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名录(15划) 颜仁郁(字文杰,号品俊,唐末五代初·德化县三班镇泗滨村人。身世。归德场长。颜长官诗。身后。)、颜化綵、颜廷榘[字范卿,自号陋巷生、赘翁、桃源渔人,后世尊称桃陵先生。明·永春县始安里(今石鼓镇桃场村)人]、颜棫(字叔坚)、颜颐仲(字景正,号员峤。师鲁之孙。历将作监兼知临安府事。知泉州。累官吏部尚书。以宝华阁学士致仕。)、 潘存实(字镇之)、潘鼎珪(又作鼎皀,字子登,清·康熙间安溪人;寓台湾,游府庠,居晋江,归籍泉州。)、潘和五、潘思光(又名道垦,字亚卿,号涵亭,别号梓亭)、潘东旸(字达晓)、潘洙(字士鼎,号鹏江,明·晋江人。行状。潘母教子。)、潘藻(字士雅,明•晋江人)、潘维岳
樊维城(号紫盖)、撒启明(清·山阳人。以莆田丞署德化邑篆) 十五划 颜仁郁 颜仁郁,字文杰,号品俊,唐末五代初·德化石杰乡人(今三班镇泗滨村)。清·乾隆《德化县志·卷8·祠宇志·宅墓(附)·五代唐》:“归德场长颜仁郁宅,在石杰乡。”生于唐·大和年间(787~835年),卒葬德化县三班村纱帽峰麓。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6·闽7·列传·颜仁郁》、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乡贤·唐·颜仁郁》等有传。 身世 五代·后梁·开平三年(909年),颜仁郁被闽王·王审知任命为福建农官,巡视州县,劝农桑;后唐(923—936年)时,闽国·太祖·王审知任命颜仁郁为归德场(今德化县)场长。(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王审知》)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乡贤·唐·颜仁郁》:“颜仁郁,字 文杰。为归德场长,号颜长官。时政荒民散,郁抚之,一年襁负至,二年田菜辟,三年民用足。”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6·闽7·列传·颜仁郁》:“颜仁郁,泉州人。仕太祖为归德场长。时土荒民散,仁郁抚之,一年襁负至,二年田菜辟,阅三岁而民用足。”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乡贤·唐·颜仁郁》:“有诗百篇,传于民间,至今邑人歌之。”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乡贤·唐·颜仁郁》:“立祠于石杰乡,岁俎豆,水旱、疾疫必祷焉。” 《族谱》记载:“宋·绍定三年(1230年),汀寇入境,闻金鼓声惊怖而遁,皆公默护之灵,动闻京师,复加显惠王。”时汀州、邵武的流寇晏彪等攻陷德化县城,继而攻入三班,宋朝官兵节节退败。就在这时,天空忽现一“颜”字旗帜,旗帜飘摇不止,田野上的稻荐全部变幻成阴兵,直杀向汀寇队伍,官兵反败为胜。如今三班泗滨昭阳宫内,还奉祀着颜仁郁身着大红龙袍、手抡大锤的武像。 颜化綵 颜化綵,名徙纹,唐末·归德场泗滨人(今德化县三班镇泗滨村),生于咸通五年(864年),卒于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是迄今发现德化有史记载的最早的陶瓷研究专家。 颜廷榘 颜廷榘(1519—1611年),字范卿,自号陋巷生、赘翁、桃源渔人,后世尊称桃陵先生,明·永春县始安里(今石鼓镇桃场村)人,生于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永春历史上有名的乡贤、诗人和书法家。《永春县志·卷32》有传。 父名溥,由太学生出任连州通判,有德于民,尊称“颜佛”,后擢曲周知县。 颜廷榘幼聪颖,随父到广东任所,母在家侍奉祖母。一次,老师出对“人在高堂千里远”,廷榘应答 “客眠孤馆五更寒”。少年在永春师从莆田吴石渠,后吴客死永春 ,廷榘抬其尸体至家收殓,设神位,哭泣数日,厚赙运柩归里。青年后在永春石鼓魁星岩读书,以地砖为笺,清泉为墨,终日挥毫,练就一手好字,精通楷、行、草、隶、篆。今魁星岩有一碑刻,上有颜廷榘楷书“文昌台”3个大字,行笔稳健,苍劲古朴,颇能代表其书风。(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儒道释寺庙·魁星岩》) 嘉靖卅七年(1558年),颜廷榘举岁贡,授九江通判。公余会友赋诗,游览匡庐、彭蠡名胜,人以白居易比之。屡承办郡县之事,公正廉明。有兵民交哄,当道欲罪民媚兵,廷榘执不可,以此见忤,调太宁都司断事。赴任时,只带一仆人,一住5年,日以读书写字自娱。 后迁岷王府右长史,辅导匡正,王甚重之;世称颜国史或颜长史。 年七十余辞官告归,纵游蓟燕吴越间,栖虎丘,泛西湖,登天目,所过皆留诗纪胜,海内名士大多与他有交往。 万历卅九年(1611年)卒。后人于魁星岩大殿后建乡贤祠以祀,尊为“桃陵公”。 著有《匡庐唱和集》、《楚游草山堂近稿》、《燕南寓稿》、《丛桂堂全集》4卷、《丛桂堂诗集》4卷、《杜律意笺》2卷、《颜氏家谱》等。(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南著述·丛桂堂全集、杜律意笺》) 颜廷榘诗律既工,复字书遒美,求者踵至,但不肯轻易挥毫。颜廷榘的诗友黄克缵对颜之书法、诗文极为推崇,其《数马集·卷27·跋李还素所藏黄孔昭、颜范卿诗画卷》 称,“颜精草隶,称笔下龙蛇”;认为颜诗“衣钵少陵(杜甫),而时出入于中唐者也”。(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黄克缵》) 颜棫 颜颐仲(1188—1262年) 颜颐仲,字景正,自号员峤,南宋·漳州龙溪人,颜师鲁孙。淳祐二年(1242年)知泉州事。 事见《后村(刘克庄号后村)大全集·卷143·宝学颜尚书神道碑》。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颜颐仲》据旧《志》有《传》。 师鲁之孙 清·道光《晋江县志·颜颐仲》:“颜颐仲,龙溪人,师鲁之孙。” 历将作监兼知临安府事 以荫授通仕郎,历宁化尉,知西安县,通判临安府,知严州。 端平年间(1234-1236年),朝廷征用正直之士,颜耆仲、颜颐仲兄弟二人一起受到朝廷重用。当时天下称儒学政事者,必以“二颜”昆仲为首。 理宗·端平二年(1235年)为两浙转运判官。 端平二年(1235年),龙溪籍检正颜耆仲和侍郎颜颐仲捐资,派人到福州九仙观摹写道藏经典564函,收存于漳州天庆观,并修建天庆观魁星祠及北斗祠,扩大天庆观规模。 端平三年(1236年)为将作监兼知临安府事。 《续资治通鉴·卷168·理宗建道备德大功复兴烈文仁武圣明安孝皇帝端平三年》 : “夏,四月,己亥,试将作监兼知临安府事颜颐仲,论用人当久任。帝曰:‘用得其人,不必数易。’又言人主一心,攻之者众,帝曰:‘常持敬心,则不为外物所移。’ ” 嘉熙元年(1237年),漳州九龙江北溪下游的江东桥(原为木桥,名通济桥、虎渡桥)被火烧毁。漳州郡守李韶倡议并捐钱改建石桥,颜颐仲及故守庄夏之子梦说衮成之。 知泉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颜颐仲》:“淳熙二年(?)以侍郎出知泉州。罢溪籴,减商税,除监贼,教宗室,开东湖,民甚德之。 ” 颜颐仲知泉州的时间,道光《晋江县志·颜颐仲》所记“淳熙二年”有误,应为淳祐二年(1242年)。 九日山淳祐三年(1243年)四月颜颐仲祈风石刻:“太守贰卿颜颐仲,祷回舶南风,遵典彝也……时淳祐癸卯(淳祐三年,1243年)孟夏(四月)乙丑也。”(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海丝之路·南宋·祈风祭祀·九日山祈风石刻》) 《读史方舆纪要·卷99·福建5·泉州府》载颜颐仲浚东湖事,曰:“东湖城东一里。郡境诸湖,此为最大……(南宋)淳祐三年(1243年),守颜颐仲(令僧人)复浚,又积土湖中为三山(小山与小山之间造桥相连,加修丰泽陡门),郡人因名湖曰七星湖。”(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水利·东湖》) 紫帽山金粟洞前有摩崖石刻,行书:“淳祐癸卯(淳祐三年,1243年)暮春之望,郡守颜颐仲约宗正赵师恕登紫帽峰,别驾卢同父、幕椽林希逸俱。”(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山川·紫帽山》) 累官吏部尚书 清·道光《晋江县志·颜颐仲》:“历官吏部尚书。” 淳祐四年(1244年),颜颐仲知温州,寻迁知庆元府兼沿江制置使。 《观世音菩萨本迹感应颂》收录《普陀志》载:“宋·淳祐(1241—1252年)间,连岁苦旱,浙帅颜颐仲祷潮音洞,见大士现欢喜状,甘雨立沛。” 淳祐十二年(1252年),知临安府,终吏部尚书。 以宝华阁学士致仕 以宝华阁学士致仕。 漳州龙文区云洞岩风景名胜区云洞岩(位于漳州市蓝田镇蔡坂村)最高处有“天开图画亭”,又名“仙亭”,是颜颐仲告老后所建。该亭上倚山巅,下俯清溪,风帆钧艇,烟云林树,宛如图画,故称“开天图画”。《漳州府志·古迹》:“(仙亭岩)石壁,高出云霄。宋僧人往,见二士对弈,就之,化为白鹤,冲天而去。余一棋子,取咽之,因群谷不食,寿百余岁。”《龙溪县志·山川》:“山之阴为仙亭岩,宋僧从谦遇仙处。祭酒刘植建亭其上,尚书颜颐仲建岩其下。” 景定三年(1262年)卒,年七十五。 墓在漳州市龙海县步文镇西坑村田璞社。 颜师鲁、颜颐仲祖孙先后修葺漳州三坪寺,后来三坪寺塔殿右后角陪祀两尊塑像,左为颜颐仲,右为潘荣,俗称“潘、颜二尚书”。潘荣,龙溪人,历事明·英宗、代宗、宪宗三君四朝,官至户部尚书,亦修寺有功。 颜师鲁 颜师鲁(1119—1193年),字几圣, 南宋·福建龙溪青礁人(属今漳州龙海市),世居漳州西桥。南宋理学家。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颜师鲁,字几圣,漳州龙溪人。”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名宦·宋·顔师鲁》:“顔师鲁,龙溪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颜师鲁》:“颜师鲁,字几圣,龙溪人。”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明·正德《漳州府志》、嘉靖《龙溪县志·卷7、8》、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颜师鲁》(据旧《志》)有《传》。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名宦·宋·顔师鲁》有记。 绍兴十二年进士,历县主簿、县丞、知县、威武军签判 南宋·绍兴十二年(1142年),颜师鲁第进士。初宦历番禺县主簿、兴化县主簿,怀安县丞,宁德知县,莆田知县、福清知县、添差威武军签判。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颜师鲁》:“第进士。”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 “绍兴中擢进士第。 历知莆田、福清县。尝决水利滞讼,辟陂洫绵四十里。岁大侵,发廪劝分有方而不遏籴价,船粟毕凑,市籴更平。” 召为官告院,迁国子丞,淳熙四年外调为江东提举 常平使郑伯熊荐于朝,召为官告院,迁国子丞,淳熙四年(1177年)外调为江东提举。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 “郑伯熊为常平使,荐于朝,帅陈俊卿尤器重之。召为官告院,迁国子丞,除江东提举。 时天雨土,日青无光,都人相惊。师鲁陛辞,言:‘田里未安,犴狱未清,政令未当,忠邪未辨,天不示变,人主何繇省悟!愿诏中外,极陈得失,求所以答天戒,销患未形。’ 上韪其言。” 淳熙六年改提举浙西常平茶盐公事 南宋·淳熙六年(1179年),颜师鲁改提举浙西常平茶盐公事。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 “寻改使浙西(提举浙西常平茶盐公事)。 役法敝甚(以钱代劳),细民至以鸡豚罂榻折产力,遇役辄破家。师鲁下教属邑,预正流水籍,稽其役之序,宽比限,免代输,咸便安之。 盐课岁百钜万,(政府禁私盐,但向盐农收来的盐扣除应交税款后)本钱久不给,亭灶私鬻,禁不可止,刑辟日繁。师鲁撙帑缗,尽偿宿负,戒官吏毋侵移,比旁路课独最。 上谓执政曰:‘儒生能办事如此。’” 淳熙六年直秘阁 南宋·淳熙六年(1179年),颜师鲁即由提举浙西常平茶盐公事除直秘阁(《宋会要辑稿·职官62之23》)。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 “予职直秘阁。 农民有垦旷土成田未及受租者,奸豪多为己利,师鲁奏:‘但当正其租赋,不应绳以《盗种法》,失劭农重本意。’ 奏可,遂著为令。” 淳熙七年改官监察御史 南宋·淳熙七年(1180年),颜师鲁改官监察御史(《宋会要辑稿》选举22之4)。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 “入为监察御史,遇事尽言,无所阿挠。 有自外府得内殿宣引,且将补御史阙员,师鲁亟奏:‘宋璟召自广州,道中不与杨思勖交一谈。李鄘耻为吐突承璀所荐,坚辞相位不拜。士大夫未论其才,立身之节,当以璟、鄘为法。今其人朋邪为迹,人所切齿,纵朝廷乏才,宁少此辈乎?臣虽不肖,羞与为伍。’命乃寝。 继累章论除职帅藩者:‘比年好进之徒,平时交结权幸,一纡郡绂,皆掊克以厚包苴,故昔以才称,后以贪败。’上出其疏袖中,行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颜师鲁》: “历官监察御史。 尝论除职师藩者,平时交结权幸,一纡郡绂,辄掊克以厚苞苴。故昔以才称,今以贪败。高宗纳其疏袖中,行之。” 淳熙十年转国子祭酒 颜师鲁是理学家,其学问和操行受到宋孝宗的器重。南宋·淳熙十年(1183年),孝宗嘱执政择老成持重者到太学作为表率,颜师鲁即繇太府少卿(协助太府卿掌仓储出纳、两京诸市、通判各署事务)调为国子祭酒。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 “(淳熙)十年(1183年),繇(古同“由”)太府少卿为国子祭酒。初,上谕执政择老成端重者表率太学,故有是命。 首奏:‘宜讲明理学,严禁穿凿,俾廉耻兴而风俗厚。’师鲁学行素孚规约,率以身先,与诸生言,孳孳以治己立诚为本,艺尤异者必加奖劝,由是人知饬励。 上闻之喜曰:‘颜师鲁到学未久,规矩甚肃。’” 除礼部侍郎,寻兼吏部 除礼部侍郎,寻兼吏部侍郎。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 “除礼部侍郎,寻兼吏部。 有旨改官班,特免引见。师鲁献规曰:‘祖宗法度不可轻驰,愿始终持久,自强不息。’ 因言:‘赐带多滥,应奉微劳,皆得横金预外朝廷会,如观瞻何?且臣下非时之赐,过于优隆;梵舍不急之役,亦加锡赍。虽南帑封桩不与大农经费,然无功劳而概与之,是弃之也。万一有为国制变御侮,建功立事者,将何以旌宠之?’ 高宗丧制,一时典礼多师鲁裁定。 又与礼官尤袤、郑侨上议庙号,语在《袤传》。”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尤袤》载: “高宗崩前一日,(尤袤)除太常少卿……当定庙号,袤与礼官定号‘高宗’,洪迈独请号‘世祖’。 袤率礼官颜师鲁、郑侨奏曰: ‘宗庙之制,祖有功,宗有德。艺祖规创大业,为宋太祖;太宗混一区夏,为宋太宗;自真宗至钦宗,圣圣相传,庙制一定,万世不易。在礼,子为父屈,示有尊也。 太上亲为徽宗子,子为祖而父为宗,失昭穆之序。议者不过以汉光武为比,光武以长沙王后,布衣崛起,不与哀、平相继,其称无嫌。太上中兴,虽同光武,然实继徽宗正统,以子继父,非光武比。将来祔庙在徽宗下而称祖,恐在天之灵有所不安。’ 诏群臣集议,袤复上议如初,迈论遂屈。诏从礼官议。众论纷然。会礼部、太常寺亦同主‘高宗’,谓本朝创业中兴,皆在商丘,取‘商高宗’,实为有证。始诏从初议。” 淳熙十四年充遗留礼信使 南宋·淳熙十四年(1187年),太上皇·宋高宗薨。治丧期间,朝廷诏颜师鲁充遗留礼信使,赴金国报丧。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 “诏充遗留礼信使。 初,显仁遗留使至金,必令簪花听乐。师鲁陛辞,言:‘国势今非昔比,金人或强臣非礼,誓以死守。’沿途宴设,力请彻乐。至燕山,复辞簪花执射。 时孝宗以孝闻,师鲁据经陈谊,反复慷慨,故金终不能夺。” 迁吏部侍郎,寻除吏部尚书兼侍讲 迁吏部侍郎;寻除吏部尚书兼侍读(《宋会要辑稿》崇儒4之32)。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颜师鲁》:“后迁吏部尚书。”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迁吏部侍郎,寻除吏部尚书兼侍讲。” 淳熙十六年知泉州 颜师鲁屡告老,南宋·淳熙十六年(1189年),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泉州,在任3年。绍熙二年(1191年)以焕章阁学士提举玉隆万寿宫。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 “屡抗章请老,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泉州。台谏、侍从相继拜疏,引唐·孔戣事以留行。内引,奏言:‘愿亲贤积学,以崇圣德,节情制欲,以养清躬。’ 在泉因任凡阅三年,专以恤民宽属邑为政,始至即蠲舶货,诸商贾胡尤服其清。”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名宦·宋·顔师鲁》:“孝宗时知泉州,阅三年,专以恤民、寛属邑为政;始至即蠲舶货,诸商贾胡咸服其清望。”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颜师鲁》: “抗章请老,淳熙十六年(1189年),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泉州。 始至即蠲海舶诸税,诸商贾胡尤服其清。 为政专以恤民为心,郡人塑像祀之。” 颜师鲁知泉州时,为泉州办了不少好事。免除永春县非法“预借”租赋,解除安溪县巧立名目的“逃亡”税,制止土豪劣绅借“经界法”侵占农民土地;修筑罗城防盗寇;重视教育,修葺泉州府学;改善道路交通,修复万安桥(亦称洛阳桥)。(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寺庙·文庙·泉州府文庙》、《泉州桥梁·洛阳桥》) 绍熙四年卒于家 南宋·绍熙四年(1193年),颜师鲁再起知泉州。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颜师鲁》:“再起知泉州。” 颜师鲁尚未到泉州赴任,当年即卒于家,年75,爵漳浦郡侯,赠宣奉大夫。嘉泰二年(1202年),赐谥“定肃”。 《宋史·卷389·列传第148·颜师鲁》: “以绍熙四年(1193年)卒于家,年七十五。 师鲁自幼庄重若成人,孝友天至。初为番禺簿,丧父以归,扶柩航海,水程数千里,甫三日登于岸,而飓风大作,人以为孝感。 常曰:‘穷达自有定分,枉道希世,徒丧所守。’故其大节确如金石,虽动与俗情不合,而终翕然信服。(明·正德《漳州府志》亦引是赞) 嘉泰二年(1202年),诏特赐谥曰‘定肃’。” 真德秀守泉时,嘉定十二年(1219年)举与程大昌、林枅、孙逢吉、韩国华、陈偁、赵鼎并祀于泉州“先贤祠”。(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真德秀、程大昌、林枅、孙逢吉、韩国华、陈偁、赵鼎》、《泉州祠堂·先贤祠》) “颜定肃”宅,即颜师鲁故居,在漳州西桥街西端。宅前,原为其立有“文昌”坊,后圮;明·成化二年(1466年),颜师鲁11世孙颜格登进士第,官府曾重立“文昌”坊。民国初年,石坊与颜宅故址尚存,今俱废。 附:诗二首 《全宋诗》收录颜师鲁诗2首: “《琼花》(宋·颜师鲁): 《第一山》(宋·颜师鲁): 颜孝初 颜孝初,北宋·永春人。嘉祐(1056—1063年)中第进士,官秘书郎。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文苑·宋·颜孝初》:“颜孝初,永春人。力学起家。嘉祐中第进士。初廷对有升黜,孝初凡两中南宫。以文名世,尤长于诗,人争诵之。官秘书郎。 ” 颜槦 颜槦,字子养,或作字养正,南宋·晋江人,永春籍。开禧元年(1205年)以永春籍举进士,历藤州教授、会昌令、南康令、南海令、循州通判、知梅州。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良吏·宋·颜槦》:“颜槦 ,字养正(乾隆《泉州府志·循绩》作“字子养”),械之族弟,永春人。开禧中登第,历藤州教授,累官知梅州。赣贼陈三枪逼城四十二日,槦激励将士,分隅拒守又合蜑船,布水阵,攒矢射之,贼遁去。帅垣上其功,会病卒。 ”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0·人物志·宦绩1·宋·颜槦》:“颜槦,字子养。开禧元年进士,教授藤州,擢会昌令,调南康,继调南海,擢循州通判,历知梅州。赣寇陈三枪万众逼城,槦激励将士,分隅拒守,布水阵,攒矢射之,贼遁去。” 颜容舒 颜容舒,明·晋江人。隆庆二年戊辰(1568年)进士,历博罗令、礼科给事中。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3·人物志·宦绩4·明·颜容舒》: “颜容舒,隆庆戊辰进士。 授博罗令。时倭寇告警,设民兵三百,训练精严,大破群凶,寇旋解散。 擢礼科给事中,巡城厂库,拒内官,忤柄相,纠骫法,题奸商渎奏,抑珍珠幸利暨军器解料交库成规诸疏,皆便民。钦差册封崇府加一品。” 颜仪凤 颜仪凤,字亦允,清·晋江安海人,永春籍。康熙五十二年癸巳(1713年)以永春籍举进士,历安平令、正安州牧。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6·人物志·宦绩7·国朝·颜仪凤》: “颜仪凤,字亦允。 康熙癸巳进士,授安平令。遇荒便宜赈饥,代输逋赋,恤孤寡,慎刑狱,大著贤声。 擢正安州牧,兴利除弊,一如安平。 奉委绘图丹江,值征剿乌蒙,檄督理五省兵饷,兼筑威宁城,军功议叙。以劳勚遘疾,告归。” 颜志高 颜志高,清·晋江人,著名医家。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58·人物志·方伎·国朝·颜志高》:“颜志高,孝友,精医学,每岁施灵丹数百。有子孙延医祖父,概不受酬。郡守张延乡宾赠匾曰‘至仁不伐’。” 颜振仲 颜振仲,字景玉,南宋·龙溪人。宝庆元年(1226年)任安溪知县。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6·风俗人物之三·叙官·宋·知县》:“宝庆中:颜振仲,元年任。”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6·风俗人物之三·叙官·宋·知县·颜振仲》:“振仲,字景玉,龙溪人。以祖师鲁泽补登仕郎,来宰县。留心民隐,振刷冤滥。道有阳高岭,多盗,尉执平民诬曰盗,振仲物色之,知其佣作,有主家,遂得释。守游九功褒异其事,迁倅莆阳。”(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颜师鲁、游九功》) 颜褒 颜褒,号唯庵,南宋·永春人;颜孝初孙。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文苑·宋·颜褒》: “颜褒,永春人,号唯庵,孝初孙也。长于《易》,工诗善书。陈知柔《咏清涵阁》云:‘追忆唯庵真可人,诗成咳唾笔如神。’” (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颜孝初、陈知柔》) 颜隆 颜隆(1390—1472年),字文盛,明·永春县始安里上场堡(今石鼓乡桃场村)人,生于明·洪武廿三年(1390年)。 吉安府推官 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以岁贡入太学。 正统元年(1436年),任江西吉安府推官,执法公正,为少师、兵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杨士奇所赏识,杨士奇曾亲笔为其题《永思堂颂》。 杨士奇之子杨稷,依靠父势,结党横行邑里,霸占良田,抢夺民女,杀害百姓,县官无可奈何。被害群众纷纷上告于吉安府。颜隆不以受杨士奇知遇而枉法,收集杨稷罪状达百余条,用计将其诱至官署,拘捕鞫问,依法判处极刑,上报朝廷审核。 一时朝野震动,谏议官员纷纷上表弹劾杨士奇。英宗虽欲袒护杨士奇,但逼于众议,不得不于正统七年(1442年)十一月,下诏将杨稷并从犯300余人解京,下大理寺狱复勘。杨士奇忧郁成疾,于正统九年(1444年)三月病故。同年九月,杨稷被处死刑于锦衣卫狱中。 河南按察司佥事 明·正统十一年(1446年)冬,吏部尚书王直会同众官荐举颜隆擢任河南省按察司佥事。 时北方瓦刺部落首领也先不断举兵侵犯山西大同等地。正统十四年(1449年),英宗御驾亲征,于土木堡被也先围袭,兵败被俘,史称“土木之变”,直隶、河南二省的安全也受到严重威胁。 颜隆在河南按察司分管兵备事务,亲自督率兵民严密防守。也先见宋军有备,不敢来犯,河南全境得以安宁。 景泰四年(1453年),颜隆以老病致仕归里。成化改元(1465年),诏赐五品以上致仕官员增秩一级,颜隆遂进朝列大夫。 成化七年末(1472年)卒于乡。 潘存实 潘存实,字镇之,唐·晋江人,晚唐诗人之一。登元和十三年(818年)进士,官至户部侍郎。诗见《文苑英华》第186卷。 潘鼎珪 潘鼎珪,又作鼎皀,字子登,清·康熙间安溪人;寓台湾,游府庠,居晋江,归籍泉州。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55·文苑·国朝文苑2·潘鼎珪》: “潘鼎珪,字子登,安溪留山人;东阳曾孙,居晋江。 康熙间寓台湾,游府庠,归籍泉州。天才明敏,下笔千言。 尝游交趾,著《安南纪游》;石门吴青坛见而重之。 □□□□□□□在台湾,值诸罗文庙落成,献《圣庙赋》,郡守孙鲁大击节,镌石宫墙。 粤东岭南三大家其中陈元孝尤号知交,托鼎珪为序其《文集》。尤长于古诗。 环堵萧然,怡然自适。所著诗文二十余卷。 卒,年八十。”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56·人物志·文苑2·国朝·潘鼎珪》: “潘鼎珪,字子登。天才明敏,下笔千言。 尝游交趾,著《安南纪游》,石门吴青坛见而重之,为梓入《说铃》前集。 岭南三大家其中陈元孝尤号知交,托鼎珪为序其文集。 所著诗文二十余卷,卒年八十。” 按: 潘鼎珪于康熙廿七年(1689年)冬因事到广东高凉(今广东阳江),海船遇风飘至越南(古称安南)万宁州江平港。从江平买“土舟”抵华封,后到轩内、都城等地。归国后“谨因昔所阅历,稽其舆图,参以闻见,详为铨次”,著《安南纪游》,记其山川、风土之大略。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收录。(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南著述·安南纪游》)? 岭南(广东)“三大家”为陈恭尹、梁佩兰、屈大均。其中陈恭尹,字元孝,广东顺德人,曾任南明锦衣卫佥事,抵抗清兵。桂王死后,归隐广州,卖文为生。工诗书,著有《独鹿堂文集》、《独鹿堂诗集》。
明·泉州人,旅居菲律宾。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菲律宾西班牙殖民者强征马尼拉华侨250人参加侵美洛居战事。潘和五率众起义,杀死率队的西班牙驻菲总督达禾马仁那示等,后驾船驶往交趾。 潘思光(1706—1766年) 又名道垦,字亚卿,号涵亭,别号梓亭。清·安溪县崇信里留山乡(今西坪乡留山村)。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七月廿二日生。 幼颖异。周岁,教以天地日月山川草木名称,皆能记忆。4岁能诵五言诗。5岁入学,与诸童子不同趣,喜画地作山水花鸟的形图。7岁,祖父以雨中戴笠拜孔子出对:“竹笠拜先圣”,他随口答对:“玉笏觐至尊。”祖父大为惊叹!11岁随母归宁湖丘(今虎邱乡),当地副举人林宪老提出一联:“天同地同王不同”,他随口对答:“道异释异儒不异”。于是传为“神童”。15岁就学府城泉州,博通群书,为文辄惊人。18岁祖父去世,家境困迫,辍学从教,持家养母。他边教边学,肆力文章。29岁入泮,37岁中举人。 乾隆十三年(1748年),44岁时中进士。 乾隆十四年(1749年)冬,思光任汜水知县。下车伊始,即了解民间疾苦,兴利除弊,查询讼事,旬日而决,案无积牍,百姓称颂。邻县有疑难案件,都请他参与决断。重建汜水县成阜书院。 思光在汜水知县任内,有一年上元节,他陪伴老母游街观灯,老母坐轿,他徒步随行。有一村民携妻观灯,弃母于家,见而深为感动,自愧不孝。监生何林松言及此事,还称赞他为人做事,克宽克仁,彰信于民;虽不事威严,而能使人不赏而勤,不威而畏。 乾隆十七年(1752年),以抚台陈某举荐,思光调任河南汝州杞县知县。勤心政纪,治理纷乱,政绩斐然。并新建志学书院、文庙、八卦楼和东关迎春阁,又修建殉难刘状元祠,苏子由与愚庵之墓,还刻印《王苍谷集》。 江南岁饥,他奉命赈济,尽心尽力,上宪称赞其廉洁奉公。 乾隆二十年(1755年),周边诸县并遭水灾,邻县皆匿报灾情。思光据实上报,为民请命,竟遭上司责备。 乾隆廿三年(1758年),杞县水灾严重,民房多半被冲毁。思光日出勘察,拨款赈济,偏遇当事者搬弄是非,遂被调离,转任郏县。 他到郏县任仅三日,即除去极恶大盗二人。 翌年邻县馑,饥民多流离转徙,聚于郏县,他边上报,边劝募,出俸薪以为首倡,收养饥民,自十一月至次年三月计上千人。 当时办兵差者,借用民马,不给租金,马死途中,不给赔偿,民多匿马不出借。他知道后,一改旧例,解决租金赔偿问题,民众于是乐意急公成事。 他重视振兴文教,在郏县重建崇正书院。 思光为官,清廉律己,谨慎奉公,兴文教,急民瘼,除弊病,历任县职,均得民众好评。每次凋动,百姓呈请力留,牵挽车辕,依依不舍。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传说他将出任鲁山县事,该县有一大盗,闻知连夜逃匿,及新官到任,才改名复回。 乾隆廿八年(1763年),思光辞官回乡。他仗义执言,好以诙谐、蔑视、戏弄的态度,对待社会生活中不合理之事,因而得罪了安溪县知县和泉州知府,他们上下一气,行将构陷,幸得同窗内阁学士李宗文写信给知府、知县劝解,乃止。 居家三年病逝。所作诗文,凡千余篇,分订七卷,惜末付梓,历久散失,残存的又在“文化大革命”中付之一炬。好以诙谐、蔑视、戏弄的态度,对待社会生活中不平之事,民间流传其机智的故事颇多。其中几则收入《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福建卷·安溪分卷》。 卒葬西坪镇留山村路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古墓·潘思光墓》) 潘东旸 安溪县崇信里留山乡(今西坪镇留山村)人,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曾任山东布政司德州通判(正六品)。 清·乾隆《安溪县志·仕迹》载:“潘东旸,字达晓。以例初授卫经历,擢德州判,摄东阿县印。居官安静无为,民怀其德。” 潘洙 “著有文集。”(泉州市图书馆藏有潘洙《三苏选约》2卷、《史汉选约》) 潘藻 潘维岳 潘承家 潘承家(1659—1719年),字可钦,号师六,清·南安市乐峰镇湖内村人,康熙后期官至广东碣石总兵官。 《墓志铭》 潘承家生平事迹见于潘承家墓石埕下方“蝴蝶亭”内立的《墓志铭》刻石(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古墓·潘承家墓》)。 《墓志铭》额:“钦赐祭葬皇清诰授荣禄大夫、镇守广东碣石等处地方总兵官、左都督、仍第馀功二次加一级师六 潘公暨原配一品夫人郭氏墓志铭。” 题:“赐进士出身、中宪大夫、通政使司左通政、叔锦顿首拜撰文;乡进士、文林郎、知云南大理府云南县事、弟晋龄顿首拜篆额;赐进士出身、文林郎、知贵州思南府印江县事、弟晋晟顿首拜书。” 落款:“曩事不孝男孤哀子俊、仪、仁仝泣血颡,督服孙栋、楷仝首石。” 《墓志铭》内容全文依次如下,《泉州历史网》版主予标点、分小段并标题、注释。 缘由 “今上御之五十有九庚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仲冬,吾宗诸犹子行俊等奉其故考、诰授荣禄大夫、镇守广东碣石等处地方总兵官、左都督师六公极遵上谕祭葬钜典,得吉眠于其乡芦川之麓,将奉厝,先数月泣书以其状走京师,丐铭于不佞曰:‘先大人状叔父填讳,兹得铭,尤泉壤宠。’ 不佞义忝宗支,待罪银台,曩居于府,公陛见都中,旅聚经年,知其行义勋代与先后荣荷主眷颇稔,不敢以不文辞。” 身世 “按状主讳承家,字可钦,别号师六,世居泉州南安芦川芦名村。姓氏于南安为右族,科甲蝉联,仕多伟绩。 公以勋为封疆大帅,得追赠于其曾祖父缓旭公、祖父祥云公、父升公俱为荣禄大夫,如其官;曾祖妣黄氏、祖妣欧氏、妣陈氏为一品夫人,盖异数也。” 行状 “公三岁而孤(丧父),七龄母夫人又见背(见背:指“长辈去世”),单承遭乱,不能负荷先泽(从小在叔家生活)。 弱冠从戎,以勇闻。值靖海将军·施公(施琅,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施琅》)征剿澎、台,以守戎从铜山游击将军陈攻克有功,授左都督,分补江南,录江南镇海将军焉,公标为右军千总。 癸末(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春,翠华(此处指康熙帝)南巡至瓜(瓜州),公监押皇船接江行,微有风作梗帆侧,公扈从心敬,于所乘舟飞跃以护。上惊愕然,问其姓名,职官曰:‘此小臣也,而诚恳如是。’问:‘何勋?’‘从平海。’则又曰:‘此福建好汉子也,勇如此,宜扈从。’遂奉旨保驾上金山,次日银山,自是率以为常,注问有加。尝于舟次作满语,顾皇太子曰:‘此大将材也,他日可大用。’銮回次常州,赐克食。次淮安,赐御笔唐诗(“边头射雕将,走马出中军;宛见平原上,翻身向暮云”),授京口右营守备,以勤操防捕盐枭,荐卓异。 乙酉(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春,驾又南巡,公又扈往返凡数月,赐御书,赐金、赐食与人参,不一而足。尝事委公署左军游击篆。 丁亥(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驾复南下,公复扈舟迓,上顾之喜,则曰:‘汝来了么?’宴赉金帛药饵宝物有差,皇太子赐御笔唐诗,大亲王赐视匾额。于是有水师右将军游击之擢。陛见赐奖优加(赠自潘承家上溯三代皆为一品,现乐峰镇炉内潘氏家庙存有潘承家立的康熙帝御书“四代一品”牌匾;赠郭氏“荣禄大夫一品夫人”),仍授以左都督职衔,使归就职。 公被命以来,荷恩愈厚,殚职弥勤,会有□□□□海岛剿海之役,公从督抚搜捕。黄岩镇仇与都统许互讦事,需公作据乃直,公不避权贵置答。闽、粤荐饥,公同苏松戎穆公监运御赈米,由海自闽至粤。回复陛见,上顾之又喜,则又曰:‘尔又来了么?’于是中和殿有宴、元旦有朝。 乙未(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冬又陛见,同时引见副游守四十余员,公以游戎属第七,未及次;上忽于御座见之,疾呼其名使上,注问慰劳良久,留待禁苑经年,晓夕尝直,无异曩扈从时,凡赏赉视昔尤百有加。 丙申(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用补福建台湾安平水师副将(接替张国),逾格迁擢,出于特旨。 丁酉(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又特旨擢广东碣石总兵,未几署南粤总兵,比新镇监至,公仍回本任(碣石总兵)。 公之任台湾水军也(台湾安平水师副将隶属台湾镇之下,是当时全台湾海防军事层级最高的武将,统帅3营约数千名水师兵勇),海外孤屿,控驭维艰,时则以防海为事,舟师哨巡躬自督率,波之不惊,师武臣力也。 于南粤碣石,凡所以思患预防,使山之伏莽不兴,海之烽烟永息,公得以封疆大帅专闻,力而行之,上以纡九重南雇忧,下竭臣子术焉,涓埃盖直,靡有几微。憾无禄不年,所施不竞。 遗疏一至,天颜震悼,特赐谕旨:‘潘承家仆仗很好,熟识水性,行走效力之处甚多。擢用总兵官以来,整顿营伍,和戢兵民,尽心职守。忽闻病患淹逝,深为轸恻,应得恤典,着察例具奏。’恩纶一下,祭葬荣光,公之生死仰沐皇恩,真一时无两也。” 评价 “公神勇出于性生,自总角从戎以臻荣贵,凡有烽警,鼓勇争先;恬淡恺恻,洁已惠下,身为大帅,未尝少有兴作役一兵、偏喜怒妄赏罚一卒;用能声名洋溢,翠华频幸,所至优褒,督抚称扬,文章荐举。闻其箕诗之日,军民哀悼,罢杵弦歌,公之致此,诚不诬也。他诸孝亲睦族诸大节,则有公之行状在,余不具论。列其绩之勒于官,与遇之荣于主者勒诸幽宫,示不忘焉。 公生于顺治已亥年(顺治十六年,1659年)八月二十五日寅时,卒于康熙已亥年(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三月初六日寅时,享年六十有一。” 家人及姻亲 “元配诰赠一品夫人顺淑 郭氏,系出漳潭望族,结褵于公平台之日。公分选江南,留夫人居里课子,供苹蘩以代祭事;良人官卑禄,夫人勤纺绩佐不逮,使公居官殚职无内顾忧,皆夫人力也;公秩荐加,夫人复之任赞助。圣驾南巡,公扈从数载,凡阃以内夫人主之,无大小异举。而无禄,于年以康熙辛卯年(康熙五十年,1711年)七月三十日辰时先公卒,距生康熙庚戌年(康熙九年,1670年)十二月戌时,享年四十有二,其在堂之待封一品夫人。 吴氏则公继室,待封宜人;陈氏则公副室也。 子男四人: 长俊,贡生,娶张氏,文渊阁大学士张公讳玉书曾女孙,原镇守福宁州等处总兵官加赠太子少保张公讳承恩女孙,世袭摆搭喇布勒哈番、原任广东黄冈都司张公讳昌祚长女;郭氏夫人出。 次杰,娶陈氏,原江南苏州府知府陈默庵公女孙,贡生陈公讳□□女。 三仪,太学生,聘施氏,靖海将军靖海侯施公(施琅)曾女孙,总督淮阳等处漕运粮饷施浔江公女孙,贡生施公士潮女。 俱吴氏夫人出。 四仁,陈氏宜人出。 女五人: 长女配闽安副总兵官许公讳日升孙、侯选州同知许公讳士俊长男、太学生钟陵;吴氏夫人出。 次女配琼州副总兵官黄公讳助次男、太学生迁尚;陈宜人出。 三女、四女未许,吴氏夫人出。 五女配海坛镇总兵官程公讳雕五男;陈宜人出。 男孙三人,长栋,次□,三楷,未聘,俱俊出。” 墓穴方位与铭文 “以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午时,奉公与郭夫人葬于南安本乡芦川之慕美(今南安市乐峰镇炉山村慕美山),穴坐艮向坤兼寅辛金丑,而虚其以待在堂夫人吴氏。 铭曰:‘眠之区,曰慕美;于梓乡,夏屋倚;春与秋,展谒迩;伉俪偕,琴瑟拟;圣恩隆,祭特旨;鼎书砺比,永固安绵;福址不朽,勋铭以此。’” 潘承佑 五代·福建晋安人。初仕吴为光州司法参军,后出仕闽王官,至大理少卿,王延政要以潘承佑为吏部尚书,同平章事,以进谏归私第。南唐攻破闽王后,李璟署潘承佑为卫尉少卿,兼管理南方之事,与陈洪进入南安管领,终以礼部尚书致仕。隐居于洪州(江西南昌)病卒。 潘靖 潘靖,明·浙江金华府金华县人;正统二年(1437年)由临江府学教授保升安溪知县,朝京道卒。漳州布衣陈剩夫(陈真晟)为作《遗爱碑》。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6·风俗人物之三·叙官·明·知县》:“正统中:潘靖,二年任。”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6·风俗人物之三·叙官·明·知县·潘靖》: “潘靖,金华人。来令县,朝京道卒,邑民哀之。去之二十余年,为立遗爱碑,请漳洲布衣陈真晟为记。 记曰:‘公善作斯邑,其大者,新学校,劝耕桑,均徭役,抑豪右。邑大饥,谕巨室出羡余赈贫乏,奏免税银九千余石,招复流民百十余户。事苟利民,虽难不避,虽小必为。吏民皆不敢欺,而亦不忍,虽深山羸老,扶杖而出,愿一见焉。岂真所谓循吏者耶?’”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7文章类·士翰·记》收录“陈剩夫(漳州布衣)”《县令潘靖遗爱碑记》全文曰: “公善作斯邑,其大者:新学校、劝耕桑,民至今有食其泽者;均繇赋,招复流民百十余户,以灾伤奏免税粮九千余石。事苟利于民者,虽难不避,虽小必为。吏与民咸不敢欺,亦不忍欺,虽深山羸老,亦相扶出,而愿一见刚明廉恕,岂真所谓循吏也耶! 不幸以朝京而道亡,然而邑民哀之若丧亲戚,去今三十余年,而怀思之者犹若一日,复惧其去世久而湮没无闻,故坊长吴君普等又为共立此碑。下之所爱,即上之所施,爱于下者愈深,则其施爱于上者弥远,其感同也。观民之感如此,则公之所以感者可知矣。拟之以循吏而碑颂之,夫岂不宜也哉。 歌曰:‘凤山峰高,凤池水深,先侯之惠,邑人之心,一片爱石,殆与山川不古而长今也耶。’ 公由临江府学教授,保升是职,世为金华府金华县人也。” 潘晋晟 潘晋晟,字式李,号唐叟,清·南安县芦村人(今南安市乐峰镇厚阳村)。 康熙五十二年进士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潘晋晟37岁,戊子科乡试举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癸巳科进士。 民国《南安县志·卷27·人物志4·清宦绩·潘晋晟》: “潘晋晟,字式李,号唐叟,芦村人。 【按:潘晋晟是清初贡生潘梦弼第4子。祖父潘正开贡生出身,曾任山西永和县令。长兄潘晋爵,贡生;二兄潘晋龄,曾任云南某县令。故而潘家有“明经(贡生)三世”之誉。】 康熙五十七年补授印江令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十月,潘晋晟补授贵州思南府印江知县。(“印江县”:今贵州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民国《南安县志·卷27·人物志4·清宦绩·潘晋晟》: “授印江令。 营兵素悍,有兵民交讼,据理直民,悍兵拥闹公堂,立擒收禁,通详审拟, 邑有刘生之妻怒杀其妇,思脱祸,诱人入室,饮至醉,命其子杀之,诬妇奸状,断两头,闻官。妇外家以被诱杀亲属上控,委晋晟检讯,二尸一系生前杀,一系死后杀,讯得实情,上官嘉之。” 雍正三年署安顺府南笼同知 雍正三年(1725年)八月,由贵州巡抚石礼哈保题,潘晋晟署安顺府南笼同知。 民国《南安县志·卷27·人物志4·清宦绩·潘晋晟》: “署安顺府南笼同知。 南与粤西泗城西隆州坏错,积匪焚劫窜匿甚众。晋晟履任,移文解回男女二百余口。 陈上官以江之南归粤,北归黔,置墩台渡船,添设南笼知府,截州县隶焉,建归化城,设通判弹压,即以晋晟升授,自是苗民安堵(“安堵”:安居)。” 曲靖守 特授曲靖守。(“曲靖”:今云南曲靖市。) 民国《南安县志·卷27·人物志4·清宦绩·潘晋晟》: “引见,特授曲靖守。 抚军朱公切于催粮,议立短限,晋晟力争,谓:‘夏秋方熟,谷皆露积。且地多阴少日,催急必以火焙,异日有朽败之虞,不如宽限为便。’朱公感悟,从之。 丁内艰。” 平凉守 潘晋晟服阕入京,以曲靖任内罣误降秩。奉命往山东办赈,叙功特授平凉州守。(“平凉”,今甘肃省平凉市。) 民国《南安县志·卷27·人物志4·清宦绩·潘晋晟》: “服阕入京,以曲靖任内罣误降秩。 奉命往山东办赈,叙功特授平凉守。 前守田姓亏帑三万余,死于狱,次子监禁十八年,父母兄嫂及妻俱死,惟存一女,年二十八岁。捐俸二百,倡劝各属义助,送其五榇及女回江南原籍。” 劾归 潘晋晟嗣以隆德令亏缺监谷,劾归。(隆德县,今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民国《南安县志·卷27·人物志4·清宦绩·潘晋晟》: “嗣以隆德令亏缺监谷,被劾归,优游林下,足迹不履郡邑。 卒年七十七。” 樊维城 樊维城,号紫盖, 明·湖广人。崇祯 (1628—1644年) 间任泉州知府,秩满迁擢去。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明·知府》节《笋堤集》为作传,曰: “樊维城,号紫盖,湖广人。崇祯间任泉州知府。 廉明勤敏,下车询民疾苦,在于词讼多门,即奏记上官,立清夙弊。旬日间,衙斋幕悴,肃然袖手。 军士苦给饷抽扣,躬诣卫所,手自给散。按月查册积,猾吏胥不得稽冒。兵有余粮,士呼宿饱。 俗竞讼,延岁月不能决,维城手不停挥,案无留牍。遇山海之争,星言夙驾,近者数里,远者数十里,不惮跋涉,亲临躧勘,曲直立分。 海寇窃发,叛服靡常,遇警报即驰至军前,冒矢石为将士先。贼相戒勿犯,环海安堵。 他若勤考较,精赏拔,多士奋勉。拊穷民,祛役蠹,里巷讴歌。 筑石湖之堡,建具瞻之堂,诸废俱兴。 秩满迁擢去,士民思之。 ” 撒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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