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佐
【字宇弼,或作子弼,号蹟山,或作碛山迹山,谥忠愍,明·晋江人。】

  明·嘉靖进士。
  《送林次崖知钦州序》。
  授户部主事。
  哭杨最。
  杨爵疏谏系狱。
  为疏救杨爵而死。
  明·杨爵《周主事传》。
  身后。
  明·王慎中为撰《墓志铭》。

  周天佐(1511—1541年),字宇弼,或作子弼,号蹟山(或作碛山迹山),谥忠愍,明·晋江人;正德六年辛未(1511年)生,嘉靖廿年(1541年)辛丑卒,年卅一耳。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2·古迹志坊宅附·城中宅·明宅》“户部主事赠光禄卿周天佐宅:在胜果铺虎头山崇福寺街。乾隆府、县《志》作萼辉铺,非。”

  明·焦竑编《国朝献征录·卷30》收录王慎中《户部主事周碛山天佐墓志铭》、杨爵主事传》。

  《明史·卷209·列传97·周天佐》、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周天佐》、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49·人物志·忠节·明·周天佐》等有《传》。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9· 忠愍周蹟山先生天佐》综述旧《郡志》、《清源文献》亦为作《传》。

明·嘉靖进士

  周天佐,嘉靖十四年乙未(1535年)成进士。

  《明史·卷209·列传97·周天佐载:周天佐,字子弼,晋江人。嘉靖十四年进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9·忠愍周蹟山先生天佐》:

  周天佐,字宇弼,号蹟山,晋江人。

  嘉靖十四年进士,奉旨赐归娶。

  家居菲衣粝食,挟册吟诵,思通达,当世务,孜孜如不及,于余事漠如也。”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周天佐》:周天佐,字宇弼,晋江人。嘉靖乙未进士。”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49·人物志·忠节·明·周天佐》:

  周天佐,字宇弼,号迹山

  少读书贫苦,以当世志士贤人为期。

  嘉靖乙未成进士。”

《送林次崖知钦州序》

  明·嘉靖嘉靖十四年乙未(1535年),泉州府同安县人、大理寺丞林希元(号次崖)以论辽东事触忌讳,谪知钦州。会周天佐举进士后赐归娶,即与林希元同行南下,并赋诗赠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林希元》)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9·忠愍周蹟山先生天佐收录周天佐《送林次崖知钦州序》,曰:

   “先生《送林次崖知钦州序》曰:

   嘉靖岁乙未(嘉靖十四年,1535年),大理寺丞林次崖公以论辽东事触忌讳,谪钦州。时吾泉士大夫秩于官者,惟次崖为尊,及其出也,或相与语曰:‘吾泉其衰乎!列卿独一次崖?,兹且不能容于朝矣。’

  予叹曰:

  ‘不然也。

  夫人才盛衰,诚不于其秩之崇卑,与其分之疏与戚也。吾泉仕者,与朝廷疎远,天子宠光所不及,天下之所知也。至其为国家忠谋,不为爵禄牵系,而直言以报天子,乃于泉得一人焉,亦天下之所知也。

  且予闻次崖公奏议方上,虽中官辈有愿一见而相语者,曰:‘不识公何状。夫人如中官,且知慕次崖,则天下之仰慕次崖公者当何如耶?然则泉其盛乎!’
或默而退。

  予乃戒从策马,造次崖公之庐而谒焉。

  公适检点行装,古书浩瀚,一见而戏予曰:‘书其能误人耶?’

  予曰:‘不然,惟次崖能多读古书,故能为今日事。次崖公其不负于书,书其不误次崖矣。’

  公欣然而笑,乃告予以必去之意,曰:‘平生所学,为何使今而默默居棘寺?指日可得大中丞,吾本心几坏尽矣。予不肖,方由秀才被举到都下,居数月,见士风与时势相趋,波荡风靡,鲜有存其初志者,则尝窃叹曰:今世之官,皆坏人心术之具也;不如吾秀才辈,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

  予闻次崖公言,甚喜次崖公能不以官害其心也。古所谓‘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次崖公其人也欤。

  公卜日启行,祖道郊门者,皆贤公卿大夫名士,行色甚壮。

  予亦蒙恩赐归娶,方与公同归。是归也,即欲效次崖公之多读古书,他日即欲效次崖公之敢为直言,不坏本心,兹予志也。并述以请教次崖公,非敢言赠也。惟公以为何如?”

授户部主事

  明·嘉靖十七年戊戌(1538年),周天佐授户部广东司主事。

  《明史·卷209·列传97·周天佐载:“授户部主事,屡分司仓场,以清操闻。”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9·忠愍周蹟山先生天佐》:“戊戌拜户部主事,分督草场。已又督储德州,经理严密。”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周天佐》:“任户部主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49·人物志·忠节·明·周天佐》:“授户部主事。”

杨最

  世宗沉迷神仙方术,嘉靖十九年(1540年)八月,太仆卿杨最直谏忤帝,致杖死。

  《明史·卷209·列传·97·杨最载:

  杨最,字殿之,射洪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进士……累迁贵州按察使,入为太仆卿。

  世宗好神仙。给事中顾存仁高金王纳言皆以直谏得罪。

  (嘉靖十九年[1540年]八月)会方士段朝用者,以所炼白金器百余因郭勋以进,云以盛饮食物,供斋醮,即神仙可致也。帝立召与语,大悦。朝用言:‘帝深居无与外人接,则黄金可成,不死药可得。’帝益悦,谕廷臣令太子监国(时太子朱载壑年仅4岁),‘朕少假一二年,亲政如初。’举朝愕不敢言。

  抗疏谏曰:‘陛下春秋方壮,乃圣谕及此,不过得一方士,欲服食求神仙耳。神仙乃山栖澡练者所为,岂有高居黄屋紫闼,兖衣玉食,而能白日翀举者?臣虽至愚,不敢奉诏。’

  帝大怒,立下诏狱,重杖之,杖未毕而死。既死,监国议亦罢……”

  周天佐《哭太仆》诗哀之,曰:“识公今巳死,考德恨无繇。一疏违双阙,孤标障百流。风高三峡壮,气结五云秋。易得唐生泪,川江欲尽头。”明·何乔远选编《皇明文徵·卷16》收录该诗。(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何乔远》)

杨爵疏谏系狱

  明·嘉靖廿年(1541年)元日,微雪,大学士夏言、尚书严嵩等以为瑞,作颂称贺。御史杨爵上疏,谓是灾变而非祥瑞,欺天欺人已甚,指出今天下大势衰病已极,极谏世宗励精图治、虚怀纳谏。世宗震怒,立下诏狱搒掠,屡滨于死。

  《明史·卷209·列传97·杨爵载:

  杨爵,字伯珍,富平人……登嘉靖八年(1529年)进士,授行人……久之,擢御史……

  帝经年不视朝。岁频旱,日夕建斋醮,修雷坛,屡兴工作。(嘉靖十九年,1540年)方士陶仲文加宫保,而太仆卿杨最谏死,翊国公郭勋尚承宠用事。

  (嘉靖)二十年(1541年)元日,微雪。大学士夏言、尚书严嵩等作颂称贺。

  抚膺太息,中宵不能寐。逾月,乃上书极谏曰:

  ‘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已极。腹心百骸,莫不受患。即欲拯之,无措手地。方且奔竞成俗,赇赂公行,遇灾变而不忧,非祥瑞而称贺,谗谄面谀,流为欺罔,士风人心,颓壤极矣。诤臣拂士日益远,而快情恣意之事无敢龃龉于其间,此天下大忧也。去年自夏入秋,恒旸不雨。畿辅千里,已无秋禾。既而一冬无雪,元日微雪即止。民失所望,忧旱之心远近相同。此正撤乐减膳,忧惧不宁之时,而辅臣言等方以为符瑞,而称颂之。欺天欺人,不已甚乎!翊国公,中外皆知为大奸大蠹,陛下宠之,使谂恶肆毒,群狡趋赴,善类退处。此任用匪人,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一也。

  臣巡视南城,一月中冻馁死八十人。五城共计,未知有几。孰非陛下赤子,欲延须臾之生而不能。而土木之功,十年未止。工部属官增设至数十员,又遣官远修雷坛。以一方士之故,朘民膏血而不知恤,是岂不可以已乎?况今北寇跳梁,内盗窃发,加以频年灾沴,上下交空,尚可劳民糜费,结怨天下哉?此兴作未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二也。

  陛下即位之初,励精有为,尝以《敬一箴》颁示天下矣。乃数年以来,朝御希简,经筵旷废。大小臣庶,朝参辞谢,未得一睹圣容。敷陈复逆,未得一聆天语。恐人心日益怠媮,中外日益涣散,非隆古君臣都俞吁咈、协恭图治之气象也。此朝讲不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三也。

  左道惑众,圣王必诛。今异言异服列于朝苑,金紫赤绂赏及方外。夫保傅之职坐而论道,今举而畀之奇邪之徒。流品之乱莫以加矣。陛下诚与公卿贤士日论治道,则心正身修,天地鬼神莫不祐享,安用此妖诞邪妄之术,列诸清禁,为圣躬累耶!臣闻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近者妖盗繁兴,诛之不息。风声所及,人起异议。贻四方之笑,取百世之讥,非细故也。此信用方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四也。

  陛下临御之初,延访忠谋,虚怀纳谏。一时臣工言过激切,获罪多有。自此以来,臣下震于天威,怀危虑祸,未闻复有犯颜直谏以为沃心助者。往岁,太仆卿杨最言出而身殒,近日赞善罗洪先等皆以言罢斥。国体治道,所损甚多。臣非为最等惜也。古今有国家者,未有不以任谏而兴,拒谏而亡。忠荩杜口,则谗谀交进,安危休戚无由得闻。此阻抑言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五也。

  望陛下念祖宗创业之艰难,思今日守成为不易,览臣所奏,赐之施行,宗社幸甚……’

  及帝中年,益恶言者,中外相戒无敢触忌讳。疏诋符瑞,且词过切直。帝震怒,立下诏狱搒掠,血肉狼籍,关以五木,死一夕复甦。所司请送法司拟罪,

  帝不许,命严锢之。狱卒以帝意不测,屏其家人,不许纳饮食。屡滨于死,处之泰然。 ”

为疏救杨爵而死

  嘉靖廿年辛丑(1541年)四月,九庙灾,世宗诏百官言时政得失。周天佐即上疏为杨爵申冤。世宗大怒,杖下诏狱,狱吏又绝其饮食,不3日而死,年甫卅一。

   《明史·卷209·列传97·杨爵》:“既而主事周天佐、御史浦鋐以救,先后箠死狱中,自是无敢救者。”

  《明史·卷209·列传97·周天佐续载:

  (嘉靖廿年,1541年)夏四月,九庙灾,诏百官言时政得失。

  天佐上书曰:

  ‘陛下以宗庙灾变,痛自修省,许诸臣直言阙失,此转灾为祥之会也。

  乃今阙政不乏,而忠言未尽闻,盖示人以言,不若示人以政。求言之诏,示人以言耳;御史杨爵狱未解,是未示人以政也。

  国家置言官,以言为职。系狱数月,圣怒弥甚。一则曰小人,二则曰罪人。夫以尽言直谏为小人,则为缄默逢迎之君子不难也;以秉直纳忠为罪人,又孰不能为容悦将顺之功臣哉?

  人君一喜一怒,上帝临之。陛下所以怒,果合于天心否耶?身非木石,命且不测,万一溘先朝露,使诤臣饮恨,直士寒心,损圣德不细。

  愿旌忠,以风天下。’

  帝览奏,大怒。杖之六十,下诏狱。天佐体素弱,不任楚。狱吏绝其饮食,不三日即死,年甫三十一。比尸出狱,曒日中,雷忽震,人皆失色。

  天佐无生平交。入狱时,第隔扉相问讯而已。

  大兴民有祭于柩而哭之恸者,或问之,民曰:‘吾伤其忠之至,而死之酷也。’ ”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9·忠愍周蹟山先生天佐》:

  “辛丑(嘉靖廿年 , 1541年),九庙灾,有诏诸臣条时政阙失。

  初,御史杨爵疏陈五事,诏系狱,数月无敢言者。

  谓此乃时政阙失之大因,上疏曰:

  ‘求言之道,示人以言,不若示人以政。陛下令诸司条奏阙失,此特示人以言耳;御史杨爵之狱未释,是未示人以政也。

  夫国家置言官,以言为职,杨爵所犯在于过直,情则可矜。古者帝王求谏,尝立毁谤之木,毁谤非事君之义矣。然而帝王不讳者,虑下无直言,则上不闻过也。汉至文帝时已治安,而贾谊方奋其痛哭流涕长太息之谭,彼岂好为不祥哉!

  天子之尊,所少者不在唯诺称颂之满庭,而在忧治危明之一士;在庭诸臣不负此义者,独爵耳。

  圣怒之下,一则曰小人,一则曰囚犯。 夫以尽言直谏为小人,则为逢迎之君子不难也;以抗疏纳谏为囚犯,又孰不为容悦寡过之臣哉?言行君子所以动天地也。

  人君一喜一怒,上帝临之,陛下试一思焉。其所以怒而罪之者,果合天心否耶?臣愿察之言,原之心,亟从宽释,仍不吝采行旌其忠谠,以劝来者。如是,而人心悦喜、天道降康,此求言弭灾第一义也。’

  疏闻,诏廷杖,与杨爵同系狱,越三日毙狱中。”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周天佐》:

  “时九庙灾,诏陈时政阙失。御史杨爵疏五事,系诏狱,数月无敢言者。

  天佐上疏曰:‘求言之道,示人以言不若示人以政。陛下令诸司条奏阙失,今杨爵所犯在于过直,情则可矜。古帝王求谏,尝立毁谤之木,毁谤非事君之义,而帝王不讳者,虑下无直言,则上不闻过也。天子之尊,所少者不在唯诺称颂之满廷,而在忧盛危明之一士。在廷诸臣不负此义者,独耳。愿察之言,原之心,亟从宽释不吝采行旌其忠谠以劝来者,则人心悦喜,天道降康矣。’

  疏闻,诏廷杖,与杨爵同系狱;越二日毙狱中,时年三十余。”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49·人物志·忠节·明·周天佐》:

  “辛丑,九庙灾,诏诸臣条时政阙失。时杨爵以建言得罪系狱,数月无敢言者。

  天佐谓此乃时政阙失之大,因上疏乞宥谏臣,以光圣德,以回天意。情词慷直激切,诏廷杖下狱。

   越三日,毙狱中,时年三十有一。”

明·杨爵主事传》

  周天佐以言得罪死于狱中后,杨爵为作主事传》,主要记述整个事件的缘由与经过。文曰:

  主事,名天佐,字宇弼,号碛山,福建晋江县人。登嘉靖乙未(嘉靖十四年,1535年)进士,授户部广东司主事,以言得罪,死于狱中。

  杨爵曰:

  天佐其它行实,未能详知,今不记,姑记其死之岁、月、日、时与其所由以死焉耳。

  辛丑年(嘉靖廿年, 1541年)春,以监察御史上封事,大略谓雪而不可祥瑞而□之,谓权奸不可忠信而迩之,谓土木之工不可□止,谓朝讲之礼不可不修,谓邪说之妨政害治者不可不斥,谓谠言之益国与民者不可不听,凡此皆一时愚昧之见、狂妄之词,信有罪矣。

  三月初四日干冒宸聪,初五日械系下狱,十三日夜复蒙笞,且备极拷掠,血淋漓衣,前襟尽成赤紫色,桎梏匝锁,昼夜困苦,间伺惊惕,罔敢疏宽,坐卧处血流地上,可手杯之,履袜衾苫之类血所沾,若滞于水中然。天威震动之下,人人悚惧,谓必死而不可救矣。

  延两月余,夏四月初九日九庙灾,天子诏百官使言时政阙失,天佐应诏上疏,其略曰:

  ‘陛下以宗庙灾变,痛目修省,凡政事阙失许各衙门条陈,且欲□关国体民瘼,不许泛滥弥文虚应故事。仰见皇□畏天之诚、求言之切,治道更新之会、转灾祥之机也,大小臣工孰不感惕思效其愚。

  乃今阙政犹有在,而忠言未尽闻,此何故与?实以圣明采察之度□□□,臣下畏望之心犹存也。盖示人以言,未若示人以政;求言之切,乃示人以言耳。而御史杨爵之狱未释,是未示人以政也。

   臣时即欲冒昧上陈,但闻而书,且下意旷荡,恩必首及杨爵,今复不蒙恩宥,臣展转思□心实才安,况明旨既许条陈,苟有所见,宁忍终默。

  国家置言宫以言职,杨爵所言之事,岂□□□见,惟以过直相怒,诚可矜察,而今在狱中。

  □□□□,且圣怒之下,一则曰小人,一则曰囚犯:以尽言极谏小人,则缄默逢迎之君子不难也;以奉直纳忠囚犯,又孰不能容悦寡过之臣哉!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人君一喜一怒,上帝临之,陛下试一思焉,其所以怒而罪之者,果合于天心否耶?

  昔人谓雷霆之所摧折、万钧之所覆压者,既遭矣,身非木石,命且不测,万一先朝露而殒,是使诤臣饮恨、直士寒心。杨爵一身之利害不足深惜,而所关系圣德之损益不细也。

  方今陛下恭默思道、畏天勤政,圣心洞然。臣愿察之疏,原之心,特赐释放,仍乞明示嘉纳,不吝旌之忠谠以风天下之直,则圣德如天地之广,如日月之明,由此而天意不回未之有也。’

  疏上,有诏周天佐笞六十,下镇抚司狱。牢固木匣囚天佐,体干细弱,其手梏微宽,可自脱出,守者以铁链贯梏目中,令不能转侧,绝其饮食三日死矣。当此九重赫然之际,实延一息以待旦暮之尽,而人孰不以戒哉!

   天佐以未信疏远之小臣,执以是非好恶之常理,奋笔于言论之间,而纳其区区之忠款焉,宜其言出而身即死也。

  故法,凡死狱中者,司官必具题死者日时缘故,请监察御史、刑部主事一员验其尸,然后出之,盖虑有不得其死,所以重人命、广德爱也。

  天佐笞之甚重,两臀烂裂,腹上俱青黑色,验者御史主事立尸傍。吏验尸讫,高告曰:‘遍身上下并无他故,止因急病身死。’御史主□□据其所言题,请出尸。未验尸时天晴日皦,俄而云霭横空,震雷微雨,尸既出,雷已。

  天佐妻某氏候于门外,见尸出,以项触地,几死。

  柩置寺,无不悲痛。民有□□者祭于柩前而哭之。人曰:‘子与旧相识乎?’曰:‘否。□□□以忠谏而死,是以痛之深也。呜呼,可痛哉,可痛哉!再,与天佐未尝一相识,亦未尝以名相通。’

  天佐初下狱,不知天佐何许人,亦不知其言何许事也;既而知之,思欲以识其面貌,然各闭于□宫中困于柳□。

  天佐以救故下狱,故狱戒谕甚严,□侧所往来,必间其期,未得一相遇焉。然一念恻恻洒泣,恐天佐不能堪其困苦之甚,而思有以竟解之,呼一人即镣上手作‘困卦’二字以潜慰天佐,乃示以‘困亨贞大人吉厄咎’之义也。闻天佐首之,且微有笑颜。

  狱中人有以‘宜自宽心’语天佐慰者,天佐应之曰:‘事吾所,日则死,吾所当安,吾心何不宽乎?’

   五月初六日下狱,初八日未时死,亦未得亲哭,具尸□□□□□□□□□□之。

  次年,福建一士夫来狱中,问以天佐事。其人曰:‘天佐年甚少,风神清秀,当谓其少年柔顺而已,不知其心之刚烈,能作□此事。’

  传闻其无子,死时一女在;既死,遗腹又生一女,未知是否?

  又闻其父母兄弟俱在,家甚贫亦,未知是否?

  柩停数月,其妻归葬于闽中。

  呜呼!遭际之不易,盖自古皆然也。士当总丱藏而修之于家塾焉,承师模,执典训,必明与心誓,而期以终身之践履,事亲无或有不孝焉,事君无或有不忠焉。及名登仕版,身荷天工,此心所在,君恩所在,固造次颠沛而罔敢易也。顾以脂韦依阿之风胜,而三极大中之矩泯,然于流靡波荡之汹涌,而承以孑然独立之一身,斯时也,必欲上不负吾君,下不负所学,其不杀身而成仁,世之恨者鲜矣。

  天佐之死,天地之震动,万人之流泪焉。呜呼!天也,命也,不肖之罪也,复何尤!”

身后

  穆宗即位,隆庆元年(1567年)赠周天佐光禄少卿。熹宗天启(1621—1627年)初赐谥忠愍

  《明史·卷209·列传97·周天佐》:穆宗即位,赠光禄少卿。天启初,谥‘忠愍’。”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9·忠愍周蹟山先生天佐》:“隆庆纪元,赠光禄寺少卿,荫一子入监读书。”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周天佐》:“隆庆纪元赠光禄少卿,荫一子,谥‘忠愍’。”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之49·人物志·忠节·明·周天佐》:

  “妻遗腹举女,以兄子日暹为后。

  隆庆改元,赠光禄寺少卿,荫一子入监。

  天启初赐谥‘忠愍’。”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68·冢墓志·赠光禄卿周天佐墓》:“赠光禄卿周天佐墓,在后市里宝盖山麓……奉政大夫、刑部郎中一骐墓在其左。俱有墓道。”

  撰《周忠愍先生文集》,首都图书馆存有清·嘉庆廿年(1815年)刻本。

明·王慎中为撰《墓志铭》

  明·王慎中为撰《户部主事周碛山天佐墓志铭》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王慎中》)

  文曰:

  “士有奋微起,陋立人本,朝沾一命之寄,无当世之责,而怀忧世之心,无正君之任,而愧衮职之阙,亦其志然也。然而虑过其身之所居,言逾其位之所守,则有思出其位、行越其思之说出而攻之虑过其身,虑未遂而身逢其殃,言踰其位,言不行而位贻其危,则有徒丧其身,无益于君之说,群而诮之。夫使身违其责而皆逃其忧,位非其任而并讳其言,犹有当责受任者也。若夫畏逢殃不济而全其身,惧贻危无神而固其位,则是莫有忧与言之者矣。彼思出其位无益于君之说者,岂诚其心之所然哉!阴持全身固位之私计,而阳是说以自解脱,且议论不明于世,而节义不立于朝,其失盖由此夫。

  君仕户部主事,在朝六品官耳,督储视榷,有可举之职,会计当,出纳平,防范谨,勾稽详,君既能其职矣。而忧盛世、危圣主,蒿目怛中,常若一日不能安食而居于位者,其志然也。

  君以言获罪,偶毙杖下,其心固能不悔也。

  君,天也,安所逃之,受死如受命,东西南北之行,亦事之所不得逃者也。而余有以知君之无悔者,君居家孝,与兄弟友,与人交信而能敬。

  户部始监草场,继督德州仓储,最后榷崇文门商税,皆利权易染,君绝无所近,如置玉涅(“涅”:《说文解字》:“黑土在水中也。”)中,渐而不入,其白皜(同“ 皓”,洁白貌)如也。菲衣粝食,挟册吟诵,不安旧闻,思广所业,于世之贤人志士,口讲神注,虽不能尽交,意常以向,而谨趋舍慎操术,卓然必君子矣;其应诏一疏,冀以微诚感悟,非求死也。

  主上怒其越职过直,薄挞示儆,非欲其死也;而君不幸死,盖命也。使其杖而不死,其忧当益切,其言且益多,必不少挫以败其志,或守封疆、备障圉,患至祸及,必能以身殉职,不苟免以幸其身。此余所以知君之心,而断其无悔于当日之死也。

  君姓,名天佐,字宇弼,泉州晋江人。嘉靖乙未进士。娶氏女,以兄天正之子日暹后。

  上疏逮杖之日,辛丑五月六日下诏狱,两夕卒,五月八日也。距生正德辛未二月一日,年三十一耳。其仕不久,其年不永,其学专锐而方进,其行勤修而日敏,进而未兄其止,勉而不及至于成,独其志皎然可知也。

  忆君丧归时,余友人毘陵顺之寓书于余曰:‘不可使君无传,子以文名世,君又乡人也,子必勉之。'余奉君之教,不敢失。

  而君之父、封主事公以状委余曰:‘贫不能葬亡子,赖诸当路之赙,与缙绅之遗,买地后市之里宝盖山之麓,穿旷坚密,将以是岁甲辰十一月十五日葬矣,愿有志。'余不敢辞。
余惟君之不欲君无传也,亦伟其言而哀其死也。

  余志君之墓,独论其志详焉。庶世之求君者,不徒伟其一疏,而哀其一死也。然以余文之陋如此,知不足副君贻书相勉之意,而有孤封主事公之托矣。其何以慰君于地下耶?

  铭曰:‘以如是而可以死耶,非君忧主之意;以不可以死耶,亦非所以明臣之义;以一死足以传耶,则君之好修不止于是;以不足传耶,则其节巳昭然而若此。’”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68·冢墓志·赠光禄卿周天佐墓》收录王慎中《墓志铭》“先生仕不久,年不永”“则其节巳昭然而若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