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孝

【字长孺愧两
明末清初·惠安县仙塘埔沙格人(今泉港区南埔镇沙格村)。】

  户部主事。
  督蓟储。
  狱辩。
  坚持抗清复明。
  依附郑成功
  辅助郑经守厦门。
  病殁于台湾。
  著述。

  王忠孝(1593~1667年),字长孺,或作又孺愧两,明末清初·惠安县仙塘埔沙格(今泉港区南埔镇沙格村)人。据王孔仁氏谱系》载,王忠孝生于明·万历廿一年(1593年),卒于南明·永历廿年(清·康熙五年,1666年),享年七十四岁。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主事王愧两先生忠孝“雍正九年《郡志稿》”为作《传》,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5·人物列传·明列传12·王忠孝(同治补刊本)据“《通志》,参《台湾志》”为作传,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王忠孝》、《惠安县志》亦有《传》。但这些志书,对王忠孝晚年附抗清事或简述,或回避。

  民国·连横《台湾通史·史卷29·诸老列传·王忠孝》有传。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0•王忠孝“《道光旧志》”为作传(《福建通志列传选•卷1•王忠孝》选录)

户部主事

  王忠孝天启七年丁卯(1627年)举人,崇祯元年戊辰(1628年)举进士,授户部主事榷关,督运河北蓟州大通桥。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5·人物列传·明列传12·王忠孝》:

  “王忠孝,字长孺,号愧两,惠安人。性介慎,不轻取与。

  天启丁卯举人,崇祯戊辰进士,授户部主事。

  时北事亟,朝议欲尽输津、通外储以实京师。忠孝督运大通桥,设法催儧,日运米三万石。屡奉温旨,大司农(户部尚书)重之。

  一日,詗事者获盗粮及窝主以闻,有旨:‘经管官所司何事?’大司农怵。忠孝曰:‘明主可以理夺。’疏谓:‘臣所司者,运耳;运之不前,臣之罪也。刺奸缉盗,自有司存。米在号房,运官自应管,臣不能分身代守,亦不能分身缉捕也。’帝复是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主事王愧两先生忠孝》:王忠孝,字长孺,号愧两,惠安人。崇祯元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时朝议输通津外储以实京师,忠孝督运大通桥,催攒有法,日输三万石。”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王忠孝王忠孝,字长儒,惠安人。崇祯戊辰进士,授户部主事。时朝议欲输外储实京师,忠孝督运大通桥,日三万石。”

  民国·连横《台湾通史·王忠孝》:王忠孝,字长孺,号愧两,福建惠安人。崇祯元年登进士,以户部主事榷关。”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0•王忠孝》:

  “王忠孝,字又孺。一字愧两,惠安人。

  崇祯戊辰进土,官户部主事。时方输天津、通州外储实京师,忠孝督大通桥,催运米日三万石。

  詷事者获盗粮及窝主以闻,严旨责户部尚书,尚书怵甚。忠孝疏言:‘运之不前,臣当其罪;刺奸缉盗,有司之责。臣不能分身代守,又安能分身代缉?’帝是之。”

督蓟储

  崇祯三年(1630年),王忠孝因为官廉慎明决,经大司农(户部尚书)举荐,题督蓟储。蓟州漕储是重要部门,谚云:“蓟州饶衙,主事肥缺。”许多人费巨金找关系,以求此任。时坐镇蓟州节制漕运漕储的太监邓希诏图谋不轨,王忠孝折之,被陷害,廷杖下狱。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5·人物列传·明列传12·王忠孝》:

  “会蓟督贻书户部,谓:‘边储重任,安得廉慎明决可共事者?’大司农曰:‘此无逾主事矣。’遂题督蓟储。

  是时不右文治,新寄膂内珰。蓟监视太监邓希诏张甚,数以难事相窘,忠孝不为动。

  希诏欲自置兵设饷,就庾索耗羡。忠孝曰:‘升斗皆官,安得耗羡!’希诏曰:‘饷司能保无额外之升斗耶?’忠孝正色曰:‘吾戴吾头来也,岂以头易升斗哉!’希诏语塞。

  希诏初至蓟,蓟督往拜,坐上座。而督署为中山王旧莅,上有高帝敕谕;蓟督谋相见礼,忠孝曰:‘监视,奴也;决无上坐之理!惟正告之,而别设一屏风。’已有泄之者。

  正旦朝贺,希诏争班次,语侵蓟督。忠孝(引《轨书》)徐折之,益衔刺骨,遂摭拾其未兑湿米(劾以受吏翁九进赃万计,且忤旨病民而又欺君),疏上御览。大相希珰意,且以‘通运时为其姻请越帮先兑不许’为憾,拟旨云:‘锦衣缇骑逮治。’

  缇帅王世盛素闻忠孝名,乃择大校手之愿者,详令详詗以报。校至蓟,居外数日,所见皆愤珰虐而誉忠孝不容口。入见,忠孝拜命毕,曰:‘吾迟诸君久矣,第主人不能具一餐,奈何!’校曰:‘官一泓秋水,下走辈宁非人耶!’乃尽去其银铛,得具舆从以行。

  故事:缇骑所至,不厌则楚毒随之。忠孝索署中不能满十金,校曰:‘以代吾辈橐饘可也。’终不受一钱。京师相传,以为怪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主事王愧两先生忠孝》:

  “会蓟督咨部欲得廉慎明决者与共事,部推无如忠孝,遂提督蓟储。

  监督内官邓希诏数以难事相窘,欲自置兵设饷,索仓耗羡。忠孝曰:‘升斗皆官物,安得耗羡。’希诏曰:‘饷司能保无额外征耶?’忠孝正色曰:‘吾戴吾头来,岂以头易升斗哉!’希诏大愠,遂拾其未兑湿米疏上之,旨逮下狱。”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王忠孝》:

  “督蓟储。

  内监邓希诏数以难事相窘,欲自置兵设饷。忠孝曰:‘升斗皆官,安得饷!’希诏曰:‘饷司能保无额外征耶?’忠孝正色曰:‘吾戴吾头来,岂以吾头易升斗哉!’希诏衔之,遂抚其未兑温米疏论之,逮入狱。”

  民国·连横《台湾通史·王忠孝》:“劾太监,忤旨,廷杖下狱。”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0•王忠孝》:

  “继督蓟州仓储。

  内珰邓希诏欲自置兵饷,忠孝不许。希诏曰:‘饷官能保无额外征乎?’忠孝正色曰:‘吾戴吾头来,岂以升斗易哉!’

  会正旦朝贺,希诏与蓟督争班次,忠孝折之,遂摭况湿米人奏。时相阿珰意,逮治。锦衣王世盛素闻忠孝名,令校无受金,俾忠孝具舆从就狱。”

狱辩

  邓希诏以重金贿赂部里胥吏别求可罗织引狱的人,又密谋上疏诬他贪污官仓搬运工价银两,欲以此治他死罪。王忠孝“犹挺闽人气质,抗不服罪”。缇师为之感动,都察院王志道秉直上疏为之辩解。

  崇祯帝命将王忠孝解送刑部就押处理,刑部初拟将他送去戌边,后“改系刑部狱三载”,与黄道周王龠初王思任马思理等同系一狱,时号“六君子”“士人竞为之请命”,“户部属僚也以其无大错失,齐集都门,请免议。”密云州兵民亦成群结队赴京诉冤,朝野为之震动。其明年,邓希诏事败论斩,忠孝乃得白,归。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5·人物列传·明列传12·王忠孝》:

  “入狱置对,忠孝抗辨无挠;部堂、蓟督各疏言其冤。

  希诏迫,乃行金与部之胥吏,别求可罗织此狱者。皆曰:‘公所行事,铁瓮城也,难攻矣!’

  一老猾吏大笑曰:‘与我多金,吾法能使彼自入瓮中,何虑不承!仓有脚价(搬运工价),相沿为饷司公费。蓟储三百万,脚价几千两;夫十两以上皆赃,况千百乎!彼升合不染,此镪万无存留,足以死矣!’

  希诏大喜,补疏如猾吏教。及鞫,忠孝曰:‘脚价以无开销,然铢两皆朝廷物,某何敢私!银概贮密云库,可问也。’

  缇师抚几废然者久之,曰:‘公廉洁如此,吾亦何爱一官!’遂传轻牍具上。有旨切责,镌二秩。

  都察院王志道疏言:‘某被逮之日,不能具一餐、一鐶。’上怒,明日召对,面质曰:‘某不能具一餐、一鐶,汝何得知?’志道曰:‘内外臣僚皆知之,京师百万口能言之,不独臣也。’

  上意稍解,遂得改刑部系,拟戍。

  其明年,希诏所为不法事,验皆有据,内大珰恐为外廷所藉口,参逮狱,论斩。而忠孝亦遂登启事,然终不肯以赫蹄入帝城,事竟寝。”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主事王愧两先生忠孝》:“及置对,抗辞不挠。希诏乃罗织成狱以上部堂。蓟督皆疏言其冤,都察院王志道复力为辨,上意稍解,得削籍遣戌。明年希诏所为不法事露论斩,忠孝乃得白,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王忠孝》:“抗词无挠。狱上,拟戍。”

  民国·连横《台湾通史·王忠孝》:“复戍边,士卒千余赴都送留。三年免。”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0•王忠孝》:

  “蓟督疏白其冤。希诏贿部胥,以蓟储脚费千两抵忠孝罪致死。忠孝曰:‘粮储密云库,铢两可按也。’都御史王忠道言:‘忠孝廉,内外共知,奈何治非其罪!’帝意稍解,改系刑部拟戍。

  踰年,希诏以罪诛,忠孝释归。”

坚持抗清复明

  崇祯十七年甲申(清·顺治元年,1644年)三月,清兵入关,明亡。此时王忠孝已南下。

  清·顺治二年(1645年)福王·朱由崧即位南京,改元弘光,是为南明,经史可法推荐,授王忠孝绍兴知府,擢副都御史,辞不受。

  南明·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闰六月,唐王·朱聿键称帝福州,建号隆武。隆武帝召见王忠孝,授光禄寺少卿。王忠孝陈述光复策略,帝大喜,授兵部左侍郎、总督军务,赐尚方宝剑,便宜行事。但当时兵权完全掌握在郑芝龙一人手中,王忠孝无一兵一卒,他审时度势,虽“回奏称旨”,但事无可为,只好拜辞。(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芝龙》)

  已而福京(福州)破,家居杜门不出。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王忠孝》:“以甲申变归。”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5·人物列传·明列传12·王忠孝》:

  “甲申闻变,哭呕血。

  福王监国金陵,史可法特疏首举。

  是时诸废谪皆骤陟清华,劝驾旁午,忠孝曰:‘区区江左,而营综如此。今文于文贰、武于武构,吾将为大夫乎?为侍郎乎?’终以疾请。”

  民国·连横《台湾通史·王忠孝》:

  “福王立,授绍兴知府,擢副都御史。

  隆武元年,召见,陈光复策。帝大喜,授兵部左侍郎,总督军务,赐尚方剑,便宜行事。

  已而福京(福州)破,家居,杜门不出。”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0•王忠孝》:

  “甲申闻变,哭经月,几失明。

  福王立,督帅史可法疏荐之。时秉政,忠孝叹曰:‘先皇帝英明过汉宣、唐宪,以举朝争持门户,置国计民生于不问,致流寇遍中原,卒至土崩瓦解。今乾坤再造,卧薪尝胆犹恐不济;乃当路者专与才能为冰炭,祖宗三百年天下岂容鼠辈再破坏耶?’坚卧不出。

  踰年,唐王立于福州,起太常寺少卿。忠孝力请由江西、浙江出兵图复两京,不当保守一隅,坐而待毙。王韪其言,而政操诸郑芝龙,不能行也。忠孝见事势不振,请假归。

  踰年,复以左副都御史召,而唐王巳败。”

依附郑成功

  顺治三年丙戍(1646年)十一月十五日郑芝龙降清,三十日清军进劫安平,郑成功愤而举义抗清。当年十一月十八日桂王·朱由榔即位广东肇庆,次年(顺治四年丁亥,1647年)改元(南明)永历元年,诏拜王忠孝为兵部右侍郎兼太常寺卿,他感泣而已,疏辞不受。(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成功》)

  王忠孝对抗清复明事业十分关心,曾先后向唐王隆武帝)、鲁王(鲁监国)、桂王永历帝)等上疏,力图匡复明室,并经常与郑成功的抗清将领郑鸿逵郑泰甘辉等和唐王抗清将领张煌言周鹤之诸人书札联系,其中给郑成功书札18次,竭尽心智筹划抗清,颇多建树。(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鸿逵郑泰》)

   郑成功在厦门设立储贤、育胄两馆,广纳遗臣贤士。王忠孝沈佺期辜朝荐卢若腾等明遗臣都趋赴厦门,依附郑成功(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辜朝荐沈佺期卢若腾》)。

   意气相投,成为知己,经常对弈。在一幅郑成功王忠孝对弈图上,王忠孝亲书“百字赞”曰:“俨乎其神,若有思。蔼乎其容,若可即。盖其气吞湖海,胸藏甲兵。自为秀才,便以天下为己责。而况遭时艰,能不奋然一击!睹公雄姿,直欲一蹴而抵黄龙府,为何有半壁,无忘于淝水之捷;足快人心,偶托墅以自适。公之胜算,早在局中,是岂寻常所能测识!”郑成功推崇备至。

  郑成功多次委以官职,不受,不过“军国大事,时询问焉”王忠孝对军国大事则时常建言,并推荐同安教谕陈鼎之子陈永华郑成功,说“经济之才”即被用为参军。复台后,陈永华在开发和建设台湾中果然立下不朽功勋。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5·人物列传·明列传12·王忠孝》:“丙戌、丁亥之岁,入海不返。”

  民国·连横《台湾通史·王忠孝》:“延平郡王在厦门,设储贤馆,礼待避乱缙绅。忠孝往见,欲官之,辞,乃待以宾礼。时遗老多往来厦门,而忠孝辜朝荐沈佺期卢若腾等均为幕上客,军国大事,时询问焉。”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0•王忠孝》:

  忠孝乃移家厦门。

  永明王立,遣人走间道达疏陈恢复大计。永明王以为户部左侍郎,忠孝力辞。”

辅助郑经守厦门

  清·顺治十八年(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年),郑成功渡海东征台湾,王忠孝沈佺期等人留下,辅助世子郑经守厦门,调度各岛。(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经》)

  王忠孝在厦门曾厝住了12年,后来移居金门。

病殁于台湾

  南明·永历十八年(清·康熙二年,1663年),王忠孝沈佺期卢若腾入台。王忠孝身近郑经4年,始终“不图宦达,日与流寓诸人肆意诗酒,作方外客”。康熙六年(1667年)病殁于台湾,享年七十四岁。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5·人物列传·明列传12·王忠孝》:“卒于台湾。”

  民国·连横《台湾通史·王忠孝》:“永历十八年,偕若腾入台,厚待之,日与诸寓公肆意诗酒。居四年卒。”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0•王忠孝》:“后居台湾,未几卒。”

  据传,王忠孝的棺柩是由施琅用船送往沙格村的,当船到后龙前亭村海边时,有人认为海边有块“五虎下山”的风水宝地,就在那儿秘密埋葬了他。(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施琅》)

著述

  据王忠孝《遗嘱(一)》、王孔仁《王氏谱系》、洪旭王忠孝传》等载,王忠孝著有《回居录》、《孝经解》、《易经测略》、《诗经语录》、《四书语录》及奏议、诗文若干卷,俱未梓行。后人集成《王忠孝全集》1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