东招抚使。

   《宋史·本纪第33·孝宗1》:

  “隆兴元年……五月……张浚刘宝为镇江诸军都统制。”

  “八月丙寅,张浚复都督江淮军马。庚午,以刘宝兼淮东招抚使。”

  “(隆兴)二年(1164年)……五月……辛丑,诏刘宝量度泗州轻重取舍事宜以闻。”

   隆兴二年(1164年)十月,金兵渡淮南侵,刘宝弃楚州逃跑,十一月降职为武泰军承宣使;乾道元年(1165年)又贬为果州团练副使,遣送琼州(海南)安置。

   《宋史·本纪第33·孝宗1》:(隆兴二年,1164年)冬十月……辛巳,金人分道渡淮,刘宝弃楚州遁。”“十一月……己酉,刘宝落节钺,为武泰军承宣使 。”“乾道元年……甲戌,刘宝责果州团练副使、琼州安置。”

刘兴国

  刘兴国,或作刘国兴,字振宇,清·直隶宣化人。由古田把总累迁福建陆路提标后营游击,后历河北、碣石、韶州3镇总兵官。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2·名宦4·清福建陆路提标将裨·刘兴国、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6·政绩志·武秩·国朝·后营游击·刘国兴》有传,文同,唯名有差。曰:

  刘兴国(道光《晋江县志》作“刘国兴”),字振宇,直隶宣化人。

  入伍随征,讨平逆乱,恢复迁界,多立战功。由古田把总,累迁提标后营游击。

   康熙十七年(1678年),‘海寇’围泉(指是年六月郑经刘国轩部围攻泉州),势危累卵,国兴身先士卒,竭力扞御,城赖以全。每行军所至,纪律严明,保全妇女名节,不可胜纪。福、泉二郡士民至今颂德。(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经》)

  历任河北、碣石[康熙卅九年五月至四十六年一月(1700.7—1707.3)任]、韶州三镇总兵官。
卒,恩赐祭葬。

  世明,任福建巡抚,升本省总督,闽人咸庆国兴能以阴隲作贻谋者。”

刘用行

  刘用行(1168—1249年),字圣与,南宋·南安人,或作晋江人;刘昌言7世孙。(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昌言》)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刘用行》:刘用行,字圣与,晋江人(清·乾隆《泉州府志·循绩》作“南安人”)昌言七世孙。”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用行》、民国《南安县志·卷26·人物志3·宋宦绩·刘用行》:刘用行,字圣与昌言七世孙。”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刘用行》、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用行》有传。民国《南安县志·卷26·人物志3·宋宦绩·刘用行“旧志,参《闽书》”为作传。

  嘉定元年进士

  南宋·嘉定元年戊辰(1208年),刘用行登进士。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刘用行》:登嘉定戊辰第。”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用行》、民国《南安县志·卷26·人物志3·宋宦绩·刘用行均载(文同):“嘉定元年进士。”

  扬子尉、知零陵县、巴陵县

  刘用行历扬子尉、知永州零陵县、知巴陵县。

  南宋·刘克庄赣州墓志铭》:“改迭巴陵县……”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刘用行》:“知零陵、巴陵,皆以最书。”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用行》:“为零陵令,以最称。”

  民国《南安县志·卷26·人物志3·宋宦绩·刘用行

  “为零陵令,以最称。

  后知巴陵。

  崔与之召归。用行上谒,迎问曰:‘昔为零陵令有声,非公耶?’

  魏了翁贬渠阳,戒僚吏勿谒见;用行扁舟诣之,与语竟夕。”

  道州通判

  迁道州通判。

  南宋·刘克庄赣州墓志铭》:“改迭……通判道州……”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刘用行》:

  “通判道州。

  单车临蛮砦,谕自新,蛮感泣去。”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用行》、民国《南安县志·卷26·人物志3·宋宦绩·刘用行均载(文同):

  “通判道州。

  蛮入内地,单车临贼寨(“临贼寨”民国志作“临城”),谕使自新,蛮感泣去。”

  绍定四年后历知桂阳军、太常寺主簿、知安庆府

  南宋·绍定四年(1231),刘用行改知桂阳军。

  绍定六年(1233)召为太常寺主簿,之后又出知安庆府。

  南宋·刘克庄赣州墓志铭》:

  “改迭……知桂阳军,入为太常寺主簿,出知安庆府。

  ----余嵘檄公摄郡,有指就畀左符。溪洞环郡(指桂阳军)者百有六所,蛮徭负固,隅總喜功,间隙易开。公威克爱,宽济猛,繇是安静。省科役,崇礼逊,熟蛮多遣子弟来学。”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刘用行》:“除知桂阳军,召为太常簿,出知安庆府。”

  民国《南安县志·卷26·人物志3·宋宦绩·刘用行“除知桂阳军,召为太常博士。”

  端平元年改知潮州

  南宋·端平元年(1234年),刘用行改知潮州(清·雍正《广东通志·卷26》),坐贬。

   南宋·刘克庄赣州墓志铭》:“端平改纪,交荐。”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刘用行》:

  “改潮州。

  详刑使者贪暴,用行命左右掩得其赃,械其卒,引章自劾,使者坐罪。”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用行》、民国《南安县志·卷26·人物志3·宋宦绩·刘用行均载(文基本同):

  “知(“知”民国志作“出知”)潮州。

  创城垒,迁贡闱,民甚(“民甚”民国志作“士民”)便之。

  详刑使者贪暴,盛夏驰卒逮平民,用行命掩卒橐(“命掩卒橐”民国志作“命左右掩卒”),得其赃,械卒释民;引章自劾,使者削秩,用行亦坐贬。”

  晚知赣州

  声华烨然

  刘用行晚知赣州(贡州)。

  南宋·刘克庄赣州墓志铭》有载:淳祐八年(1248年),刘用行在赣州知州任上,“蠲十縣米三萬七千有奇,钱十五万二千有奇,释系囚二百二十二人。乞住和籴,罢贡布,皆报可。”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刘用行》:“知赣州,振削前蠢,声华烨然。”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用行》、民国《南安县志·卷26·人物志3·宋宦绩·刘用行均载(文基本同):

  “晚(民国志无“晚”字)知贡州,振(民国志无“振”字)刷前蠹,声华晔然(“晔然”民国志作“炜然”,即华盛貌)。”

  淳祐九年卒于官

  南宋·淳祐九年(1249年),刘用行卒于官,年82岁。

  南宋·刘克庄为撰《赣州墓志铭》(《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53》收录)。【刘克庄,字潜夫,号后村居士,谥“文定”,南宋·兴化军莆阳县(今莆田)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克庄》】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刘用行》:

  “终于郡,年八十二。

  用行貌修伟,遇事有执。

  诗文典丽,有《北山漫游集》十卷、杂稿二十卷。”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3卷·人物志2·宋名贤列传·刘用行》、民国《南安县志·卷26·人物志3·宋宦绩·刘用行均载(文基本同):

  “终于郡。

  用行姿貌(“姿貌”民国志作“质貌”)修伟,遇事有执。

  诗文典丽,为一时冠。所著有《北山漫游》十卷、《杂稿》二十卷。”

刘志学

   刘志学,字师孔,南宋末元初·晋江人;刘璧[咸淳(1265—1274年)间进士]弟。咸淳七年(1271年)进士,授台州教授,入元不士。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儒林·宋·刘志学》:

  刘志学,字师孔,晋江人。少与兄齐名。

  咸淳间,擢进士第,志学释褐,教授台州,以二亲高年,白郡归省。

  未几元兵南下,杜门娱亲,蒲寿庚欲罗致门下,不可得。(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蒲寿庚》)

  下帷讲诵,四方学者从之如云。暮年与同辈论谈,淋漓翰墨。种菊数十本,号‘秋圃’,以陶潜韩渥自许。(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韩偓》)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57·人物志·隐逸·宋·刘志学》:

  “刘志学,字师孔

  咸淳七年进士,教授台州,以亲老归省。

  元兵灭宋,杜门不仕。蒲寿庚欲罗致门下,固避之。

  设帷讲诵,从学如云,或纵饮剧谈,以泄幽愤。种菊数十本,号‘秋圃’,以陶潜韩偓自方。”

刘君辅

  刘君辅(1251~1321年),字仲佐,号西桥,南宋末元初·晋江县安仁乡永宁里芝山人(今石狮市祥芝镇大堡)。

  事迹收入清·乾隆《泉州府志·卷61·宋·乐善》,《温陵芝山氏大宗世牒》也有详载。

  富甲一方

  祥芝氏肇基始祖刘逊,是抗金名将刘锜之孙,南宋中叶寓居泉州,娶长箕(祥芝旧称)氏女,遂家祥芝。元代成文的《氏海荡记》和明代所写的《氏海荡暨平成桥由来承受纪略》、《创始网罟记》,表明氏在定居祥芝后不久已经转向开发海滨,以海为田。

  刘君辅生于南宋·淳祐十一年(1251年),是刘锜之后6世。

  刘君辅幼年丧父,无依无靠。长大后发奋努力,南宋·咸淳(1265~1274年)间一度出任台州县主薄。后弃官从商,整顿海荡,发展渔业生产,“设经画以取鱼虾,有鱼虾以贸粟米”,逐渐富甲一方,在南安、同安购置田地36庄,年收地租粟米8.4万石,另有“山林地税于祥芝本里”

  致富后,刘君辅乐善好施,“见善如饥,赴义如渴。”

  元·前至元卅一年构书塾于芝山

  元·前至元卅一年甲午(1294年),刘君辅“构书塾于芝山(今祥芝大堡),招集村中子弟入学,是石狮市历史上最早的私家书院。(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学校·泉州书院·芝山书塾》》)

  延佑元年甲寅(1314年),刘君辅第2子刘叔和以为“书塾追隘,无以为藏修游息之地”,请求扩建。刘君辅“嘉其言而颔其请。乃作‘燕居堂’以奉先圣先师,堂之后为斋,斋之后为炉亭,左经右史,诗文以与诸生隶习。斋之两序各有房以备寝涑。疮溷圃各有其地。”

  延佑三年丙辰(1316年),“延请邱钓矶丘葵,同安名儒)林兴祖(福州罗源进士,官至奉政大夫)诸名师教育子姓。每岁捐粟三百石以为塾廪,以供师徒岁俸日膳等费。”由此祥芝文风大震。(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丘葵》)

  丘葵曾为《氏族谱》撰写了《芝山氏书塾记》。

  公益修建

  元·前至元卅一年重修“海会堂”

  元·前至元卅一年(1294年)冬,重修“海会堂”

  据元·林兴祖《海会堂记》云:

  “堂以海会名,取其居于东南海上,而有江汉朝宗之义……重整于绍兴戊辰(绍兴十八年,1148年),增辟于嘉泰癸亥(嘉泰三年,1203年)……

  至元甲午(至元卅一年,1294年)冬,刘君辅遂创公厅一所于堂之西偏,越乙未(元贞元年,1295年)冬,新山间作棂星门……佛宇禅宫、僧房以次修治……

  诸佛清净,众菩萨一时会集,壮观非常……朔望善信摩肩接踵。”

  元·元贞二年重修“平成桥”

  元·元贞二年(1296年),重修后湾“平成桥”

  后湾原有桥,初建于南宋·绍定六年(1233年),因短而窄,大潮暴雨,路桥泥泞,沾肤涂足。刘君辅捐献宝钞110锭,伐石以增版筑,填泥以固桥基,始于浦口,止于“护国王祠”下,复建亭于旁,取《虞书》“地平天成”之义,改名“平成桥”

  元·元贞~至大间始建南安“丰山岩”

  元·元贞~至大(1295—1311年)间,刘君辅始建“丰山岩”为作《丰山岩记》。

  “丰山岩”位于南安市水头镇西锦村紫竹山(峰山)南麓,因檀樾入息丰厚之故,更“峰”“丰”,名“丰山岩”。今乃称“峰山岩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儒道释寺庙·峰山岩寺》)

  元·大德十年修缮芝山“慈济宫”

  元·大德十年(1306年)六月,刘君辅独资修缮芝山“慈济宫”。(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儒道释寺庙·慈济宫·祥芝慈济宫》)

  丘葵为作《芝山慈济宫记》云:“宫创于大德丙午(大德十年,1306年)六月,有弘其堂,有邃其寝,两庑翼然……皆西桥刘君辅号“西桥”)一力为之。”

  其余庵庙坛榭修葺

  另据清·乾隆《泉州府志》刘君辅本传与《温陵芝山氏宗谱》记载,刘君辅在宋末元初还出资修建或重修祥芝及其附近的氏祀堂”、芝山“忠仁庙”、金沙“接待院”、“古山庵”、龟湖“东庵”、“青莲院”、“塘边岩”(位于龟湖塘岸边石狮市宝盖镇塘边村)、“虎岫寺”等,“其余庵庙坛榭修葺者,莫能枚举。”(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儒道释寺庙·虎岫寺》)

  至治元年卒于家

  元·至治元年(1321年),刘君辅卒于家,年71岁。其继配翁氏为宋·提刑翁顺之孙女,夫妇2人合葬,三山林兴祖为作《墓志铭》。

   《温陵芝山氏大宗世牒》载:

  刘君辅第2子刘叔和“性和厚……服役官政,其精敏人弗及……(元·元统 [1333—1335年]间以募民兵讨贼功)授漳南巡忧,所在民歌思之。”

  孙刘元颂“赋性聪敏,六经奥旨无不知晓。”

  侄孙刘宗元“性颖悟,读书强记,所著有《五经集解》行于世。”

  玄孙刘允正“笃行好文,谦和不伐。”

刘叔智

  刘叔智,字子夏,号三山先生,南宋·晋江人(今石狮市祥芝大堡)。咸淳十年(1274年)甲戌科王龙泽榜进士,历任金华尉、广州录参、闽县知县、吉州通判、主管官告院。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刘叔智》:

  “刘叔智,以字行,晋江人。登咸淳甲科第。

  调婺州金华尉,获盗不肯受赏。

  改广州录参。帅臣年壮气盛,僚吏莫敢可否事,叔智据款正救为多(乾隆《泉州府志·仕迹》作“救正为多”)

  后知闽县,士民颂之。

  通判吉州,请祠。

  江万里力荐于朝,召主管官告院。轮对,言天下大势与当时急务。有劝使谒郑清之者,谢不往。及清之再相,坐万里党,劾罢,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叔智》:刘叔智,以字行,晋江人。咸淳十年进士,授金华尉。江万里力荐之,召对,论天下大势与当时急务。有劝其谒郑清之者,谢不往。及清之为相,坐万里党,劾罢,遂杜门不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0·人物志·宦绩1·宋·刘叔智》:刘叔智,咸淳十年进士,授金华尉,改广州录参。真德秀守泉(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真德秀》)叔智白建翼城。后知闽县,判吉州。请祠,江万里力荐之,以主管官告院。轮对,言天下大势,与当时急务,词意鲠切。以不附权相郑清之,罢职,遂杜门不出。”

刘春

  刘春,字材达,号璞斋,明·安溪县在坊人,五代·隐士刘乙的后裔(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乙》)。领弘治十一年戊午(1498年)乡荐,弘治十二年己未(1499年)试南宫不售,入太学攻读 ,病归而殁。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弘治)十一年戊午林士元榜:刘春,在坊人。”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刘春》:

  “刘春,字材达,号璞斋,在坊人,隐士刘乙之后。

  少钦其祖高尚,剪茅凤麓山左,名其池曰‘凤湖’,园曰‘麓圃’,读书其中。先世颇赢饶,父重然诺,好施,常出资赈乏,乡人称曰‘义公’。至而环堵萧然,茹荼衣褐,力学不衰。

  年十九冠童子试,入邑庠。娶王氏,有乐羊妻之风,每篝灯刺女红,相对佐读午夜。学成,为巡按公某首拔,领弘治戊午乡荐。

  己未,南宫不售,有志入太学肄业,不归。以攻苦鉥肾,病归而殁,年四十有二。时理学紫峰 陈琛志其圹(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琛》),称为清溪人物生色。然之硕学宏抱,终未见于世,论者惜之。 ”

刘峨

  刘峨,初名,字济叔,明·安溪县在坊人,刘春四世孙(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春》)。天启元年辛酉 (1621年)乡荐。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天启元年辛酉范方榜:刘峨,在坊人。”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刘峨》:

  “刘峨,初名,字济叔刘春四世孙。

  弱冠应童子试,邑令公奇其文,为易名,‘草’而‘山’

  登贤书。性耿介,重大节,雅不喜交贵显、饰厨传,闲惟读书,间饮酒,每有谢世长往之志。 ”

刘大遗

  刘大遗,明·晋江人。嘉靖卅八年已未(1559年)丁士美榜进士,历户部郎、吏部郎、浙江按察副使。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3·人物志·宦绩4·明·刘大遗》:刘大遗,嘉靖己未联第进士,仕户部郎,改吏部,出为浙江按察副使。以清谨闻。”

刘亨赙

  刘亨赙(1872.4—1926.5.24),又名侯夏饱,字图琼,号纯青,外文名何塞·伊格拉西澳·宝华,清末民初人,原籍南安县码头刘林村,侨居菲律宾马尼拉,是菲律宾独立战争中的一位华侨将军 。

  事迹

  刘亨赙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出生于码头刘林,光绪十六年(1890年),刘亨赙18岁,随伯父刘元系往马尼拉谋生,在伯父的铁铺学艺。后自己经营铁铺,能精制铁类器物和多种火药和火炮,精通西班牙文和菲律宾语。

  时菲律宾处于西班牙统治下,社会上出现反西班牙秘密组织,刘亨赙经常参加聚会,结识艾米利奥·阿奎纳多(后来的菲律宾第一共和国总统、革命军总司令),并与其表姐结婚。

  1896年,刘亨赙参加菲律宾反抗西班牙侵略的独立战争,奉命建造兵工厂,供应部队军火,后率领部队作战。1897年3月,参加伊穆斯保卫战,因功升为少校;同年下半年,革命军处境恶劣,刘亨赙率部退守山区进行游击战争,不久升为中校。

  1897年11月1日,裂石共和国的成立,刘亨赙出席成立典礼,是著名的《裂石宪法》的签署者之一,也是菲律宾历史上签署一部菲律宾宪法的唯一华人。

  1898年4月,美国入侵菲律宾,爆发“美菲战争”,刘亨赙率部在马尼拉以北地区抗击侵略者。

  1898年6月,刘亨赙向华侨募捐60.6万比索,全部交给菲律宾共和国财政局,解决共和国的经济危机。菲律宾总统阿奎那多提升他为准将,成为菲律宾共和国的“华侨将军”

  1899年,刘亨赙奉命调到内湖省战线,被命为革命军南线司令官。1900年,在美军进攻马尼拉的黎牙实比的战斗中,刘亨赙重创美军。

  1902年“美菲战争”结束,刘亨赙回马尼拉经营布庄、农场,不久被选为马尼拉镇镇长,后被任命为菲律宾议会议员和退伍军人协会负责人。

  1926年,刘亨赙病逝于马尼拉,出殡时棺上覆盖菲律宾国旗,全国下半旗致哀,由500名菲律宾兵护送,上下议院全体议员,菲律宾退伍军人协会会员和许多华侨参加送葬。

  评价

  刘亨赙为菲律宾独立运动作出积极的贡献,受到菲律宾人民的高度的评价。

  菲律宾共和国首任总统阿奎那多说:阿宝将军的公正无私和英雄风度,获得了全菲人民的感佩——他是为他们的自由和幸福而献身的。他热爱菲律宾——如其祖国,菲律宾自当视他为英勇的子孙。”

  菲律宾历史学家雷戈里奥·赛德称他是“菲律宾争取自由斗争真正英雄”

  克里梭罗戈·维拉卡洛斯何塞·伊格纳西奥·宝华将军》中称他是“菲律宾为自由而斗争事业中著名人士。他虽然是中国人,我国人民理应纪念他,因为在反抗西班牙和美国的战斗中,他把他的命运同菲律宾起义者结合在一起了。”

  菲华青年联合会发起筹建刘亨赙将军纪念碑,1989年6月12日建成。纪念碑位于菲律宾甲美地省,塑像高9英尺,纪念碑底座高55.5英寸。

刘开泰

   刘开泰(1819—1855年),号平岩,清•惠安县梅峰铺涂坑乡(今泉港区后龙镇土坑村)人。嘉庆廿四年(1819年)间生。

  建威将军

   刘开泰刘端瑜贡生,2位伯父进士出身,1位叔父为振威将军。

   刘开泰5岁启蒙,稍长,入其曾祖父创办的文武馆“凌云斋”师从邻近虎石村进士,夜习文,昼练武。馆中尚存刘开泰练武时使用的2块各有300多斤重的练武石;原有1把80斤重大刀,后被族中铸造为(三八连)礼炮。(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民居•土坑村古建筑群》)

   道光十八年(1838年),刘开泰中武举,道光十九年(1839年)连捷武进士;授建威将军、军中听用;后又授武义都尉、兴化左营都。

   咸丰三年(1853年),刘开泰领清兵江南大营,土坑族中子弟百余人投效军中。

  死难

  咸丰五年(1855年)初,清军屡攻义宁州不下,诏令急调刘开泰赴江西任南赣总兵(时系惠安的“九总兵”之一),并调罗泽南湘军一部于赣北策应,于是大破义宁州。刘开泰自此镇守南赣,太平军几番逼抵南赣,攻城不下。咸丰帝即加封刘开泰振威将军,授提督衔,赐一品顶戴、赐建府第

   同年,太平军屡遭曾国潘湘兵的重创,为重振军威,东王杨秀清决定再次西征,并以翼王石达开为西路军统帅。太平军于鄱阳湖烧毁湘军战船40余艘,乘胜攻占湖北武昌,迅速挥军南下,占领赣北50多个州县,直逼南赣。九月,石达开兵临城下,刘开泰苦战半月,粮尽兵寡。十月十五日南赣城破失守。刘开泰及其两个侄子和土坑村效力于军中的100多位氏族亲悉数阵亡。从此涂坑人相沿把十月十五日作为涂坑村的普渡日。

   泉港民间对刘开泰之死的说法有二:一是刘开泰已冲出重围,见侄子刘希颜被困阵中,遂回马救援,结果被乱箭射杀。二是刘开泰于激战中被石达开砍去头颅,才有以后咸丰帝御赐“金头玉颈”的说法。

  后事

   为表彰门,咸丰帝“两世三忠”,并赐“金头玉颈”,许其灵柩等7具棺木归乡安葬。刘开泰的好友,翰林、书法家庄俊元(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庄俊元》)题匾“两世三忠”挂于氏家庙(“文革”时毁)。

   刘开泰灵柩运回家乡,停放在大馆,出巡的七省巡按陈庆隆主祭;择18亩良田、一山18穴为陵园(位现南埔镇先锋村前埔山前厝附近)。墓地三厅建构,坟前置翁仲和石虎、石马、石羊。文革破“四旧”,山穴被平整毁没,唯存1块龟牌石碑被人搬用建牛栏幸存。碑文有载:赐进士出身、诰授建威将军、例晋建振威将军、赏戴花翎、大可武巴阁鲁、南赣总兵、旨赐提督、御袭骑都尉、封一品,配夫人、夫人,侧室氏。

刘琦龄

  刘琦龄,字稚玉,清·晋江县桥南人(今洛江区万安街道桥南社区)。康熙卅五年丙子(1696年)举人,康熙末铨选澄海令(今广东澄海市)后忤上官罢归。著《劝世婆心》1卷。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6·人物志·宦绩7·刘琦龄》有传。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循吏传卷1•刘琦龄“道光旧志”为作传(《福建通志列传选•卷6•刘琦龄》选录)。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6·人物志·宦绩7·刘琦龄》:刘琦龄,字稚玉。康熙丙子举人,授澄海令。革免渔课,羡余详宽,盐堀崩垫。修葺学宫,请增科岁弟子员额。完堤防,赈饥民,归难船,历有善政。后忤上官,归,邑人遮道跪送,行三宿而后出境。”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循吏传卷1•刘琦龄

  “刘琦龄,字稚玉,晋江人。康熙丙子举人,知澄海县。

  革免渔课羡余,详宽盐、堀陷垫。

  修葺学宫,请增岁、科弟子额。

  五十六年(1717年)海飓坏堤,民多露宿,琦龄户给银为治屋资,捐俸修堤,邑人德之。

   六十年(1721年)台湾蠢动,有避难广民三百艘直抵澄邑,鹤山营弁惧,将击之。琦龄诣验,为修船,使各归其邑。时有二船飘入他邑,皆被刑禁,闻琦龄所措置,皆释之。
先是,澄海大饥,而上官竟以年丰奏闻;琦龄力争平粜,设男女厂煮粥赈饥,疫死者为葬之。上官惎焉,遂以粜谷逾数罢。民遮道跪送,三宿乃出境。”

  另,据澄海地方志载:

  澄海原有朱子祠,在“城仔内”河泊所署(即后之巡检司署)西侧,距城寨西门不远
处。康熙末年被营勇占据。“苏北文公祠,祀宋·文公。在樟林寨城内,久为兵丁所据。雍正元年(1723年)知县刘琦龄清出重修,将后楹右旁为社仓。”

  樟林地濒海隅,是古潮州海运中心,又是闽、粤交通枢纽。除海运外,陆路河道,船筏车马均可畅行,后筑小堤一条,直通其中。但堤经常崩溃,便改架木桥,称“大塘桥”;又每逢内涝,大水漂去桥板,交通常受阻碍。雍正三年( 1725),知县刘琦龄捐俸重建“大塘桥”,桥北面一头在元通街,南面一头在塘西国王庙前,桥长十七丈,宽七尺,桥墩十一个,桥梁十,用石板铺架,行人称便。

刘嵩

  刘嵩,字子中,元末明初·晋江人。元季不仕,洪武(1368—1398年)初以贤良方正荐授广西宾州判官。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57·州判刘子中先生“泉郡志”为作传,曰

  “刘嵩,字子中,晋江人。

  博通经史,所为诗文清新奇古,不俟思索,人谓其有谪仙才。

  值元季,不仕,磊落不羁,以诗酒自娱,家无宿储,而处之泰然。有知其贫而馈之者,辄正色以谢;或受所可受,即送酒家及赒亲友之乏者。

  洪武初,以贤良方正荐授广西宾州判官,卒于官。旅榇不能归,州人葬于州之门外。

  泉之名士多出其门,所著有《中斋集》。”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0·选举8·明荐辟·晋江县》:刘嵩,宾州判官,以贤良方正举。”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56·人物志·文苑2·明·刘嵩》:

  “刘嵩,字子中

  诗文清新奇古,不俟思索,人谓其有谪仙才。

  值元季不仕,以诗酒自娱,家无宿储,处之泰然。

  洪武初,以贤良方正荐授宾州判,卒于官。

  著有《中斋集》。”

刘佑

  刘佑,字伯启,清初·河南鄢陵人。

  清·康熙七年任南安知县

  清初·顺治十六年(1659年),刘佑二甲第19名进士;康熙七年(1668)任南安知县。

  民国《南安县志·卷20·职官志2·名宦列传·清名令·刘佑》:刘佑,字伯启,鄢陵人。顺治己亥进士。康熙七年知县事。”

  重儒术

   刘佑重儒学,以儒术饬吏治,且于康熙八年己酉(1669年)冬至康熙十一年(1672年),重修南安学宫。(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学校·南安文庙·清代·康熙间屡修》)

   民国《南安县志·卷20·职官志2·名宦列传·清名令·刘佑》:

  “以儒术饬吏治,不为局促脂韦(“脂韦”:油脂和软皮,喻阿谀、圆滑)

  下车修葺学宫,兵燹之后,观瞻一新。”

  修《县志》

  刘佑上任后即搜寻明·崇祯五年(1632年)县令李九华编修的县志,聘请邑中人士纠误、增补、整理,亲自参加反复讨论,终在康熙十一年(1672年)编成康熙版《南安县志》,是南安1部完整传世的志书。(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泉州邑志·南安县志·清·康熙十一年壬子《南安县志》。)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7卷·艺文志5·文、疏、引、赞》:

  “《重修南安县志祭文》(清·刘佑):

  ‘维年月日,具官某等敢昭告于先圣先贤洎本县城隍、山川、社稷之神曰:

  邑有志乘,文献攸征。以考治忽,厥典綦隆。惟兹南邑,古郡武荣。滑疑,纪载极明。垂四十载,兵火聿经。版籍灰烬,稽考莫从。某忝民牧,朝夕冰兢。顾此废坠,深恧于衷。爰稽旧典,编纂式崇。神其默相,俾告厥成。

  尚飨!’”

  民国《南安县志·卷20·职官志2·名宦列传·清名令·刘佑》:“购寻李九华壬申邑志,搜罗遗编,延请绅士掇辑散轶,亲与往复讨论,续成新志,武荣文献赖以有征。”

  留心民瘼,为民请命

  刘佑留心民瘼,屡见于诗歌及条议。

   民国《南安县志·卷20·职官志2·名宦列传·清名令·刘佑》:“其诗歌及条议,多自编入邑志‘艺文’内,如《修理战舡》、《鼓铸议》、《修船歌》等篇,皆留心民瘼,有足采者。”

  《上督院条陈地方事宜议》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7卷·艺文志4·议》:

  “《上督院条陈地方事宜议》(清·刘佑):

  窃惟身任地方之责者,心切民社之忧,而势有掣肘,事有难为,自非仰借宪台之主持以鼓舞而振作之,则藐兹小吏,虽有为国为民之心,而势豪土棍交相把持,其有能不随风波、靡表里为奸朘削生民、亏损国课者鲜矣!安望其兴利除弊,抑强扶弱,使斯民得以安生乐业,渐复桑麻美利之盛乎?

  谨就南邑目前之所亟,胪列四款,为宪台陈之。若夫职之所能为者,不敢混渎以取戾焉。

  一曰势豪之横恶宜禁也。

  南安附近泉城,膏腴田土尽入绅衿富豪之手,插寄他户,隐抗贡赋,里长不得而问,官吏莫得而究。广招干仆,为其耳目。民间凡有斗殴等事,先行报知,即遣虎干挟之,投禀锁拿。被禀之人,非刑酷拷,骗财入手,便与解纷。否则,呈送到官,投书请托。苟遂其意,复与求免。视令长为奴隶,以生民为鱼肉。包都免差,岁得二三千金。穷里力微,偏受其累。二十余年,习为故然。卑职虽慕强项之风,不敢踵蹈前辙。而豪右多门,力难移易。所宜仰干鸿造,特赐严禁。如有此项情节,许该地方官据实揭报题参。庶弱肉不至于强食,而小民得以少安矣。

  一曰地棍之匿捏宜究也。

  泉风刁健,自昔著闻。近有一种地棍尤属倾险,每遇上台临泉,辄尔沿门吓诈。如有不遂,或素所嫌怨,即捏写他人之姓名,诳词告害。差提已下,而原告不知其何事。解审累年,案莫可结。两造俱困,彼反晏然安坐而自以为得计。此之不除,其为官民大害,乌有已时。仰惟宪台密行访拿,明正其罪,则棍徒敛戢,而日月为之清明矣。一曰丁田之影射宜清也。丁田两税,国课民生所从出者。南邑刁巧,积成隐蔽。立为户头之总名,巧匿见管之世业。故有成丁数十而并不载于版籍,田连阡陌而并不供其赋税者。里书作奸,稽察无从。此非改弦易辙,未可遽破其积弊也。小吏权轻,豪右未免于阻挠。且簿书烦委。一身难遍于周历。所当仰烦宪台,就于府首领县佐贰中,遴委廉干官四员协同督查,履亩清丈,逐户编审。庶隐匿一清,而租庸皆有实着矣。

  一曰山蛮之顽抗宜惩也。

  南安上接仙游,下连同安、永春、安溪。交界之间,动辄逾百里。其中高山峻谷,民多梗化。如三十五都各班,累年逋欠,差役拘催则登山闭堡,公然抗拒,甚且殴差毁票,莫可谁何。移会防将添兵协拘,寥寥数丁,适足以取笑而已。夫不大创则不大安,自非仰藉霜威,严行申饬。如有不悛,许即申报,选将遣兵,多方缉获,以示惩艾,则相率效尤,恐顽梗者不止此都已也。

  已上四款,皆南邑目前之所最亟,而令之力所不能为者。治乱国,用重典,固非因循优容之所能胜也。书生愚见,未知有当于施行否?伏惟宪台赐览而采择焉,地方幸甚。”

  民国《南安县志·卷20·职官志2·名宦列传·清名令·刘佑》:

  “邑(时南安县治在丰州)离郡(指泉州郡城)不十里,清初以来,甲第右族多侨居郡城,田赋难清,请托多门。

   莅政,催科(催科:催收租税)不稍瞻顾(瞻顾:指办事犹豫不决),尝票书逋赋(逋赋:逃避赋税)贵人姓名签上,自署曰:‘差,某。’众惮其名,税赋早完,无敢以私干。”

  《上道府修理战船事宜议》

  清王朝为图剿灭氏海上势力,设水师,修战舰,弊端百出。刘佑愤作《修船行》诗。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8卷·艺文志5·本朝诗》:

   “《修船行》(刘佑):

  ‘泉郡滨海苦海寇,沿边鳞次列烽堠。庙谟深虑养患成,舟师数遣时草耨。
  选留战舰四十只,大修小修有常候。那知征兵不在船,风日侵蚀恣昏昼。
  灰油性本畏燥裂。停泊经旬辄罅漏。将军计功不计民,次次皆言蓬桅旧。
  估料鸠工顷刻间,卸责思移守令疚。小吏畏法谁敢争?追枋铸铁犹恐后。
  部价刻削十倍悬,藩商宿货那肯售。乘急邀利贾人态,机关惯与主者透。
  可怜哭泣鬻儿女,年年只增此辈富。
  噫吁兮!
  权柄倒置营弁手,始谋不臧终何救?吾将谒帝九阍远,临风洒泪双阳岫。’”

  刘佑愤激之余,上书福建布政司(道府)为民请命,直言不讳,指出奸商借修船之名,勾结承役、将弁,虚报上10倍的工价材料费,政府无力支持,只好向里民苛索,提出改革修船的措施,以杜绝官、商营私舞弊的行径。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7卷·艺文志4·议》“《上道府修理战船事宜议》(清·刘佑)”、民国《南安县志·卷47·艺文志3·表疏策启跋考等·议》“《派修战船事宜议》(清·刘祐,知县)”收录(文同):

  “窃惟泉郡七邑,地当滨海;焚劫之余,民生凋敝,十室九空。所宜休养生息,庶几渐有起色。乃逆远窜台湾,尚未归化;而迁移失业之穷民,又往往聚夥近岛而为盗。此藩院所以会疏题请,复设水师,修理战舰,选将练兵,出海搜捕,以为边防万全之至计也。然而法立弊生,派办繁苦,是以卫民者害民,有失藩院为地方绸缪之初心矣。

  某叨吏兹土,目击时艰,不得不为民请命,痛切为宪台陈之。

  查各港战船原有大修小修之例,分定年限,当不至于遂坏。乃八年(康熙八年,1669年)秋季方修之后,至今未及两年,而春秋出汛,辄复随时兴修。且船只无多,应用物料当亦有限。而此番估计采买之物,以南安一邑计之,为值四千六百余金。除布司所发工价四百卅余两之外,一皆出之民间。限期迫促,比追严峻,而一二奸商乃得乘人之急,交通承役、将弁,勒索重价,通计七邑所费不下二万余金。其实用之于战船者,虽不知其几何,而以理度之,当不止于用一科(“科”:课税)十。厅县坐受催迫,道府莫得查核,是修船止为商弁之利矣。里民困于追比,不惜鬻卖男女以苟目前之安。然而财尽民穷,后将不继。使其逃亡转徙,则罪将谁归?窃以采买物料,与其责之于令吏,不如责之于将弁;估计工力,与其委之于将弁,不如委之于道府。且大修小修既各定有成限,亦何俟取办于临时?合无请祈宪台俯察民艰,恩赐酌详。

  嗣后凡遇应修之年,预先估定应用物料、价值,详请布政司照数发给该水师营自行修理,交付驾船军士日夜照管浇盖,毋俾风日侵损。其有不及年限而坏者,定系该船军士偷安怠惰,该营将即当以法绳之。如此,则兵无缺用之船,民无苛派之扰,其有益于地方非浅鲜矣。

  (“某”民国志作“”)査兵米一项,旧皆各县买解,弁丁苛索,民不堪命,致有百万军饷之案。至康熙七年(1668年)始议给以饷银,行之三年,兵民相安;则修船一事,利病较然矣。又闻粤东船只,悉系发给营将修理,闽省亦何独不可行哉?

  (“某”民国志作“”)为地方生民起见,故不禁言之痛切如此,伏惟电览(“电鉴”:明察)而裁详焉。’”

  《答上行处置边海事宜议》

  刘佑条议提请上行筑台寨设防以对抗军时,务必注意民生问题。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7卷·艺文志4·议》、民国《南安县志·卷47·艺文志3·表疏策启跋考等·议》均载(文基本同):

  “《答上行处置边海事宜议》(清·刘佑):

  ‘窃以见筑台寨,乃奉督提及各大人勘定处所,据详按图,皆属内港。

  查南邑濒海之地,凡为澳有四:

  其一为「石井澳」,沿而南者,又其一为营前,相距二三里许。石井旧有巡检司之设,人烟凑集,采捕之利为多。

  复沿而北(“北”民国志作“东”)三四里许,隔水相对者,为晋之「东石澳」。由东石而下(“由东石而下”民国志作“水程十里”)则为白沙,旧有城寨(“城寨”民国志作“台寨”),即前代汤和所设以为(“前代汤和所设以为”民国志作“前明氏据两岛为”)海上固守处也,盘龙、安平皆在其锁钥之中矣。

  其一为「莲荷澳」,亦人烟凑集,采捕之利亚于石井,相去十有余里。

  又沿而西者五六里许,其一为「淗浔」,与同安之董水两澳相毗连。小盈、欹髻等处,盖属内地。

  形势之可考者,大概如此。

  至于设防何处,应否修筑,则候上台鉴裁,非卑职所敢擅议也。

  谨将绘来地图粘连呈览,伏惟宪裁。’”

  《答本府鼓铸议》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7卷·艺文志4·议》:

  “《答本府鼓铸议》(清·刘佑):

  ‘窃以鼓铸一法,原系省直通行,不第为一郡一邑计也。然分而论之,则为损为益,大相径庭。此部、院、司所以复行确议者,良以地方风俗不一,行之有便与不便耳。
卑职在南言南,则钱法似乎于民无益。

  盖南邑僻处山隅,商贾不通,且又距府甚近。一切民间日用布帛、蔬菜,皆取之于府城,携带铜钱,苦其脚重,故皆赍银以往,而无有开张钱铺之事。至于采买铜斤,更无长策,取废铜则器皿俱无,取新铜则山谷不产。远商贩卖,绝迹不至。即省、府不谓全无,而价直浮于部定成数不啻三倍。虽多方购买以应上命,而巧织困于无丝,巧炊困于无米,其若之何?

  故愚谓必无买而后可买,则多亦累,少亦累,不惟无益于民,而究必有害于民矣。若夫炉座多寡,乃系通省之事,自在院司酌定,卑职不敢参末议。然大抵计钱法于闽,惟减之又减,乃为至便。卑职屡蒙明问,不敢不竭愚衷以仰尘听览。

  伏惟宪裁而转详焉。’”

  抚慰斯民

  《祭虎文》

  时南安多猛虎肆虐,康熙八年(1669年)十一月,刘佑遣某官致祭于司虎之神,自作《祭虎文》告之。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7卷·艺文志5·文、疏、引 赞》:

   “《祭虎文》(清·刘佑):

  ‘维康熙八年十一月某日,泉州府南安县知县刘佑谨遣某官某以羊一、豕一,致祭于司虎之神而告之曰:

  「本朝驱除祸乱,海内乂安。设官置吏,抚驯斯民。天下之大,元元之众,下及禽兽虫鱼,莫不各安其所,强戢暴服,无敢肆其吞噬者。

  武荣虽滨海丛山之地,亦圣天子抚御所及之区也。而大、小盈二岭间,南北三十余里。界之内外,辄多猛虎窟穴。朝夕阴霾之时,往往成群逐队,中害行旅。不知尔神所司何事?乃敢纵尔恶孽,以蚕食长吏所抚绥之民耶?

  本县受命作牧,诚欲使一邑之民利兴害绝,是以日夜忧勤,刻无宁晷。不惜功名,不畏强御,苞苴不入,请托不行。豪猾渐已敛迹,小民渐已安生。而虎患未除,余窃羞之。

  惟神秀秉西方,聪明刚正,其不与泉郡豪恶同识解所可知者也。今吾与神约:其驱尔所属丑类,令各率儿孙徙居他境,凡本县所辖之地,毋得更居。期以三日,毋使一留。则是神之有灵,助吾善治,为今天子爱此一方之民,吾且德尔不忘。如其冥顽无知,纵尔恶畜,依然逼处吾土,残害吾民,余虽孱弱书生,岂肯甘心?将必尽起乡勇,纠合军卒,以穷搜广捕,尽其窟穴而扫荡之然后已。惟神其善裁之。

  尚飨!」’”

  《钩吻歌》

  时百姓穷苦,走投无路,不少人服用“钩吻”轻生,禁而不止,刘佑作《钩吻歌》,提出死者多为穷困所逼,出事后,豪右又从中兴风作浪,弱肉强食,终于财贿尽入豪门,加劝戒民众应该迅速醒悟,弃绝轻生念头。

  清·康熙《南安县志·第18卷·艺文志5·本朝诗》:

  “《钩吻歌》(刘佑):

  ‘钩吻,俗谓之「断肠草」,愚夫愚妇多以睚眦细故食此草而死者。骆念庵既为歌以谕桃源,余复作诗以教武荣。泉郡七邑,遍相传诵,此风庶其少息乎!

  《本草》曾载「钩吻」名,入口须臾命为倾。中原士女咸不识,胡为偏向闽中生?
  闽中风俗失醇厚,相倾相轧启斗争。愚夫愚妇较毫厘,愤激遂啜兹叶茎。
  肠胃迸裂死无救,纠党赖劫擅笞搒。豪右从中主其事,弱肉强食凶奴横。
  财贿尽入豪门去,可怜死者空荒茔。子哭父母妻哭夫,依然贫贱成孤惸。
  试问尔民曾何益?性命甘等鸿毛轻。我来持法严诬告,三年颇多活黎氓。
  积习势重难尽返,谁必此端不再萌。拈韵裁诗代申谕,长留规箴在武荣。’”

  康熙十四年郑经礼送北归

  刘佑在主持编修康熙版《南安县志》时,参编者曾请示关于洪承畴郑成功二家事,刘祐曰:不可太褒,亦不可太贬!”郑经闻其语而感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人名录·洪承畴郑成功》)

  值康熙十三年(1674年)三月耿精忠之变,并迅下七闽,刘佑逃匿山谷。郑经令人致聘,将欲官之,辞。郑经义之,于康熙十四年(南明·永历廿九年,1675年)三月遣兵护送北归,礼待甚厚。(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经·复相结·康熙十四年三月礼送清·南安知县刘祐北归》)

刘逵

  刘逵(1061—1110年),或误作刘达,字公路,或作公达,北宋人。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刘逵,字公达。”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刘逵,字公路。”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逵》:刘逵,字公路。”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逵》有传。

  乡籍

  宋代士人经常迁徙,在科举中第之前,往往已与多个地区渊源很深,祖籍之地、出生成长之地、参加考试之地……历来没有统一标准。

  刘逵的乡籍,史籍有4说:

  随州随县人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随州随县人也。”

  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83》:刘逵,随县人。”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随州随县人。”

  泉州同安人

  明·弘治黄仲昭《八闽通志》刘逵“同安人”

  明·万历何乔远《闽书》刘逵“泉州同安人”

  清·道光娄云《惠安县续志》]载:“同安刘逵道出锦田应省试,以诗谒之,卢瞻亦和以诗。后为资政殿学士,以所作诗文携至京师,传播人口。”(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卢瞻》)

  泉州人

  宋·祝穆《方舆胜览》误作刘逵刘达,称“泉州人”

  晋江人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逵》:“晋江人。”

  元丰八年进士榜眼

  北宋·元丰八年(1085年),刘逵举进士第2人(榜眼)。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举进士。”

  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83》:“元丰元年(?应为“元丰八年”)焦蹈榜第二人。”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进士高第。”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逵》:“进士及第。”

  《福建宋代进士表》“元丰八年(1085年)焦蹈榜……刘逵(同安)。”

  调越州观察判官

  刘逵调任越州(今属浙江)观察判官。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调越州观察判官。”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逵》:“调越州观察推官。”

  入,累国子司业

  刘逵后奉召入京,历任太学、太常博士,礼部考功员外郎,国子司业。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哲宗(1086—1100年在位)时为太常博士、国子司业。”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入,为太学太常博士、礼部考功员外郎、国子司业。”

  崇宁中连擢至兵部尚书

  北宋·元符三年(1100年),徽宗即位,刘逵为卫尉少卿。崇宁(1102—1106年)中,因依附宰相蔡京,连擢秘书少监、太常少卿、中书舍人、给事中、户部侍郎等职。不久奉命出使高丽国,升兵部尚书。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

  徽宗即位,为卫尉少卿,拜中书舍人,迁给事中。

  时建言者以元符(1098—1100年)末复元祐党人太优,朝廷再籍之,而颇有阔略者。御史中丞钱遹论党人疑有奸,下两省议。言为非。

  除户部侍郎,迁兵部尚书。”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崇宁中连擢秘书少监、太常少卿、中书舍人、给事中、户部侍郎;使高丽,迁尚书。”

  崇宁五年拜中书侍郎

  由枢密院同知擢中书侍郎

  北宋·崇宁四年(1105年),刘逵从高丽归国,由兵部尚书升枢密院同知。

  崇宁五年(1106年)拜中书侍郎。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崇宁四年拜同知枢密院事,明年除中书侍郎。”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繇(古同“由”)兵部同知枢密院,拜中书侍郎。”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逵》:“崇宁中同知枢密院,拜中书侍郎。”

  首劝徽宗碎元佑党碑及澄正蔡京所行悖理虐民事

  北宋·崇宁元年(1102年),蔡京打击和迫害“元祐党人”,并将司马光文彦博等300余党人的“罪行”刻碑为记,立于“端礼门”以昭示天下,时称“元佑党碑”

  崇宁五年(1106年)春正月,“彗出西方,其长竟天”(《宋史·卷19》),彗星在天空的时间贯穿了整个二月,到三月中旬,很多地方依然可以看到。宋徽宗·赵佶以为上天示警,遂“避殿损膳,应赵挺之吴居厚之请,下诏求言。

  中书侍郎刘逵立即上书,首劝徽宗“元佑党碑”、宽上书邪籍之禁,凡蔡京所行悖理虐民事稍稍澄正。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无他才能,初以附蔡京故躐进;以彗星见去相,而贰中书,首劝徽宗碎‘元佑党碑’,寛上书邪籍之禁,凡所行悖理虐民事稍稍澄正。”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逵》:“劝徽宗碎‘元佑党碑’、宽上书邪籍之禁。”

  平反“元祐党人”

  时蔡京专权日甚,宋徽宗颇为不满,萌罢免蔡京的想法,于是,连夜派遣黄门赶到“端礼门”打碎石碑,并派人到刑部取“元祐党人”名单,全部烧毁。

  诏令:“应元祐(1086—1094年)及元符(1098—1100年)末系籍人等,迁谪累年,已定惩戒,可复仕籍,许其自新。朝堂石刻,已令除毁,如外处有奸党石刻,亦令除毁。今后更不许以前事弹纠,常令御史台觉察,违者劾奏。”(《长编纪事本末》)

  不久,徽宗“大赦天下,除党人一切之禁。应合叙用人,依该非次赦恩(减刑)与叙(叙用,重新任命官职);应见贬责命官,未量移(贬所由远移近)者与量移。”(《续资治通鉴·宋纪·宋纪89》)

  当年三月,将48位党人移出党人籍;六月,又移95人出籍。

  蔡京罢相

  蔡京罢相,任开府仪同三司、中太乙宫使虚职,留居京师。任赵挺之接替蔡京出任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刘逵仍为中书侍郎,两人共同执政,一反蔡京所为。然赵挺之虑后患,每建白务开其端,而使刘逵终其说,而刘逵欲自以为功,直情不顾,致满朝官员误为刘逵主相国柄。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时蔡京罢,相国柄主之。”

  《宋宰辅编年录补注·卷11》:挺之多智,而锐甚,凡崇宁所行之事尽罢之。”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赵挺之同心,然挺之多智,虑后患,每建白务开其端,而使终其说。欲自以为功,直情不顾。”

  言者论劾

  刘逵因锋芒太盛,致朝臣不满,蔡京唆使党羽弹劾刘逵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

  “于是言者论,谓其乗闲抵巇,尽取陛下崇宁(1102—1106年)以来继述缉熈美意良法不问,大小轻重而尽废之:

  陛下立教养升贡之法,而乃腹非窃议,稽留旬浃不即奉行;陛下息邪说以正人心,而取为元祐(1086—1094年)学术者;陛下疾朋党以示好恶,而进系党人之子者;陛下罪诋诬以尊宗庙,而擢上书邪等者;陛下勤继述以昭先烈,而用改更熙(熙宁,1068—1077年)、丰(元丰,1078—1085年)法令者。

  陛下擢用之不二三年间,致位辅弼,于厚矣,乃若此,岂不负陛下哉!”

  (上文《宋宰辅编年录补注·卷11》亦载。)

  御史余深石公弼再次论劾

  刘逵辅弼未及1年,徽宗发觉刘逵居功擅权,心生不满,蔡京党羽御史余深石公弼乘机再次论劾。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

  “未满岁,帝疑擅政,而郑居中刘正夫之策售矣。

  帝意既移,于是御史余深石公弼专恣反覆,乘间抵巇,尽废绍述良法,愚视丞相,陵蔑同列,凡所启用,多取为邪党学术者及邪籍中子弟,庇其妇兄章綖使之盗铸。”

  崇宁六年罢知亳州

  北宋·崇宁六年(1107年)刘逵贬为亳州(今属安徽)知州,罢赵挺之为观文殿大学土、祐神观使。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遂罢知亳州。”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罢知亳州。”

  大观元年谪镇江节度副使、安州居住

  北宋·崇宁六年(1107年)赶走刘逵后,蔡京党羽郑居中刘正夫等人又陆续上奏:“今所建立,皆学校、礼乐,以文致太平,居养、安济等法,以厚下恤民,何所逆天而致谴怒?”(《宋史·卷14》)徽宗以为然。

  于是重新启用蔡京,拜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京复相后,奏请改元,是年遂改为大观元年(1107年),继续推行崇宁(1102—1106年)新法。为报复刘逵,责为镇江节度副使、安州(今属河北)居住,又先后移襄州(今属湖北)、泰州(今属江苏)居住。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复相,又责镇江军节度副使、安州居住,移襄州、泰州。”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复相,再责鎭江节度副使、安州居住。”

  大观四年起杭州知州,旋召为醴泉观使,到开封后卒

  北宋·大观四年(1110),蔡京再罢相,刘逵复起知杭州,加资政殿学士。

  旋奉召为醴泉观使,回到东京(开封)后即病卒,年50,赠“光禄大夫”

  南宋·王稱《东都事略·卷103·列传86·刘逵》:“起知杭州,除资政殿学士、醴泉观使,卒,年五十。”

  《宋史·卷351·列传第110·刘逵》:

  再以星变去,稍起知杭州,加资政殿学士。

  以醴泉观使召,及都而卒,年五十,赠‘光禄大夫’。”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逵》:

  “后加资政殿学士。

  以醴泉观使召,及都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