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幼学

【字行之,南宋•温州瑞安新城人(今莘塍)。】

  乾道八年进士。
  历广德军教授、潭州教授。
  入朝

    ——执政荐于朝。
    ——差敕令所删定官。

  绍熙四年累至校书郎。
  绍熙五年八月升著作佐郎兼实录院检讨官。
  庆元元年正月出提举福建常平茶事。
  奉祠八年。
  嘉泰三年召吏部员外郎。
  迁国子司业、宗正少卿,兼权中书舍人。
  嘉定元年正月迁中书舍人兼侍讲。
  刑部、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改兼侍读。
  嘉定间以龙图阁待制知泉州,寻奉祠去。
  历知建宁府、福州,进福建路安抚使,求罢,嘉定十年奉祠去。
  嘉定十年召权兵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兼太子詹事。
  卒

    ——嘉定十年七月卒。
    ——眷属。

  著述。
  评价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评。
    ——《宋史》评。
    ——明末清初黄宗羲等《宋元学案》评。

  蔡幼学(1154—1217年),字行之,南宋•温州瑞安新城人(今莘塍)。

  蔡幼学是永嘉“事功学派”集大成者叶适的好友,又是另一永嘉学派巨擘陈傅良(字君举,号止斋)的弟子、郑伯英的女婿,相与关系密切,学术观点相近,遂成为永嘉学派继承者。(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叶适》)

  南宋·叶适为撰《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公温州瑞安新城里氏,名幼学,字行之

  曾祖,祖廷直,父赠通议大夫端卿。”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蔡幼学,字行之,温州瑞安人。”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 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蔡幼学,字行之,瑞安人。”

  “嘉定十二年(1219年)六月□日”叶适为撰《兵部尚书公墓志铭》”(《水心文集•卷23》、《文献通考•经籍考68》、《全宋文•卷6511》收录。)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 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有传。

乾道八年进士

  乾道七年(1171年),与陈傅良陈谦陈亮等同在太学。

  乾道八年(1172年),蔡幼学18岁,应礼部试中进士第,原将为“上首”,但对策时直论时政,又言宰相虞允文梁克家“养虚誉苟容”,外戚张说用事之不当,见嫉,遂“不得高第”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中乾道八年进士第。

  初,同县陈君举,声价喧踊,老旧莫敢齿列,公稚甚,独相与雁行立。比三年,芮国瑞吕伯恭连选拔,辄出君举右,皆谓文过其师矣。

  孝宗亲策,将为上首。公乃言:‘陛下始即位,冀太平旦暮至也,奈何今十年愈益坏乎!’语谆切如家人父子。

  又宰相虞允文梁克家养虚誉苟容,而张说姨子预兵柄,有之渐,孝宗初不过也。或疑‘天子圣德方日新,公少年论谏,盍顺导婉达’,由是不得高第。”(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梁克家》)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年十八,试礼部第一。

  是时,陈傅良有文名于太学,幼学从之游。月书上祭酒芮烨吕祖谦,连选拔,辄出傅良右,皆谓幼学之文过其师。孝宗闻之,因策士将置首列。而是时外戚张说用事,宰相虞允文梁克家皆阴附之。

  幼学对策,其略曰:‘陛下资虽聪明而所存未大,志虽高远而所趋未正,治虽精勤而大原不立。即位之始,冀太平旦暮至。奈何今十年,风俗日坏,将难扶持;纪纲日乱,将难整齐;人心益摇,将难收拾;吏慢兵骄,财匮民困,将难正救。’

  又曰:‘陛下耻名相之不正,更制近古,二相并进,以为美谈。然或以虚誉惑听,自许立功;或以缄默容身,不能持正。’盖指虞允文梁克家也。

  又曰:‘汉武帝用兵以来,大司马、大将军之权重而丞相轻。公孙弘为相,卫青用事,苟合取容,相业无有。宣汉宣帝、元汉元帝成帝汉成帝氏,哀帝汉哀帝,率为元始汉平帝年号,1—5年之祸。今陛下使姨子预兵柄,其人无一才可取。宰相忍与同列,曾不羞耻。按其罪名,宜在公孙弘上。’盖指张说也。

  帝览之不怿,虞允文尤恶之,遂得下第。”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

  “未冠,从止斋游,朝夕侍侧者十年,止斋勉以前辈学业。

  中乾道八年进士第。”

历广德军教授、潭州教授

  蔡幼学初授广德军教授。丁父忧,服阙,调潭州教授。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教授广德军。通议卒,待潭州教授阙。”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教授广德军。丁父忧。再调潭州。”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授广德教授。”

入朝

  执政荐于朝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执政言‘蔡幼学未登朝可惜’,孝宗遽肯首,问:‘年几何矣,何以名幼学?’

  参政奏:‘孟子云:「幼而学之,壮而欲行之。」故幼学其名,行之其字。’

  上伫思慨然曰:‘今壮矣,可行也已。’”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执政荐于朝,帝许之,且问:‘年几何矣?何以名幼学?’

  参政施师点举《孟子》‘幼学壮行’之语以对。

  上伫思,慨然曰:‘今壮矣,可行也。’”

  差敕令所删定官

  蔡幼学遂除敕令所删定官。后除太学录,以丁母忧去,未行。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差敕令所删定官,对语如策。孝宗喜曰:‘解卿意,欲令朕立规摹尔。甚善!’然后知上不以言咎臣下,而公亦未尝变所言也。

  硕人黄氏卒,除太学录未行。”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遂除敕令所删定官。

  首言:‘大耻未雪,境土未复,陛下睿知神武,可以有为。而苟且之议,委靡之习,顾得以缓陛下欲为之心。’

  孝宗喜曰:‘解卿意,欲令朕立规模尔。’

  寻以母忧去。”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历敕令所删定官……”

绍熙四年累至校书郎

  淳熙十六年(1189年)光宗立,蔡幼学以太学录召,改武学博士。

  绍熙元年(1192年)乃迁太学博士。

  绍熙二年(1191年)擢秘书省正字。

  绍熙三年(1192年)十月兼实录院检讨官。

  绍熙四年(1193年)八月除校书郎。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或请武学参用儒臣,为其博士,久乃为太学博士。召试秘书省正字,兼实录院检讨官,迁校书郎……”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光宗立,以太学录召,改武学博士。逾年,迁太学,擢秘书省正字兼实录院检讨官,迁校书郎。

  光宗以疾不朝重华宫,幼学上封事曰:‘陛下自春以来,北宫之朝不讲。比者寿皇愆豫,侍从、台谏叩陛请对,陛下拂衣而起,相臣引裾,群臣随以号泣。陛下退朝,宫门尽闭,大臣累日不获一对清光。望日之朝,都人延颈,迁延至午,禁卫饮恨。市廛军伍,谤诽籍籍,旁郡列屯,传闻疑怪,变起仓卒,陛下实受其祸。诚思身体发肤寿皇所与,宗社人民寿皇所命,则畴昔慈爱有感乎心,可不独出圣断,复父子之欢,弭宗社之祸!’疏入,不报。”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历……武学博士、太学博士、秘书省正字、校书郎……”

绍熙五年八月升著作佐郎兼实录院检讨官

  绍熙五年(1194年)七月,宁宗即位;八月,蔡幼学升著作佐郎兼实录院检讨官。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迁……著作佐郎。”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宁宗即位,诏求直言。幼学又奏:

  ‘陛下欲尽为君之道,其要有三:事亲、任贤、宽民,而其本莫先于讲学。比年小人谋倾君子,为「安靖和平」之说以排之。故大臣当兴治而以生事自疑,近臣当效忠而以忤旨摈弃,其极至于九重深拱而群臣尽废,多士盈庭而一筹不吐。自非圣学日新,求贤如不及,何以作天下之才!

  自熙宁(1068—1077年)、元丰(1078—1085年)而始有免役钱,有常平积剩钱,有无额上供钱;自大观(1107—1110年)、宣和(1119—1125年)而始有大礼进奉银绢,有赡学籴本钱,有经制钱;自绍兴(1131—1162年)而始有和买折帛钱,有总制钱,有月桩大军钱;至于茶盐酒榷、税契、头子之属,积累增多,较之祖宗无虑数十倍,民困极矣。’”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历……著作佐郎。”

庆元元年正月出提举福建常平茶事

  时宰相韩侂胄用事,指正人为“伪学”,持异论者立黜。蔡幼学见京中朋类将散,自己也被罗织,力求外补。庆元元年(1195年)正月,蔡幼学遂而特除福建提举茶盐公事,外放福建。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朝廷念辈流多要地,犹滞馆下,议进擢。

  公叹伪学祸已成,朋类将散,求外补。特提举福建常平茶事。”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幼学既论列时政,其极归之圣学。帝称善,将进用之。

  韩侂胄方用事,指正人为‘伪学’,异论者立黜。幼学遂力求外补,特除提举福建常平。

  陛辞,言:‘今除授命令径从中出,而大臣之责始轻;谏省、经筵无故罢黜,而多士之心始惑。或者有以误陛下至此耶!’侂胄闻之不悦。

  既至官,日讲荒政。”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出提举福建常平茶事。”

奉祠八年

  时朱熹居建阳,蔡幼学每事咨访,为御史刘德秀“伪学”劾罢。

  庆元三年(1197年)十二月,蔡幼学朱熹陈博良叶适等59人,复被列入“伪学”之籍,“并令省部籍记姓名,与闲慢差遣。”蔡幼学遂任闲职主冲佑观奉祠者达8年之久。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御史刘德秀果言公尝迕孝宗,罢。

  再主冲佑观,凡八年。”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时朱熹居建阳,幼学每事咨访,遂为御史刘德秀劾罢,奉祠者凡八年。”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奉祠凡八年。”

嘉泰三年召吏部员外郎

  嘉泰二年(1202年),“伪学”之禁渐弛。

  嘉泰三年(1203年),蔡幼学起知黄州,改提点福建路刑狱,未行。旋召为吏部员外郎。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知黄州,福建提刑,未上。召为吏部郎官。”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起知黄州,改提点福建路刑狱,未行。

  有劝侂胄以收召海内名士者,乃召幼学为吏部员外郎。

  入见,言:‘高宗建炎(1127—1130年)间减婺州和买绢折罗事,因谕辅臣曰:「一日行得如此一事,一年不过三百六十事而已。」陛下除两浙丁钱,视高宗无间,然而兵事既开,诸路罹锋镝转饷之艰,江、湖以南有调募科需之扰,惟陛下以爱惜邦本为念。’”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知黄州、福建提刑,未上。召为吏部郎官。”

迁国子司业、宗正少卿,兼权中书舍人

  蔡幼学再迁国子司业,兼权中书舍人、宗正少卿。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国子司业,兼权中书舍人、宗正少卿。”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迁国子司业、宗正少卿,皆兼权中书舍人。”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国子司业,兼权中书舍人、宗正少卿。”

嘉定元年正月迁中书舍人兼侍讲

  开禧三年(1207年),韩侂胄伏诛。

  嘉定元年(1208年)正月,蔡幼学迁中书舍人兼侍讲,劾韩侂胄余党甚力。(按:中书舍人为吏、户、礼、兵、刑、工“六房”承办文书和起草诏令,位较重。)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迁中书舍人兼侍讲。

  韩侂胄死,余党尚梗塞正路,公一扫绝,窜免尤众,号‘称职’。”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侂胄既诛,余党尚塞正路,幼学次第弹缴,窜黜尤众,号‘称职’。

  迁中书舍人兼侍讲。

  故事,阁门、宣赞而下,供职十年,始得路都监若钤辖。侂胄坏成法,率五六年、七八年即越等除授,有已授外职犹通籍禁闼者,幼学一切厘正。

  嘉定(1208—1224年)初,同楼钥知贡举。时正学久锢,士专于声律度数,其学支离。幼学始取义理之文,士习渐复于正。”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迁中书舍人兼侍讲。”

刑部、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改兼侍读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除刑部、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

  赵师□以冬官知临安府,公当不允,奏:‘师□之人与其行事,众耳目素具也。于是四典京邑,非臣所知,不允,必有褒诏,臣无辞以草。’遂止。
改兼侍读,师□命复下。”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兼直学士院,内外制皆温醇雅厚得体,人多称之。

  除刑部侍郎,改吏部,仍兼职。

  赵师□除知临安府,辞。故事,当有不允诏。幼学言:"师□以媚权臣进官,三尹京兆,狼籍无善状,诏必出褒语,臣何辞以草?"命遂寝。

  改兼侍读,师□命乃下。”

  (按:上“”字皆为“上‘睪’下‘卄’”。)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除刑部、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改兼侍读。”

嘉定间以龙图阁待制知泉州,寻奉祠去

  嘉定(1208—1224年)间,蔡幼学以龙图阁待制出知泉州,寻提举兴国宫去。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除龙图阁待制、知泉州。

  寻提举兴国宫。”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除龙图阁待制、知泉州。”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

  “出知泉州。

  寻提举兴国宫。”

历知建宁府、福州,进福建路安抚使,求罢,嘉定十年奉祠去

  蔡幼学又起知建宁府、福州,进福建路安抚使。求罢,嘉定十年(1217年)遂升宝谟阁直学士、提举万寿宫去。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知建宁府、福州。

  宽而不犯,肃而不残,治居天下最。

  提刑喜声威,不以狱市还州县。客谓公:‘名盛体峻,何得许?’公笑曰:‘此小节耳,不足校也。’命吏报应,无失期会。民恃公少安。

  提举使民以田高下藏‘新会子’(纸币),按不如令者没入其赀。公骇曰:‘此大害也。昔吾在朝,论从民便尔。’不许,第多其兑易而已。民赖公获免。然提举善士也,后知其误,卒皆已之。

  除宝谟阁直学士,提举万寿宫。”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徙建康府、福州,进福建路安抚使。

  政主宽大,惟恐伤民。

  福建下州,例抑民买盐,以户产高下均卖者曰产盐,以交易契纸钱科敷者曰浮盐,皆出常赋外,久之遂为定赋。幼学力请蠲之,不报。

  提举司令民以田高下藏新会子,不如令者籍其赀。幼学曰:‘罔民而可,吾忍之乎!惟有去而已。’因言钱币未均,秤提无术,力求罢去。

  遂升宝谟阁直学士、提举万寿宫。”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

  “知建宁府。

  复提举万寿宫。”

嘉定十年召权兵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兼太子詹事

  嘉定十年(1217年),蔡幼学召权兵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寻兼太子詹事。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嘉定十年,召权兵部尚书,修《玉牒》,兼太子詹事。”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召权兵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寻兼太子詹事。

  先是,朝廷既遣岁币入金境,适值其有难,不果纳,则遽以兵叩边索之。中外汹汹,皆言当亟与。

  幼学请对,言:‘玉帛之使未还,而侵轶之师奄至,且肆其侮慢,形之文辞。天怒人愤,可不伸大义以破其谋乎!’于是朝论奋然,始诏与金绝。

  幼学因请‘固本根以弭外虞,示意向以定众志,公汲引以合材谋,审怀附以一南北。’帝称善。”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嘉定十年,召权兵部尚书,兼太子詹事。”

  嘉定十年七月卒

  嘉定十年(1217年)七月二日,蔡幼学卒于京都,年64。谧文懿。归葬永嘉洋岙山。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其六月有疾,梦神告曰:‘可归矣。’陨星屋西南,七月二日薨,年六十四。

  (嘉定)十一年(1218年)四月十八日,葬于永嘉吹台乡洋奥山。”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一夕感异梦,星陨于屋西南隅,遂卒,年六十四。”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卒。”

  眷属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先硕人林氏,今硕人郑氏

  子曰,承奉郎、仙居丞。

  为二弟后者迪功郎、浮梁簿;补致仕官。,从政郎、监镇淮酒库。

  孙曰绍老

  孙女四人。”

著述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为续司马《公卿百官表》、《年历》、《大事记》、《备志》、《辨疑》、《(国朝)编年政要》、《(国朝)列传举要》等百余篇,今代之完书也。”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尝续司马光《公卿百官表》,《年历》、《大事记》、《备忘》、《辨疑》、《编年政要》、《列传举要》,凡百余篇,传于世。”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

  “尝续司马温公《公卿百官表》、《年历》、《大事记》、《备忘》、《辨疑》、《编年政要》、《列传举要》百余篇。

  梓材谨案:

  ‘先生所著《国史编年政要》四十卷,《国朝实录举要》十二卷,《宰辅拜罢录》一卷,《续百官公卿表》二十卷,《质疑》十卷,《育德外制集》八卷,《内制集》三卷。《年历》、《大事记》、《文懿公集》、《西垣集》、《<春秋>解训》、《宋通志》五百卷,谢山《学案札记》误属其子。’)”

  诸书多佚。今存《育德堂外制集》。

评价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评

  南宋·叶适《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

  “公内负实力,而忧世至深。愤耻复雠,无悠悠碌碌之论;节减与民,无奇奇怪怪之策。所知必立,所立必遂,不前锐而后挫,不外强而中弱。虽于孝宗君臣之交未合,自谓爱君惜日当如是矣。昔子产增赋,浑罕致讥;冉有倍粟,仲尼鸣鼓;盖据末反本之难也。非公师友深虑而知化,孰能考次熙宁而后,节敛目取,民困兵骄,所以致患之由,而告于上哉!

  若夫不别夷夏,不分正闰,恬其仇我,俛焉并立,甚至以为戎狄之德,黎民怀之,若天眷命而然,则尤公师友之所讳也。初,我币已入,值虏有难,不暇受。稍定,则以兵扣边索,中外恫惧,无不言当亟与。公为尚书,即日请对,明其不然,始诏与虏绝。因请‘固本根以弭外虞,示意向以晓众志,公汲引而材谋奋,审怀附而南北亲。’条序简捷,士皆惊诵,谓何勇之决也!

  上方倚以经度西北,而公病矣。呜呼!岂亦所谓鞠躬尽力,死而后已乎!

  虽幼以文显,无浮巧轻艳之作。既长,益务关教化,养性情。花卉之炫丽,风露之凄爽,不道也。词命最温厚,亦不自矜贵。惟于国史研贯专一,朱墨义类,刊润齐整,各就书法。”
“资凝重,危坐竟日,或不通一词。龙窟陈同甫言:‘吾常与陈君举极论,往往击杯案,声撼林木,行之在旁,邈若无闻,吾颇讷之。众亦云素无短长于间也。一日,客尽散,忽语吾:「道一尔,奚皇帝王霸之云!」吾方辨数,而行之横启纵阖,援今證古,釐为十百,聚为一二,抵夜接日,若悬江河,吾谢不能乃已,则复寡言默默如故,故虽并舍连榻不知也。’然则昔人谓「得人于眉睫,定士于俄顷」,亦岂尽然欤!盖公之深中隐厚,可验于是矣,故并记之。

  铭曰:

  ‘智过于师,道始可传。有佞无仁,奚其御焉!
  公直方,不习而利。寂含五音,璞具六器。
  夜半东升,曀于方中。执德不回,终以显融。
  君能责难,民病能宽。夷狄邪气,莫能我干。
  木居甚安,瓢饮何有!世故云化,三者墨守。
  昔余从公,一字之谦;诸子示我,书何满奁!
  大典既备,法严义粹;玉琰其版,金縢其匮。
  虽贵有已,虽年有止;维书无穷,以贰《史》。’”

  《宋史》评

  《宋史·卷434·列传193·儒林4·蔡幼学》:

  “幼学早以文鸣于时,而中年述作,益穷根本,非关教化之大、由情性之正者不道也。

  器质凝重,莫窥其际,终日危坐,一语不妄发。及辨论义理,纵横阖辟,沛然如决江河,虽辩士不及也。”

  明末清初黄宗羲等《宋元学案》评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53·止斋学案·文懿?先生幼学全祖望补本):陈同甫?言:‘吾常与陈君举极论,往往击杯案,声撼林木。行之在旁,邈若无闻。客散,忽语吾:「道一尔,奚皇帝王霸之云。」吾方数辩,而行之横启纵阖,援古证今,抵夜接日,若悬江河。吾谢不能,乃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